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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中心简介

2020-10-15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是本市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简称上海医保中心),负责全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的结算、审核、支付以及社会化服务工作。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或者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等各项医保事务时,应使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对于不属于《社保卡》发放范围,或属于发放范围但因故暂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

一、《医保卡》办理办法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上海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上海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三、如何办理居保参保人员登记手续

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到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本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在园(所)幼儿,应当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期限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次年全年享受医保待遇),逾期不予登记。

3.年度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及时到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

四、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市户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领取身份证的人员除外)、户口簿。

(2)本市引进人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配偶、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未标明有效期限的,需提供《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单》)。

(3)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户籍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4)其他有关人员还需提供的证件:处于就业年龄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劳动手册;因残疾辍学的人员,需提供残疾人证;因大病医疗辍学的人员,需提供区县少儿基金办公室出具的大病医疗凭证或病史资料;

复读生,需提供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外省市学校的学籍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五、医保服务点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发给《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手续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并留存证件、资料的复印件。

上海医保中心个人医保信息查询

1:医保网站和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统一采用密码进入的查询方式,参保人员需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的,必须通过密码验证后,方可在医保网站或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2:参保人申请设置个人信息查询密码,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

3: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或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可为参保人提供信息查询密码修改。参保人在完成查询密码修改后,于次日可在医保网站的“个人医保信息查询”项中进行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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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医保中心地址


最近,许多市民惊喜地发现,位于武夷路的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综合减负不用再排长队了。以往每年这段时间,医保事务大厅内参保人排起长龙,人满为患已成常态。而如今的医保中心事务大厅内秩序井然,没有拥挤和嘈杂。

原来,为了克服排长队办手续的现象,区医保中心党支部积极探讨改进 “综合减负”、“居保缴费”等“重大项目”的科学工作法,并形成了“流程再造,全区通办”的工作思路。通过对近两年办理“综合减负”人员信息的分析,建立起数据库,并与各街道社区事务中心在“全区通办”上达成共识。对今年仍符合“综合减负”条件的市民,医保中心窗口的服务骨干和党员逐一电话通知,约定就近办理。需在街道开具收入证明享受低保“综合减负”的苏阿姨感受特别深,她告诉记者, “本来办理‘综合减负’,要先在社区事务中心盖章,再到区医保中心办理,现在不用出远门,在社区就把事情办好了,太方便了!”

“综合减负”实现全区通办、人员分流后,确实为参保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而对医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来说,则意味着放弃休息时间辛苦付出。为了确保参保人能在材料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拿到减负款,他们对各街道集中提交的材料都自觉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清,加班加点就成了常事。

市民刘先生接受肝移植手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他来到医保中心报销时,接待他的工作人员发现,刘先生的报销清单中的“人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与市医保统一下发的医保药品目录中的“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有一字之差。为了弄清两者是否是同一种药,工作人员按照药品说明书反复上网查询、电话咨询相关医院肝移植科确认,并在“上海市招投标药品目录库”中查询到了刘先生使用的同一厂家、同一生产批号的药品,最后与市医保中心沟通,确定为同一种药品,让刘先生顺利拿到了报销钱款。

2012年9月17日,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武夷路新址正式启用。据悉,为实现服务质量的提升,医保中心此前对全员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如今,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都是咨询服务的“问不倒”、窗口服务的多面手,“进门迎、办事请、走时送”为提升窗口政风行风建设再添新内涵。

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在上海市长宁路895号,电话为021-62942285。

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简介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4个(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主城内办事处。

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市级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及住房补贴等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

(四)负责记载全市范围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审批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指导主城外其他区县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中心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当家理财、确保安全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推进住房资金管理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这一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重庆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公积金限制贷款条件

1、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个贷;

2、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给予其配偶发放公积金个贷,因此,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需均无公积金个贷余额。

以上是有关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重庆住房公积金专题。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乌鲁木齐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设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和天山区管理部、沙依巴克区管理部、水磨沟区管理部、新市区管理部、头屯河区管理部、东山区管理部及铁路局分中心所属的哈密管理部、库尔勒管理部等8个派出机构。中心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乌鲁木齐辖区(不含兵团)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包括: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乌鲁木齐市住房消费、个人住房信贷和房改事业的深化发展,为改善和提高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及构建和谐乌鲁木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截止2012年12月,全市(包括两个分中心)已有5668个单位,62.7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13.21亿元,归集率达到86.4%,覆盖率达到93.75%。累计提取使用144.25亿元。累计为92002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136.9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9亿元。累计完成项目贷款发放合同金额24.93亿元。

相关链接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12329介绍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12329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后期将根据乌鲁木齐实际,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两种方式,提供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服务热线的接听、处理和答复工作。

乌鲁木齐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服务时间为工作日内的10:30-19:30,除了开通的12329热线外,乌鲁木齐市民还可以通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登录后就可以随时进行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

按照住建部部署和自治区住建厅要求,该中心于近期在全疆范围率先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0991-4614611,将随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开通停止使用。

住房公积金热线的开通,有利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答复电话投诉举报及信访,加强对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及时发现与化解服务过程中与缴存职工的矛盾。

以上是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

太原市社保中心的简介


太原市社会保险中心成立于1985年7月,是隶属于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全民事业单位,是市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心内设8个科室,现有职工109人,根据国家、省市关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主要负责承办全市区内各类城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业务。多年来,中心“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基本建立起太原市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起了太原市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实现了业务管理计算机化,财务管理电算化,成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样板单位。

为不断完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心大力推进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现在离退休人员可直接在遍布全市364个银行、邮局的社会服务网点领区养老金。我中心于2001年11月正式启动运行,将逐步覆盖全市近100万名职工。以“敬业、严谨、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辛勤的劳动描绘我市社会保险更加美好的明天。

近年来,中心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争一流荣誉”为目标,以“保障制度更完善、服务管理更高效、人民群众更实惠”为主线,对内强化管理、对外强化服务,实现了经办管理工作的新突破、新跨越,为省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养老金确保发放成果进一步巩固,截止2011年12月底,连续14年确保了全市31.6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做到了“一天不拖、一分不欠、一人不漏”;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参保职工达到75.83万人,其中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0.4万人;基金征缴屡创新高,2011年一举突破50亿元大关,达到51.63亿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市395个社区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了98%;全市一体的养老保险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实现了全市养老保险业务联网办公,业务统一平台办理;单位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实践“万事民为先”的服务理念和“程序为本、科学严谨”的管理理念,形成了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多做实事的良好氛围,打造了富有特色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文化体系。得到中央贯彻学习“三个代表”督查组等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山西省集体一等功,省、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太原市模范集体、太原市敬老文明号等荣誉,被评为太原市文明和谐单位标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中心将以全国同行业先进经办机构为“对标”,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至上、争创一流”的要求,创新进取,奋力赶超,努力为社会提供“便民、快捷、优质、高效、满意”的经办服务,为“把太原建成一流的省会城市,努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太原市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办中心领导日常政务活动事宜

二、负责起草总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养老保险信息、会议决议和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做好以中心名义发放的文稿的修改审核工作,并呈中心领导签发。

三、负责文书、档案、信访和行政事务工作。

四、承办主任办公会和以中心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整理会议纪要,负责编写中心“大事记”。

五、做好督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及县(市)区对中心决议、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负责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维修、管理和各种文字材料、表册的印刷以及汽车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八、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的编辑发行工作。

九、负责协调科室之间关系,处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负责中心后勤、福利和组织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十一、负责办理不属于其他科室的一切工作。

上海城镇保险简介


上海城镇保险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上海城镇保险查询

上海城镇保险是经国家要求为全体职工提供的全面保障,是和职工生活息息相关的。由于城镇保险有缴费比例之说,费用并非全由公司交纳,因此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查询城镇保险。针对这一问题,下面将详细为大家介绍上海城镇保险如何查询。

以医疗保险金查询为例,其他四险查询方式亦类似。

医疗保险金的交纳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交纳,金额是工资的10%,加附加医疗保险2%,另加大额医疗5元/月;一部分是个人交纳,金额是工资的2%。按医疗局规定缴够一定时限,便可以报销个人的门诊费用及住院,以及大额医疗部分。目前大部分地区规定缴够25年方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障。

对于医疗保险的查询,我们可以通过五种方式查找。一是拨打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的电话,962218进行电话查询;二是登陆上海医保网址进行查询,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该网站信息更新会滞后一个月。

另外,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一样,其交纳亦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交纳,金额是工资的22%,一部分是个人交纳,金额是工资的8%。这些金额存储在两个帐户,一个是个人帐户,金额是个人交纳的8%+单位交纳的3%,总共11%,剩余的19%的金额放入统筹帐户。所以当我们转移养老金帐户回户口所在地时,有机构接收的可以转走个人帐户的全部金额即11%,没有机构接收的,只能取出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即8%,其他的钱就给上海市做贡献了。而对于养老保险的查询,同样的,我们可以通过以上后三种种方式进行查询。

其余的保险查询方式亦大同小异,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信息的需求选择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查询。

上海城镇保险计算方式

养老保险计算方式

按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政府补助不低于30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财力调整。

按现在政策养老金待遇: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再加个人账户资金(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利息)/139个月。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负担,退休后的养老金多少主要取决于1.个人缴费多少。2.政府补助多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各省的补助标准不一样。3.你缴费的年限。

医疗保险计算方式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下列比例计入在职职工个人医疗帐户:

(1)34岁以下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5%;

(2)35岁至44岁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3)45岁至退休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下列比例计入退休人员个人医疗帐户:

(1)退休至74岁以下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

(2)75岁以上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5%;

失业保险计算方式

领取期限按失业职工失业前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来计算:1. 缴费年限满一年不足二年的,发给三个月的保险金;2. 缴费年限满二年不足三年的,发给六个月的保险金;3. 缴费年限满三年不足四年的,发给九个月的保险金;4. 缴费年限满四年不足五年的,发给十二个月的保险金;5. 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十年的,发给十八个月的保险金;6. 缴费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发给二十四个月的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工伤保险计算方式

企业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计发标准使用的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执行自然年度。因工伤亡职工计算工伤保险待遇使用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执行自然年度。

生育保险计算方式

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顺产为1500元,剖腹产为3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元,引产为252元。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核算;建立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个人明细账;依法依规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管理部的工作;负责工、青、妇和退休人员等的工作。

(二)法规科

主要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具体: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督促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和解释;审核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实施行政执法和组织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审批科

主要行使行政审批职能。具体:负责办理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变更、转移、封存、提取以及其他相关业务;负责业务咨询;受理职工的投诉;受理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助金的申报;受理已售房改房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优惠价房改房缴交增值款等的业务申报。

(四)贷款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格的审核;负责对贷出本金、利息核算进行信息处理,作动态分析和逾期催收;负责对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会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计划管理、增值保值;建立资金专户和职工个人明细账;负责核对银行往来账目,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进行会计核算;负责管理中心年度财务预算的核算和决算;编制会计报表。负责已售房改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财务管理。

(六)稽查科

主要负责对内部管理制度的日常监管工作。具体:负责对管理中心的财务计划或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进行稽查;负责对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过程性和结果性检查。

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独立的行政类事业单位,直属于地级政府,不以营利为目,是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当地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查询:1、查询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相关政策解答;2、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网站查询不到,可能是因为身份证号码改变过,请输入旧身份证号查询);3、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有其官网网站,支持住房公积金查询,是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单位提供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的专业网站,也是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唯一网上平台。通常来看住房公积金网主要应设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业务指南、在线账户查询、业务网点、表格下载、网上服务大厅等频道。

市民个人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就可以查询到自己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等情况的信息了。市民登录网站后只要点击网站右上角“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图标,进入个人公积金网上查询页面。输入本人姓名、公积金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就可查询本人公积金信息。初始查询密码统一设置为市民公积金账号后六位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本人应尽快登录并修改密码,保护好个人的公积金信息。另外,如果市民在重设密码后,忘记查询密码或无法正常登录查询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密码重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见咨询问题:

问:《条例》中所称的住房公积金是指什么?

答: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问: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谁所有?

答:属职工个人所有。

问:谁来管理住房公积金?

答:由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问:由谁来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

答: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问: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多少?

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答: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2]266号)的有关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规格为正局级。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263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的复函》(市编办函〔2011〕72号)精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11个机构,下设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3个分支机构和新城区管理部、碑林区管理部、莲湖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13个派出机构及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公租房公司主要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

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8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近年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合理调度使用资金,为青岛市的房地产产业和总体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综合协调市管理中心内外政务及事务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协调联络及外地单位来访接洽,负责市管理中心对外接待工作。二、负责市管理中心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对外信息的拟写报送以及《青岛公积金》、公积金动态、参阅件及市管理中心大事记的编发工作。三、负责市管理中心拟发文件的审修、送签及印发工作,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转办、传阅、督办及归档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及服务协调,做好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的起草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五、负责政务公开管理,做好金宏网络系统、门户网站、大屏幕以及查询机的维护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目标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以及市管理中心部门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市管理中心对外宣传报道及各类材料的印刷工作。八、负责市管理中心党组、行政及法人印鉴的管理使用以及各类印章的刻制、登记工作。九、负责市管理中心法人资格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工作。十、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以及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件、网站邮件、政府信箱及领导批示件的流转办理工作。十一、负责编制市管理中心年度预算及大宗设备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市管理中心经费会计管理并监督指导各管理处经费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市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分发及保管工作。十三、负责市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市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市管理中心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的监督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各管理处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工作。十六、负责市管理中心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十七、负责做好市管理中心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组织人事处

一、按照机构编制有关政策,负责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岗位设置等工作。二、负责干部职工的录用调配、教育培训和信息统计等工作。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要求,做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四、负责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及评聘等具体工作。五、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归类、清查、整理、统计及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干部职工档案工资的核定、调整、晋级、统计年报及日常变更工作。七、负责干部职工的考勤、假期报批及日常考核等管理工作。八、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

一、负责市管理中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情况。二、协助市管理中心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负责市管理中心内部行政管理的监察工作。四、负责市管理中心行政效能工作状况的监督,做好行政效能投诉管理,抓好纠正部门及个人不正之风工作。五、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受理对市管理中心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参与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六、做好妇委会工作。

机关党委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负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落实和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教育等工作。二、按照党的有关组织管理规定,负责做好各党支部的管理和换届等工作。三、按照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选拔培养、程序审核、教育管理等工作。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负责抓好各项党务日常管理工作。六、按照工会和共青团的有关章程,指导和协助工会、共青团开展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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