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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原始密码问题的相关解答

2020-10-12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近来,有不少合肥市民来咨询小编有关合肥住房公积金原始密码的问题,这里小编就这一问题向大家进行详细解答,希望能为大家答疑解惑,提供帮助。

合肥住房公积金原始密码问题的相关解答

问:合肥住房公积金原始密码是多少?

答:合肥住房公积金原始密码是“123456”

问:如果职工遗失合肥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该如何办理?

答:职工遗失查询密码可以请单位经办人在网站重新设置,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重新设置。

职工已修改查询密码且预留手机号码,遗失查询密码时可通过取回密码找回本人查询密码。

相关链接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附加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职工符合本办法基本条件第1、2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可全额提取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小编最后提醒:希望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以防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就是有关合肥住房公积金原始密码的相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合肥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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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1、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发生下述情况之一的;a、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b、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c、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但必须得到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6)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a、户口迁出本市;b、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c、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领取)。

职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办理提取时除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核实后出具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外,同时须提供本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产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2、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1)办理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不低于20%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须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住房的,须提供由房改办签发的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经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的,须提供房改办签发的公有住房出售收款批文、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二手住房(存量房)的,须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或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3、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建造自住住房的,市区提供市级、县境提供县级规划土地和建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建房费用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由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内容建议为翻建、大修的《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以及相关费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须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患有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身份证、须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医疗费发票;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身份证、经公证的住房借款合同、借款银行开具盖章的还贷证明(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纯公积金贷款的可不提供,办理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提供),还款期间发生提前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凭证。

9、职工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须提供身份证、离、退休批准文件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身份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人员提取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的证明。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须提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非本市户口、务工农民返回原籍)职工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须提供原籍户口证明、单位证明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3、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和次数有什么规定?

答:(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网上备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有效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其它类型住房自最后一次开具购房有效凭证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的,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日期需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提取手续,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因退(离)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15、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答:(1)职工符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合法有效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由单位经办人员签章(字)并按规定加盖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3)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审批同意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公积金黄山卡,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16、职工经审核批准提取后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答: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17、在什么情况下可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因死亡、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为提取手续,代办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18、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代为领取人怎样提取?

答:代为领取人凭本人身份证、缴存职工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办理代领手续。代办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合肥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解答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是大家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笔资金,可以提取也可以贷款买房,下面小编以合肥为例,就合肥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向大家做一解答。

合肥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

合肥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1:我准备现在买房,可是公积金才开始缴存几个月,请问我现在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有公积金当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一年,你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合肥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2:夫妻双方都按时交纳公积金,未办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申请贷款是否一定能贷到45万?最长能贷多少年?

答: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合肥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3:我参加工作后,单位已为我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目前已缴存了9个月,并办理了补缴,带上补缴的月份达一年了,请问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具体来说,是指连续汇缴月份必须达到十二个月以上,不包括补缴月份。以您目前的情况暂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待汇缴月份累计连续达十二个月后即可申请。

合肥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4:我去年8月前在原来一个单位上班,公积金已连续缴存八个月了,九月份我调动到另外一家单位工作了,单位从9月份给我办理了开户并开始正常缴存,前后已缴存一年以上,请问这样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可以。像您这样因为工作调动且所在单位均能正常缴存,前后两个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出现中断的,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账户后,即符合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规定。

目前中心以下受理点可以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

徽行驻点办: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长江中路90号)

可受理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建行驻点办:建行合肥三孝口支行二楼(金寨路326号)

可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东区服务点:铁路分中心窗口(新蚌埠路128号)

可受理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以上是合肥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合肥住房公积金专题。

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恢复基准利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成为众多购房者的第一选择。关于合肥公积金提取您知道多少呢?小编为您整理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1、集体户口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问:我是合肥集体户口,已经缴纳5年多的公积金了。目前打算把户口迁回安徽老家,请问怎么办合肥公积金提取?

答:如果您将户口迁出合肥,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盖有原单位印鉴章或公章的支取申请书;3.户口迁移证(或迁入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能贷款吗?

问:我的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现在要买房了,不知道能否贷款?

答:不可以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贷款条件。如果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一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存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仍可申请贷款。

3、住房装修可否提取公积金?

问:住房装修可否提取合肥公积金?如可以,手续如何办?

答:住房装修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4、申请合肥公积金贷款首付要几成?

问:请问打算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要几成啊?

答: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是一手房首付要3成,二手房首付要4成。

5、原先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是否能用于买房?

问:我刚入职一家新单位,需要过了试用期才给我缴纳公积金,以至于中间会有3个月的停缴期,请问原先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还能用于买房吗?

答: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当新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从原单位将账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中断不影响职工的缴存和提取。

6、情侣共同买房,能合肥申请公积金贷款么?

问:我和女朋友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以申请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共有产权的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产权人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在征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以该共有产权房屋作为抵押物签订抵押合同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你和女朋友还没有结婚,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你们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父母能否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问:父母买房,但是他们没有公积金,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能提取。根据《合肥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8、合肥公积金提取政策是否有变化?

问:国管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合肥公积金提取政策是否有变化?

答:住房公积金执行属地化管理。宁波目前还是执行此前相关政策,未有调整。三套房肯定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的。但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再次申请。

住房公积金,淮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相关问题解答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一、贷款对象

凡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以下简称借款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付房价款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五)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时限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下列时限内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时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一)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二)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契税完税凭证确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半年之内提出申请。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批准文件签发之日起半年之内提出申请。

四、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应付房价款和实际偿还贷款能力,按下列限额标准计算确定:

(一)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

(二)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付房价款的70%。

(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其配偶仅有一方(含单身或未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的工作年限。

(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30年。

(三)建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5年。

六、贷款利率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分为5年(含5年以内)、5年以上,具体利率标准由公积金中心实时公布。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如遇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三)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贷款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七、证明材料

(一)商品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5、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6、契税完税凭证。

(二)保障性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申购保障性住房批准文件;

4、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

5、首付款凭证或购房发票。

(三)二手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房屋买卖合同;

4、契税完税凭证;

5、房屋所有权证。

(四)建修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房屋所有权证。

八、贷款程序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持相关贷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准予贷款的,委托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三)签订合同。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并办理贷款综合保险或贷款担保手续。

(四)抵押登记。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或单身证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五)贷款发放。承办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划转借款人的借款款项。

九、还款方法

借款人应依据贷款期限、还款能力选择以下一种还款方法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法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借款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三)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十、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以采取下列还款方式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一)委托扣款。借款人在承办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授权承办银行于每月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二)柜面还款。借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到承办银行指定的经办网点偿还贷款本息,或在每月还款日前到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三)委托提取。借款人委托公积金中心定期直接从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十一、贷款担保

(一)房产抵押加保证。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的,应由住房贷款担保公司提供住房置业担保。担保费由借款人承担。

(二)房产抵押加保险。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的,应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综合保险。保险费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注意事项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时,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权人应同时到场签字。

(二)借款人现为未婚或单身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婚或单身证明。

(三)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于每月20日前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四)借款人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付房价款的40%,贷款利率按同档期限上浮10%执行。

各地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解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很多离职人员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是对相关流程却很茫然。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各地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办法,以供大家参考。

天津:员工离职住房公积金够条件的可提取

问:我的原工作单位一直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我现在刚刚离职,请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根据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职工可以进行销户提取,根据您的情况暂时不能提取。等您符合条件时可持下列资料到任一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提取:1.职工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3.未及时转入集中封存户的,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职工签署的《委托授权书》一份,变更住房公积金龙卡初始密码的,《授权书》应经公证处公证。

广州:外地员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市民唐先生:我是外地的户口,之前在广州工作,单位给买了公积金,现在没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就没继续买,想把之前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要怎么办理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手续的需要两个条件: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需要提交的资料: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提取人本人身份证。4.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沈阳:外地户口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

张先生:我是外地户口,原在东方家园铁西保工店上班,已经离职两年。现在新公司要给我重新交公积金,可是铁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如果转移或提取公积金,都需要以前公司的法人章和财务章,但现在东方家园关闭了,找不到人。铁西住房公积金的人告诉我只能等东方家园黄了我才能办理提取或转移,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

一、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系统内转移,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提供转入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或《住房公积金转移(汇总)凭证》、《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经管理部审核后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二、您是外地户口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沈住公[2004]10号《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提取条件和额度的规定: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非沈阳市常住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提取申请审批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此,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或提取业务需要原单位出具相关手续,并且通过您提供的信息查询到,您单位账户下仍有一百余人,因此应不存在无人管理的情况,建议您与原单位联系沟通。

上海医保网上查询密码相关问题解答


上海医保余额、就医费用、个人医疗帐户清算、门急诊、住院、购药累计医疗费用等信息查询都可以通过上海医保查询网进行,参保人只要登陆上海医保卡通过密码登陆即可足不出户轻松查询相关信息。但是,生活不乏小编这样的马大哈,万一把上海社保网查询密码弄丢了怎么办呢?本文将就上海医保网上查询密码相关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上海医保网上查询密码忘记了怎么办呢?

【答】:按照规定上海医保网上查询密码忘记了可以通过变更密码来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上海医疗保险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至市/区县医保中心/服务点办理医保网站个人密码变更手续。办理成功后,密码隔日生效。

上海医保网查询密码最新问题解答

我忘了医保卡的查询密码,去社保局办理能马上用吗?需要带什么资料?我的医保卡是上海的。

【答】:需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医保卡至就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服务点重新设置查询密码,新密码将在申请成功的次日下午3点后生效。

我是湖南人,但是在上海上班。公司帮我买了医疗保险。之前我都是通过医保网查询我的医保卡余额,但是因为很久没有查询,现在忘记了密码,怎么办?

【答】:如果忘记了医保卡网上查询密码可以申请密码变更。只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医保事务中心或服务网点办理即可。

我不小心忘记了医保卡网上查询密码,可以重新在网上更改密码吗?这样处理可以吗?

【答】:非常抱歉,目前医疗保险相关机构暂未开通网上办理医保卡重置手续,医保卡密码重置需要本人亲自回到上海至就近医保事务中心或服务点办理。

上海医保余额查询

医保网站和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统一采用密码进入的查询方式,参保人员需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的,必须通过密码验证后,方可在医保网站或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参保人申请设置个人信息查询密码,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

注:1.个人帐户基本信息。包括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

2.个人帐户清算信息。包括上一医保年度个人每月缴费额、个人帐户注入额、年度清算额等信息。

3.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信息。包括本医保年度个人门急诊、住院、 急诊观察室、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购药累计医疗费用等信息。

4.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本人最近12个月内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

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见问题解答


常州住房公积金用途广泛,适用于购房、建造住房、装修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住房房租等多方面。但是有很多市民对公积金不是很了解,这里小编给大家解答下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见问题。

常州公积金密码是多少?

常州公积金的初始密码为666666(注:1、为保证您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请尚未修改初始密码的缴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修改原始密码。市区在延陵中路21号四楼或晋陵北路298号,武进区在府北路1号,金坛市在金坛市南环一路116号,溧阳市在溧阳市体育路8号。2、密码修改后第二个工作日可在网上使用新密码查询。3、通过网上查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并非实时信息,缴存人可拨打语音自助查询电话8811725588127255查询实时数据。)

常州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调到异地工作,公积金该如何办理?

如果您想将本市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地,首先请您到本中心服务窗口领取或上网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常州市联系单》(一式两联)填妥个人基本信息及签名,请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意见并盖章。然后您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填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常州市联系单》和与本市单位解除合同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转移,经我中心审核后汇到外省市帐户。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转贷对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所购房屋目前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二、转贷条件:申请人须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且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如何办理?

如果您申请部分提前还贷,不需要预约。请您自备现金,并且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请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2、最后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请夫妻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结婚证、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办妥转帐后,再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住房公积金帐户上的金额不足以还清贷款可携带现金或银联卡进行转帐还款。

以上是有关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规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常州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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