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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科普:买了多份保险,如何理赔?

2021-05-28
规划保险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现在很多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拥有几份保险,有些是自己投的,有些是单位交的。而在理赔时,这就可能牵扯到多家保险公司。一旦如此,投保人是否能够从多家保险公司那儿都获得赔偿呢?

现在很多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拥有几份保险,有些是自己投的,有些是单位交的。而在理赔时,这就可能牵扯到多家保险公司。一旦如此,投保人是否能够从多家保险公司那儿都获得赔偿呢?

事实上,能否“叠加”赔偿,这还得看具体的险种。一般来说,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之类的人身险产品,投保人出险后,都不会受到保险份数的影响,涉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各自进行赔付。不过,对于一些财险(如车险)以及费用补偿型的医疗险而言,就不一定有这样的“好事”了。

在保额和份数范围内,意外伤害险果断赔

作为当下比较常见的险种,意外伤害险成为很多人的基本保障产品。相信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那就是买了多份意外险,会不会只能得到一份赔偿?比如说,你在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同时又在另外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后者保障显然更为全面,但如果只是遇到交通意外状况,最高是赔50万呢?还是100万呢?

结论是,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不管你买了多少份,你都可以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譬如说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最高赔付就是100万,两家公司各50万。只要是在保额范围内,你不会因为多买了一份而影响最后的理赔。

在具体赔付环节,虽然各份保险互不影响,但也都有一些规定。比如某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它在保险责任里面说明,意外伤残后所获赔付金额,为合同约定的保额乘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比例,所以各份意外伤害险具体赔多少,还得看伤残等级。

手头有多份“重疾险”?也能叠加给付

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的重视度提升,重大疾病险颇受青睐。涉及到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有很多,包括专业的重疾险,它只针对重大疾病本身予以赔偿,并且不依赖其他寿险产品出售;还有一些是跟随终身寿险搭售的产品(以附加险形式存在)。

这里面也会存在重复投保的情况。举例子来说,市民姚先生在A公司买了一份重疾险,保额为15万;之后他又在B公司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为30万,他还在业务员的推荐下,附加了一份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额为28万。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姚先生被确诊为某种重大疾病,即便他在不同公司投了保,只要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而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就可以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赔偿。

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保险公司一旦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而且,如果你所买的重疾险是附加险,那么主险的合同也会要求终止,保险公司只会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这意味着,姚先生同时向两家公司索赔后,一方面可以得到双重赔付,另一方面B公司的终身寿险也将失效。

对于“无价”风险,“险单”都不在多

除了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还有一类产品也符合叠加理赔的标准,那就是定期寿险。不过,这种产品的赔付情形是被保险人身故。

假设投保人生前在两家公司购买了保额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的定期寿险,投保受益人(父母、子女等)最终可以得到两家公司的赔偿,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这意味着,定期寿险也遵循常规的人身险给付原则,即不会按照比例分摊,没有风险保额限制。

纵观这些可以“叠加”赔付的险种,不难发现个中道理。对于“无价”风险(如身故、癌症)的赔付,通常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份数越多,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重复投保并不碍事。从保险原理上来说,标的价值才是赔付的关键,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再多的保险单也能派上用场。

“有些投保人向多个公司买了多份同类型重疾险、意外险,或者是在同一公司买了多份同种产品,现在大家一般称之为重复投保,其实这是不严谨的叫法,准确地说应该是加保。”有保险专家告说,“理论上讲,这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保障”。不过,这位专家也指出,加保是要面临经济负担的,“一般来说,更多保障的背后,你需要支付费用也就更高。”

能“叠加”赔偿的商业险,都与医保不冲突

很多商业险种都可以进行“叠加”赔偿,那这种“叠加”受不受基本医保的影响呢?事实上,发生重大疾病或者是意外伤害、身故时,那些可以“叠加”赔付的险种并不需要参照医保报销了多少,它们都是单独赔偿不受医保约束的。

这个结论可以从保险产品的条款中得出。在重疾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一栏,会有关于保险金的描述。如上文中提到的重疾险,它在“重大疾病保险金”这部分写明,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就会得到相应保额的保险金。定期寿险中也是类似的表述,这与基本医保是完全没有冲突的。

要是挂钩了医保的商业险,保险条款会直接说要看医保(或者其他商业险)报销了多少,然后对于剩余的部分进行比例赔付。

一般而言,挂钩医保的产品都可以归结为费用补偿型险种,而上文中所介绍险种基本上都是“定额给付型”保险,它们与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也无须提供发票。

盘点那些不能“叠加”赔付的保险

车险 双份保险 不等于双倍赔偿

在去年发生在广州的一起典型的车祸理赔事件中,车主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同等性质,保额为5万元的三责险。有一次,他开车撞了人,对方抢救无效后死亡,出事时间在两份保单有效期内。而在理赔环节,两家保险公司告诉他,要么放弃其中一家,由另一家赔5万,要么两家各赔2.5万,总额还是5万。

从财产险的规定来说,如果发现重复投保,保险金额的总和不能超过保险价值。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按顺序后投保的那一份是无效的。

医疗险 住院医疗和意外医疗 按照比例报销

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医疗费用型险种,它们可以针对住院费用进行赔付,比如住院医疗险和意外医疗险。但是,这两种保险作为费用补偿型保险,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

如果多投保,最多也只能类似于车险那样,各个保险公司进行比例赔付,而且都要参照医保或其他渠道的报销额度,然后才对剩余部分进行再报销。

儿童险 寿险的身故保障 限额为10万

在不能“叠加”理赔的案例中,有较为特殊的一种情况。在我国儿童身故保险保障方面,最高的投保额度是10万元。对于具有身故保障的儿童险产品而言,就算可以“叠加”赔付,也要受这个限额的约束。

如果是在多家公司投的保,投保人在索赔时,可以先选择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赔付,如果这家公司的赔付金额没有达到10万元,再向其他保险公司对保额内赔付剩余部分进行“接力”赔付,但累计不能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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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很多份保险?有没有可以叠加理赔的呢?赶紧看一下


我们大部分人经常会购买的保险种类有,重疾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但哪些是可以“叠加”的,哪些是不可以“叠加”的,你清楚吗?

如果不清楚的话,我们就无法对我们的保单进行很好的整理,比如:一旦身故,我们最终可以拿到多少钱?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就无法判断我们的保额购买的是否足够,我们保险的配置是否合理。

首先,我们先从大的险种上来看:

意外险:意外险是买多少,赔多少。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我们购买了2份意外险,一份额度是10万,另一份额度是20万,如果意外身故,我们两份意外险总共可以获得10万+20万=30万的理赔金。

重疾险:重疾险是买几份重疾险,就能得到几份保障。简而言之,重疾险可以“叠加”理赔。比如说,我们买了两份重疾险,一份20万,一份30万,一旦罹患重疾,而这种重疾在两份重疾险的合同中都有约定,那么,我们可以获得20万+30万=50万的理赔额度。

寿险:寿险是只要身故,多份寿险就多份赔付。直白的讲,就是寿险也是可以“叠加”理赔的。比如说,我们购买了两份寿险,一份10万,一份20万,一旦身故,就可以获得10万+20万=30万的理赔额度。

医疗险:医疗险比较特别,它是报销型的,我们在购买医疗险的时候,往往会区分有社保和无社保,有社保的会便宜一点,无社保的会贵一点,这是因为医疗险报销的时候,只会报销医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医保报销的部分,医疗保险是不会报销的,购买多家或者多份医疗险的时候,自然也是不能重复报销的,也就是说医疗险是不能“叠加”理赔的。

其次,从具体的保险合同上来看:

对意外险而言,一般情况下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和附加险是可以“叠加”使用的。比如:一般意外身故赔付10万,私家车意外身故赔付50万,那么最终因为私家车导致身故,则可以获得10+50万=60万的赔付。这种情况一般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写清楚的。

对于重疾险和寿险而言,现在一般的重疾险和寿险都是有附带功能的,重疾险附带寿险,或者寿险附带重疾险,一个是主险,一个是附加险。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二选一赔付的,也就是说重疾赔付后,身故就不再赔付了,这种情况在保险合同条款中也都会写清楚的。

所以,我们在投保时,务必要仔细的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知识,买了保险就可以理赔吗?


潘女士在一次意外中眼睛受伤,因视网膜脱落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中有7000余元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其余的3000多元是住特护病房和用进口药的自费部分。潘女士曾分别投保了A保险公司的综合医疗保险计划和B保险公司的个人住院费用保险。

出院后,潘女士前往A保险公司理赔,被告知自费部分不属于该保险的保障范围,最终获得医保范围内和保障最高限额下的那一部分补偿金。之后,潘女士又去B保险公司同样申请理赔,B公司答复说只能理赔医保范围内、A公司已理赔以外的那部分金额,算下来只有3元钱。潘女士对此有了疑问:同样是买了保险,为什么A公司作了理赔,B公司就不再理赔了呢?

一般说来,根据保险公司保险条款规定,只有被保险人治病所用的医疗费符合公费医疗、劳保报销以及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保险公司才会给予赔偿,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同样也不在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因此,上述两家公司拒赔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是合理合法的。

为何A公司理赔后,B公司就不再理赔了呢?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有两种:一种是费用报销型的险种,一种是津贴型的险种。费用报销型险种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也就是,当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别的保险公司、或是社保、或是单位报销,获得补偿之后,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

潘女士在A和B保险公司都投保了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在获得A公司的理赔后,自然就不能再从B公司得到理赔。实际上,她在B公司的医疗保险属于重复保险,也就是保多了,虽然多交了保费,并没有起到更实际的作用。

建议潘女士检查一下已有的保险保障,费用报销型的医疗保险只需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就够了,津贴型的保险投保多份也无妨。潘女士可以将在B公司投保的个人住院费用保险停掉,节省一部分保费,或者转成津贴型医疗保险,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人寿保险理赔调查:如何理赔?


正是因为风险无处不在,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障,防御意外风险变得越来越重要。那么,人寿保险理赔调查过程是什么呢?如何理赔呢?

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购买保险了,但随着投保人数的增加,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了。其中保险理赔就是一个大的问题。消费者买寿险的最终目的,是在事故发生时,或达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时,能够得到寿险公司的赔偿或给付。

寿险理赔,又称核赔,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寿险保单所约定的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和相关索赔资料后,经保险人审核、调查并做出赔付或拒赔的行为。同样,寿险理赔的查询也可以通过两条程序来进行,一是联系所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代理人,由他作为中间桥梁帮您一起办理相关的理赔。二是拨打保险公司全国服务专线来直接进行电话语音提示进行报案理赔。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来列举几个保险公司的查询方式。

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的人身保险理赔查询可以直接登陆其官网()进行理赔查询,如果嫌网页浏览麻烦,还可以直接询问在线客服,客服人员会详细的为咨询人提供您想要知道的信息。除此之外,您还可以拨打95519全国客户服务专线,以电话的形式来进行理赔查询。

通常情况下,寿险理赔流程以下步骤:

第一,报案。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但由于各个险种的理赔时效都不尽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报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失。报案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告知客户发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第二、备齐所需的单证。保险公司为了维护所有保户的利益,防止有人骗保,一定会要求被保险人在指定时间内说明详细情节并提供损失证据。不论什么险种,受益人理赔时都需准备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及最近一次所缴保费的发票等等单证。

第三、准备医疗分割单。如果被保险人有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已经给报销了一部分,那么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还需出示社保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社保已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第四,进行事故调查并发放保险金。当资料收齐后,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开始着手进行调查相关事项。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有隐瞒病史的带病投保或被保险人没有亲笔签名等情况,都会给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障碍。

最后,当保险公司调查无误后,将审核、计算、确定赔付金额,并通知客户前往领取保险金。

寿险理赔注意事项

1、出险通知: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索赔过程中,及时通知的原则的执行是十分重要的。及时通知可以使保险公司能立即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任何迟延都会使调查工作进度变慢,从而引至理赔时限的延后。

2、索赔:理赔的发生,直接由索赔引起。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索赔是指被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行为,也是被保人实行其保险利益的具体体现。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及其它相关方面,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请求。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请求后,理赔的程序因此启动。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购买保险时候先要确定,自己是要为自己买个什么样的保障。

4、理赔的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案件,或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的诉讼案,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确定事件责任的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按照近因原则,当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时,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原则已成为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单一原因即为近因。对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持续地起决定或有效作用的原因为近因。如果该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就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了解汽车保险理赔技巧好处多


车险理赔难被称为保险行业的通病,其实,理赔有技巧,如果事先多做功课,那么理赔的时候就会顺畅和轻松很多。因为导致理赔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极少数保险公司诚信度不高的因素外,消费者对保险理赔知识的不了解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

出了险的理赔标准是什么?可能大部分司机都不是很清楚,其实,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二是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车险理赔的技巧和原则是:及时报案和备齐理赔材料。保管好发票和定损单,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价格,基本上都可以够支付你的维修费用,不管你去哪里维修,二类以上的维修厂都会有发票的,这些发票是用作保险公司报销的。定损单是理赔依据,通常定损单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除非在汽车维修时保险公司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

如何避免理赔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葛,提高理赔效率呢?

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在作为理赔凭证。二、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三、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四、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五、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异地出险的施救和理赔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私了事故要留证据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方便了事故双方,但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结果在保险理赔时就很麻烦。

温馨提示:

1.不要总是不理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事故不是太小,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不要每次都理赔: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你也买了很多份保险?有没有可以叠加理赔的呢?赶紧看一下


我们大部分人经常会购买的保险种类有,重疾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但哪些是可以“叠加”的,哪些是不可以“叠加”的,你清楚吗?

如果不清楚的话,我们就无法对我们的保单进行很好的整理,比如:一旦身故,我们最终可以拿到多少钱?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就无法判断我们的保额购买的是否足够,我们保险的配置是否合理。

首先,我们先从大的险种上来看:

意外险:意外险是买多少,赔多少。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我们购买了2份意外险,一份额度是10万,另一份额度是20万,如果意外身故,我们两份意外险总共可以获得10万+20万=30万的理赔金。

重疾险:重疾险是买几份重疾险,就能得到几份保障。简而言之,重疾险可以“叠加”理赔。比如说,我们买了两份重疾险,一份20万,一份30万,一旦罹患重疾,而这种重疾在两份重疾险的合同中都有约定,那么,我们可以获得20万+30万=50万的理赔额度。

寿险:寿险是只要身故,多份寿险就多份赔付。直白的讲,就是寿险也是可以“叠加”理赔的。比如说,我们购买了两份寿险,一份10万,一份20万,一旦身故,就可以获得10万+20万=30万的理赔额度。

医疗险:医疗险比较特别,它是报销型的,我们在购买医疗险的时候,往往会区分有社保和无社保,有社保的会便宜一点,无社保的会贵一点,这是因为医疗险报销的时候,只会报销医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医保报销的部分,医疗保险是不会报销的,购买多家或者多份医疗险的时候,自然也是不能重复报销的,也就是说医疗险是不能“叠加”理赔的。

其次,从具体的保险合同上来看:

对意外险而言,一般情况下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和附加险是可以“叠加”使用的。比如:一般意外身故赔付10万,私家车意外身故赔付50万,那么最终因为私家车导致身故,则可以获得10+50万=60万的赔付。这种情况一般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写清楚的。

对于重疾险和寿险而言,现在一般的重疾险和寿险都是有附带功能的,重疾险附带寿险,或者寿险附带重疾险,一个是主险,一个是附加险。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二选一赔付的,也就是说重疾赔付后,身故就不再赔付了,这种情况在保险合同条款中也都会写清楚的。

所以,我们在投保时,务必要仔细的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 没有拍照如何理赔


新车撞了,车主刘先生正庆幸有保险公司买单,却被告知由于车子还没上牌,也没有行驶证、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自3年前公安部取消新车移动证,改为实行“临时号牌”之后,这样的保险合同纠纷正越来越多。

有保险和法律界人士认为,现行的上牌制度,让绝大多数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以致出现了买车之后、上牌之前的保险真空期。在日均新增2000辆新车的今天,“保险真空期”已经给所有出行的人和车都带来了显而易见的风险。

没有办牌照保险不生效

和刘先生一样,顾客在4S店买车上保险时,通常会被告知“保险24小时后生效,但上正式牌照之前,盗抢险暂不生效”。而绝大多数顾客并未注意到,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免除”一栏内有这样一项:发生意外事故时,除非另有约定,车辆无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今年4月,车主王先生将某财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讨车损赔偿时,即声称办理保险时无人主动告知这项“免责条款”。记者拨打该公司电话咨询时,发现连工作人员对这一条款也并不十分清楚。在记者主动提出“有无临时号牌是否影响理赔”时,工作人员经过半晌核查后才回答,“确实不赔”。

据介绍,在2007年11月之前,公安机关实行的是移动证制度,销售商在卖车的同时可以提供有效期一周的移动证,保证司机能合法上路。因此这样的免责条款,此前从未引人注意。

洗车时撞了栏杆,保险“拒赔”

“在别的地方出险,都能赔。可为什么在洗车时出险,偏偏就得不到赔偿呢?”近日,本报接到了读者张先生的电话。张先生家住杭州城西,新车买了不到2个月。“上周,我去文三西路的一家车行洗车。刚洗完,后视镜上都是水汽,我一不小心,倒车时车屁股撞到了铁栏杆上。”

张先生第一时间拨通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详细了解情况后,保险公司派人给事故车定了损。张先生本以为,过不了多久,他就能拿到理赔金了。可是,几天后张先生接到了保险公司“拒赔”的消息。“保险公司说,我在洗车时出了事故,他们不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源于张先生签定的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中的一项。“竞赛、测试,在营业性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洗车属于“养护”,而张先生在洗车店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因此拒绝赔偿。

“在买车险时,我根本没有发现,合同里还有这么一条。”张先生说,洋洋洒洒几页文字,他看都没看,就签下了名字。报案时,张先生与客服之间的对话也被保险公司录音,最终成了拒赔的证据。

撞到自家人车险拒赔

机动车撞到他人,只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加以赔付。所谓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但在保险条款中却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

因此,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点评:由于自家人与车主具有连带经济赔付责任,因此并不在承保范围之内。自家人的保障只能由意外险、寿险来进行赔付

车辆保险理赔教你如何获得快速理赔


自己的爱车撞伤能否获得保险理赔?长期以来车主与保险业界对此问题均各持不同观点。车主们认为,保险保的就是不时之需,被自己的车撞伤也算意外,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则始终坚持“此类情况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的说法。

车辆保险理赔依据

通常定损单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除非在汽车维修时保险公司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

异地出险的施救和车辆保险理赔

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

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私了事故要留证据

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方便了事故双方,但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结果在保险理赔时就很麻烦。

车辆保险理赔哪些情况不获赔?七招让你反败为胜: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车辆保险理赔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攻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二、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

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车辆保险理赔攻略: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屋漏更遭连夜雨,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损失,费用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就白买了。

三、驾驶人未年审不赔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攻略: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

四、自车撞了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还不仅在车辆保险理赔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攻略: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五、未上牌照的车不赔

车辆在车辆保险理赔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攻略: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

六、报案不及时不赔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车辆保险理赔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攻略:车主出险后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切记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个义务,却是确保你出险后还能吃下饭的一项法则。

七、撞人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

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车辆保险理赔攻略:一旦出险而且责任在己,最好能和对方商讨一个比较能令大家满意的处理方法,宁可多给对方一点钱,达成私下和解。

不懂这些理赔规则 你的保险等于白买了


近些年,大家越来越重视保险了,可是,有些人只顾着花钱买,却不知道理赔规则,最终买了不赔,让保险形同虚设。所以还是建议事先学习一下相关知识。

一、外借过医保卡,自己患癌遭拒赔

湖北的黄先生吃过个“闷亏”。去年他投保了一重大疾病险,当年10月,黄先生被查出患甲状腺癌,在办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到他的医保卡在2012年-2014年有多次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记录。保险公司认为他隐瞒病史,拒赔。黄先生称,他本人在2012年-2014年间根本没有住过院,但是医保卡借给亲戚用过,他记不清了。

你一定很疑惑:家人拿自己的医保卡买个药都不行吗?其实,这个得看情况,有时候还真不行!一寿险公司的代理人告诉记者——

如果用你的医保卡给家里人买了一些感冒药,维生素,跌打损伤膏,影响不大;

如果家人拿你的医保卡买的是治疗甲状腺结节、乙肝、冠心病等疾病的药或家人拿你的医保卡看的是以上疾病,那么影响很严重。因为这类的“病史”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

如果买保险前已经意识到自己外借过医保卡,那该怎么办?

如果外借过医保卡,投保前应主动体检

这种情况建议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曾经外借过医保卡,然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来“自证清白”,比如提交近两年的体检报告或者去体检。

事实上,很多人在投保时,都没有被要求体检。保险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40岁以上必须体检,40岁以下的基本不需要体检。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医保卡借给过别人,投保前应该主动体检。

二、知道这些事,你的保险才不会白买

观察期内患病是否影响核保

30岁的陈小姐,年初网上购买一份保额为30万元的重疾险。购买时,有一份测评健康状况的表格,其中一项询问她是否罹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她没多想,就填的“否”。

上个月,她去医院治感冒,被查出患有“遗传型贫血”。“我还在观察期,以后会不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她慌张地问。

据保险业人士吕静介绍,所谓观察期其实是等待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么做是为防止骗保。”

记者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针对重疾、医疗和寿险都有等待期。常见的重疾险需90天—180天。“如果等待期内查出的是重大疾病,比如癌症,那肯定是被拒保的。”吕静表示,但如果是慢性病,比如肺炎、甲状腺结节、乳腺增生、糖尿病等,一般保险公司会有三种方式处理:

第一种,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直接拒保;

第二种是承保,但是保险公司会适当地增加保费;

第三种则是除外原则,就是客户目前所患疾病带来的风险后果比较单一,不会造成系统性的健康风险,保险公司就把这一块的风险给除外不保,而其它风险仍然在保障责任以内。比如甲状腺结节,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重疾责任中的甲状腺癌,那把因甲状腺引起的所有并发症给除外了,对双方是公平的,保险公司是可以接受的。

“陈小姐查出的遗传型贫血属于普通慢性病,不会影响核保,再生障碍性贫血其实就是常说的白血病,跟普通贫血不一样。填写健康告知时,不清楚,可多咨询保险公司。”吕静说。

高血压患者投保可能会被拒

武汉的卢女士有高血压,但控制得很好,她准备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和医疗险,但询问了多家寿险公司,都被拒保,保险公司给出的原因是“慢性病太多”。

很多人会觉得自己就血压有点高,健康没什么问题,就像卢女士一样。其实,高血压会带来很多风险,比如中风、心梗、心衰竭、动脉瘤及外周动脉疾病等重症,因此不少保险公司也将其列入了黑名单。

不过,高血压患者也不是不能投保。投保的保险公司不同、险种不同、个体情况和危险因素不同,核保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高血压患者在核保时,会经历高血压问卷、体检、加查(视个人情况)、综合风险评估,整个流程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决定是否可以保、怎么保。

哪些慢性病会被拒保或加费

除了高血压,还有哪些常见的病症容易被拒保?记者询问多家保险公司人士了解到,常见的单纯性脂肪肝,寿险、重疾一般可以正常承保,如果再结合超重、血脂高、肝功能异常等,可能会加费。但如果是由嗜酒引起的酒精性脂肪肝,寿险、重疾一般都要拒保。

作为最常见慢性病之一的糖尿病,由于会导致一系列的重大疾病,所以如果已经确诊,基本上重疾险和医疗险都会拒保。不过,仅为糖尿病前期,没有危险因素,没有出现脏器损伤和并发症的情况,寿险和重疾险有可能加费承保。对于有危险因素的,一般会拒保。

熬过两年皆可赔是误解

保险行业中一个广为人知、但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条款——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出于对保险公司行为的约束,以及更好地保护被保人利益的初衷,2009年,我国《保险法》首次加入“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内,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保险签订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有了这一条款,即使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一定能获赔”,错误地认为这是带病投保的利器。

但其实《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买保险的时候,你有责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问题不大,正常承保或者加费承保,那么就算将来导致严重的疾病,保险公司也可以正常理赔。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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