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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人生风顺 保险少不得

2020-09-30
人生理财保险规划 人生规划保险 保险就是人生规划

1、保险有如一把降落伞,当最需要它的时候如果没有带,那就永远都不需要它了!

2、保险保的是钱,是当你或家人最需要钱的时候,能雪中送炭、走到您身边的钱。

3、保险就像雨伞,晴天没人买,雨天买不着;要用时没有带,带上了却不一定用得上。

4、银行与保险:银行是晴天借你雨伞,下雨时收回;保险是晴天不借伞,下雨时借给你!买保险为了要有尊严的生活下去。

5、买保险就像养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十分孝顺,他不会给你脸色看,不会顶嘴;在你生病时,他会孝敬你医药费;在你年老时,他会供应你养老金、奉养你的天年!

6、保险不能代替一位丈夫,保险也不能代替一位父亲,但保险能代替他的收入。如果你离开这座城市是不是应该给家人留下一些生活费?如果你永远不回来了,那你留下的生活费够他们用多久的?我们很爱自己的家人,但我们无法永远陪伴他(她)们,一旦我们走了,我们应该留下一些有用的东西给他(她)们,而不是一堆难题和负担。

7、人生之路很少一帆风顺,难免会有许多“坑坑洼洼”,买保险就是花点小钱将人生路上的“坑坑洼洼”事先就铲平、填平,消除人生的隐患!

8、保险就象守门员,就象足球比赛一样,必须有前锋,中场,守门员,其中守门员的位置非常重要。一个家庭的经营同样道理,有最基本的保障后,再去投资实业、股票、房产才能够保障家庭的幸福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可以用少量的保险费来达成。

9、买彩票和买保险买的都是一种概率,只不过我们期盼前者发生,慎怕后者降临。宁愿相信或期盼着百万分之一的幸运概率会发生,而不去防范几十、几百分之一的风险概率可能出现的灾难。不妨想一想,坚信自己万无一失的人、和能够面对风险防患于未然的人,谁才是真正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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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金继承 投保规划少不得


一些投保人可能并不知道,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金的领取有保险受益与法定继承两种形式,保险受益是由被保险人指定保险金的受益人,将保险金作为财产赠予受益人,而法定继承则是将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保险专家提醒,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非常重要,这将决定将来保险金支付给谁,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做好规划,一方面能避免保险金的继承纠纷,另一方面也避免保险金成为遗产,不必用于偿还债务也可免征遗产税。

保单指定受益人:

保险金不必偿还债务

不久前吴凡(化名)在一场意外事故中不幸身故,由于其生前投保了20万元的人寿保险,其父母从保险公司拿到了20万元的保险金。但很快吴凡生前的生意伙伴曾某就找上门了。原来,吴凡生前欠了曾某8万多元的债务。于是,曾某提出应拿保险金来抵债。

对此,保险专家解释,根据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将取得保险赔偿金。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赠予,属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它不是投保人的遗产,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用来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

保险金免征遗产税

赵先生夫妇拥有上千万元的资产。赵先生希望在他们百年之后,儿子能继承遗产,但又担心到时国家会出台“遗产税法”,要缴纳庞大的遗产税。

对此,保险专家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任何保险金所得都是免税的,赵先生可通过购买保险达到避税的目的。如赵先生可作为投保人投保生存保险,或为儿子投保教育金保险,指定儿子为受益人,这样,满期给付保险金就属于儿子的自有财产。赵先生夫妇还可以作为投保人投保高额终身寿险,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儿子作为受益人,在赵先生百年之后,也能得到保险金。但一定要投保时指定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

保单未指定受益人:

保金被作为遗产分割继承

五年前,当时还是单身的温某投保了某保险公司10万元的终身寿险,并每年投保20万元的意外险,但在保险合同上,受益人一栏填写了“法定”。不久前,温某在一场意外交通事故中死亡,保险公司认定属保险责任,准备给付30万元的保险金。

但在保险金的分配问题上,温某刚结婚不久的妻子和温母产生分歧。温母认为,温某投保时尚单身,填写“法定”,本意是以母亲作为受益人,而温妻认为自己才是温某事故时的法定继承人。最后经法院判定,温某在受益人栏内填写“法定”,属不确定受益人,故该笔保险金就作为温某的遗产,由温母和温妻按《继承法》等额分割继承。

链接一:

三种情况下保险金成遗产

根据《保险法》,三种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链接二:谁有权指定受益人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均有权指定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无独立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链接三:保险金分配举例

保险金的指定受益人既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多人中受益顺序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有优先顺序,受益份额可以是等份的也可以不等份。

如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寿险,指定妻子、女儿为受益人。在死亡保险金的分配上,有几种可能的情况:

1.如果指定妻子为第一顺序受益人,女儿为第二顺序受益人,则死亡保险理赔金的分配顺序为:如李某身故后,李妻仍然生存,则由李妻领取10万元保险金;如果在办理李某的死亡保险金时,李妻也已过世,则保险金由李女领取。

2.如果指定了妻子和女儿均为第一顺序受益人,但没有规定受益份额。李某死亡时,妻子和女儿都生存,则双方分别领取50%即5万元的保险金;如果李某死亡时,李妻已死亡,则由李女领取10万元保险金。

3.如果李某指定妻子和女儿的受益份额分别为70%和30%,李某死亡时妻子和女儿都生存,则妻子得到7万元赔偿金,女儿得到3万元赔偿金。如果李某死亡时女儿还没成人,应得到的赔偿金由其妻代为保管。

旅游意外险10元保障少不得


近年来,在业余时间或者节假日外出旅游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必修课”。可是,由于外出旅游人数的增多,各种突发意外事故也屡见报端。可是,这种情况下却存在一些愿意求神拜佛保平安却不愿意购买旅游意外险10元保障的现象,可见人们的保险意识真的需要提高。奉劝这些朋友,外出游玩,旅游意外险10元保障少不得。

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

旅行社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主要针对由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游客损失与伤害进行赔偿,在旅途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失误导致游客发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由承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常会发生的一些损失,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比如,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由于旅游者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各种费用等,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另外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游客人身与财产损失,也不在其责任范围之内。

旅游意外险10元保障少不得

游客自己购买的旅游意外险10元保障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保障。游客可以根据出行情况来选择购买适合境内或境外的旅游意外险。所以,如果大家跟团一定要确认旅行社是否帮购买了短期意外险,没有或者不跟团的话自己一定购买一份短期的意外险。奉劝部分朋友,外出旅游,旅游意外险10元保障少不得。

海南旅游意外险10元投保最高可赔100万

近年,海南接待旅游人数不断增多,游客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旅游企业风险增大,建立旅游保障体系,可防范和化解旅游风险,为游客提供旅游安全保障服务。未来,海南要创新完善旅游风险旅游保险产品,健全旅游保险机制,同时建立专门机构对旅游安全事故进行防范督促协调,确保旅游安全事故的救助、协商、谈判、理赔等落到实处,建立旅游保险基金,利用特区立法权加快立法,加强旅游保险宣传推广力度。

2012年推出的旅游意外险可根据游客需要自行选择旅游天数进行购买,留岛时间1-5天(含)的保费仅为10元/人/次,而每个被保险人的理赔给付累计最高可达100万元。该险种可全程为游客提供高额的人身意外保险,涵盖意外、突发疾病、残疾、医疗等全方位的保障。同时,高额的人身意外保障,也极大地为旅行社承担了高额的责任赔偿,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大大降低了旅行社的风险成本。此外,该险种的保障范围也有扩展。赛车、赛马、攀岩、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登山等高风险旅游活动,也可投保。据介绍,旅游风险保障体系正式启动后,每年将从收取的保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海南旅游风险保障体系旅游综合保险安全保障、救助专项资金”,处理有关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超过保险限额而又确需处理的费用。

旅游意外险10元——相关链接孩子旅游撑把保险伞很有必要 15天旅游意外险10元保障

近期,14岁的驴友小温随妈妈一行7人穿越苍南莒溪大峡谷,小温与母亲的前同事徐某掉队迷路。后来两人在峡谷里过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徐某留下小温独自探路求援,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小温。为了寻找小温,温州展开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户外救援行动,当地民警、村民、基层干部以及来自省内外的几十支户外救援队伍,不断地加入到搜救中,总人数达到了上千人次。目前,小男孩仍未被找到,失踪已超过10天。

很多人喜欢带着孩子进行野外探险运动,想要锻炼孩子的意志,但在做了各种设备上的准备后,往往会忽视购买一份旅游险。实际上,在旅途中可能出现多种意外,意外保险必不可少。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普通旅游意外险并不包含登山、潜水、攀岩、蹦极等高风险运动,需要单独购买高风险运动意外险。目前,一份10万元保额为期15天的普通旅游意外险价格为10元左右,而包含高风险运动的保险价格大约为60元。

保险知识,六张保单摆平人生风险


5.12四川汶川在四川发生地震之后,老百姓需要有更多的反思:在飞来横祸面前,如果我们完善保障,或许能令意外重创后的生活更快恢复。因此不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投资者,人生这6保单都是不可或缺。

意外险:年投几百元,10万元赔付

意外险是人生中必备的第一张保单。意外险提供生命与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给付、残废给付。尽管意外险没有理财功能,在不出险的情况下,不能获得返还与收益,但与其高达10万元的赔付金额相比,每年几百元的投入就显得微不足道。任何其他一个险种都不可能像意外险一样,有如此之高的保障功能。

意外险的附加险种也是必要的选择。因意外发生的医疗赔偿,包括门诊费全都可以获得赔付。小病的住院、手术费用,也可以附加住院与手术补偿来实现。

重疾险:医保限额报销,重疾险可帮忙

目前,一份社会医疗保险一年的医疗费用上限2万元。在2万元以上,还有重大疾病基金,按比例报销更高的花费。但是,如果算下来,得一场10万元的大病,至少有6万元钱医药费需要自付。疾病是家庭财政的黑洞,足以让数年努力攒下的银子一瞬间灰飞烟灭。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是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的方式,也是理财的最佳选择之一。由于目前重大疾病险都是附加在投连险或万能险上,将一部分钱存入大病医疗,因此在出险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不出险的话,就会跟随主险收回大笔利息。

养老险:30岁起年付6500,20年后月领1000

从30岁开始,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开始考虑买一份养老保险。养老资金首先要保证安全,投资股市或者房产来养老,风险显然难以预测。而养老保险兼具保障与理财功能,可以抵御一部分通货膨胀的影响。养老保险应当尽早购买,买得越早,获得优惠越大。

购买养老保险之前,要算清楚以后每月能拿到多少钱,能拿到多少岁或者多少年。养老金的领取分两种形式,一种是每月领固定的金额,另一种是逐年递增,应视不同情况与经济承受力而选择。以前者为例,从30岁起交付养老金,每年6500元左右,交满20年,55岁起可以持续领满20年,每月领1000元,拿20年。总共交13万,领24万元,收益非常明显。

人寿险:投保自己,保障家人

很多人在工作几年之后,手里有了一笔不大不小的存款,投入一笔可接受的金额,贷款买房、买车,生活水准得到立竿见影的改善。但是可曾想过灾难突发之后,自己如果遭遇不幸,谁来还那几十万甚至更多的银行贷款,谁来抚养留下来的子女呢?

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把风险转移出去。方法很简单,算算贷款金额总共多少,再买一份同等金额的人寿保险。比如贷款总额是80万元,就买一份80万元的寿险。一旦有变,尚有保险公司替还房贷。这样的保险可以为个人及家庭提供财富保障。

子女教育及意外险:保意外3万元,年交近300元

作为家长,可以为子女购买一份教育保险并且附上保费豁免功能。即使父母一旦不幸遇难,保险公司还会代父母继续支付子女教育保单的保费,保证子女在18岁时的高等教育费用。儿童意外险是孩子的另一张必备保单。儿童如果受到意外伤害,儿童意外险可以为出险的孩子提供医疗帮助。儿童意外险保障程度高,价值3万元的儿童意外险,每年缴费不到300元。

保险产品介绍~~~(进入)

购买保险心理误区要不得_保险知识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规划保险来进行风险分散和防范是非常实用有效的方法,但也有一些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则不那么明晰。专家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避免以下心理误区。

误区一:侥幸心理

购买保险最大收益就是使自己获得一种安全感,将日后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进行先期转移,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有的消费者在保险到期后,看到没有发生事故获得保险赔偿,就觉得自己“吃亏了”“不划算”,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承受灾害的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误区二:获利心理

现在也有不少投资类保险,会给保户带来不错的收益,但相对来说保险保障程度普遍偏低。说到底,保险最基本的功能仍然是保障,只有保障类保险才能用最小的投入获得灾难降临时最大的补偿。过度追求获利可能使您在需要时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更有个别人为了得到赔款,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制造事故,骗取赔款,结果不仅无法得逞,反而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误区三:从众心理

投保时看别人、随大流,别人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人家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这种从众心理一样不可取。每个人经济收入、家庭组成、工作环境、身体状况等并不相同,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的保障范围,往往容易造成偏差,购买了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最好的办法是请专业保险人士根据自身的风险需求从专业角度安排合理的保险规划,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误区四:盲目心理

购买保险是家庭一项重要的资产规划,不能单凭脑瓜一热,就签单、交费。有的人花千八百元买电器会在认真研究比较了电器各项功能之后再出手,而在购买每年交费几千上万元交费期长达二三十年的保险产品时,只是由于保险条款过于专业而不愿认真研究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甚至没有认真考虑过自己是否有能力长期交费,而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或经济上的困难。

保险知识,从众买保险要不得


有一种人糊里糊涂买了保险,当每月或每年交保费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的经济状况不允许买所购买的险种,于是到保险公司嚷嚷要退保。问其为何当初买保险的动机,答案啼笑皆非:我看到别人买,我也买了!

因为别人买了,所以我也买。这样的投保人不在少数。探究一下其买保险的过程很有警示作用。

一般而言,这类投保人的保险约定在单位办公室里完成的居多。当保险推销员到已约定的投保人单位里推销保险,所在的办公室成员都成了保险推销员的听众。在保险推销员的介绍中,不由自主地投了保,这样的投保过程就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而之所以说盲目,是因为购买保险的整个过程处在一叶遮目的状态之中。

从理论上讲,风险无处不在,保险是人人都需要的产品。但具体到个人,就会出现“百货卖百客”的现象。

三口之间,为谁先买保险?家庭支柱怎样买保险?单身汉哪款险种较适宜?白领最需要什么保险?刚出世的婴儿有哪款险种可选择,如此等等。可见,买保险是一种因人而异的行为。那种阳光普照式购买一款险种的想法,是不符合个性的购买行为。

其实,要避免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出现的人云亦云的现象,也不是件很困难的事。在保险推销员上门推销保险产品的过程中掌握几个原则就可买到适合的保险产品。

首先,要弄清楚我为什么要买保险。其基本思考方式是:如果我不买保险,万一发生风险,我有能力抵御吗?不能抵御,那就应该买些保险产品,以防万一。

其次,当有投资类的产品和保障类的产品同时可供选择时,该选哪一种?其基本顺序是:保障第一、投资第二。如果连基本的保障类产品都没买,却把投资类的保险产品作为首选的话,万一发生重大疾病,就会使家庭出现雪上加霜的困境。

再次,无论别人买什么保险产品,自己要掌握的购买原则是: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交十年、二十年的保费。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审时度势地度量一下自己的经济收入十分必要。这就要把自己所从事职业中的风险也要作为自己之所以买保险的因素加以考虑进去。这样,就会将买适当的保险产品,交适当的保险费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至于因为发生职业风险导致买了保险却遭来不保险的窘境。

总之,购买保险产品因为是以一纸契约来维系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关系,千万不能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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