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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投保人应注意什么?

2021-04-27
投保险财产规划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保险规划应包含哪些步骤

购买保险就是购买保障,如今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市场上保险产品那么多,作为投保人,购买保险应注意什么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保险消费意识逐步提升,保险逐步走进了千家万户。保险的营销模式也正日新月异地发生变化,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银行、保险公司网点等多种渠道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而在这些方式中,选择向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险,无疑是最直接和最能得到有效问答的。

在社区医院看过小毛病,竟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投保人易女士感到十分委屈。易女士在投保时,业务员问她有没有大病,她如实回答没有。哪知在保险公司眼里小毛病却是“大病”,成为拒赔的理由。律师认为,易女士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得以此拒赔。

以前的小毛病成为拒赔理由

今年9月,易女士在保险业务员小郭手里买了份寿险,缴费期10年,每年交保费5000多元。小郭和易女士比较熟,知道易女士没有因为大病住过院,就让易女士在电子投保申请书上签字承保了。

11月,易女士心脏突感不适,住院后诊断为胃溃疡和颈椎病,花了6000多元。当业务员将理赔材料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却以“未如实告知”拒赔。拒赔的理由是,易女士今年年初在社区医院的住院记录上显示有慢性胃炎,而这次住院就是因为胃部的毛病――胃溃疡。易女士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病史,因此拒赔。

易女士觉得冤枉,她在买保险前,业务员根本就没有询问她有没有胃炎这个问题,自己也没有看到关于健康告知的书面内容。业务员小郭也告诉记者,现在保险公司采用电脑操作,自己不会电脑,一般都是根据经验,口头问客户有没有重大疾病、有没有抽烟喝酒等问题,之后将结果反馈给保险公司,再让保险公司录入承保。

“如实告知”并非主动告知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的霍琳律师说,业务员没有问易女士有没有胃炎,易女士没有必要主动告知。

霍琳律师说,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书如无书面格式的“健康告知”条款,投保人对保险业务员提出的相关健康问题如实进行了口头告知的,应视为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赔付责任,不能单方解除保险合同。如果业务员没问到,投保人也没必要主动告知。

广大消费者在向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什么?

首先,要清楚地理解保险代理人的界定。在保险业,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险营销员就是个人代理人。营销员与保险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其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个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可以为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传播专业概念,提供一系列迅捷而专业的服务,如签约、保全、理赔等等。那么,如何选择一个优秀的保险代理人,以下几方面可供借鉴。

要看代理人是否持有《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和《工作证》,以确定代理人是否是一位合法的代理人。其展业信息可以在中国保监会或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也可以致电其所在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查询。

要看代理人是否诚实可靠和有责任心。代理人能否把险种的优缺点讲清楚。要至少问清以下几个问题:所在保险公司的情况、代理人的情况、保险产品的销售情况等。

要看代理人是否专业。对具体的保险产品必须详细问清以下问题:投保条件、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缴保险费的方式、哪些不保(除外责任)、保单的附属功能等。

要看代理人的售后服务。寿险多为长期险,需要保险代理人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联系。一个负责任的、售后服务良好的代理人要能及时告知自己公司的新条款和新信息能及时提醒客户续交保费,对客户的要求能及时回应,并且要协助客户做好保单的变更及理赔。

不要因为保险费高低来选择代理人,不要因为情面而匆匆投保。因为您所签署的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长期合同,不要因小失大,终致后悔。

保险提醒您: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代表,他们与保险公司订有代理合同,其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对具有身份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和保险公司颁发的工作证的营销人员,您可以放心地在他们那里投保。投保前,一定要做好咨询、调查、综合分析工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在咨询中,可通过中国保监会网站或保险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精选阅读

投保人,投保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投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技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第17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技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保费豁免是什么?投保人豁免注意要点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应缴未缴的保费。在保险合同在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某些特定的情况,那么后续各年度未缴的保费就免除了。

一、保费豁免是什么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内其他保障仍然有效。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

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好像豁免已经成为一种保险的主流配置。

知道了保费豁免的含义,但其实很多人仍然不了解它的用处,接下来企鹅保保就分类说明一下。

保费豁免通常分为:被保险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以及夫妻豁免。

被保险人豁免:是指被保险人遭遇疾病或意外,造成经济收入损失,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这类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的情况。

投保人豁免:指当投保人遭遇疾病或意外,造成经济收入损失,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这类条款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

在重疾险中,被保险人豁免通常以“投保即送”的保险责任形式出现,而投保人豁免则通常是通过附加险形式出现。

此外,还有夫妻豁免,这一类相对来说被谈及到少一些。夫妻豁免:是指夫妻双方互相作为投保人为对方购买保险时,由于有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豁免,所以在一方发生轻症或者重疾的情况下,两份保单都不需要继续缴费,剩余的应有保障继续有效。

二、什么保险最需要保费豁免?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应缴未缴的保费。在保险合同在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某些特定的情况,那么后续各年度未缴的保费就免除了。

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较贵,缴费期较长的产品上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重疾险、寿险、商业养老险、教育金储蓄保险等。

至于意外险、医疗险等多为一年期产品的险种,一般缴费年度与保障年度相同,保费比较低,而且达到豁免要求时,一般也已经达到理赔标准。所以相对来说,保费豁免的必要性不是太大。

不过,保证续保一定年度的医疗险,提出保费豁免,对消费者来说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比如:

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版)6年内保证续保,条款中标明:确诊癌症,可以免除保证续保期内剩余年度的保费。对于因癌症陷入困境的患者来说,这也算是贴心之举。如果患者年龄近50岁,每年节省的保费也有1000多元了。

所以,在医疗险的选择上,有无保费豁免可以作为一项参考标准。

总的来说,对于带有保费豁免的保险产品来说,缴费期限越长越划算,一方面是分散缴费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提高保费豁免概率的考虑。

比如:

重疾险缴费期有一次性缴费和15年/20年/30年缴费等,选择一次性缴费,那么被保险人如果在投保第2年罹患轻症,就没法享受豁免了;但是如果选择30年缴费,被保险人在投保第2年患上轻症,后续28年保费都不用再缴,其他保障仍在。

三、保费豁免权应该给谁?

关于这一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看:被保险人、投保人为同一人;被保险人、投保人不同。

如果被保险人给自己投保,一旦遭遇不幸,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被保险人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经济困难造成的保险中断,后续保费免除,可以拿到对应赔付,而且保障依然有效。

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是保险的“保险”,是一种人性化的体现。

如果投保人给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太低的家人投保,只注意到了被保险人的疾病豁免,却没有勾选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项,那么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无力承担后续保费,其家人的保障也难以继续。

所以,总的来说豁免权应该给保费承担者,这一点投保前要注意。

四、投保人豁免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投保人豁免是一项附加权益,所以通常需要收费。那么在挑选这类产品时,有如下注意的要点:

1.最好有投保人轻症/中症豁免,而不是仅仅针对投保人重疾/全残/身故才豁免。

随着体检意识和医疗水平的发展,许多疾病在早期就能被及时发现和控制,不会发展到人财两空的地步,但疾病早期的治疗过程,对患者本人的精力、财力消耗都是不可小视的。如果是给自己投保,这一阶段投保人也很有可能面临收入紧张的问题。

所以,如果有对投保人的轻症/中症也能豁免的保险,是非常实用的。

2.尽量选择对投保人限制或要求较少的产品。

申请投保人豁免一般会有“年龄、职业限制”和“健康告知要求”,还需要满足等待期内不出险等要求。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无法附加投保人豁免。

所以在上述几项要求中,都要通过比对,选择相对宽松的产品。

3.选择附加后保费上涨幅度较小的产品。

虽说投保人豁免是非常有意义的,但即使加上这一选项,保费上涨也不会太多。

以家长给年幼子女投保的终身重疾险为例,许多产品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后也就是在原保费基础上提高了一两百元而已。

所以,如果附加投保人豁免需要以保费的急剧上涨为代价,那就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因为投保人豁免是为了防止出现投保人无法给被保险人续交保费的问题。只要投保人本身已有充足的重疾险保障,就算遭遇疾病打击,也能因为保险金赔付而缓解经济压力,不至于让被保险人的保险中断。

总结

1.被保险人豁免几乎已经成为重疾险的标配,但投保人豁免不是。

投保人豁免并不能成为衡量重疾险好坏的重要标准,只能作为加分项。

2.如果投保人给家人买保险时,发现一款产品保障责任、健康告知、免责条款、保费等各方面都很不错,只是没有投保人豁免一项。不用着急,只要确认自己的各类保险保额充足,投保人豁免这个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了。

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投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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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如何选择保险品种?有什么注意事项?


如何选择保险品种?有什么注意事项? 2008-4-3 11:57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合理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誉程度。选择代理人时,应选择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展业证》的合法保险代理人。

2.了解保险内容条款。尤其要注意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条款、索赔程序、退保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

3.合理计划、购买保险。根据自己对保险的真实需求和交费能力选择自己需求的险种,在人身险中尤其应注意审慎评估购买长期保险后的持续交费能力;车险中则应偏重于险种的组合,以求买到最经济实惠的保险保障。

4.索要税务局监制的收据和保险公司的正式保单。不要轻信和接受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借条、收条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您务必要拿到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则应将所收保费全部退还给您。

5.合理使用犹豫期。犹豫期也叫冷静期,多存在于一年期以上的长期性寿险,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几日内(一般为10日左右),万一感到后悔,或是对所购买的保险不尽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如果超过了犹豫期,投保人就不能拿回已经缴纳的全部保费了,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代理人的佣金和管理费后,把剩下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

二、购买人寿保险特别注意事项

1.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过失隐瞒身体健康状况或既往病史等情况,保险公司将不负赔偿责任,且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属故意隐瞒,保险公司还有权不退还保费。

2.要亲笔签名。无论是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变更申请书,还是其他有关文件,都要认真阅读、认真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要分别亲自签名,不要随意由他人(包括保险营销人员)代签,以免误签无效合同。

三购买投资型保险特别注意事项

1.分红保险

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要对分红保险的特性有充分、足够的了解。分红保险是一种集风险保障、储蓄和投资三种功能于一身的一种新型保险产品。一般来说,分红保险具有保险期限较长,风险不确定性的特点。

要注意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的演示红利并非保证红利。对于分红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往往会用一个假定的利率来做演示,且保险利益演示表上都注明高、中、低三档红利水平,但即使是低档红利,也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仅仅是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一种预期。实际红利水平是由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的。

仔细阅读分红保险产品说明书。充分了解该产品的性质、特征、保险公司对产品费用率、红利及红利分配方式、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风险、退保问题的规定等。

尽量避免退保。分红保险作为投资来讲是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在投保初期,成本高,费用大,红利少;之后随着产品的各项费用大幅下降,现金价值累计加快,红利分配也逐渐增多,其投资功能要通过一段较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因此,客户购买分红保险后,应尽可能避免退保,否则将发生比不分红保险退保更大的损失。

2.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投资连结保险不承诺投资回报,所有投资收益和损失由客户承担。适合于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风险承担能力的投保人。

注意阅读保险公司公告。开办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公司至少每月一次在公众媒体上公告投资帐户的单位价值。投保人可以注意阅读,掌握投资单位价值的变动情况。

重点了解该类产品投资收益与投资帐户的关系、投资帐户的情况、对投资帐户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情况、投资账户面临的主要风险、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扣除的费用和投保人可退还份额等事项。

3.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保人所交保费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储蓄投资。其中,保险保障额度和储蓄投资额度的设置主动权在客户,客户可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对两者进行调节。

适宜人群: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去理财、但又期望获得较高收益的风险保守型人士。

消费者应全面了解万能产品的保证利率、费用扣除情况、风险保费扣除情况、死亡保险金和保单价值等的变动情况、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扣除的费用和投保人可退还份额等事项。

消费者购买万能保险产品后,还应注意自己的保单状况,及时缴纳保费,避免因保单现金价值不足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相关热词: 保险 品种 事项

投保人,【保险基础1】什么是保险?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日前我们所提起的保险,则指的是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所必须的工具。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主要包括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政策性保险一般有社会福利性质,甚至带有强制性,主要有社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等。商业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商业性质,不具有强制性,这个时候的保险就是一种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保险的主体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客体

保险客体,即保险合同的客体,并非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主要是因为保险合同保障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的安全,而是保险标的受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益人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只是可保利益的载体。

购买银行保险应注意什么?


众所周知投资是存在风险的,购买保险也是一样,如果选择不正确同样会带给自己损失。近年来,银行保险不断发展,那么购买银行保险应注意什么呢?

从银行保险销售调查反馈中可以看出,部分纠纷的发生也是由于公众对投资型银保产品了解不多。对于银行保险产品该如何正确认知?银行保险产品到底适合哪些人群?消费者购买时应该注意哪些事宜?

银行保险姓“保”不姓“银”

银行保险和普通保险产品的最大区别在于销售渠道不同其是在银行网点销售的,银行作为一家兼业代理机构,只负责代理销售保险,其他售后服务、理赔事项统统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往往被冠以某某理财产品之名,这可能会使客户产生“银行保险”是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的幻觉。因此,客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前一定要问清楚是谁推出的,确保自己买的是想要的产品。

预期收益并不一定会实现

目前,大多数百姓都秉承“收益至上”的理财观念,收益成为其进行投资理财的引路者。正因为如此,许多保险公司以“收益比较”来推销产品,而邮政、银行的保险产品广告上更是将收益水平的内容尽量放大以吸引客户的眼球。在此需要提醒客户,在分红收益方面,虽然合同上都会以高、中、低三个层次的收益来进行演示,但这仅仅是基于以往数据的推演,并不代表实际收益,保险公司的最终分红取决于公司当年的收益水平。

缴费期限不等于满期时间

现在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期缴型的银行保险产品,例如缴费5年,10年后满期领取生存保险金。一些客户就会把5年当成产品的期限,但5年后提取时发现仍然不能领取全部保险金。在此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缴费期限与满期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满期时间一般比缴费期限要长。因此,客户在选购银行保险产品时必须问清楚满期时间,也就是最后领钱和合同终止的时间。

投资期限是把双刃剑

银行保险产品的年限从1年到10年不等,究竟如何选择保险期限取决于客户的现实情况。“时间越长,收益越好”是适用于各种金融产品的普遍规律,但需要注意的是,时间对于客户是把双刃剑:长期可以带来更高的收益,但也会影响资金的流动性。尤其是保险产品,退保成本较高。因为客户必须在高收益与低流动性之间做出选择,明确近几年是否有买房、买车等大笔开销,只有用手中的闲散资金购买银保产品,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退保带来的较高成本损失。

投资型保险适合哪些人

到底该如何选择投资型银保产品呢?专家表示一是要看产品类型。投连险的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消费者要慎重购买。投连险、万能险都有一定比例的初始费用扣除,消费者要考虑是否能够接受。在收益方面消费者也要清楚:分红险的红利、投连险的投资回报都具有不确定性;万能险保证利率以上的收益也是不确定的;投连险、万能险保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而是要扣除一定的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

二是要看现金价值(退保时可以拿到的钱)。在投保的前几年,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通常较低,甚至低于所缴保费。如果现金价值较低,则不适合收入不稳定人群。另外,救急和可能随时支取的钱也不适合买保险。当然,有些产品有保单抵押贷款功能,可以一解燃眉之急。

三是要看缴费期限。按照缴费类型,保险产品可以分为趸交(一次性缴费)产品和期交(分期缴费)产品。一般来说,期交产品需要投保人有持续的缴费能力。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多是投资型产品,一般有保证收益、有分红、免征税收等特点,同时能够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风险,但保障都比较弱。目前,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越来越多,以寿险产品居多。但要注意的是,保险产品最本质的属性是其他理财产品无法比拟的保障功能,客户在购买投资型的银保产品时需要搞清自己的人身、财产等是否得到了基本的保障,避免盲目地把保险产品当作投资工具。

巧用犹豫期保障自身利益

犹豫期也称冷静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一般为10日。在犹豫期内,客户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自己对于产品特性、利益分配、满期时间、退保方式、保险责任等问题有全面的了解。如果对在银行已办理的险种不满意,客户必须在十天犹豫期内办理退保手续。过了十天犹豫期再退保,就会有较高的成本损失。

此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银行保险的主要风险是客户未到保险满期就申请退保,从而造成收益的损失。银行保险满期时往往是客户收益最大化的时候,能够达到客户比较满意的收益。所以投保银行保险是一种中长期投资,不要半途而废,长期持有不仅能够化解投资风险,还能享受相应的保险保障。

2、产品的宣传页中会有高、中、低三个层次的收益率,仅为预期收益,未来的实际收益会有所增加或减少,所以不要轻信销售人员对预期收益或既往收益的口头承诺。根据既往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情况,各家保险公司宣传页的中等预测收益,与实际收益比较接近,是一个比较客观的参考值。

3、一些期缴型的银保产品,缴费期限与满期时间不相同,消费者容易混淆。例如10年期期缴产品,它的缴费期是5年,保障期是10年,也就是说10年后领取满期保险金。一些客户就会把5年当成产品的期限,但5年后提取时发现并未到满期,如果支取仍然属于中途退保,会损失一定的收益。

4、在填写投保书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按保险合同要求本人亲笔签字,否则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时,可能会因签字效力的问题带来理赔上的麻烦。

在购买银行保险时,对于它的收益性一定要综合的看待,不能片面地与存款、国债相比较,因为银行保险除了有收益之外还能为客户提供人身保障,这是银行保险区别于其他理财产品的独特之处。我们经常说投资理财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一个篮子里,因为任何一种投资途径都是有利有弊的,都有一定风险存在,所以千万不要孤注一掷,要分散投资才能分散风险。购买银行保险是一种中长期投资,是一种“存住钱”的理财工具,是把有限的资金进行合理的规划,利用银行保险攒钱、生钱、护钱的功能为美好无忧的生活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网上购买保险应注意什么?


近年来,互联网不断发展,电子产品与电子销售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进而带动了我国网上销售保险趋势的不断发展。网上购买保险成了时尚。那么,在网上选购保险都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为您一一解答。

为方便消费者投保,很多保险公司、银行和专业保险销售网都推出了网上投保平台,交易的险种主要包括意外险、健康险、寿险等保险产品。其中,意外险最受欢迎,因为其投保手续简单,投保人只要在网上填写电子保单,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保费后,就能完成投保手续;而寿险、健康险等由于在投保时需要体检,在技术上暂时还存在一定难题,因此网上销售的数量不算大。

保险公司之所以热衷于搭建网络销售平台,一是因为可以开辟一条新的销售渠道,二是因为网络销售可以为保险公司节省销售成本。传统的寿险销售成本非常高,保费的30%-40%都付给中介人,网上销售只需要不到20%的销售成本。

如今,网上保险超市将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整合起来,分类陈列,就像百货一样,供应的商品又多又全又便于选购,更是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他们认为,在网上各家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保障内容一目了然,不用担心被代理人忽悠,同时也体现了优惠便捷的优点,所以很多人选择了外出旅游时买一份保险;有的是私家车保险到期了,而通过网络续保。来自网上保险平台保网的调查结果显示,仅这一个网站每天4万多人的访问量中,投保人就占了70%,他们主要的访问目的就是查询保险信息,咨询保险问题和购买保险。

保监局近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目前,经备案允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名录已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示。社会公众如发现未经备案的机构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保险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那么,网上投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网站要认清。随着网络的发展,山寨保险网站层出不穷。一旦投保人使用仿冒网站购买保险,容易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专业人士建议,农民朋友在投保前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等方式先给网站验明“正身”。

二、条款要细读。在网上买保险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避免一旦出现意外,却因不符合保障条件而拿不到保费的情况发生。另外,对于期限短、保险责任相对简单的产品,如:意外险、家财险等可选择网上购买,但对于健康险或者投资类险种,由于保险责任和条款比较复杂,保费较高,建议最好向专业人士咨询或通过业务柜台办理。

三、价格要适合。保险产品相对而言比较专业,因此购买时不要只看价格,还要看具体保险利益。建议农民朋友可以多了解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后,再做决定。

网上购买保险是目前很多人喜爱的投保方式,且便利性、灵活性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同。在网上投保除了需要谨慎选择网站,避免钓鱼网站非法欺诈。

购买旅游保险应注意什么?


旅游已经成为大众愉悦身心的重要方式,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我们面对着更多的风险和意外,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为自己添置一份保险,保证自己在意外面前有一份依靠。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人选择利用假期外出旅游,出行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也引人关注,而选择对的保险产品则可让你的出行更加踏实。如何选择旅游保险?在投保理赔时应注意些什么?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多家保险公司和保险专家。

重要性

旅行风险需防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节假日选择出游的人越来越多。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已达21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达7025万人次,可见,旅行保险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在旅途中,使用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多种交通工具,且身处居住地之外的境内或境外旅游景点、宾馆及酒店,交通、游玩、住宿、财产、餐饮等方面的意外风险相对于日常生活更为集中和突出,因而购买一份适宜的旅游类保险十分重要。

专家认为,百姓的旅游保险意识增强是好事,但在购买保险时需注意三个问题:

其一,就旅游车险而言,消费者在购险前要仔细分析路况,选择适当的险种。特别是要看清保险条款中有无对行驶区域有所限制,以及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络及异地理赔能力,以确保车辆无论在何处遇险,都能及时获得理赔服务。

其二,就旅游寿险而言,可以根据自己出游的天数以及风险状况选择短期人身意外险。对探险、漂流等危险系数较大的旅游项目最好选购高层级险种。

此外,游客在签订旅行合同时,一定要确认旅行社是否为您上了人身伤害险,这才是保障意外身故的险种。

旅游保险

旅游保险主要产品: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和旅游求援保险,其中前三种为基本保险。

1、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出门旅游,乘车坐船是少不了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上个保险等于系上一条保险带。强制性的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已包含在票价之内,游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保险,其保费是按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两万元。保险期限为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游客死亡、残疾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保险金。

机票、车票以及景点的门票大都含有保险,这些票证也就具有保险凭证的意义。一旦发生意外,它们是要求保险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应该妥善保存。

2、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景区旅游,体验那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之前,最好先选择自愿性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开设的该险种,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保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时起,至离开景点时止。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游客可按照旅游项目安全系数之大小,对该保险做出买与不买的选择。但参加如下旅游时,你最好投个保险:探险游,如到大峡谷、洞穴猎奇探险,到沙漠、草原旅游等;生态游,如到野生动物园观看动物,到野生植物园内野炊、露营等;惊险游,如进行水流湍急的漂流、悬崖峭壁的攀援等。

3、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该保险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算起,保险期限15天,期满可以续保,一次可投多份。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一为住宿游客保险金5000元,二为住宿游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三为游客随身物品遭到意外损毁或盗抢而获赔的补偿金200元。在保险期限内,游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者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4.旅游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SOS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救助。

旅游求援保险:这种保险对于出国旅游十分合适。有了它的保障,旅游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由于不谙当地习俗法规引起了法律纠纷,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的救助。

投保

5、确保保险金额充足

保险公司表示,人们购买保险是为了获得自己支付范围之外的补偿。如果保险金额较低,遇到大事故,就不能真正起到缓解经济压力的作用。

保险专家建议,以目前的消费水平来看,保险消费者购买旅游保险产品的意外保额最好大于20万元,意外医疗最好大于2万元。如果是出境游,还要事先了解旅游目的地国家对人身保障的相关规定,并按其要求选购保险产品。比如,去欧洲申根国家,办理旅游签证时需要最低3万欧元的医疗保险。对于没有相关保障强制规定的旅游目的地,在选择保额时也可以以个人年收入的5~7倍作为参考值,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的医疗消费水平等。

6、关注境外保险情况

随着人们境外游的不断增多,针对许多境外游消费者境外旅行语言不通、地理环境不熟悉的情况,许多公司增加了紧急援助的附加服务。太平洋保险专家表示,境外游保险消费者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可以更多地关注保险的紧急援助情况。据悉,现在的境外游紧急救援服务涵盖的范围很广,无论是游客在外遗失钱包、证件,或者是大人出险后小孩的看护,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寻求帮助。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境外旅行险产品的医疗费用给付不是实报实销,而是参照国内当地医疗机构同等诊疗标准进行给付。如果去欧美国家旅游时选购了这样的产品,出险后即使不考虑医疗费用水平的差异,仅汇率差别就会让投保人承担很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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