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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人均可领近1.5万元

2020-08-12
中年人的保险规划 人社局保险规划 年轻人保险规划

近日,记者从九江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等有所调整,一般可享受158天生育津贴,九江市遵照执行。

根据规定,正常分娩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还可增加6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有怀孕流产等情况的女职工,视情况给与一定天数的假期和生育津贴。

“这一次的新政策,生育保险津贴是取消了30天的晚育津贴,增加了60天的生育津贴,所以人均可以领取近1万5千元。”市人社局医疗科科员徐琛告诉记者,享受这一津贴的前提是女职工的单位要连续缴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其次个人要去当地医保局进行资格认定。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九江市于今年9月正式建立九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协议规范医疗定点机构的生育医疗服务。截至9月,全市共有24.7万人参加了生育保险,征缴了4472万元。其中,市本级已有3384人领取1434万元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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