设为首页

小孩医疗保险如何选择?

2020-10-21
保险规划选择 选择保险作为资产规划 如何规划保险

随着家庭收入、孩子年龄的变化,孩子接触社会和风险越来越多,如何选择小儿医疗保险,是很多家长关心的话题。

孩子脱离母乳期,抵抗力有些下降,生病次数会变多;上了幼儿园,接触流行病传染源的机会也变大。虽然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和住院都有一定的报销比例,但遇到比较棘手的疾病,自费部分的支出也不是小数目。你可以根据家庭收入水平来选择医疗险。

你一定要有:社保类少儿医疗保险

孩子出生后就有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基本保障,它的保费便宜,在医保覆盖范围内,可报销50%至70%的医药和住院费用。和商业医疗险拒绝患病后投保不同,社保类少儿医疗险在查出患病后仍然可以投保并正常报销。

北京实行的“一老一小”城镇医疗保险就属于这种基本保障,“一小”就是未成年人的城镇医疗险。但本地户籍家庭才能参加。上海少儿医保则是上海户籍和持居住证的都能参加,门急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浮动:在社区医疗中心就医支付65%,在二级医院就医支付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0%,住院支付50%。苏州的少儿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险,针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起付标准500元,10万元以内最高报销80%。一些重大疾病出院后的门诊专科药品和治疗费用也有补助。成都、郑州也有类似的少儿医疗保障。

不同年龄段,你有不同的商业险选择

0岁至16岁:少儿消费型重疾险

大部分门急诊和住院费用被社保型医疗险解决后,如果有重大疾病,自费部分的金额也不是小数目,比如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和器材是全额自费的,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也可能超过少儿医保的最高报销额。这几部分的支出只能通过商业重疾险分担。

商业重疾险的好处是除了报销型,还有更方便的给付型——不需事后报销,疾病确诊后持正规医院的确诊报告和医师级医生出具的诊断报告,就能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额直接支付而且没有使用限制,比报销型保险更加实用和及时。但给付型医疗险只保住院的费用,而补贴部分通常低于80元/天,一般最多只能赔30天,远远低于实际费用。

从发生重大疾病的概率考虑,中国人保上海分公司个险营销部中介业务部负责人叶子健建议,每年给孩子买消费型重疾险。因为消费险的保费低、保额高,更适合应对儿童重大疾病这一类小概率但大开销的情况。

通常儿童消费型重疾险一年保费几百元,而相同保额的返还险,一年保费几千元,占用资金多,如果投保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疾病的理赔,到期保费返还收益率极低。

住院费用一般包括几大项:医药费(非自费药与自费药)、检验费、床位费、膳食费、手术费等。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资深业务总监孙呈尧认为,一些少儿医疗险对医药费一项可报销的上限设置得高,其他费用的补充却不足或是条款含混。

因此,投保费用型保险时,最好选择医药费、检验费、床位费等项目罗列明确,并且注明了可报销比例的保险产品。

但商业儿童医疗险的保额存在制度性的限制。成人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创造收入的能力,但保期内的少年儿童不具备这种能力。所以,除非附加了寿险责任,否则中国法律规定给付型保险的保额上限为5万元,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经济发达城市放宽到10万元。

6岁以后:商业意外险附加医疗保障

0岁至5岁的孩子出现先天性的疾病、夭折的概率较高。出生6个月后来自母体的抗体消失,发生各种门急诊疾病的机会增加,而3岁至6岁的孩子在幼儿园更容易接触到传染性疾病,抗体会随着一次次生病不断增强。在这个阶段给孩子补充商业医疗险最实用。

这时应该侧重实报实销的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还可以添一份住院津贴保险,弥补家长为照顾生病孩子而耽误的工作收入。

孩子入学后感染疾病的几率下降,但发生意外的几率变高。因此学龄儿童除了基本医疗保障外,可以选择补充附加医疗保障的商业意外险,意外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支出也能报销。

精选阅读

住院医疗保险,如何选择商业医疗保险


如何选购商业医疗保险呢?

■险种要适合自身情况

首先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的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女性医疗保险、各种津贴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等。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有10种,涵盖了癌症、瘫痪、脑中风、尿毒症等一些常见的重大疾病。津贴保险又分为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癌症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三种。住院医疗保险是指住院时以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按百分比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险种。女性医疗保险是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而设计的妇科疾病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多涵盖了按日定额支付住院津贴和一些特殊疾病或手术等类补偿。

■进行险种组合

买之前先做一份保险计划。一般说来,一种保险产品的功能总有一些侧重点,不可能包含所有的保障。所以在买保险时,要请保险经纪人或保险代理人为你做一份能全面满足保障需求的保险计划,达到交费较低而保障全面、收益较高的目的。

■注意保险条款的特点

住院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都规定有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或180天,在观望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再如住院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都有免赔额,如果你的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则不能获得赔偿。又如投保人履行如实告义务,把被保险人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以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以便保险公司了解真实情况,从而判断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并且不退保费。

住院医疗保险,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住院医疗保险?


【编者按】很多人对生病感到恐慌,大多数人是因住院引起的收入减少及护理费用、生活费用等高额成本。如果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人生病全家窘迫,子女的教育金更是没有着落。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如果不想每年拿出较高的保费来投保重疾险的话,可以选择一些住院补贴保险。

所谓住院医疗保险,是指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后,住院治疗花的费用,可以按约定范围内的保险责任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今,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所以,最切合实际的,是首先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如何选择到适合我们自己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呢?

1.一定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

住院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即保险期间是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称为续保)。目前市场上许多住院医疗保险产品都是不保证续保的,也就是说,客户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都没有问题,但不管续保了多少年,哪怕是30年、50年,一旦生病,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或者除外疾病,甚至拒保。

拒保是合法的。因为这是一年期的保险。一年期满保险合同就结束了,下一年要继续投保,就是开始一个新的合同。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可以互相选择,双方可以谈条件,以什么样的价格和什么样的保障继续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不续保。因此,在开始新合同之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评估是无可厚非的,保险承保的都是不确定的风险,如果已经确定了,就不是保险,而是救济了。

如果购买的产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则在进入保证续保以后,即使理赔了几十万元,下一年仍然可以续保。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入保证续保状态,则保险公司就失去了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仍然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要求续保,保险公司就只能接受而别无选择。

2.最好是定额给付型所谓“定额给付型”,是相对于费用型来说的

费用型险种补偿的依据是发票。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定额给付则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不管实际花费了多少。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完全可能高于实际的支出(当然也可能更低)。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定额给付型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费用型医疗保险只赔付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并且根据费用补偿原则,如果客户已通过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则保险公司只报销剩余的部分。

因此,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定要搞清楚理赔时是否需要提供医院原始发票。最好是不要发票的定额型住院医疗保险,对已经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的人士更是如此。

3.最好是主险

如果我们购买的医疗保险是附加险,则往往要花费非常昂贵的费用去购买一个额外的,甚至可能是自己完全不需要的“主险”,即使没有出现中途被拒保的情况,还可能出现主险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主险失效,那时附加险的保障也将不复存在。

4.最好是意外、疾病都保障

目前市场上有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只对意外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只对疾病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是两者都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所以,我们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最好是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都能保障。

5.尽量购买最高档次

如果选择较低档次,好像省了一点小钱,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

6.购买全部保险责任

如果我们少投保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费实际上少得不多,但赔付却会少很多。因此,要尽可能选择能够包括我们老百姓最担心、最害怕、最可能“致贫”或“返贫”的“住院”、“重大疾病住院”、“手术”、“器官移植”、“重症监护病房”这5项保险责任。

7.坚持续保

我们一定要改变“没住院、没得到赔付就不划算”的观念,要非常清楚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得到几十万元的赔付吗?如果得到了几十万元的赔付,我们会是什么样了?可能是腿也没有了,胳膊也没有了,肾也被换掉了。我们愿意这样吗?当然不愿意,我们希望买了保险后一次病都不生,希望我们交的保险费都贡献给别人。

8.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如果万一当地只能买到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则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编者按】很多人对生病感到恐慌,大多数人是因住院引起的收入减少及护理费用、生活费用等高额成本。如果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人生病全家窘迫,子女的教育金更是没有着落。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如果不想每年拿出较高的保费来投保重疾险的话,可以选择一些住院补贴保险。

所谓住院医疗保险,是指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后,住院治疗花的费用,可以按约定范围内的保险责任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今,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所以,最切合实际的,是首先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如何选择到适合我们自己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呢?

1.一定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

住院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即保险期间是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称为续保)。目前市场上许多住院医疗保险产品都是不保证续保的,也就是说,客户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都没有问题,但不管续保了多少年,哪怕是30年、50年,一旦生病,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或者除外疾病,甚至拒保。

拒保是合法的。因为这是一年期的保险。一年期满保险合同就结束了,下一年要继续投保,就是开始一个新的合同。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可以互相选择,双方可以谈条件,以什么样的价格和什么样的保障继续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不续保。因此,在开始新合同之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评估是无可厚非的,保险承保的都是不确定的风险,如果已经确定了,就不是保险,而是救济了。

如果购买的产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则在进入保证续保以后,即使理赔了几十万元,下一年仍然可以续保。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入保证续保状态,则保险公司就失去了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仍然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要求续保,保险公司就只能接受而别无选择。

2.最好是定额给付型所谓“定额给付型”,是相对于费用型来说的

费用型险种补偿的依据是发票。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定额给付则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不管实际花费了多少。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完全可能高于实际的支出(当然也可能更低)。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定额给付型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费用型医疗保险只赔付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并且根据费用补偿原则,如果客户已通过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则保险公司只报销剩余的部分。

因此,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定要搞清楚理赔时是否需要提供医院原始发票。最好是不要发票的定额型住院医疗保险,对已经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的人士更是如此。

3.最好是主险

如果我们购买的医疗保险是附加险,则往往要花费非常昂贵的费用去购买一个额外的,甚至可能是自己完全不需要的“主险”,即使没有出现中途被拒保的情况,还可能出现主险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主险失效,那时附加险的保障也将不复存在。

4.最好是意外、疾病都保障

目前市场上有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只对意外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只对疾病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是两者都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所以,我们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最好是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都能保障。

5.尽量购买最高档次

如果选择较低档次,好像省了一点小钱,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

6.购买全部保险责任

如果我们少投保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费实际上少得不多,但赔付却会少很多。因此,要尽可能选择能够包括我们老百姓最担心、最害怕、最可能“致贫”或“返贫”的“住院”、“重大疾病住院”、“手术”、“器官移植”、“重症监护病房”这5项保险责任。

7.坚持续保

我们一定要改变“没住院、没得到赔付就不划算”的观念,要非常清楚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得到几十万元的赔付吗?如果得到了几十万元的赔付,我们会是什么样了?可能是腿也没有了,胳膊也没有了,肾也被换掉了。我们愿意这样吗?当然不愿意,我们希望买了保险后一次病都不生,希望我们交的保险费都贡献给别人。

8.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如果万一当地只能买到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则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理赔案例

住院医疗险没交钱失效恢复需要先体检

福州叶先生最近住院半个月,之后拿着十年前买的保险,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不能理赔。原来他的住院医疗附加险,已在2003年由客户申请退保,不能理赔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如果要恢复这份保险,还需要先到医院体检。按照各家保险公司的规定,超过一定年龄投保人寿保险要体检,因此市民投保后最好别轻易解除合同。

据叶先生介绍,2002年他和爱人都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了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从保险交费记录来看,投保后第一年,叶先生夫妇的住院医疗保险交了一年保险费。2003年办理退保手续之后再也没有交费了,保险责任也因退保而自动终止。

承保保险公司新华人寿方面表示,叶先生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退保,就终止保险责任,因此不能理赔。

对此,福州一家事务所的卓律师说,保险公司没有过错。虽然附加险已经失去效力,但是叶先生之后还可以申请新增附加险。只是申请新增附加险时,如果年龄超过了保险公司规定的50岁年限,而且消费者的健康情况不符合投保规则,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会作出体检要求,再根据体检结果和这几年的病历,确定能不能承保。

2002年投保时,叶先生夫妇都不到40岁,由于未超过50岁,不必体检;而如今,叶先生51岁,已经超过必须体检的年限。

据了解,超过一定年龄投保要体检,年龄界限普遍在四五十周岁。此举是为了防范带病投保。

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如何选择?


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筹资原则,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换言之,医疗保险就是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 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商业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保险原理在保险学中,有一个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不能高于其实际损失”。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则不适用,其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其设计原理实际是考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因病假导致的工资损失,因此合同约定按住院天数给付补贴费用,它不考虑实际住院发生的费用,和实际经济损失无关,属于“定值保险” 的一种。

特种疾病保险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难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所以,人们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为保户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单项,如恶性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中某几种癌症;亦可以是多项,把约定的几种重大疾病一一列举,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及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等。一旦在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后, 被保险人经一定级别的医院诊断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全数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社会医疗保险

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商业医疗保险有哪些如何选择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四类:

1、重大疾病保险

即以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确认罹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已经发生医疗费用,也不管一共发生了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约定额度补偿。

2、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

即以意外事故或疾病产生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按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最常见的是住院医疗费用和手术费用报销型保险,也有一些门急诊费用报销保险。

在门急诊费用报销方面,市场上主要销售的是附加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由普通疾病引起的门急诊保险非常之少。

3、收入津贴型医疗保险

即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收入保障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使工作能力丧失或降低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其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通常有住院津贴(补贴)型保险、失能收入保障保险。

4、长期护理医疗保险

是指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保险。这是一种主要负担老年人的专业护理、家庭护理及其他相关服务项目费用支出的新型健康保险产品。目前国内仅有国泰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但在海外保险市场非常流行。

对于不同的人群而言,由于家庭的经济状况、肩负的家庭责任、已有的保障情况等不同,在选择时也应有所侧重,分清轻重缓急,选择不同的产品类型,而不是贪大求全。

“我个人认为,每个人选择保险产品都应该是有顺序的。一个人首先应该选择意外险,然后是定期寿险,再然后就是医疗保险。”一位保险公司高管认为,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健康保险应该是绝大多数投保人应该选择的产品,然而目前许多投保人对此并不看重。目前,能够接受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产品的,大多数是一些有海外教育背景的人士和外籍人士。

今年25岁的李小姐已经拥有了一些保险产品,想要投保住院医疗,然而又不想花太多的钱,这时,她选择了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险。她说:“如果我选择一般寿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的话,每年要缴纳几千元的保险费,而且附加的住院医疗也受限制。后来我选择了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产品,每年只需要缴纳1400多元的保费,就能拥有每年总额20万元的住院年度总限额。”

李女士认为,自己购买保险主要就是为了得到充足的保障,所以并不看重保险的储蓄以及投资功能。“如果要投资,我完全可以选择其他类型的理财工具,比如基金、黄金等,保险只要能给我提供充足的保障就可以了。”李女士有这样的保险观念,主要得益于其海外学习的经历。

健康险公司人士认为,虽然目前购买健康保险的主要是中高收入人群,但健康保险因为是消费型的产品,所以仅用较少的保费就可以得到很高的保障,因此同样适合于收入不太高的人,关键是客户保险观念的形成有待培育。

金盛人寿医疗保险如何选择?


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医疗费用也在逐渐上涨。越来越多的人抱怨看病难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医疗保险,为自己的健康投保,可是该如何选择呢?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AXA-Minmetals Assurance Co.,Ltd.)由法国安盛集团和中国五矿集团合资组建,是中国第一家中法合资的保险公司,亦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批准的首家寿险公司,于1999年6月在上海正式成立。

金盛人寿保险公司提供多种医疗保险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主要可以分为重大疾病综合保险、住院医疗费用附加保险、住院医疗日额补贴附加保险、意外伤害门急诊附加保险等。自由组合的附加险附加于相应主险寿险上即可购买。

重大疾病综合保险类

金盛健宜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适合人群

年龄介于16周岁至55周岁

产品特色

纯保障型保单,保费经济

可附加多种附加险

保障利益

若被保险人不幸患上保单列明的15种重大疾病之一,公司给付100%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全残,给付100%保额作为补偿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公司将给付100%的保额作为贺寿金

女性分红终身保险计划

第一份提供系统性红斑狼疮女性疾病保障的保险产品

最多达32种疾病保障

盛世骄子分红型两全保险

适合人群

年龄介于2个月至15周岁之间的儿童

需要一份融教育储蓄、疾病保障、投资理财于一体的周全型保险产品

产品特色

新颖的儿童型分红产品

特别针对儿童设计的20种疾病保障

保证生存现金给付,总计达保额的54%

提供投保人身故时可免交保费的保障,使保单更具人性化

金体安康附加住院医疗保险B计划

适合人群

年龄介于5周岁至60周岁之间

产品特点

可附加于多种寿险主险上,灵活简便

保费低廉,保障全面

可每年续保至65周岁

购买称心如意的医疗保险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您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您不适合投保。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若某甲已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后确诊为肺结核,虽然也是重大疾病,但由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某甲不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去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您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您不可能获得理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