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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项目

2020-09-08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为了完善惠州社会保险制度,提高惠州社保中心办理效率,方便参保人员快速便捷办理各项社保业务,自2014年2月10日起,32项惠州社保业务可以在网上直接进行申报办理。此次32个项目包含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业务,具体如下: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19项养老保险业务:

1、本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往外省(市);

2、新办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申报;

3、外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惠州市;

4、企业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申报;

5、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报;

6、退休人员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申报;

7、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报;

8、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申报;

9、重复缴费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申领;

10、因病(非因工)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2、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13、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

14、公务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5、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待遇申领;

16、出境定居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7、参保(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8、公务员在职死亡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19、下岗(失业)女干部提前退休待遇申领。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4项医疗生育保险业务:

1、申报医疗保险生育备案;

2、长期异地居住退休职工选择异地定点医院登记;

3、离休干部异地医疗待遇申报;

4、申报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待遇。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3项失业保险业务:

1、失业保险金待遇申请;

2、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待遇申领;

3、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申领。

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6项工伤保险业务:

1、工伤事故报告;

2、申请工伤转市外医院诊治;

3、申请工伤医疗待遇;

4、申请工伤死亡待遇;

5、申请工伤供养待遇;

6、申请工伤伤残待遇。

2014惠州社保卡办理流程惠州社保卡办理

【受理机构】:惠州社保机构及合作银行网点

【申办方式】:集中申办、个人申办

【咨询电话】:0752-12333

集中申办惠州社保卡方法

适用对象:用人单位及城乡农村参保人员

办理资料:用人单位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单位社保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惠州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合作银行提供集中办理服务。单位到合作银行统一领取登记表发给员工填写,再交回银行,卡办下后由银行将卡发放到单位。

惠州个人申办社保卡流程

适用对象: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WWW.BX010.COM

办理所需资料说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护照;

2、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和与申请人关系有效证明或委托函(他人代办)。

办理流程:申领人携带规定资料到合作银行网点填表办理,卡办下来后再携带个人身份证、领卡回执到银行网点领取。如需启用金融服务,需要在银行柜台完成卡片激活操作。

以上就是惠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项目的详细介绍,希望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帮助。

精选阅读

义乌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目前,很多城市都开通了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帮助参保人更好地了解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社保政策,社保查询等,下面,小编以义乌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为例,为您详细介绍!

【义乌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功能说明】

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建立网上办事用户

【义乌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条件】

个人持身份证到各受理点办理,并填写《杭州市劳动保障个人网上办事申请单》

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经办人携带组织机构统一代号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文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携带组织机构统一代号证书、单位批准成立文件、《事业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义乌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受理说明】

劳动系统各办事窗口均可受理,资料齐全即可办理。

各经办窗口办理后打印回执单,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凭回执单内容即可登陆劳动保障信息网。

义乌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相关问答

1、社会保险有哪些险种?

答: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2、首次参加社会保险年龄有何限制?

答:男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满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各类在校生除外)。

3、灵活就业身份人员可参保哪些险种?

答:灵活就业身份人员只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哪些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答:(1)本市户籍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2)在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本省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参保的,中断后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3)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外省户籍人员,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中断参保的,中断后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4)在我市参保缴费满10年的外省户籍人员,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中断参保的,中断后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5、企业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其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职工不愿意参保,单位可以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吗?

答:参加社会保险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保。单位是社会保险缴费的责任主体,不仅要承担单位的缴费责任,也要履行职工个人缴费的代扣代缴义务。

昆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社保动态


昆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简称昆山社保网,是昆山社会保险局的官方网站,市民可以足不出户地了解最新的社保动态以及自主社保查询,是实体窗口查询到电子查询的完美转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则昆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社保动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四、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转出地失业保险基金划转的资金缴纳转入地职工医保费的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八、各地要高度重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认真测算,抓紧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开始实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大力开展业务培训。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实行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地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沟通,确保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工作顺利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改进服务,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以上是昆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社保动态,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的话,请关注网昆山社保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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