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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怎么理赔?如何收集资料?

2020-10-09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规划保险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相信很多的消费者购买意外伤害险产品时最担心的问题是:投保容易,理赔难。其实,理赔难现象的出现,大多是由于事前大家对意外伤害险怎么理赔了解不够,以致于很多理赔材料准备不足。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意外伤害险怎么理赔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议大家针对理赔范围怎么购买适合自己的意外伤害险产品。

意外伤害险怎么理赔?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1)医学诊断证明;(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意外伤害理赔如何收集资料?

1、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1)保险单凭证;(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6)理赔调查授权书;(7)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8)所有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为法定时);(9)死亡证明(须由具备资格的部门出具);(10)户口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11)火化证明(特殊情况未火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1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现场勘查报告及验尸报告。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通常各类险种申请理赔都须下列材料:(1)保险单凭证;(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6)理赔调查授权书;(7)诊断证明;(8)住院收据原件;(9)住院清单及费用明细清单;(10)若因意外事故住院,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人身意外保险如何巧购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种类差距,比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是对因意外造成的人身伤残进行赔付,不会对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已经投过医疗保险的人可以选择此类保险。否则,应该购买与意外伤害险类似的意外伤害综合险,此种保险包括对医疗费用的赔付。起点低、保障足是人身意外保险的特点,但是与之对应的是保险责任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现在很多人身意外险均可以附加意外医疗险,如果被保险人希望获得全面保障,可以选择这类附加险,保障在意外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在人身意外保险中,一般将不同职业按照相应的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6个等级,并按照职业类别对应的等级收取相应的保险费。因此,当职业发生变更后,客户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扩展阅读

意外伤害险理赔所需资料及其获取方式


发生意外事故后,意外伤害赔偿必须具备哪些材料?我们又该如何收集意外伤害赔偿的材料?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 意外保险如何理赔呢?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

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意外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另外用户在不幸出险之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有的保险公司规定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的十天之内和保险公司联系,并备齐上述材料。

了解了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后,您就可以在处理发生事件的同时,收集并保留保险索赔所需的材料,快速办理完繁琐手续。

如何办理意外伤害赔偿 需要什么资料


无论你到哪里,干什么,做什么工作,由于外界干扰的因素太多,所以人人都需要意外险,意外险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儿童意外险、综合意外险、短期意外险等等。在购买意外保险后,意外伤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有三点赔偿标准。

首先是要符合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意外:什么是意外一般保险公司的条款上都有列明,另外也有一些责任免除的条款比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醉酒这种的;正常情况下你所花的费用只要是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也是要扣掉的然后再按条款约定的免赔跟赔付比例来算赔多少钱。主要还是看你投保的时候是怎么签的保单。

第一点、意外伤害

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第二点、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第三点、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

(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6)理赔调查授权书;

(7)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8)所有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为法定时);

(9)死亡证明(须由具备资格的部门出具);

(10)户口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11)火化证明(特殊情况未火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现场勘查报告及验尸报告。

保险知识,保险知识:理赔前应收集哪些资料


在理赔过程中,一般需要以下资料: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书面证明或验尸报告;

6、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8、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9、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6、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全称、病历和治疗过程)、医疗纪录、住院证明正本;

8、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6、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X线片、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疗纪录正本、结算明细表、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其它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不同保险公司在申请说明上也会存在差异,具体要以保单所载明的具体事项为准。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与单据


保险理赔自古以来就是一件很讲程序的工作,一旦程序出错,保险理赔就会出现问题,给保险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损失。意外伤害险理赔也是需要很强的程序性,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意外伤害险理赔的程序。要了解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我们重点要关注意外伤害险的理赔单证,那意外伤害险理赔单证到底都有哪些呢?我们就一起走进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吧。

根据条款第十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人,方式可通过业务员或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报案主要内容包括: 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保险名称、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就诊医院等,主要形式有两种:电话报案和上门报案。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理赔所需单证

一、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意外伤残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申请意外身故随身财产损失赔偿金所需单证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被保险人随身财产的损失清单及相关证明;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申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所需单证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它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

保险人与投保人在签定本附加合同时约定的定点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意外伤害险理赔程序--赔偿

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并通知律师协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通知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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