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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住房公积金使用 可每月提取一次

2020-09-22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制定一份保险规划

从市住建局获悉,修订后的《枣庄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管理规定》昨起正式实施。新政策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提取门槛,自11月1日起,租房及其它住房消费可每月提取,并取消了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的限制。

2011年9月1日,枣庄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政策正式实施。为更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市住建局对原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7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1日起,新公积金政策正式实施。

此次枣庄住房公积金使用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取消住房消费提取账户留存额。此前政策要求职工进行住房消费提取后应在账户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为尽可能多地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此次修订取消了账户留存额的限制。

二是增加提取频率,引导职工使用自助服务。此前,租房提取是每年两次,其他住房消费求职提取每年一次。为方便职工办理提取,引导职工使用自助服务平台,减少柜台业务办理量,更好支持住房消费,此次修订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自助服务平台办理提取的,允许每月提取一次。

三是取消其它住房消费提取前应已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四是优化部分提取材料要件。此前政策要求死亡提取提交证明继承权有效法律文书,此次修订取荷都消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办理死亡提取时提交证明继承权有效法律文书的要求,通过身份证明进行判断即可。

五是明确委托办理提取的材料。此前政策没有对于职工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规定。考虑到实践当中职工存在这方面的实际需求,此次修订,增加了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材料要件要求。

枣庄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市公积金中心已在网上办事大厅及12329热线开通了自助提取业务,将来自助提取还将扩展到银行终端。缴存职工若要办理自助提取业务,请先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自助协议。

枣庄住房公积金使用制度终究要与时俱进,通过立法完善来剔除瑕疵,实现和现实法治中国招聘网水平相适应、和权力执行相促进、和权利诉求相匹配。尴尬的是,条例修订数年,至今未能拿出修订草案。枣庄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例修订,应该秉承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原则,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强制缴存及完善提取机制等。

枣庄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层面,须改变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画地为牢、各自为政的局面。一方面,由于求职缺乏垂直监管和统一调配,城市间的住房公积金无法相互间调剂使用。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也很容易被挪用。

扩展阅读

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材料


住房对于现在的城市人而言,无疑是头等大事,而住房公积金则是关系到住房的最关键内容,被大家投入了极大的关注。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编就以枣庄为例,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材料有哪些。

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材料有哪些?

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经所在单位盖章认可,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交易部门的《房屋买卖协议》、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为父母、为子女购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和付款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书和付款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回迁住房的,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回迁协议、结算清单、补缴差价房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6、配偶、子女户籍在农村,需要在农村集体土地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村民委员会证明、乡(镇)规划所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交纳土地使用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村民委员会以上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应提供市、区(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提供市、区(市)级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提供相应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自租住房的,提供户口簿、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费结算凭证、承租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与住房保障机构签订的《枣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有效房屋租赁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经公证的住房公积金继承书或遗赠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对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遇到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临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生存严重困难的,提供居住所在区(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还款存折(卡),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公积金贷款专用)》或《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二)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

以上是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材料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信息,请关注网枣庄住房公积金专题。

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隔多久提一次?


目前,根据北京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但是,很多人对该政策还不是很了解。有的人问,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对间隔时间有要求吗?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问题。

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对时间间隔的要求

根据以往规定,租房提取公积金只能一年提取一次,但是现在来说,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对时间间隔要求已经不那么严格,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这也是北京公积金管理方面的便民新举措。

租房提取公积金存在大量的弄虚作假情况,过去是用假发票、假合同,后来又演化为买真发票,但租房这事是假的。为此,公积金中心即将出台新政策,凡是租房提取公积金,提取人只能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额为本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3个月的总和。也就是说,一个人每个月缴1000元公积金,单位同样也给他交1000元,那么他每次只能提取6000元,3个月提取一次。同时,另一类弄虚作假较多的以虚假的外地购房,外地租房来提取公积金。即将出台的新政策里,把职工外地住房和外地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责任加给了单位。就是你的职工在外地购房,或者在外地租房,由你单位出具他在外地购房或者租房的证明,然后提供你职工缴存社保的证明,我们再给他办理提取。

离开北京回老家,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咨询:您好,我在北京工作3年,现在打算结束北漂,回家乡发展。跟您咨询一下,这几年在北京交的住房公积金,我能一次性提取吗?该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呢?也有看关于如何提取公积金的公文,但是很宽泛,看完了,仍然不知道具体操作步骤。求解答,非常谢谢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依据职工的户口性质决定。对于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离职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请参阅网站“提取”栏目中内容。进城务工人员即农村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单位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提取和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国定居或者去港、澳、台定居的;

(六)非本市常住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未就业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八)调往外省、市工作并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九)死亡的职工,具有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依照前款第(一)、(二)、(七)项规定,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后,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依照前款第(三)、(四)、(五)、(六)、(八)、(九)、(十)项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证明,职工持单位证明及相关手续,向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市管理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提供担保。职工持申请贷款的有关证明材料向市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市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的,市管理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由市管理中心承担。市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市管理中心应当实施资产保全,及时清理与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市管理中心对抵贷资产应当实行集体审核,采取评估、拍卖、租赁等形式处置。第三十条市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需要的前提下,经市管委会批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通过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市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市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市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市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市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住房公积金,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呢?表面意思来看,住房公积金和居民住房有关系,很多人不理解住房公积金如何实现保障,小编为大家讲解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自从住建部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并首次提出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虽说不多,但还是需要。而这个过程确实不简单哪!

什么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不能像储蓄一样随意支取。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公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公积金的用法:

一、贷足额度尽享利率优势

以市民王先生夫妇为例:他们工作稳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从未申请过任何贷款,计划购置一套120平方米价值180万元的住房,以改善居住条件。首付款预计70万元,申请住房贷款110万元,以后每月归还住房贷款约5000元。

根据王先生夫妇的想法,业内人士提出以下建议: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贷款,其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低利率。从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来看,商业贷款的年利率为7.83%,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5.22%,两者相差2.61个百分点。对一笔50万元15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进行比较,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每月多支付约718元,15年多支出利息约129207元。这种利息差还会随着贷款期限的延长而进一步的拉大。因此,应尽可能地贷足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余额归还购房贷款

怎样用公积金来归还贷款呢?怎么可以节省利息呢?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归还贷款,还款方式有“逐月还款法”和“一次性还款法”这两种,到底应该选择哪种还款方式,需要先作一番比较。

如果选择“一次性还款法”,每年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部分提前归还其住房贷款一次,假设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每年增加13%,则只要合同贷款期限一半的时间结清其全部住房贷款,可减少约一半的利息支出。

如果选择“逐月还款法”,公积金账户里已有公积金余额加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假设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每年增加13%,那么贷款前期有一段时间内是不需要自己出钱还款的,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月也只需付少量现金用于还款,当月缴存额将大于其月还款额后,就不用自己再出钱了。采用这种方式虽然利息支出没有减少,但是借款人在起初几年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减轻了。

经过比较和分析,如果借款人贷款前期资金使用比较紧张,而自己收入还处于上升期,则选择“逐月还款法”比较好,这样可以减少前期的还款压力,如果今后资金宽松,再变更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款法”来减少利息支出。

总之,用好、用活自己的公积金,并且让它最大化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富,这里面有很多诀窍,聪明的你如果懂得巧妙利用的话,可以帮你省下不少“银子”。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冷知识


1月21日讯:1.提取公积金缴付房租的条件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5、目前装修自住住房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购买门面房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养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其不足部分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6、职工考取了研究生,但户口并未迁出本市或考取的是本地院校的研究生,这种情况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7、凡在本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承德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承德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及已批准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男年满50岁、女年满40岁的大龄下岗职工;

(四)因企业撤销、破产后无重组能力未做分流安排的;

(五)异地调动且户口迁出本市及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九)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

第二十四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所需资金,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可提取拥有该住房所有权的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二十六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当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由单位会计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实行托管管理的,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六)、(八)项及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部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时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半年缴存额。

第二十八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其支付的费用总额。

第二十九条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三)、(四)、(五)、(七)项及第二十四条规定可以全额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三十条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复印件。

(二)职工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职工集资建房的,须提供集资建房协议及交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因城市拆迁、搬迁而购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交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补偿协议及交款发票。

(五)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县(区)级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六)职工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县(区)级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第三十一条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及复印件;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十三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件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男年满50岁、女年满40岁的大龄下岗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有关证件及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企业撤销、破产后无重组能力未做分流安排的,由企业提供法院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统一办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异地调动且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工作调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第三十六条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居民身份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十七条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复印件。

第三十八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使用规定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使用规定

【五险一金查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查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的;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的配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帮助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依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说明理由。

职工具备下列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二)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三)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

符合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且有偿还能力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适当放宽贷款额度,但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购房合同以及符合贷款条件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职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申请逐年或者逐月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当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保留余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予退还,也不得收取违约金。

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职工住房需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比例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委托办理业务的事项和责任。

受委托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住房公积金,大同自住房大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住房需要大修时,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是从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12日,家住武定北路附近的姜女士致电本报反映,他们小区的楼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成的。由于种种原因,当初该小区居民都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如今每逢下雨就漏,搞得顶层住户很遭罪,虽大家多次找有关部门,但漏雨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对此,物管站称没收房屋维修基金,没有经费可用维修,让整栋楼住户分摊,不少住户都不愿意。

最近,大伙儿协商好了,准备顶层住户分摊维修费用。姜女士听说职工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维修自己的房屋,自己的单位每年都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不知道是否可以提取?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职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维修自己的楼房是可以的。具体程序是该职工需填写《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购建提取申请书》,并由单位专管员核实盖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区(县)级以上房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出具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的原件和复印件;职工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产生费用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值得提醒的是,公积金提取手续需本人办理,本人不能办理的必须委托专管员代办,被委托人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同时提取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上述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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