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君康乐颐养老年金保险保什么?什么不保?

2021-05-31
年金保险养老规划 年金保险规划 保险要提前规划
君康乐颐养老年金保险为0至60岁人群提供养老和身故保障,约定时间开始每年可领取养老金至身故,养老金可月领,也可年领。 君康乐颐养老年金保险保什么?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 3 年、5 年、10 年、20 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养老金领取年龄:55 周岁、60 周岁、65 周岁(三档可选)

领取方式:年领(默认)、月领

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给付

合同生效满 5 周年且被保险人达到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领取养老金。

1、若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保险公司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2、若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保险公司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年交保险费乘以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后身故且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身故保险金金额为:(20-已领取的年金期数)×基本保险金额,且该金额不小于零。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后身故且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身故保险金金额为:

(240-已领取的年金期数)×基本保险金额×8.5%,且该金额不小于零。

君康乐颐养老年金保险什么不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精选阅读

泰康乐多倍终身重疾险保什么?多少钱?什么时候不保?


重疾险一直都在不断的推陈出新,泰康人寿也新推出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泰康乐多倍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该款保险保什么?多少钱?什么时候不保?这些都是投保人关心的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

泰康乐多倍终身重疾险保什么?

泰康乐多倍终身重疾险0-60周岁可投保,保障终身,多种交费期间可灵活选择,提供保障具体如下:

一、100种重疾保障,分为5组(恶性肿瘤单独一组),最高可赔5次,每组限1次,间隔期365天,确诊按100%基本保额赔付。

二、50种轻症保障,最高可赔3次,每种疾病限1次,确诊按30%基本保额赔付。

三、身故保障:18周岁前赔付已交保险费;18周岁后身故,按100%基本保额赔付。

四、轻症、重疾豁免保费

泰康乐多倍终身重疾险多少钱?

泰康乐多倍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费率表

1000元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部分保费 单位:元

以0岁男孩为例,1000元基本保额,20年交,对应的年交保费13.9元,10万基本保额即1390元;

以30岁男性为例,1000元基本保额,20年交,对应的年交保费36.8元,10万基本保额即3680元;

泰康乐多倍终身重疾险什么时候不保?

因下列第(2)至第(10)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或者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或者“因器官移植原因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定义的不在此限);

(10)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中华爱牙保保什么?不保什么?


中华爱牙保是中华人寿在2019年推出的一款针对牙齿科的医疗保险,那么这款产品保什么?又不保什么呢? 中华爱牙保保什么

保健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合同附表《齿科保险诊疗项目分类表》中所列保健治疗项目治疗的,保险公司对由此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比例给付保健治疗费用保险金。

基本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合同附表中所列基本治保险金疗项目治疗的,保险公司对由此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比例给付基本治疗费用保险金。

复杂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合同附表中所列复杂治疗项目治疗的,保险公司对由此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比例给付复杂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齿科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合同附表中所列意外齿科治疗的,保险公司对由此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齿科治疗费用保险金。

备注:各项治疗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之和以合同约定的相应治疗费用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约定的基本治疗费用基本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中华爱牙保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被保险人斗殴、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意外齿科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齿科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2.口腔或牙齿正常的磨损和老化;

3.在合同生效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牙齿损伤。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君康金生金世黄金版产品简介:保什么?不保什么?


君康金生金世黄金版是君康人寿的一款增额终身寿险,那么这款产品究竟保什么?又不保什么呢? 君康金生金世黄金版保什么

一、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且在保险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交费期满日)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且在保险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后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当年度的保险金额。

二、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豁免保费视为已交,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60周岁。

注:保费给付比例17岁及以前为100%;18-40岁为160%;41-60岁为140%;61岁以上为120%。

君康金生金世黄金版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