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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爱心人寿好孕妈妈B款如何保护孕妈和宝宝?附案例

2020-03-04
保险产品如何规划 如何规划和统计家庭保险 好规划保险精选
孕妇可以投保什么保险,除了基本的增加、意外、寿险、医疗等,也可以针对性的投保专为孕妈和为出生的宝宝设计的保险。爱心人寿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 B 款为为孕妇和宝宝提供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孕产妇妊娠身故、孕产妇流产、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障。

爱心人寿好孕妈妈保什么?

产品条款:爱心人寿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 B 款

保障人群:20 至 45 周岁,备孕女性或孕周未满 24 周的准妈妈;新出生的宝宝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

保险期间:1年

等待期:30天

赔付比例: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或赔偿的,则赔付比例为 100%;未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或赔偿的,则赔付比例为 70%。

保险责任:

一、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 :5 万元

三种妊娠特定疾病(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子痫症),初次确诊后立即给付。

二、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 :5 万元

因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原因身故,给付妊娠身故保险金。

三、孕产妇流产保险金: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保胎失败或因胎儿及孕产妇健康原因流产,给付流产保险金。

四、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10 万元

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

(1) 第一被保险人妊娠满28周但未满37周(不含)时分娩;

(2) 第二被保险人出生后 30 日(含)内曾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接受治疗。

案例演示

甲女士,28 岁,怀孕 5 个月时为自己及尚未出生的宝宝购买了《爱心人寿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 B 款》产品。在未来 1 年内,她和宝宝将获得以下 4 种保障:

1、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5 万元

若甲女士不幸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子痫症”,其病情达到了合同约定情况并提供了相关医学证明,保险公司将向甲女士给付 5 万元的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用于疾病治疗及康复。

2、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5 万元

若甲女士不幸因羊水栓塞身故,保险公司将向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5 万元的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用于支付未来抚养宝宝的费用。

3、孕产妇流产保险金给付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若甲女士在孕期 25 周时,因保胎失败而流产,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向甲女士给付孕产妇流产保险金。

4、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10 万元

若甲女士在孕期 32 周时早产,宝宝由于体重较轻,进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观察护理,20 天后出院,总共花费住院医疗费用 4 万元,其中 1万元在医保目录外。在获得 1 万元社保报销后,甲女士就剩余的 3 万元(其中 1 万医保目录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扣除 1 万元免赔额后,将向甲女士支付 2 万元的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为甲女士的家庭节省了大笔医疗费用开支。

相关知识

“一孕傻三年”的孕妈买完保险,老公直接懵了


生活的10%是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而另外的90%则是由你对所发生的事情的反应态度所决定。也就是说,其实生活中只有10%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控和预估风险的,而另外90%的部分却能为我们自己所掌控。 买保险的“傻媳妇”

丈夫董子健和妻子潇潇有着令人羡慕的生活:人到中年的董子健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潇潇在家贤妻良母,相夫教子。

在一次的公司体检之后,董子健回家后垂头丧气地告诉妻子,“我被查出肺癌,医生说这种病花费比较多……家里虽然有些积蓄,但是也经不起病的折腾!为了你和孩子的未来,我准备放弃治疗!”

妻子对他说:“你还爱我们吗?”

他说:“我已经没有资格爱你们了!”

她说:“亲爱的,你别着急别担心啊。你记不记得,多年前我同学找我买保险,你死活不让,说我要是买了保险就是‘傻媳妇’?我当时觉得保险挺好的,就偷偷的每月匀出点生活费在保险公司买了50多万的保险,说是得了大病能够理赔的。这样吧,你明天就去住院,我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随后,他就用这笔理赔款住院治疗,又经过5年的康复期,现在病情基本得到了控制。

董子健讲起这段经历时就会说:“我有一个‘傻媳妇’! 我本来有两筐鸡蛋,傻媳妇每天偷偷拿出两个放到别的地方。突然有一天,我的两筐鸡蛋都打碎了,她拿出了每天偷偷攒下的鸡蛋帮我又赚回了原来的两筐鸡蛋!”

这就是“保险”!

事后,妻子潇潇也说,“我这一生中做的最果断决定就是购买了保险,当初笑我傻的人现在都说我做对了,当初骂我乱花钱的家人说我很聪明,懂得提前买保险。”

亲!你是这样的“傻媳妇”吗?你希望拥有这样的“傻媳妇”吗?

“费斯汀格法则”说:生活的10%是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而另外的90%则是由你对所发生的事情的反应态度所决定。也就是说,其实生活中只有10%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控和预估风险的,而另外90%的部分却能为我们自己所掌控。

当身而为人,意外和疾病都不受我们控制,为何不通过保险控制由其带来的伤害和损失?即便突遭不幸,也可放心离开,因为知道保险公司会给家人一笔钱,父母、爱人、孩子都能得到照顾。毕竟伤害已经造成,心上的那个窟窿谁都堵不住,一触碰就会鲜血直流。但至少,还要继续的生活有件还算体面的外衣。

用保险早做准备很有必要

人生是一次单程旅途,你还等吗?一个人无论多有本事,遭遇意外和疾病都是无法预料和难以控制的,哪怕发生这种不幸的机会极少,也会让自己陷于可怕的境地。因此在事业起步,身体健康的时候,利用保险来规避风险是明智的选择。

保险是很好的,它不但有保值、增值的功能,而且更重要的是保障功能。人生一世不容易,风险、疾病不可估计,一旦发生了风险,不但无法赚钱,而且要把所有的积蓄花光,但如果拥有了一份保障,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就算有了风险,也保住了自己口袋里的钱和财,这样一份好的计划,您还犹豫什么?

在此,向各位发出倡议:请根据自身收入,提早为自己及家人合理规划保险保障。足额投保,为爱护航!

恒安标准臻爱倍护B款产品介绍+案例


恒安标准臻爱倍护B款保障100种重疾(可赔5次),52种轻症(可赔5次),更有疾病终末期、全残、身故及轻症/重疾双豁免保障。 【产品介绍】

1、终身保障,全面呵护

恒安标准臻爱倍护至尊版重大疾病保险是终身保障健康险产品,保障多达152种疾病,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均在保障范围内,另外还有极具人性化的轻症、重疾保费豁免责任,带给被保险人全面呵护保障。

2、100种重疾,五次赔付,180天间隔期

保障100种重大疾病,合理分为五组,最多可赔付5次,每次赔付100%基本保额,累计重疾保险金最高500%基本保额。多次赔付有效解决“一旦罹患重疾,再无法投保重疾险,再无重疾保障”的尴尬问题。

重疾每次确诊时间间隔期至少为180天,市面上重疾多次赔付最短间隔期即为180天。

3、52种轻症,五次次赔付,不分组

保障52种轻症,最多可赔付5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累计轻症保险金最高150基本保额。轻症疾病多次赔付,且不分组,降低理赔难度。

4、轻症/重疾双豁免 极具人性关怀

被保险人罹患轻症或首次重大疾病后,不仅可以获得轻症保险金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还可豁免合同各期应交保费,免除患病后的缴费压力。

【案例演示】

30周岁的王先生,身负家庭重责,希望通过保险转移健康风险,在经过多方选择后,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恒安标准臻爱倍护B款”,基本保额50万,交费期间20年,保险期间至终身,保障如下:

1、轻症疾病保险金:每次30%基本保额,15万×5次,合计最高75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次100%基本保额,50万×5次,合计最高250万元。

注意:首次重疾保险金给付后,轻症、疾病终末期、全残、身故保险责任终止,仅继续承担其余两次重疾保险金和特定重疾保险金责任。

3、轻症/重疾保费豁免:交费期间内,符合轻症疾病保险金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不仅可以获得相应保险理赔金额,还可以免交余期未缴保费。

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按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三者取最大值给付,至少给付50万元,合同终止。

5、全残保险金:按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三者取最大值给付,至少给付50万元,合同终止。

6、身故保险金:按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三者取最大值给付,至少给付50万元,合同终止。

注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全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

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保什么?附案例演示


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爱心人寿最新推出的一款健康险,保障覆盖轻症、中症、重疾、疾病终末期、高发重疾二次赔付,身故、全残等,保障全面,赔付高。

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保什么?

产品条款: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含)

交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

被保险人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确诊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或身故、全残的,保险公司将向您无息退还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则不受等待期限制。

保险责任:

一、必选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105种重疾,不分组,间隔期一年以上,最多赔付3次,每种疾病限赔付一次;

首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现金价值、所交保费三者较大者给付;

第二次、第三次确诊都按基本保额给付;

2、 中症疾病保险金

3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付3次,每种疾病限赔付一次,每次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

3、 轻症疾病保险金

3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付3次,每种疾病限赔付一次,每次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

4、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确诊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

5、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3倍所交保费给付;18岁后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现金价值、所交保费三者较大者给付;

6、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初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二、可选责任

7、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对应的确诊之日后身故,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

7、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

距离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间隔3年后再次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

再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包括新发、复发、转移、持续存在的恶性肿瘤

8、 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

距离首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间隔3年后,再次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

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案例演示

王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包含必选责任与全部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期为20年。王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具体如下:

105种重疾保障:首次至少赔付50万,第二和第三次分别赔付50万,每次间隔1年以上;

30种中症保障:每次赔付30万,最多赔付3次;

30种轻症保障:每次赔付20万,最多赔付3次;

疾病终末期保障:确诊赔付50万

身故或全残保障:至少赔付50万

重疾、中症或轻症豁免保障

特别关爱身故保障:0-50万;假设王先生在50岁第一次获得重疾保险金赔付,然后在70岁身故,可获得的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为50万。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障:50万

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障: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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