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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申领生育保险 材料需准备齐全

2020-10-06
保险规划经济需求法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近日,市民吴女士产假结束,在家休息了四个月后终于要重回工作岗位。吴女士决定,趁着最后的几天假期,赶紧把生育保险办好。但是因为首次办理,吴女士一时有些手忙脚乱。

据市社保部门介绍,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术后三个月内向社保局工伤生育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女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产上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凭证(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生殖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批准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证明(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婴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实施计划生育证明及原始病历、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清单一份;公务员(包括参、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市(区)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出具的本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证明(原件);填报《嘉兴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加盖公章,正确填写单位账号和开户银行;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各一份;如有必要的须提供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文本(原件);男职工参保其配偶未就业符合条件的,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市社保局工伤生育处自收到申报材料并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生育保险相关款项划入用人单位账户,用人单位在到账后可到社保局生育保险窗口领取回单,并通知到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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