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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你知道你买的是怎样的保险保障吗?

2020-09-27
国外的保险是怎样规划的 谈谈你对保险的规划 保险规划的保障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要求业务员给客户做保单年检,但是有很多的客户不愿意;有的客户甚至为了不要当年的交费收据而不让业务员上门服务;而有的客户虽然是让业务员上门服务了,但针对业务员提出保单所存的问题时也不理会,因为这种保单当年是看在人情份上签的,所以客户对保单认知不大,除非出险了,否则并不知道自己买的是怎样的保险。

所以保险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看出单保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引起客户对自己买的是什么的保险产品有一个认识。

一、保额够不够

很多客户或多或少都买了一些保险,但他们有些是碍于人情,有些跟风。即便只买了100元的意外卡,只要保单在手,他们就会认为自己的保险够了,却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拥有多少保障,出险时能向保险公司转移多少风险。

二、结构不合理

有时候在给客户做保单整理时,发现客户的大多数保单都是投资型的产品,保费花了不少,其中妻子与小孩占了大部分,而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他,风险保费只有1000元左右,非常不合理,如果真的遇到风险时,家人还是交不起保费,整个家庭的生活马上就会改变。

三、把保单束之高阁

有些客户购买保单后将其束之高阁,时间一久他对保单的保险责任、利益没有清晰的认识,甚至连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名称、续保的续费时间都忘记了,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浪费”与“缺口”并存

很多客户在购买保单时常出现一个矛盾的现象:一边铺张浪费,一边却还存在保障缺口。有次在给你客户做保单年检时,发现客户虽然买了一大叠保单,却多是银行出售的短期储蓄型分红保单,这些保单一是保障做的少,二是保单的合同期短,不利于给予客户长期的保障。另外,客户的大病医疗,终身寿险和子女教育都还敞着口,一旦生病或发生意外,就要动用储蓄,甚至卖掉房子。

所以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是很有必要的,作为保险公司的客户,应该接受保险提供给优质服务。这也是体现一个公司的工作方式及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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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财产险,你知道你的保险可保地震吗


据外电报道,美国地质勘探局称,菲律宾东部海域31日发生里氏7.9级地震,对菲律宾、印尼、中国台湾地区与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发布了海啸预警。

美国地质勘探局称,地震发生在当地时间晚上8点47分(与北京时间相同),震中位于Sulangan市以东约139公里处,震源深度为33公里。

财产险可扩展成地震责任

地震险不能单独投保,它是附加在一些财产险险种项下的一个叫附加破坏性地震保险的条款。中国人保财险陕西分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在特殊的大型商业风险中扩展了保险责任的财产险,保险公司将依据扩展条款进行赔付,其中包括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

太平洋产险陕西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基于地震险属于巨灾风险,我们公司要求,凡是在财产险中附加地震条款的项目,必须向总部申报,获准后方可承保。公司没有单独的地震险,如果地震造成了房屋损失,要看房屋属于家庭财产还是企业财产。就一般家庭财产方面,地震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中,地震也不在保险范围内。”

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推出“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这款分红险除了涵盖疾病身故、意外身故保障外,独特之处在于它还涵盖了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和滑坡等6种重大自然灾害,其中巨灾意外身故保障高达保额的3倍。

“国寿安享一生”因此成为国内首款涵盖巨灾风险、意外风险和疾病风险的长期性险种,同时也是国内首款保费返还后还能继续享受保险保障与红利的长期性险种。

恒安标准人寿在其银保渠道推出一款“福惠双赢”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也将包含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和滑坡在内的巨灾风险纳入保障范围。在5年保险期间内,客户可享受相当于有效保险金额1倍的身故保障,3倍的公交意外身故保障,3倍的公交意外全残保障,3倍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身故保障及3倍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全残保障。

公积金,你知道吗?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转移带走的!


在小编的咨询后台,有不少人问小编:我离开了住房公积金缴纳城市,我的公积金怎么办?我可以利用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吗?等问题。

关于用户对住房公积金问题,我们挨个说。

我离开了公积金缴纳的城市,公积金该怎么办?

转移!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公积金是可以转移的。

很多城市都展开公积金异地转移的业务。在新单位缴纳了一个月公积金,也就是说有了新的公积金账户之后,可以要求新单位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张接收函,再把接收函和新的账户给原单位,这样原单位就能全权办理转移。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与医疗保险一样,也可以提现。但是这个提现需要户口迁出证明。

为什么要转移公积金?

说个例子:

如果你一直在某城的A公司上班,离职之后去了同在一个城市的B公司,那么只需由职工所在新单位办理转移手续,继续缴纳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你一下子辞了工作回了老家,在老家的C公司上班了,那就去老家开户,有了新公积金账户了以后,找当地社保局开个住房公积金存缴证明,然后将公积金存缴证明拿给原单位,原单位就可以帮你去申请清算转移你的公积金去老家了。

不转移公积金会怎么样?

要知道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与个人账户的钱挂钩的。如果你从某城到了老家工作,但是公积金没有转移,没问题,你依然可以继续在老家新开的公积金账户里缴纳公积金。但是,当你要贷款买房的时候,能用来贷款的公积金就只能是老家新账户里的钱了。

所以,当你贷款买房时,就知道困难了。

毕竟各地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制的。有的最高40万,有的夫妻两人120万。

所以要想尽量多贷款,首先要保证个人账户里的公积金充足,因此需要持续缴纳公积金,另外,当工作更换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转移公积金。

很多人就问了,我直接异地购房贷款呢?

也是可以的,但不能全国通用,尤其是跨省工作的情况。

省内异地贷款:是指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有户籍要求,比如:洛阳、兰州、昆明、合肥、宁波等。

所以,购房者在申请前,最好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进行异地贷款。

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不过,目前支持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且没有户籍限制的城市很少,各城市间政策方面也不同。

对户籍限制的城市有北京、广州、深圳、青岛等。

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是指职工在工作地所缴存的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买房,同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即使工作地和户口所在地分别在两个省。

目前中三角城市、南宁及20省省会城市均可办理跨省公积金互贷业务。

注:以上小编对城市的异地贷款政策,仅供参考,建议大家在操作前或实施前,先打电话询问公积金相关部门,得到正确答案后再实施,以防出错。

关注癌症保障的你 知道该如何买重疾险吗?


说到重疾险,就难以绕过癌症,这也是大家提到最多的险种。虽说现在心脑血管疾病的势头迅猛,但人们购买重疾险的首要防范对象,还是恶性肿瘤。

不过很多人对于保险的理解,依然停留在“出险赔钱”这样简单的层面上,虽说对“得了病赔多少钱”、“没得病返多少钱”是一些基本要素的关注,但重疾险的保障本质是否优质,可不是这么片面的体现。

以癌症来说,不幸罹患,符合条件即赔,这没啥可说的。关键问题在于,你真的了解癌症吗?在身体健康的时候不对其特点深入研究,随意购买的重疾险待到真正出险时,又很可能起不到足够保障作用,很多说重疾险是坑的人,大都是出于这种原因。那么关于癌症,在购买重疾险之前,你至少应该了解到的方面是:

一、癌症复发率有多高?

这直接关乎你是购买单次/多次赔付型产品,以及接下来的间隔期考量。大多数复发和转移发生在治疗后的4年之内,少数病人复发转移发生在治疗后4-5年。如果恶性肿瘤在治疗5年内不复发,那再次复发的几率就很小了,意味着已经接近治愈。因此,常用五年生存率代表癌症的治疗效果。

二、为什么癌症会复发?

术后癌症再次复发的原因在于:

1、切除不彻底

手术治疗主要是切除一些已经形成肿瘤的癌细胞,在手术之后再放疗或化疗杀死一些已经成年的癌细胞。但是癌症患者的体内会存在一些“未成年”的癌细胞,这些细胞在进行完手术治疗之后还是存在于患者体内的。所以在治疗结束之后,身体内的免疫力一旦下降的话,这些幼年的细胞就会立刻苏醒,进行分化,形成新的成年癌细胞。

2、癌症体质未变,患者体内仍会产生新的癌细胞

癌症患者的体质是具有“癌性”的,而治疗之后是把身体内的癌细胞给杀灭,但是患者自身的体质还是没有改变的。在这种情况下,癌症患者身体内还有很多新的癌细胞产生,这就是为什么会复发的原因之一。通过手术,患者体内的癌细胞被杀死,在较短时间内没有复发可以判断为被治愈。但因为患者体内的细胞分化调节机制保持了癌细胞的生存环境,新的癌细胞产生就变得很有可能。

3、癌症患者自身免疫力降低

长期化疗,在杀死患者体内的恶性肿瘤细胞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其机体免疫力。正常情况下,我们身体内的细胞每天都在不断的更新,多数细胞都是进行正常的变更。只有少数的细胞不受到免疫系统的制约而发生恶变,形成肿瘤细胞。我们正常人身体内的免疫细胞是可以监视和消灭这些细胞的,当癌症患者经过化疗、放疗之后。不仅身体内的癌细胞被消灭了,身体内的一些正常细胞也会因此而受损,会影响到患者身体的正常免疫功能,这样一来对于那些恶变的细胞就不能及时的抑制,所以很容易会发生癌症复发的现象。

三、癌症复发等于宣告死亡?

复发后医生会跟你讨论新的治疗选择以及每种治疗方案可能的效果。治疗方案的决定取决于:癌症类型、复发时间、复发部位、扩散程度、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以及患者的预期。主要治疗方式包括肿瘤热疗、手术、放化疗、靶向治疗等。​

这个时候,一些患者仍会选择传统的放化疗治疗方式,治疗强度相比之前会有所增大。这意味对身体更大的损害,且因为方式相同,只是程度加大,效果往往也并不理想。所以,还有一些患者会选择靶向药治疗,因为医疗科技的发展,新药物的大量问世,从根本上改变了晚期癌症治疗的格局,大大延长了生存时间。一些进口靶向药的治疗效果也确实令人刮目相看。

当然,这就免不了大幅提高治疗费用。一种新药的上市,大多价格昂贵。虽然国家已经加大了对国外或国内新上市抗癌药的谈判力度,以及逐渐纳入进入医保范畴,但是对于癌症,尤其是复发后的综合诊疗费用,还是让大多数家庭难以承受。

四、什么样的重疾险才能真正意义上匹配癌症需求?

必要条件:

1、多倍癌症单独一组

从以上内容我们不难看出,能够合理匹配癌症保障需求的重疾险,起码是多次赔付型产品。多倍产品又涉及分组与否,不分组自然最佳,但这种产品较少且价格略贵,如果就在分组多倍产品中选择,那起码也要选癌症单独一组的产品。我个人认为,所谓分组的合理与否,其实全看保险公司的良心了,癌症如果不能独立一组,多次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当然,您也可以通过附加险的方式补齐癌症的多次赔付,但如果多倍产品价格实惠,也没必要费这二遍事对吧?

2、3年赔付间隔期

在多次赔付间隔这一块,从以上癌症五年期概念来看 ,5年期与3年期我认为并不是时间长短的区别,而是有用与没用的区别了!

3、至少50万保额

正如前文所讲,医疗科技的飞速发展,在救治了更多癌症患者的同时,也让医疗成本水涨船高。30万的保额已经难以覆盖住这笔高昂的费用,50万或更高才靠谱。

次要条件:

1、轻症赔付比例

正如我们早先说过的那样,轻症并非“较轻”的病,而是重症的前期表现。如此一来,在轻症的多次发病前提下,从严重程度上来说也应该是逐渐递增的才对。所以,轻症究竟是重疾赔付比例的多少,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2、附加服务的必要性重疾险产品是否有附加服务

附加服务的质量如何,这也是您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大家已经耳熟能详的重疾绿通,现如今看病能够提前挂上号,都成为了一种奢求。有了这个服务,去北京协和医院也不用为排队发愁,是不是很贴心?当然对于癌症来说,MDT多学科会诊与出国诊疗服务,也能更大程度的发挥国内外最先进的医疗力量,提升治疗效果,加大治愈几率!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在线咨询客服!

甜蜜七夕,你知道什么是“爱情保险”吗?_保险知识


8月7日就是今年的七夕节了,各大保险公司应该又会借这样一个甜蜜的节日推出各类保险产品,其中“爱情保险”会成为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产品。那什么是爱情保险呢?看看接下来的文章,就知道也许真正的爱情保险和你想象中的差别很多哦!

爱情险,即爱情保险,就是一份夫妻捆绑保险计划,实质上就是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险种。一份保障计划为夫妻两个人承保,两人都有受益权。除了提供人寿保险、还可以获得金婚、银婚纪念祝贺和终身分红等保险利益,同时保单还能附加一些住院补贴、女性疾病、医疗费用等附加险。这种保险与普通保险相比,没有太多特殊之处

  爱情保险发展历程

  十几年以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婚姻保险,当时可保标的是夫妻双方的婚姻本身。也就是说,当时存一笔钱,约定是20年或30年等,到约定年期,若双方仍然是未曾离异的夫妻,则可按照保单约定领取一笔保险金。

  爱情保险的优势

通常“爱情保单”都以家庭经济支柱为投保人,家庭所有成员均可成为被保险人,并能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加、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升级。有了孩子后,还可以增加孩子为新的被保险人。

  爱情保险购买误区

  “爱情保险”大多是“连生型”保险,即一张保单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人的人寿险。此类保险一般是以夫妻双方的生命为保险标的,而不是以婚姻爱情本身为保险对象。如果相爱的情侣没有组成婚姻家庭是不能购买的。

  爱情保险计划

  “爱情保险”规定只有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才能领取保险金,这就意味着,夫妻二人如果不想失去保险金,就要用心维系婚姻关系。从这个角度看,“爱情保险”为“婚姻保鲜”,确实是具有有一定的效果。

保险产品的“特殊功能”,你知道吗_保险知识


“公司财务出了状况,或是你出现债务纠纷,即使房产、汽车、股票都被追偿,你的保单却不会被用来抵缴。”“台湾首富蔡万霖通过保险,将近800亿新台币的遗产税减至几亿。”截至去年底,我国已有96万名千万富豪和6万名亿万富豪。而“避债险”“富人险”则作为很多保险公司向富人推销的噱头,被说得神乎其神。果真如此?

看似呆板的金融产品,却被一些人用得“生猛”。

肯尼斯莱,美国安然公司创始人。安然公司在2001年年底申请破产,而他在公司宣布破产的前一年,花费400万美元购买了多种类型的商业年金保险。按保险合同约定,从2007年开始,肯尼斯莱夫妇每年将可以领取保险公司支付的年金约90万美元。最绝的是,在美国,大多数州都规定人寿保险金和年金的给付受法律保护,所以即便肯尼斯莱夫妇宣布破产,债权人也无权要求用这笔巨额年金来抵缴债务。

肯尼斯莱这看似早有预谋的投保行为,让中国人见识了一把保险产品的“特殊功能”。保险产品果真有如此超能力?

触犯刑法,保险金也可能被追缴

在国外,很多富豪会利用保险合法为自己“避债避税”,一旦发生债务纠纷或“吃官司”,个人资产被用来抵债、没收和查封后,保险依然能够安全地为其或家人留下一部分钱,甚至仍能维持像之前一样的奢华生活。还有很多超级富豪利用保险规避遗产税,在身故后,尽可能多地把钱留给子孙后代。

近年来,国内各大人寿保险公司针对中国富裕阶层对财富安全的需求,竞相推出各种适合有钱人的“富人险”,吸引了大量追求“避债避税”的老板购买。但也有不少保险从业人员在向客户推销其避债功能时,夸大其词,甚至歪曲肯尼斯的例子。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保险是否能“避债避税”,保险业界资深人士普遍认为,如果保险人陷入经济纠纷或涉嫌犯罪,属民法范围,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资金来源有问题,法院是无权强制处理保单的。但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

你知道吗 买保险也男女有别!_保险知识


男人和女人天生有不少差异,在理财的道路上也有些许不同的特征。即便是在购买保险时,有时候也会出现“男女有别”的现象。买同一款养老险特别是养老年金险产品,男性买会比较便宜,而女性购买则相对稍微贵一些!

同龄男性价格有优势

买同一款养老险特别是养老年金险产品,男性买会比较便宜,而女性购买则相对稍微贵一些!

通常而言,女性群体的平均预期寿命比男性要长一些。因此,如果是养老险特别是养老年金险,如果是不限制领取次数的产品(比如领取到被保险人身故为止),那么同龄投保女性的可领取年龄比男性很可能会多上几年,这也就是相对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在养老险产品上,保险公司更愿意向男性“让点折扣”,同时向女性收取较高的费率。

定期寿险:女性购买更便宜

由于同龄女性的死亡率相对低一些,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价格体系中,定期寿险或房贷寿险两类保单中,女性购买则相对男性更便宜。

不过,并不是每张定期寿险保单都是女性比较便宜。不少公司的定期寿险,就不分男女采取同一费率。其中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除了依据生命表,各家保险公司还会根据自己多年运营下来,实际统计的男性和女性理赔发生率有关。

“专享”险种:直指男女特性差异

除了养老险、定期寿险等一些险种上,因为人群的平均预期寿命、死亡率情况不同,男性和女性投保同一款产品时会表现出差异,在保险产品本身的特性设计上,保险公司也纷纷做足了“性别营销”。

比如,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女性险”,一方面更有针对性,增加了一些女性特有疾病(如女性特有的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疾病)和女性特需护理时期的保障(如结婚、妊娠、生育期间)以及女性因遭受意外事故而需接受整形手术治疗时的费用保障等,另一方面也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保费相对更合理些。

家庭投保案例:男女可以适当区别

王先生和王太太是大学同学,今年都是35岁,结婚已经七年,膝下有一5岁小儿。如今,王先生在民营企业担任高级经理,收入很不错,经常出差,多应酬;王太太则在一家国有企业任科长,收入不如先生,主要任务还是相夫教子。

按目前这个情形,王先生就应该加强寿险方面的高额保障,以满足自己家庭“顶梁柱”的家庭责任所在,还要为自己经常奔波和应酬加强高额意外险的保障,并配以足够的健康医疗险。

而王太太所处的情况,主要还是在既有的社保之外,增加一下健康医疗险方面的保障,比如添一份女性健康险,然后可能要测算一下自己的养老金,看看是否要加点养老险(虽然女性投保养老险价格不低,但保险产品养老的优势也比较突出,就是未来领取可以比较确定和有保障性)。至于高额寿险和意外险,作为家庭收入来源的次要角色,她这方面的需求并不强烈。

40岁以后的保险规划,你知道吗?


很多人步入中年或者老年,渐渐对自己身体以及养老等问题发出疑问,该如何保障自己有一个舒心安乐的晚年生活呢?保险专家建议养老保险早购买早受益!

中国有句古话:“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人到40岁的时候,个人的职业发展大多进入了平稳发展期,家庭收入也随之趋于稳定,较少出现大的波动。所以,这个时候也是进行家庭财务规划的重要时期,一个良好的家庭财务规划有助于保持稳定的家庭生活水平,并平稳过渡到退休生活;反之则会在退休以后出现很大的落差。而其中的保险规划在40岁这个时间点也是特别关键,因为很多的保险产品的费率在40岁后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提升,这也意味着人身风险的加大。

在选择投保商业养老金之前,最好先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计算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养老缺口,然后就能测算出目前每月需要储蓄的金额。最适合用作未来养老补充的保险产品有两类:一类是年金类保险,这里产品能够从约定的领取年龄开始持续提供十分稳定的补充养老金,生存时间越长、领取总额也就越高。另一类是万能型保险,这种产品提供的是一个完全自由支配的补充养老金账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灵活的从这个账户中进行支取。

50后的人还能投保吗?

专家:对步入退休年龄的人群而言,他们一般都有存款积蓄,或者退休养老金。50后投资理财应遵循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安全为先、防范风险。50后理财首选储蓄品种,保险市场上有部分产品收益稳定,而且在60岁后还可购买,是中短期理财的良好工具,且该类产品还有一定的保障功能。此外,根据当前的法律,保险所得是不征税的,保险金也不参与遗产分配。

陈戈生于上世纪60年代,现在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作为社会中坚力量和家庭经济支柱,在这个年龄段,孩子已经长大,家庭负担逐渐减少,收入较高,财富结余较多。

60后投保晚不晚?

专家:60后最大的风险是罹患重大疾病,因为40岁后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明显升高,这时应适当提高重疾险的投入。从当前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来估算,保额最好在30万元以上,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保障还可以更充足一些。产品选择上,最好选择终身型重大疾病保险,以避免因为年龄增长或身体原因出现保险公司不予续保而带来损失。

另外,60后人群需要考虑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养老规划是必须要趁早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企业单位上班的人群,因为养老金双轨制等原因,养老金替代率较低。同时,保险产品费率一般与年龄成正比,越早投保,保费越少。

60后规划养老时,最好考虑有固定收益的品种,比如定投式分红保险就具有抵御通货膨胀的功能,风险低,强制储蓄,可以作为社保之外养老的重要补充。

保险知识,你投的“保险”有效吗?


(一)付了保险费后,保险单还没有拿到手,却发生了保险事故,这时保险合同有效吗?到底能否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律师认为:这类合同是有效的,也可以要求理赔。这个答案来自法律、法院判例行和业内惯例。

前两年曾经出现过一个著名的案例:2001年10月5日,谢某向广州信诚人寿申请投保人寿险100万元,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0万元,填写了投保书,而且在次日缴纳了首期保险费共计11944元。10月18日凌晨,谢某在其女友家中被其女友前男友刺杀致死。由于还在核保,谢某临死都还未拿到保险单。信诚也只愿意“融通赔付100万元”。

但最后法院判决认为:这份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均已成立、有效,谢某、信诚人寿均应按约履行,也就是共赔偿谢家300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法院的判罚是有依据的。“从法律上讲,保险单并非保险合同本身,也并不是保险合同有效订立的必备条件,而只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或称书目凭证。”这位人士如是说,“保险单是否签发,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以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人承诺的唯一形式。”

(二)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甚至已经签出保险单,但保险人未能及时缴费,合同有效吗?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答案是可以的。除非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保险合同须至保险费缴清时才生效。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缴付保险费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订立的有效性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的司法解释,在保险合同签署并成立以后,投保人还未交付保费而出现意外的,投保人也应该得到赔偿。”贝政明律师这样告诉记者。

但业内人士同时提醒说,在法院以往的具体判例中,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判双方属于混合错误,会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投保人也会因为没有履行约定义务而受惩。

按正常程序办才是上策

看完以上介绍,也许有人会认为投保时有漏洞可钻,甚至可以故意拖欠保费而同时继续享受保险利益。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经保险公司多次催缴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保费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或终止该合同。这样,这份保险合同就不可能继续存在,更不可能发生效力了。

同时,若你已经付了钱但没拿到正式保险单的,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索取。广州信诚败诉,但并不代表以后你遇上这种情况,也一定能幸运获得胜诉。按照正常程序走,才是上策,才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好途径。

此外,沪上某外资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还请大家注意:“合同生效了并不完全代表保险责任的开始。尤其是健康险合同,一定要注意保单上注明的‘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多少天。

人身风险,保险的特点你都知道吗


保险的作用其实很简单,主要就是分担个体无法承受的重大风险。对于个体来说,重大的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重大的人身风险和重大的财务风险,这两种风险说到底又是联系在一起的。有些人可能很有钱,但是他们的钱大部分都体现在资产上,手中可用的现金并不多,有些人正在发展事业建设家庭,现金也并不富裕,但是人的生老病死什么时候发生不论对于谁,有钱还是没钱,都是不确定的,保险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起到了当重大的人身风险发生时能作为现金的替代。

重大的人身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这从我们一开始接触保险就不断的能听到。

来自重大疾病的风险

既然是重大风险,那就不包括头疼脑热、感冒发烧这样的自己能承受的小问题,大病的风险主要有几个特点:治病要花钱,并且是要在短时间内花大钱、生病时不能再赚钱、需要有人照顾(要么需要护理费,要么家人也不能去赚钱)及营养,如果有了大病保险就可以化解一部分来自重大疾病的风险。所以大病保险的作用不仅仅是解决医疗费而已,重要的是它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大额医疗费的问题,同时它还要解决高额的护理费的问题和病后恢复时期的生活费的问题。

来自活得太短的风险

这个问题很容易想明白,如果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不小心因意外或疾病过早的去世,那么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房子车子还贷,这些费用并不会因为人不在了就不发生了,它将成为生者的沉重负担。所以如果你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带身故的寿险后,你就会感觉无愧于对家庭的责任。

来自失能的风险

我认为这个风险比活得太短的风险更可怕,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残疾或高残,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不仅是不能赚钱还要永远的花钱、花大钱。这时有没有保单、保额充足不充足就足以改变人的一生,决定了你自己和你的家人下半辈子将过什么样的生活。

来自活得太长的风险

这主要是解决高龄养老的问题。在做保险的十几年中,常常会遇到年轻的客户一说到七、八十岁时就不屑一顾,认为活不到那么长,其实他们没有考虑到,如果真活不了那么长没准是件好事呢,就怕你活了那么长又没有足够的准备。如果活到那么长,生活上就需要别人照顾了,如果这时没有钱,你过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就很难说了,看看电视上那些没钱的老人就知道了。但是单纯买养老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因为我们也很有可能在不到养老时发生大病、意外等事件,这时养老保险一点用也没有。所以正常的买保险应该是先解决上面的保障型保险。有余力再购买养老型保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来的养老问题。

重大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财产变现方面,也许你有很多的资产,也有很多的投资、股票、基金、房产,这些都可以看成是进攻型的资产,也许这些投资能给你带来很好的收益,但同时也会给你带来不小的风险,当前的金融风暴就足以说明了这些问题。还有另一种资产,就是防御型的,就是必须能保证你的资产是完好的,不是要求它能挣多少钱,有了这部分防御型的资产,才能有效的规避财务风险,才能在需要现金的时候及时得到,无疑足额的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有保底利率的)是规避财务风险的最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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