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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条款部分介绍及网友问答

2020-10-13
保险条款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条款 人身保险规划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基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或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 本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的保险费

本合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确定有二种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一)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确定。本公司根据此保险金额及被保险人投保时的职业类别确定保险费(参见附表达1)。

(二)保险金额按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及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死亡时的职业类别确定

(参见附表2)。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疾病。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三、被保险人从事海上作业、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至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不能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20%,且最低为人民币2,000元,最高为人民20,000元。

二、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本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限额。

三、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为‰;意外医疗保险费率为 ‰。

第七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网友问题回答

咨询内容:怎么买人身意外 保险,最低保额是多少?

专家解答:有卡式和签约合同的,这个要看具体的需求啊,卡式的保额比较少,理赔是按比例来报销的,合同的保额可以大一点,按80%来报销合理的药费,价格相对来说,是要比卡式的高一点。

意外险 是一种消费型的险种,是一种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我们公司的意外险最低也有10万的保额。

麻烦完善下您的详细资料,因为这样才能确定您的意外保障的额度,且帮您评估下您的哪方面需要保障,哪方面更为急切、重要。

精选阅读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介绍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总则、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期间、保险人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其他事项,以及相关释义。其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属于相对比较重要的条款,下面也将对其着重介绍以使您能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下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的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及其他有抚养、扶养关系的人投保本保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员工投保本保险。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个人,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可选择为其配偶及子女投保本保险。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对保险条款的总则部分进行了解后,即可关注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条款。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残疾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保险合同内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三)烧烫伤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烧烫伤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烧烫伤鉴定,并据此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烧烫伤时,保险人给付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烧烫伤,保险人按合并后的烧烫伤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烧烫伤所对应的烧烫伤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和烧烫伤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简介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变更申请书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年满十六周岁到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体残疾时,本公司将根据残疾程度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七、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被保险人患有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期限为一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介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①大多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属于强制性保险。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带有强制性的特点。②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③投保条件相对宽松。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险对象均没有资格**,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④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由于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具有储蓄性,所以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

中国人寿少儿万能保险介绍及网友问答


作为中国人寿的万能险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兼顾多重的保障,且有投资受益,是不错的投保选择。李小姐为自己0岁的儿子,投保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分期缴费,年缴10032.6元,交费期18年,共缴180586.8元,合同生效日起至30周岁。

中国人寿的万能险--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产品特点:三倍返还,多重关爱;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五金相伴,悉心呵护。

中国人寿的万能险--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最高达207000元;被保险人18周岁,教育金55200元;被保险人22周岁,创业金55200元;被保险人25周岁,婚嫁金55200元;被保险人30周岁,满期金41400元

(二)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则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保障,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18周岁岁后身故,则按尚未领取的生存金和满期金之和给付保障,合同终止。

(三)成长保险金/豁免保险费:投保人若在被保险人18岁前身故或高残,则身故或高残之日起每年按34500元给付成长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满18周岁,同时免交身故或高残之日起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分红金累计生息预计累计红利:86488.257元

生存金+满期金+预计红利=293488.257元

中国人寿的万能险--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因为保费较高,所以对于家庭情况较好的家庭,可以选择投资。

咨询内容:孩子2岁多,想给他买份少儿万能险,听说国寿的不错,少儿万能险最少要交几年?

专家解答:在给孩子办保险时要先考虑大人的保障是否足够,小孩的年缴保费应在收入的10%以下为合理,因为大人才是孩子的最好保障。

少儿万能是收益快、存取灵活、缴费灵活,18周岁时保额可调,缴费时间越长收益越高。缴费几年您可以自己决定,这是您的权利。但少儿万能是要扣保障成本,只要您的现价够扣保障成本,保单就不会失效。

延伸阅读:给少儿投保的6大窍门

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少儿期易发的风险应先投保,而离少儿较远的风险就后投保。没必要一次性买全了,因为保险也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

缴费期不必太长。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但是保障期可相对较长。

先给孩子办理居民医疗保险或学平险。如果孩子已经上学,在学校已经购买了学平险,注意及时交费。毕竟学平险是团体险,保费低保障高。还可以结合自己购买的险种为孩子提供全面的成长保障!

先保大人后保小孩。在保险方面优先为孩子投保,反而忽略了大人本身,这是最严重的误区。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只给孩子买保险,大人自己却不买,那么大人发生意外时,这个家庭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

先重保障后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孩子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相对较高,头疼脑热、生病住院的概率也要比成人高很多。因此,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险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介绍及案例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

人身意外保险 理赔流程一: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之中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

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案例

原告:赵强

法定代理人:李英(赵强之母)

被告:上海霞光针织公司(以下简称霞光公司)

赵国是赵强之父。赵国生前是被告上海霞光针织公司的汽车驾驶员。1996年8月5日,被告在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为赵国投保“分期支付储蓄终身寿险”和“综合个人意外保障计划”各一份。投保书受益人均为赵强。1996年10月26日,赵国因车祸死亡,10月31日,赵强之母李英与被告签署了“关于赵国同志车祸善后工作处理协商意见书”,其中第四点言明:“公司给赵国同志家属费用合计人民币5万元,其中包括丧葬费、墓地费、一次性补助费、亲属误公费及包括人身保险费的支付。”同年11月11日,被告支付李英人民币5万元。同年12月28日,被告持保险受益人的法定代理人李英签署的赔偿金收据领取了全部保险合计156748.50元。嗣后,李英以赵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要求取得该保险赔偿,经与霞光公司交涉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双方所争保险金,依《保险法》规定应归指定的保险受益人所有。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本案的实质在于保险公司给付的人身保险金应归投保人所有还是归受益人所有。《保险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其受益人。若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法》第63条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据此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3月24日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这一精神确定下来。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被保险人赵国所得到的5万元属于霞光公司法定的给付义务,被告不能以此为借口剥夺受益人的权利。

咨询内容:我有朋友说自己是得了“尿毒症”并想放弃治疗,因他们家庭负担不起透析的沉重费用。在我的劝说下,她决定接受治疗。他在赣州才买了一份1000元的保险,(像这种情况应该买的是人身意外 险吗?)但是保险赔偿金额却高达20万,他还说这20万如果省点还是可以够他父母养老的,有如些丰厚、优越的保险资费吗?

专家解答:如果是1000意外就能保50W以上,可能是定期保险,可以看一下保单上写的是什么险种。你朋友的情况意外险 是不理赔的。而1000元买20万保额,要么是寿险,要么是重疾险 ,具体要去看一下保单我们才可以确认。

楼主,您还是要看清楚他的保单和保险条款才能够下决心。

保险是急用的现金,买的时候嫌多,用的时候嫌少,因为保险有很多种,不知道买的是什么保险,所以无法给你准确的答案,赶紧把保单找出来,仔细看看。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介绍及网友问答


金鼎富贵两全保险是人保寿险推出的一款仅在银行、邮储柜面销售,兼顾理财与保障功能的分红型产品。该产品在09年《理财周报》发起的最受中产家庭喜爱的保险品牌评选活动中,以其以客为尊的开发理念和富含价值的理财特色一举夺冠。

金鼎富贵两全保险是人保寿险推出的一款仅在银行、邮储柜面销售,兼顾理财与保障功能的分红型产品。该产品在09年《理财周报》发起的最受中产家庭喜爱的保险品牌评选活动中,以其以客为尊的开发理念和富含价值的理财特色一举夺冠。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自2007年开始,《理财周报》已连续三年发起评选活动。据人保寿险相关人士介绍,该公司目前销售的“金鼎富贵”产品,是一款仅在银行、邮储柜面销售,资金安全,兼顾理财与保障功能的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可以满足投保人越来越丰富的保险需求。其产品特色在于:保障+本金+固定收益+分红。一般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五年满期保证基本收益,并有分红。同时,保单可质押贷款,贷款期间不影响红利分配,真正实现安全性、收益性与灵活性的完美结合。这款理财保障工具最大的亮点是每一会计年度向投保人分配红利,并以年复利方式累计生息,实现投保人的红利收益最化大。除能够给投保人以满期保险金加红利回报外,“金鼎富贵”产品也发挥了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一般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赔付2倍基本保险金额,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赔付3倍基本保险金额,解决了客户后顾之忧。

“金鼎富贵”产品兼顾投资与保障双重功能的特点使之一经推出便风靡投资和保障银行保险产品市场,深受客户喜爱,成为保险市场强劲的竞争力产品。

从理财收益方面看此款产品因其附带的保障项目较多,价格偏高,卖点:满期收益+分红。这款产品可以当做教育金来使用,因其年年分红,每年可以拿到一定现金红利,补充孩子教育的费用,但是由于保险期间太短,存在一定缺陷。此款产品年底的分红并不像通常的分红险产品一样,年底的分红会单独设立账户,您可以选择领取现金,也可以留在账户里,利滚利。这款产品,虽没有明确说明,但是此款产品每年的分红是不能随便领取的,只能等6年期满时与所缴保费一同领取,中途取走会按照退保处理。银保营销员告知记者,这就是其所说的整存整取。

总的来说,金鼎富贵两全保险收益安全稳定,资金安全,又兼顾理财与保障功能,是理财不错的工具。

网友问答

为什么要买金鼎富贵?

一般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赔付2倍基本保险金额,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赔付3倍基本保险金额,解决后顾之忧。满期保证基本收益,并有分红。概括的说,金鼎富贵具有如下特色:

1、一般意外 两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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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故全残 皆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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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灵活变现,可办理保单质押贷款、减保和退保。

红利是什么?

金鼎富贵是分红保险产品。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退保能取回多少钱?

退保我们返还给您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我们以一次交清保费10万元为例,列明各年度末的保单现金价值。办理退保时,您可先向我们公司咨询当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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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40岁,为自己购买五年期的”金鼎富贵“,一次缴纳保险费100000元,获得利益如下:

一、满期保险金:5年后,赵先生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106500元。

二、红利

三、保障

1、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13000元+分红。

2、 公交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19500元+分红。

3、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返还100000元保险费。

保险条款分类介绍及注意事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保障的要求也就高了起来。投保已经是一件普遍的事。投保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投保时需谨慎,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看清楚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保险条款是指保险单上规定的有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保险单上都印有保险条款,其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有些法律规定必须列入的内容,即"法定条款"也包含其中。此外,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载入保单的称"选择条款";按照被保险人要求增加承保危险的称"附加条款";被保险人为了享受合同权利而承诺应尽义务的约定称"保证条款";对专门行业,保险人在保险保障等方面作专门规定的称"行业条款"。在国外,保险条款通常是由保险人或保险同业工会制定的,属保险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根据保险条款的不同性质,通常有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之分。

基本条款

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附加条款

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法定条款

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法定条款的内容包括: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任意条款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通常,任意条款也由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订入保险单条款,如人身保险中对保险金额加以限制等。

保险条款复杂难懂三步可看清其中真谛

第一步:核实保单真假

投保人拿到保险合同时,一定要验明保单真假,方法简单,但杜绝了后患和纠纷。

2012年初,南宁市民刘先生通过某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业务员林某,办理了两辆车的车险,他分两次将1.3万元和4800元的现金作为保费交给林某。7月下旬,刘先生的一辆车在外地出险,当他向保险公司报了保单号码后,却被告知保单是假的,随后经查验,另一辆车的保单也是假的。后来,经过保险公司调查,原来是林某将保费挪用,做了一张假保单忽悠了刘先生。

摩托车交强险或航空意外伤害险,是假保单的重灾区,此外,意外险、车险、寿险也都有过出现假保单的案例。在此,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后注意索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证和合同编号,且应该尽快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或网站核实保单信息。

第二步:细读《阅读指引》

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部分大多会有《阅读指引》,它只有一页篇幅,但已将要点难点罗列其中。没时间的投保人,可以只读《阅读指引》,需要详细了解的,可以按照《阅读指引》的目录详读内文。

近期,广西保监局调研中发现,引发保险诉讼争议的其中一项原因,就是因为保险合同而引发的争议,这说明投保人读通保险条款非常关键,《阅读指引》就是读通的利器,它不但归纳了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还提醒投保人特别注意的事项。

以一份寿险为例:投保人拥有的主要权益,除了获得合同规定的保障,还可以签收合同后10日内全额退保,10日后有条件退保的权利。值得一提的是,某些产品会有规定特别的权益,比如,受益人领取保险金,可以按年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可以缓缴保险金,改变保障范围等等。

第三步:用好《客服指南》

有些投保人获得保险合同以后,就让它躺在抽屉里睡大觉,不出险绝不会想到它的存在。事实上,《客服指南》会告诉你,保险产品除了提供保障,还有更多贴心服务。给你保险合同,不是为了让它“睡大觉”,里面的《客服指南》可以让投保人获得更多更贴心的服务。

有些投保人不会利用客户服务,不懂得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进行资料和权益的变更,以使投保产品更符合自身的需要。我们之前就遇到过,离异夫妻后,当事人不知道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的信息,导致后来纠纷不断。也有的保单,原本可以增加保障额度的,投保人一直想改,但是怕麻烦,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办理,拖了10年,通胀压力下,保障额度已经远远不够用了,出险了才知道后悔。所以,换个角度说,更好地利用《客服指南》,会让保险产品更‘贴心’。

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介绍及注意事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投保意外险不能盲目投保,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即按种类选购、了解人身意外险赔付上的分类以及“长险”代替“短险”。也就是说,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险,了解赔付的类型,一个是对造成死亡和残疾的赔付,另一个是对程度相对较轻的医疗费用的赔付。在选择意外险时,一定要选择有医疗赔付的险种,因为我们遇到的大部分意外都是磕磕碰碰、轻度骨折的小意外,有医疗赔付,这些意外就都能得到赔偿。从经济实用的角度来说,投保一年期的长险比几天甚至几小时的短险要划算很多。

实践中,对于因人身遭受意外伤害的理赔很多人却不知道需要的材料,也不知道理赔的范围,下面就做一个大概的介绍。

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保险公司会进行人身意外险赔付。平安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险不仅保障全面,网上投保还能享受保费优惠,是值得大家去了解去选择的保险产品。据了解,平安官网的意外保险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家庭综合保险、驾乘综合保险四个意外险种类。这些意外险都有自己的适用人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平安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险赔付流程一共有四步。第一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案。可以拨打95511电话报案,也可以到保险公司门店报案。第二步,准备好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第三步,到平安保险当地机构办理理赔手续。第四步,经审核对于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类的事故,平安保险公司当地机构为客户办理理赔。总而言之,选择平安网上投保,投保一份平安人生意外险,就等于选择了一个安心的生活。

人身意外险出险后的理赔流程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话报案:拨打保单上的报案热线。

二、提供索赔资料及相关单证:1、索取索赔申请书。2、根据投保的产品情况及申请保险金种类收集相关的证明资料。如人身意外险发生所致的医疗费用收据、门急诊病历、伤残鉴定书等等;家财险需要提供的损失清单、购物发票、消防部门失火证明等等。3、通过EMS、DDS邮寄或传真准备好的相关索赔资料和单证至保险公司。

三、查询索赔情况:在提供索赔资料后,可以拨打客服电话查询索赔情况,将详细告知索赔的情况。

四、查收保险赔付金:在接到齐全的理赔资料后,经保险公司审核资料无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及理赔清单发送核对,若无异议我们将通知保险公司将保险赔付金划入帐户。

五、结案:客服人员将对客户电话回访,确认保险赔款到账,并最终结案。

申请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须具备哪些材料?

通常各类险种申请理赔都须下列材料:(1)保险单凭证;(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6)理赔调查授权书;(7)诊断证明;(8)住院收据原件;(9)住院清单及费用明细清单;(10)若因意外事故住院,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人身意外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相关问题的解答。但实践中,对于因人身遭受意外伤害的理赔,很多人却不知道需要的材料,也不知道理赔的流程。尤其是当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而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无法提供时,往往会耽误理赔的时间。因此,如果您遇到人身意外保险理赔的事宜,不妨向专业的保险理赔律师寻求帮助,他们的专业水平一定会帮您很好地解决难题。

上海社保卡办理方法及网友问答


一、办事所需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二、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复函》(沪财综(2000)9号、沪价行(2000)05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张50元;但对首次申领的居民一律减半收取工本费即:每张25元。

三、办事程序

1、申领

符合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向服务站预约或者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社会保障卡。

(1)电话预约申领:

①申请人进行电话预约时,应当将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告知服务站;

②服务站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与申请人约定正式申领的时间。如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

(2)直接申领:

①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服务站应当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 内容与申请人交验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一致。

②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书面填写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受理申领。

(3)异常处理:

①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书面填写信息以及各类有效证件载明的信息不一致时,服务站应当暂缓受理申领,并告知申请人暂缓受理的原因和恢复受理途径,同时将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通知市信息服务中心。

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与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不一致时,服务站应当告 知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署),按户籍管理规定更正信息后再行申领。

③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

2、领卡

(1)申请人收到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后,应当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

(2)委托代领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 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3)领取通知发出30日后申请人仍未领取的,服务站应当将有关滞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

四、办事时限

服务站受理申领后,应当及时将有关申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如逾时未传送,申请人可向投诉部门投诉。

上海社保卡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市民都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2、问:年满十六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市民是否也要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是的。因为社会保障卡除了具有医保功能、社保功能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功能。比如市民还可以凭社会保障卡进行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培训,抚恤对可以用社会保障卡办理抚恤金领取手续等等,用途十分广泛,每个市民都应该申领社会保障卡。

3、问:户口不在本市,但参加本市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能否申领社会保障卡?在没有社会保障卡的情况下,是否影响医疗保险事务的办理?是否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答:户口不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为信息数据等原因,目前暂不能申领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卡暂时没有办理的情况下,仍可持原有的医疗保险专用(磁条)卡办理所有医疗保险事务,且一切医疗保险待遇不会改变,均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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