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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流程

2020-10-03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养老保险基本知识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四个关键环节

第一个环节就是发凭证。

就是说当一个劳动者离开一个城市,他不能肯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或者有明确的目的地要到另外一个城市就业的时候,他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他的参保缴费凭证。这个参保缴费凭证其实挺简单,除了基础信息之外,最关键的信息是三项:一是这个人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他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他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这三个是最关键的信息。有了这样一个凭证,等于参保人员,包括农民工就有了一个自己养老保险权益的存折,里面记录了你累积的权益,这也是政府对以后劳动者今后权益的一个郑重承诺。

第二个环节就是拨电话

如果劳动者是要把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杭州或者是打算从杭州转到其他城市,如有不清楚的可以拨打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查询和咨询有关情况。

第三个环节就是办手续

就是具体的流动人员要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的话,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其他的事情就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还要将劳动者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企业、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的话整个的转移接续的流程就算完成了。

扩展阅读

保险关系,农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在缴费期间,保险对象因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移保险关系的,经农保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关系是可以随人转移的,保险关系不会因户口的迁移而中断。

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区县内转移。

一、迁出。

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区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社保所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乡(镇)社保所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区县级管理机构。区县级管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要确认其转移资格,进而对"缴费记录卡"进行核实,并向迁入区县发要求转入保险对象的函件。待迁入区县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区县级农保管理机构。转移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缴费记录卡也要随之转到保险对象将迁入的缴费单位。

二、迁入。

在收到迁出区县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区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待对方的保险金转移过来后,要会同财会部门对保险金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要向迁入区县的农保机构发出由财会部门和区县级管理机构分别审核后的保险金收讫回执。对迁入者的缴费记录卡和缴费证要审核,钱帐要一致。

三、区县内转移。

除了缴费单位变更以外,其他保险关系不做变更

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转移各地都有具体的流程,但大致也差不多,我们以义马市为例,讲述养老保险转移

一、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总体原则:

参保人员(60周岁以下)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原参保地(即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即转入地),按转入地有关标准缴费和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外地朝义马转移:

参保居民在义马市居保中心领取关系转移申请表,加盖居委会和办事处公章,另外需提供一份新的参保资料。由义马市居保中心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通过河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具转入接收函。

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收到转入接收函后,将对申请转移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开具个人账户明细表、关系转移单,并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划拨至义马市居保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义马朝外地转移办理须知:

参保居民从转入地县级居民养老保险机构领取转入接收函(加盖公章)交给义马市居保中心,在义马市居保中心领取个人账户明细表和关系转移单。在转入地县级居民养老保险机构办好手续后,将相关资料反馈。义马市居保中心核实后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居保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四、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60周岁,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需要跨统筹区域迁移的,其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夸统筹地区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市民陈先生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符合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对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条件的,可以办理以下手续:

(1)参保人员终止缴费离开就业地时,由转出地社保局为其开具全国统一的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转出地社保局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各项手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及按规定划转的基金转送到转入地社保局;

(5)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划转的基金后,办理相关的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近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问题,对于更好地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内蒙古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随工作转移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5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出台政策保障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合法权益,内蒙古刚刚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参保人员跨盟市、旗县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在盟市范围内跨旗县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最后一个参保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农牧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牧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牧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牧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相关政策,内蒙古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相对应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本人的缴费工资指数、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以及基本养老金。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方法


今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并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就业者跨省转移接续,实现了“全国漫游”。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方法:

1、你可以在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辞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

2、然后在现工作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合并即可。(带身份证、现单位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迁移合并的养老保险,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工作调动时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张某今年40岁,之前一直在北京上班,2010年要到上海上班,现在张某要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是从北京转到上海,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应该这么办理:

1、张某在离开北京的工作单位前,先到北京的社保机构开具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同时提供身份证和北京工作单位的劳务用工合同。北京社保机构核实单位给予交纳的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后,就会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此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本凭证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务必要妥善保管。

2、张某到上海后,张某在上海的工作单位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就可向上海的社保局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北京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上海社保局就会请张某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对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上海市社保局便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张某以前工作的单位所在地北京社保机构发出,北京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信息表》传送给上海社保局,北京社保机构就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上海社保局在收到北京传来的《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张某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张某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将办结情况通知张某。到此为止,张某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办理完毕,张某现在养老保险的年限就是:北京+上海。养老保险从上海转出到北京也是如此。

从国企到市直机关的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某人原来在一中央企业工作了8年,其间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金。 2006 年6月,该人调到市直机关上班,有行政编制,现在的单位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请问:这个人在原来那家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金怎么才能转出来?因为现在单位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那原来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以拿出来用吗?相关的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按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规定,职工由企业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原已建立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继续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每月 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因此,你原来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能取出,而是会在退休时按比例计发。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今年起畅享“自由行” 转移手续简单易行

“前两年,我一直在江苏工作,现在来到杭州打工了,能不能把我在苏州的社保关系转移过来呢?”昨天,安徽小伙子李先生打进民生帮帮堂报料热线,倾诉了他的烦恼。

政策:养老险今年起可“全国漫游”

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模式,大部分地区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0%作为统筹基金,个人缴纳8%作为个人账户资金。按照原来的规定,跨地区的转移就业只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同时,较为繁琐的程序,也成为转移时的“壁垒”。

因此,不少出外务工者,对参加养老保险等社保项目的热情并不高。“农民工在离开原来的城市,重新就业的时候是允许退保的,就是说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是允许一次性提走的。这样造成了大批农民工只看重眼前利益,把个人账户的钱一次性取走,社会保障的权力就归零了,今后的养老问题还是个社会问题。”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

对劳动者来说,该《办法》实施以后,离开一个城市的时候,拿到的将不是一笔钱而是一张凭证。这是他在原来参保地保险权益的一个证明,今后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可以接续,在外省就业时也可以拿着这张单子接续保险关系,如果流回户籍所在地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程序:养老险转移手续简单易行

了解了政策以后,李先生相当关心转移流程是否简单易行。为此,民生帮帮堂记者昨天专门连线杭州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只要抓住几个关键环节,养老险跨省转移就非常简单。

第一个环节是发凭证。当一个劳动者到另外一个城市就业的时候,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缴费凭证。参保缴费凭证最关键的

信息是3项:一是这个人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他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他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

第二个环节是电话。可通过电话向各地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经办机构咨询转移的具体事宜,这些地方的联系方式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查询。

第三个环节是办手续。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其他的事情就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以及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参保人员,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到哪去办理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近期,北方网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及关系转移等有关政策进行了连续报道。那么,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到哪去办理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日前,记者采访了天津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员。

转入本市的携带原参保地《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到本市就业的,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手续,首先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本市就业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本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本市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

转出本市的携带本市《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办理手续

本市参保人员(含农民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前,可在参保所属分中心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分中心查询核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缴费情况,并打印《缴费凭证》,盖章后交给参保人员。待参保人员到异地就业后,提出转移接续申请,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无论是由外地转入本市,还是从本市转出,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

需要提醒参保人员的是:在决定离开一个城市时,务必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并妥善保存参保缴费凭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及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湖南保险新规定:以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能再办理退保


过去几年中,由于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转移单位缴费等原因,造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困难,致使一些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大量退保。根据最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以后不再办理退保。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新规定?据了解,退保后,原来已经建立的养老保险权益就终止了,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要重新算起,这实际上损害了这些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为了保护参保人权益,《暂行办法》规定不再办理退保。对于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无力继续参保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如果不再返回城镇就业,那么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在城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总之,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是会保全的,个人的缴费也会全部用于本人的养老待遇。把退保改为转保和续保,说到底对参保人特别是农民工是有利的,是对他们长远的养老保险权益负责的。

有市民咨询:“我家里急等用钱,为什么不能通过退保来解决眼前困难?”市社保处答复: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讲,国家既要保障他老有所养的权利,也要引导他履行参保缴费的义务,这两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参保人员家庭生活遇到困难时,应当尽可能通过其他办法来解决,而不要通过退保来解决,因为这不仅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也对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是一个很大的损害。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险关系转移指南


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法终于揭开面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公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下称农民工养老险办法),向全民征求意见。

新政策可动统筹账户

中国的养老保险模式,是统账结合模式,即基本养老保险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由企业缴纳,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20%。个人账户由个人按工资的8%缴纳。

根据现行政策,参保人员如果跨统筹范围流动,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统筹基金,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由最后参保地负责办理退休。

人保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说,在实际执行中,少数转入地考虑到本地区的支付能力,特别是担心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员转入后,缴费少而领取待遇时间长,因而不愿接收。有的地方出台了一些限制条件,不承认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的缴费年限,致使一部分参保人员不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养老待遇。

为此,办法明确,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其流动前后的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同时,为平衡各方利益,办法规定:跨省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统筹账户部分则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

为何确定1998年的时间点,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因为1997年以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归于统一。”

统筹账户资金为什么不能全部转移?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学者郑秉文分析,这还是考虑到各地养老保险仍有资金不足的问题。“只转移统筹账户大部分资金,至少照顾到发达地区的积极性,可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身份证将成终身社保号码

据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国家正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将在条件具备时实行全国统筹。现在制订的“是具有过渡性的暂行办法”。此外,人保部正筹划尽早建立健全全国社保信息查询系统。“先从农民工做起,逐步推广到全部参保人员都有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号码作为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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