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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申报须知

2020-10-15
家庭保险管理规划 风险管理和家庭保险规划 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地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监督处、资金管理处和业务服务处等八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须知一、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 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2 、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3、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三、填写注意事项

1、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2、 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涂改无效。

3、 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夫妻双方须同时到场签字。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四、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银行代收,上缴税务部门)

2、担保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收担保费;如个人因信用不良无法申办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若同意提供担保,则按贷款额x0.6‰x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

3、保险自愿办理。

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须查验原件,为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2.《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一份

3.夫妻双方身份证查验原件并需要4份复印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4.婚姻证明文书。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复印件4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5.除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1份,复印件4份。

6.户口本原件需查验,复印件4份。须复印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

7.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原件需查验,复印件4份。

8.购房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1份,复印件3份。注意购房合同必须备案。

9.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0.还贷储蓄存折(卡)

11.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12.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扩展阅读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市民提问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专题接听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回答了市民的提问。下面小编给大家汇总一下相关合肥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能否以大病名义提取公积金?

问:父亲患有慢性肾衰竭,2013年2月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咨询现能否再次以大病名义提取公积金?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为何有些楼盘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所购房屋的楼盘为什么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该楼盘开发单位未与贷款银行、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与开发单位在签定了按揭合作协议,明确抵押、保证、担保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方可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开发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在商品房市场营销时,有权选择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不同金融品种,属企业内部事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众多金融品种中的一种,有其政策性的特点,但不具有强制性。如开发企业楼盘项目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供相关签约审核资料,符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条件的,通过管理中心、贷款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并签署按揭协议后,购房职工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用不良可能会被拒贷

问:我缴存市直公积金,我丈夫缴存省直公积金,我丈夫申请贷款时有逾期未还款记录,此情况是否影响公积金贷款?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承办银行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核对借款人(含配偶)资信,对拖欠贷款记录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的恶意拖欠者借款人(含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非恶意欠款客户如果想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经担保公司风险评估后,愿意提供担保的,可按担保公司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来电人对配偶的具体逾期情况尚不了解,建议先通过人民银行查询其征信情况。

相关链接九种情况可提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以上是有关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资讯,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网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

住房公积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监督处、资金管理处和业务服务处等八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显着提升,先后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管理中心将以热忱为广大职工做好服务为根本宗旨,为改善我市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家庭住房条件发挥应有的作用。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巷内20米)

电话语音查询方式详情说明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查询电话2669711,可通过公积金帐号、15或18位身份证号、黄山卡卡号查询。

个人用户网上查询

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开户须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地址:)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是隶属于市国土房管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4个(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主城内办事处。

主要职责

(一)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市级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及住房补贴等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

(四)负责记载全市范围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审批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指导主城外其他区县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查询方法

个人账户网上查询地址:

/user/login.html?UserType=gr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邮编:400015

查询热线:12329

公积金缴存须知之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开户办理范围 :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开户。

受理地点:

主城区: 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

立等即办

办理程序:

1.单位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领取《单位登记表》、《单位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汇缴金额,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上述表格;

3.单位持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单位登记表》、《单位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连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开业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4.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发给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印鉴卡两张,单位在印鉴卡上预留单位印鉴后 , 一张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另一张由单位自存;

5.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登记开户手续后,打印《单位登记表(回执)》、《单位开户申请表(回执)》、《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各一联,加盖业务章后给单位留存。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乌鲁木齐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设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和天山区管理部、沙依巴克区管理部、水磨沟区管理部、新市区管理部、头屯河区管理部、东山区管理部及铁路局分中心所属的哈密管理部、库尔勒管理部等8个派出机构。中心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乌鲁木齐辖区(不含兵团)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包括: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乌鲁木齐市住房消费、个人住房信贷和房改事业的深化发展,为改善和提高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及构建和谐乌鲁木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截止2012年12月,全市(包括两个分中心)已有5668个单位,62.7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13.21亿元,归集率达到86.4%,覆盖率达到93.75%。累计提取使用144.25亿元。累计为92002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136.9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9亿元。累计完成项目贷款发放合同金额24.93亿元。

相关链接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12329介绍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12329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后期将根据乌鲁木齐实际,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两种方式,提供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服务热线的接听、处理和答复工作。

乌鲁木齐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服务时间为工作日内的10:30-19:30,除了开通的12329热线外,乌鲁木齐市民还可以通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登录后就可以随时进行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

按照住建部部署和自治区住建厅要求,该中心于近期在全疆范围率先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0991-4614611,将随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开通停止使用。

住房公积金热线的开通,有利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答复电话投诉举报及信访,加强对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及时发现与化解服务过程中与缴存职工的矛盾。

以上是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

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独立的行政类事业单位,直属于地级政府,不以营利为目,是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当地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查询:1、查询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相关政策解答;2、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网站查询不到,可能是因为身份证号码改变过,请输入旧身份证号查询);3、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有其官网网站,支持住房公积金查询,是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单位提供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的专业网站,也是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唯一网上平台。通常来看住房公积金网主要应设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业务指南、在线账户查询、业务网点、表格下载、网上服务大厅等频道。

市民个人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就可以查询到自己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等情况的信息了。市民登录网站后只要点击网站右上角“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图标,进入个人公积金网上查询页面。输入本人姓名、公积金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就可查询本人公积金信息。初始查询密码统一设置为市民公积金账号后六位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本人应尽快登录并修改密码,保护好个人的公积金信息。另外,如果市民在重设密码后,忘记查询密码或无法正常登录查询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密码重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见咨询问题:

问:《条例》中所称的住房公积金是指什么?

答: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问: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谁所有?

答:属职工个人所有。

问:谁来管理住房公积金?

答:由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问:由谁来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

答: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问: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多少?

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答: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管理中心内设6个职能处(即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财务会计处、审计保全处、信息技术处、综合处)。下面小编详细为大家介绍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情况。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992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为全市2万多个单位、近百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截至2008年3月,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164亿元。同时,始终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帮助职工安居乐业”的服务宗旨,采取扩大贷款宣传,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年限,增加贷款网点,完善贷款服务,增加贷款品种等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2008年3月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3万户,金额120亿元,支持购房面积达1047万平方米,为推动武汉地区房改、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作出了积极贡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相关链接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京汉大道1248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理处

地址:珞喻东路201号附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栋1-2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理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路66号

江汉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办事处

地址: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18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友谊大道)

地址:友谊大道13附1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15-12:0014:15-17:30

以上是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详细介绍,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有关武汉住房公积金的信息,请关注网武汉住房公积金专题。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监管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的政府机构,多年来,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居民有任何公积金疑问可到该处进行查询。另外,随着公积金的广泛应用,重庆市推出电话咨询与网上业务,更好的方便大家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与查询。

公积金服务新热线12329开通

市民们如果需要拨打公积金热线,就要拨打12329新公积金热线了。新的号码除了增加了服务内容外,也会更加安全。据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按照住建部的全国统一公积金服务热线的要求,从2012年11月30日起,重庆新的公积金热线服务电话从原来的96009更改为12329。

据介绍,和以前的96009一样,12329热线也分为自助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其中自助服务的工作时间是24小时,人工服务则从每天的8点至22点。新号码开通后,除了基本的公积金咨询内容外,还增加了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单位缴纳公积金的信息查询等内容。

另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使用12329首次查询公积金时,单位及职工要根据电话语音提示尽快修改初始密码,以保障财物安全。而具体密码可转拨人工服务咨询。

重庆住房公积金查询其他方法:

1、通过登录我中心网页上在“()公积金个人缴存查询”中申请注册后对公积金进行查询。

2、职工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办件大厅“缴存服务信息修改”窗口)或相关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对公积金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是隶属于市国土房管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5个主城内办事处。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当家理财、确保安全”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推进住房资金管理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这一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重庆”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市级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及住房补贴等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

(四)负责记载全市范围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审批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指导主城外其他区县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

1.除承办银行外,未指定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中心不收取任何贷款手续费、代办费、咨询费

3.借款人可通过公积金贷款楼盘获得贷款,或直接到公积金网点申请贷款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核算;建立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个人明细账;依法依规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管理部的工作;负责工、青、妇和退休人员等的工作。

(二)法规科

主要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具体: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督促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和解释;审核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实施行政执法和组织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审批科

主要行使行政审批职能。具体:负责办理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变更、转移、封存、提取以及其他相关业务;负责业务咨询;受理职工的投诉;受理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助金的申报;受理已售房改房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优惠价房改房缴交增值款等的业务申报。

(四)贷款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格的审核;负责对贷出本金、利息核算进行信息处理,作动态分析和逾期催收;负责对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会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计划管理、增值保值;建立资金专户和职工个人明细账;负责核对银行往来账目,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进行会计核算;负责管理中心年度财务预算的核算和决算;编制会计报表。负责已售房改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财务管理。

(六)稽查科

主要负责对内部管理制度的日常监管工作。具体:负责对管理中心的财务计划或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进行稽查;负责对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过程性和结果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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