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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有哪些保险责任类的重大疾病险

2020-09-29
家庭重大疾病保险规划 责任保险知识 重疾保险规划

医保中主要保险责任类的重大疾病险有三类,分别是身故保险金、大病保险金、满期生存金,其中身故保险金:按照惯例,大多数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中的身故保险金都是按照保险金额来赔付的,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把身故保险金规定为: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如果相同保额、相同价格,身故不赔保额、而是退费的话,就等于在客户应有的三项保险责任中凭空抽掉了身故一项,对客户来说,属于不公平条款。特别提示:同等交费前提下,请选择身故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的条款。

另外大病保险金:对于大病保险金,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保额或保额的倍数来赔付的。但也有保险公司将大病区分为两大类罹患一类大病赔付保额的80%,罹患二类大病赔付20%。也就是说,当客户真正被诊断为大病,最需要得到理赔金的时候,相同保额、相同价格,在其他公司可以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赔付,而在这家公司只能获得16万元,其余的4万要等这位可怜的客户再患上另一种二类大病,才能赔付。当然,这家公司对外宣称,他们的优势在于:患任何一类大病后,均可以豁免剩余未交的保费;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该公司条款当中所列出的一、二类大病,几乎全部包括在其他公司的重大疾病范围当中,在其他公司理赔之后,合同是终止的,未交的保费同样不交,所谓的优惠政策形同虚设。特别提示:同等交费前提下,请选择按照保险金额100%给付大病保险金的条款。

此外,满期生存金:因为大病险大多都属于终身保险,所以多数客户认为所谓80岁、88岁或100岁的满期生存金基本上属于摆设,但是针对一些公司推出的定期型大病保险,虽然费率较为便宜,但基本都没有满期生存金返还责任。通俗地讲就是,在规定的保障期限中如果没有大病发生,也没有身故,那么交过的保险费也就永远地蒸发了。特别提示:若不能肯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罹患大病或者身故,又不愿意让多年所交的保费凭空消失,那么请选择具有返还责任的终身型大病险。金陵晚报记者傅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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