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聚焦两会四大保险,与我们切实利益关联多大

2021-05-25
保险八大规划 两口之家保险规划 大地保险战略规划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也随之成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高频词。继去年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被提及13次之后,“保险”一词依旧是今年“两会”的高频词汇之一。那么,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有哪些保险关键词需要留心关注?这些关键词又与我们的切实利益有多大关联呢?

关键词一:养老保险

“两会”声音:在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内容。

关键词解读:

养老保险一直是最受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历届“两会”频繁提及的保险热词。在我国,养老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三大类,三者分别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承担,这样的结构在国际上也被称为养老保险的“三支柱体系”。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中,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保基本”目标基本实现;全国已有不少企业建立了“第二支柱”,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企业年金积累资金总规模达14223.17亿元;而“第三支柱”,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也在不断地推进过程中。综合而言,我国的第二、第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距离“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体系还有一定差距。

对于大部分人群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基础保障,能基本满足个人基本生活需求。但如果想在退休后过上更安稳的生活,个人还应该配置一些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国内市场在售的各类商业养老保险已经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满足不同人群以及其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需求。此外,商业养老保险一般还可选择相应的附加险或进行产品组合,合理地进行配置可以进一步规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二:大病保险

“两会”声音:“两会”提出的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包含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加强重大疾病防治。

关键词解读:

“大病保险制度”是今年“两会”期间被不少代表委员屡次提及的一个关键词,也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制度。从2012年的“试点开展”到2015年的“全面实施”,再到2017年走向“大病保险全覆盖”,目前我国的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从保障内容上来说,大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次进行补偿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仍然属于基本医疗保障的范畴。按照原有规定,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具体的划分方法和支付比例,视各地的财政、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等情况而定,保障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不额外向城镇居民、农民个人收取费用,不增加城乡居民的负担。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显然是一项关系全国十几亿人民的重大政策,此次政府报告中明确进一步提升保险比例,意味着老百姓(行情72.05 +3.43%,诊股)将能逐步享受更高额度的大病保障。

关键词三:长期护理险

“两会”声音:

在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到,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

关键词解读:

长期护理险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而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保险费用多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筹集分担。由于长期护理险的发展关系到很多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因此也一直广受关注。

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2.4亿,保守估计城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4000万人。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刚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于2016年6月在15个城市开展俗称“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先期的目标是把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老年参保人群作为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照料所需的保障服务。综合而言,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最终制度一直在推进探索的过程中,目前各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群体、经办模式、给付标准等略有所不同。

关键词四:农业保险

“两会”声音:“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粮食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此外,基于当前在种植业养殖业中,个体户或规模比较小的农户,在投保农险时往往得不到受理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冯玉宝建议:“应由政府牵头出资,提高农险对中小农户的保障力度,扩大农险的覆盖面。”

关键词解读:

目前,我国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负担大、收入低、不稳定,“农业+保险”被视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点之一。

在我国,农业保险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之分,主要包括养殖业保险和种植业保险。投保相关农业保险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部分农业保险还将为防止牲畜疫病蔓延扑杀掩埋病畜等公共事业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也纳入理赔范围。

按照相关规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具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依据地方的实际来确定,种类和范围在各地区都有所不同,另有部分特色农业商业性保险也可获得地方保费补贴。

相关知识

旅游保险认知存在四大误区


随着国内旅游者安全意识的加强,旅游意外险投保率持续上升。但是如何投保适合自己的保险成为关键问题。在我国关于旅游保险的产品很多,但很多人对于旅游保险知识却还了解甚少。

俗话说,“行船跑马三分险”,随着外出旅游人数的增多,游客遭遇意外事故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不可预见的旅游风险也将如影随行。不可预测的天灾人祸都可能会给外出的游客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旅游保险成为业内外关注的热门话题。

旅游保险是指投保人在旅游过程中,所发生意外死亡、伤残、疾病等情况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或其中所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的时候,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的一种保险业务。旅游保险一般保障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方面的保障、人身意外保障、个人的财务保障以及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四大方面。普通人身意外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保险等意外保险也可以保障旅行过程中的相关意外风险。

目前在我国可以购买到的旅游保险主要分两大类,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由旅行社购买;另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由消费者自行购买。其中旅游意外伤害险又分以下四个主要险种:

一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主要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提供风险防范服务,游客所购买的车票和船票金额中的5%是用于保险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其中意外医疗事故金1万元。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开始,一直到游客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乘坐车船旅游时,一旦出险应立即到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二是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这类保险每份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15天,期满后可以续保,每位游客可以购买多份。这类保险提供的保障主要有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为旅客随身物品遭意外损坏或被盗抢丢失的补偿金200元。

三是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参加探险游和惊险游的游客,最好应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每份保险费为1元,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每位游客最多可买10份保险。

四是旅游救助保险。对于出境游的旅客来说应购买旅游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的救助。

在购买旅游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所投保产品的保险期限、保障范围等内容,保险保额一定要足够,购买之后要注意保留保单、发票、投保单等凭证。

目前国内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认识,主要有四个误区:

误区一:混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报团出游时,很多游客认为只要有了旅游责任险,就可以万事无忧了。事实上,旅游责任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旅行社,是在出现意外事故后为旅行社分担赔偿风险,并不能替代主要针对游客自身保障的旅游意外险。有些旅行社在推销旅游产品时会以“旅游送保险”招揽客户,这种情况下,务必看清楚旅行社送的究竟是责任险还是意外险。其次,旅行社即使购买了旅游意外险,顾客也应该详细了解这份意外险的具体保障项目。

误区二:选择旅游保险只看保费的多少,不考虑实际保险需求。旅游保险种类、价格多样,游客投保旅游保险时,要根据出游的方式,按自己的旅游行程和目的地情况,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打造的保单,并非单纯看价格和保额高低。比如,国内游可以购买短期的旅行意外险。去高原地区还需要另外购买一份高原险。自驾游可以选择专为自驾游设计的保险产品。出境游时,保险中最好包括旅游救援、医疗等保障,并根据目的地的消费水平选择医疗保险金额。

误区三:以为买好意外险就能保障一切意外。有些旅游意外险虽然很便宜,但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客户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应留意保险的免责条款。一般来说,保障危险性较高的旅游项目的保险,保费通常会高得多。

误区四:认为出险后能全额赔偿。一般情况下,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大学生,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大学毕业生保险


大学生“就业难”是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由此也引发了与大学毕业生相关的保险话题。

据了解,近3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在70%以上,由此出现大量未就业毕业生。而2010年全国毕业的大学生人数将达到610万,加上之前尚未就业的,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将异常严峻。

为大学毕业生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民建中央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中认为,我国在企业转制与经济转轨时期建立起来的失业保险制度,目前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失业大学生成为新的“知识失业”群体,打破了过去失业完全集中在接受教育比较短的社会群体中的传统格局。因此,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面临重大政策调整,并亟待有效发挥其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调控功能。

民建中央建议,应当从不同失业群体不同的失业特点和不同行业不同的失业风险出发,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制。对于大学生失业群体,应实行“大学生生活保障与就业”制度和“高校待业大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政策,依托高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搭建的就业保障平台,为待业和失业大学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则建议,应当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国家大就业的范围,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资金扶持范围,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采取财政拨款方式,在大学生进校时,政府帮助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交纳失业保障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引入商业保险破解助学贷款难题

“由于就业难、收入低,大学毕业生中‘蚁族’、‘漂族’群体正在不断扩大,而这时催还助学贷款对他们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说,虽然国家已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大学生资助体系,但现行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限过短、要求过严,必须进行适当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委主委郑惠强则建议,鉴于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还存在较多缺陷,应当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实现国家助学贷款与商业保险制度的整合运行,建立贷款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他认为,由于助学贷款保险具有较强的政策性,需要依托社会支持和相关各方面的通力配合,仅靠保险公司自身力量短期内难以取得实效。因此,郑惠强建议,应当将保险监管机构纳入国家助学贷款组织体系,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同时,明确高校、银行、保险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等参与的责、权、利,建立学生信息、贷款审查、贷款发放、贷款偿还、财政补贴和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加强与青联、学生会等团体的合作,并与社会各类助学机构或助学活动建立联系。此外,为了实现全面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将就业辅导作为重要一环,通过建立就业辅导体系,促进毕业生就业。

郑惠强表示,风险管理是助学贷款保险的核心,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能否稳定实施起着关键的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关键是建立政府主导、高校、银行和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管控机制,促进教育与保险业的长期合作关系。除了从立法角度对助学贷款予以保障,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和逾期预警、违约催收等机制外,还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保险公司适当的政策优惠。

他认为,在助学贷款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了全部的信贷风险。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信息登记、披露制度还不完善,保险公司的绝大部分保费收入要投入到风险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上。按目前的不良贷款率测算,保险公司很难保证不亏损。因此,建议国家给予经办保险公司一定的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以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积极性,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促进这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保险知识,保险规划四大误区


通常,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险规划中,都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易犯误区,会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或不便。平日里,不妨先认认清楚这些误区“长啥样子”。

从单身期到家庭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空巢期,每个人的保险保障都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特点,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规划,形成一个类似于“梯级消费”的概念。

只是,在这么一个长周期的保险规划中,很容易步入一些常见的误区中,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

误区之一:寿险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

有人认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

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

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之二:年轻人暂不需买保险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

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之三:不愿给自己买保险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

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周先生今年32岁,上有老下有小,他总说:“我不买保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那闲钱,最多给孩子买一份。”

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

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之四:成熟之后易走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

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

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15%左右为宜。

卡式保单,卡式保险四大主意事项


卡式保单之所以受市场欢迎,与保险责任明确、保费价格低廉等优点不无关系。不过,随着越来越多不同内容的卡式保单投入市场,一些消费者开始疑惑,买了卡式保单就算有了保障吗?保险的保障时间从何时算起又至何时结束呢?“卡”掉了,是不是就不能理赔了呢?

激活是卡式保单生效最重要的步骤,没有激活的卡式保单没有丝毫保障能力。激活的方法有很多,通常在卡片上会清楚写明。在激活时,除了提供卡片号码、密码外,通常还需要提供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持卡人既可以选择为自己投保,也可以选择为家人送上关爱。

在激活时,一些卡式保单可自由指定保险合同生效日,也有些规定为激活次日零时生效,这在“保险卡”上同样会有说明。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卡式保单也有各自的有效期,如果在有效期内持卡人没有及时激活,这份保险是会过期作废的。

保障范围自然是被保险人最关心的问题。由于保险卡上所能传递的信息有限,因此能通过这一形式销售的保险往往是比较简单的,比如交通意外险、旅行意外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但这并不表示被保险人可以对免除条款视而不见,实际上,如今不少卡式保单都会把免除条款以醒目字体予以表示,一些还需要被保险人签名表示已经阅读并接受。

每份卡式保单通常有固定的保险金额,比如每份提供意外险保障10万元,而购买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上限范围内一次购买多份。

最后来说说卡式保单的保管。购买卡式保单后可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通常不能挂失、补发。换句话说,若你购买的卡式保单尚未激活就遗失了,那么损失只能完全自负。

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的四大新功能


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投保年龄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者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缴费方式

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

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保障期限

可选择5年、6年、10年

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的,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据了解,“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除保留了原有产品诸多优势外,重点改造了四大升级功能。

满期收益升级

“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产品保险期满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使客户的固定收益有了较大提高。此外,该产品还可通过红利分派,让客户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现金领取和复利累积生息两种选择方式,更是帮助客户实现了对保单红利的自由支配。

保险保障升级

升级后的“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产品另一突出特点就是可以附加“国寿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2010版)”。消费者在购买“新鸿泰”的同时,只需增加一份小投入即可获得二十种重大疾病的高额保障。

理财功能升级

同时,国寿“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产品还增加了“保单借款”功能。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可达保单现金价值的百分之八十。这一新功能的加入,良好解决了投保资金周转困难的难题,方便灵活的借款功能让理财更为便捷。

投保范围升级

“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产品的投保范围设计为“三十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较以往分红险的投保范围有了非常大的扩展。现在,七十岁以上的老年客户也可以同样享受到资金安全、收益稳定、保障有力的中国人寿银保产品。

据悉,中国人寿将于即日起携手各商业银行,在银行网点代理销售“国泰新鸿泰两全保险”产品。

保险认识应避免的四大误区


随着收入的逐步提高,家庭财富的不断积累,对于越来越多的家庭而言,保险已经显得愈发重要。在选购保险的过程中,以下四个常见误区应避免。

误区一:不看保障只谈收益

“我最近刚买了一份保险,缴费20年,每年8000多元,以后每3年就能返还9000元,到了60岁还能……”刘小姐很是高兴地向朋友们介绍她最新购买的保险产品,“很划算的”、“收益率不错”是她对这款产品的理解,不过,要说这份保险的保额是多少、保障范围是什么刘小姐反而不知道了。

其实,这是刘小姐第一次买保险,她并非出于保障的目的,而是觉得手头有点闲钱,又不知道该如何投资,所以在保险公司营销员的推荐下购买了这款产品。

不难看出,刘小姐对保险有着一定误解,而这种“重收益、轻保障”的现象在投保人中比比皆是。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的第一句提问就是,“收益率怎样?”而实际上,尽管很多保险产品具有保障和储蓄的双重功能,但对投保人来说更该重视其保障功能。

保险的基本作用是规避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如果一份保单无法起到这样的作用,那么对投保人来说意义不大。相对来说,消费型的保险产品一般保费都不高,但保障作用却较强,投保人可以花更少的钱买到更高额度的保障,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能获赔高额保险金。这时候保险才能真正发挥保障、救急、弥补损失的作用。

误区二:保险越多越安心

蔡先生曾有过一次保险理赔的经历,也由此体会到保险的重要性。自那之后,他开始不断买保险,为太太和自己都投保了重疾险、养老保险、意外险,为孩子也投保了少儿重疾险、意外险、教育金保险,各个险种相加,每年的保费就要花费3万多元,而他和太太的年收入不过15万元。“虽然每年缴费还挺吃力的,不过想想都是很重要的保险,就算紧一点要买啊。”蔡先生说。

其实,蔡先生虽然不错的投保意识,也一定程度上感受到了保单的重要性,但在安排全家人保障时,却犯了“保单越多越安心”的错误。

诚然,每一份保险的累加都会为个人、家庭堵住一个又一个财务漏洞,但还需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投保。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根据收入来合理分配保费开支,不然,在享受保险对不确定风险保障的同时,反而会面临经济压力,影响日常生活的消费能力。

像蔡先生这样的家庭情况,建议关注自己和太太的保险保障,以意外险、定期寿险、重疾险为主,稳定财务状况,至于其他保险,则可在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后考虑。

误区三:有社保就不需要再买保险

“我们单位已经给我交了‘五险一金’,保障还挺全面的,我自己就不必掏钱买保险了。”冯小姐是一个典型的年前白领,收入不错,公司提供的福利也不错,这让她觉得不必自掏腰包买保险。

其实,冯小姐的“如意算盘”使她的财务状况存有漏洞。商业保险与各种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之间不可以互相替代,尽管有时候在保障内容上有所重叠,但商业保险是社保的有力补充。

我们知道,社保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实现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有限,且水平较低。其作用是保障一个人的最低生活水平和医疗需求,而不同种类的商业保险则可以保障个人、家庭在遭受不同风险时,都能得到相应的,较高额度的赔偿。

误区四:保险就是强制储蓄。

正确的做法是储蓄找银行、投资找证券公司,保险的根本作用是:保障。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之一是以往的保险代理人用保障的概念来说服你买保险,和用回报作为理由相比,后者要更容易。其实,保险还是要回到它的基本面,那就是让保险公司分担每个人未来生活中那些无法预知的风险。

保险知识,注意保险的四大误区


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险规划中,都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易犯误区,会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或不便。

平日里,不妨先认认清楚这些误区“长啥样子”。

从单身期,到家庭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空巢期,每个人的保险保障都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特点,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规划,形成一个类似于“梯级消费”的概念。

只是,这么长周期的一个保险规划,很容易步入一些常见的误区中,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之。

误区一:寿险规划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有人以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

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

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

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二:年轻人买不买保险无所谓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

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

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三:家庭成长期间不爱惜自己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

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萧山今年32岁,上有老下有小,他总说:“我不买保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那闲钱。最多给孩子买一份。”

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

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四:家庭成熟期后走向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

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

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左右为宜。

汽车保险理赔常见四大误区


随着汽车广泛走进平常百姓的家庭,汽车保险合同纠纷也与日俱增。汽车保险合同设定的复杂性,使得保险理赔时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容易产生分歧。如下几个车险理赔中的常见误区通常是纠纷发生的原因。

并非投保越多赔偿越多

有的车主认为多买几份保单或多家投保,就可以得到几份赔款。但陈法官提醒大家,实际上,多次投保或多家投保不会得到多次或多家赔款。根据《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保险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重复投保不会赔偿更多,车险赔付的主要依据是补偿原则,并不是多保就可以多赔,当补偿达到车辆实际价值时就停止赔偿了。

不同意定损价格如何处理

汽车出险后,保险公司派定损员对车辆进行损失鉴定,并出具定损价格作为理赔的依据。但若车主对此定损结论持有异议不愿接受,另外申请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进行损失评估的情况屡有发生。而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往往不予认定车主单独委托的评估结论,从而使车主浪费了时间和鉴定费用。因此,当车主对保险公司定损结论持异议时,应先行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重新评估鉴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车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并申请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撞伤人为免麻烦认全责

一些车主撞伤人认为“反正有保险,认了全责保险也会赔的”,为免麻烦就认全责,事实上这将埋下重大隐患。因为保险公司并不是对事故的所有损失都全赔的,还存在受赔偿限额、保额不足,不属赔偿项目及存在免除条款等因素的影响。并且,一旦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对方可能就翻脸不认人,还会提出很多无理要求,这样会给事故的后续处理增加难度,而那些无理要求,保险公司也是无法赔偿的。

专家提示,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路上跑的车辆价值也在提高,人的自身价值也在不断提高,所以消费者要想得到更为充裕的保障,建议商业三者险的投保限额要尽量提高。投保低保额的商业三者险虽然可以获得保费上的节约,但一旦出险,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保全险就能全赔

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并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因为车险的险种相当多,而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一般车主购买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就认为是买了“全险”。

买了“全险”,但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当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如果没买盗抢险,车辆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涉水行驶损失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