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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小贴士重复投保不可取

2020-09-29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规划步骤不包括 不同年龄规划保险

市民温女士向“保险维权台”反映:几年前,她曾分别投保了太平保险公司的综合医疗保险和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个人住院费用保险。今年4月,她在一次意外中眼睛受伤,医疗费用中有7000余元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其余的3000多元是住特护病房和用进口药的自费部分。

出院后,温女士前往太平保险公司理赔,被告知自费部分不属于该保险的保障范围,最终,她获得了医保范围内和保障最高限额下的那一部分补偿金。之后,温女士又去了投保住院费用的另一家保险公司,并以同样的理由申请理赔,该公司答复说只能理赔医保范围内、太平保险公司已理赔以外的那部分金额,算下来只有3元钱。温女士对此有了疑问:同样是买了保险,为什么头一家公司做了理赔,第二家保险公司就不再理赔了呢?

带着温女士的疑问,记者致电该保险公司。该公司理赔部主管王先生告诉记者,bX010.COm

温女士在两家保险公司都投保了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在获得太平保险公司的理赔后,自然就不能再从第二家保险公司得到理赔。实际上,她在该公司的医疗保险属于重复保险,也就是保多了,虽然多交了保费,却没有起到更实际的作用。

为此,王先生建议温女士检查已有的保险,费用报销型的医疗保险只需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就够了,津贴型的保险投保多份也无妨。温女士可以将其他公司投保的个人住院费用保险停掉,节省一部分保费,或者转成津贴型医疗保险,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扩展阅读

投保旅游险小贴士_保险知识


不少旅客在出行前会额外购买旅游保险,但是如果不是经常购买旅游保险的旅客,在投保时难免会出现疏忽。下面为您提供几个旅游保险投保的小贴士,让您在购买旅游保险的时候能够细心谨慎。

1.如实填写投保单。网上填写投保单一定要正确填写以免因为填写了错误信息而使保险公司在出险时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看清保险条款。一定要保险代理人出具完整保险合同并亲自阅读。对责任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应充分了解清楚,防止模糊字眼。

3.旅游保险并非保得越多越好。选择一定数量的险种投保,自然有了更多的保障,但是,旅游医疗险种是补偿性险种,保多了形成超额保险,多交保费就不明智了。

4.出了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出现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5.随身安全携带保险卡。

6.境外旅游的人士应考虑一份包括意外和紧急救援医疗双重保障的境外旅行险。有了双重保障将更有利于境外旅游者应对在国外的突发风险,保障出游的质量。

7.充分考虑购买保险的保障期限。游客应当按自己的旅游行程,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订做的保单。

8.要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游目的地的服务状况等。

购买保险时 四大误区不可取_保险知识


通常,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险规划中,都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易犯误区,会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或不便。平日里,不妨先认认清楚这些误区“长啥样子”。从单身期到家庭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空巢期,每个人的保险保障都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特点,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规划,形成一个类似于“梯级消费”的概念。只是,在这么一个长周期的保险规划中,很容易步入一些常见的误区中,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

误区之一:寿险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

有人认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之二:年轻人暂不需买保险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之三:不愿给自己买保险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周先生今年32岁,上有老下有小,他总说:“我不买保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那闲钱,最多给孩子买一份。”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之四:成熟之后易走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15%左右为宜。

保险知识,投保旅游险的小贴士


1.如实填写投保单。网上填写投保单一定要正确填写以免因为填写了错误信息而使保险公司在出险时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看清保险条款。一定要保险代理人出具完整保险合同并亲自阅读。对责任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应充分了解清楚,防止模糊字眼。

3.旅游保险并非保得越多越好。选择一定数量的险种投保,自然有了更多的保障,但是,旅游医疗险种是补偿性险种,保多了形成超额保险,多交保费就不明智了。

4.出了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出现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5.随身安全携带保险卡。

6.境外旅游的人士应考虑一份包括意外和紧急救援医疗双重保障的境外旅行险。有了双重保障将更有利于境外旅游者应对在国外的突发风险,保障出游的质量。

7.充分考虑购买保险的保障期限。游客应当按自己的旅游行程,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订做的保单。

8.要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游目的地的服务状况等。

保险知识,面对偿付能力不足 投保人“用脚投票”不可取


“偿付能力”这个极其专业的名词已经不再“高高在上”。投保人从对这个名词的一无所知,到眼下偶尔从嘴里蹦出,再到开始关心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其实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进步。

揭开“偿付能力”的面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讨论“偿付能力”的人群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精算、风险控制、会计等部门。“传到民间”并被“民间”开始关注,则是缘于数年前保监会在一次内部会议上点了4家保险公司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并且被不少投保人理解为这些保险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最近多家已上市的保险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其偿付能力由于各种原因在过去半年中出现了大幅度下滑,再加上保监会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至此,投保人对“偿付能力”这个概念的又一次“集体误读”开始了。

拥有多年国内国外保险公司精算经验的生命人寿总精算师张远瀚于日前接受采访时详细解释了“偿付能力”的概念,以及投保人如何正确看待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出现的偿付能力不足。

张远瀚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并不是说这家保险公司已经付不出账了,而是说明这家公司在抵御经营风险方面的能力减弱了。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在面临重大风险或者一定风险的情形下,能够保持继续支付的能力,并不是在正常经营状况下的继续支付能力。

“这是一个被很多投保人误解的问题,不少人把它理解为‘资不抵债’。其实在美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解释更接近于银行体系中的‘资本充足率’这一概念。”张远瀚称。

偿付能力减弱原因多

近年不少“新兴”保险公司发展速度大大提升,一年的保费收入甚至超过了部分老公司之前几年才能获得的规模。

偿付能力减弱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去年保险投资收益率达12.17%,为近年来最高水平。今年以来,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保险投资收益率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出现了下降。

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张远瀚称,作为保险公司的股东来说,很少会出现愿意一次性把保险公司未来10年发展所需要的资本金一步到位。不过,他也表示,靠股东的继续投入只能解决一部分的问题,最关键的还是保险公司要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将自身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到一个能让公司有比较健康稳定发展的状况。

针对提出的“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投保人选择退保的方式是否可取”的问题,张远瀚表示,投保人必须清楚,偿付能力不足是反映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而非赔付能力,投保人选择退保自身也要承受损失,因为退保退回的只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而非保费,这和从银行取出存款差别很大,但是如果一家保险公司长期偿付能力不足,投保人就需要稍加留意了。

保险可以重复投保吗_保险知识


案例情况

刘先生今年35岁,已投保过保额10万元的重疾险、10万元的定期寿险、2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随着家庭责任的增加,现在想加大保障,计划从另一家保险公司购买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定期寿险和10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如果购买上述保险,算不算重复投保?日后一旦发生理赔,只有一份理赔资料原件,该如何处理?

专家解析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根据《保险法》第56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例如,投保人将其总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80万元、120万元。之后王先生的房子被大火全部烧毁,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A公司应该赔偿40万元,B公司应该赔偿60万元,不会出现A公司赔偿80万元、B公司同时赔偿120万元的情况。因为财产险的赔付须坚持损失补偿原则,否则投保人就会获取额外利益100万元,同时容易诱发道德风险。

除财产险外,医疗费用型的保险也可能存在重复投保情况,一旦发生理赔,也要参照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因此各家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必要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但是,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则不存在重复投保情况,因为人的生命价值很难与金钱数额划上等号。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根据保险法规定,其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哪些保险可以重复投保?_保险知识


有些保险不宜重复买,因为买再多,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也就只能跟你的损失等价。

不过,也有一些保险,是可以重复买并且得到叠加赔付的。

都有哪些呢?

小编给你一一介绍。

可以重复理赔的险种——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寿险。

1、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就是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这种就是可以重复理赔的。不管你在多少家公司,买了多少保额,只要发生风险,保险公司判定不是恶意骗保,就是可以重复理赔。

2、重大疾病保险

大家都知道在很多公司都有个免体检的保额,很多人不喜欢体检,所以就会在多家保险公司都购买了免体检额度的保障来提高自己身上的保额。原则上,只要投保时如实告知,遵守投保规则,这样为自己增加保额的方式是可以的。唯一不足的是,管理保单和理赔时比

较麻烦。

3、寿险

寿险是保身故的险种,不管是意外导致的身故,还是疾病导致的身故,都在理赔范围内。它和重大疾病保险的方式很像,同样都是有免体检的限额。寿险也是可以重复理赔的,要分散投保的人可以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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