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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居住或就读儿童如何办理北京医保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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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北京市民,2010年12月7日开始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领取新制的居民社保卡,2011年1月起即可持卡看门诊。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参加居民医保的这150万受惠对象中,有八类人员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待遇,感受更多温暖。

困难群众得到照顾。参照北京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享受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享受北京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等三类人员将免费参保。

残疾人士享受关照。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也将免于个人缴费。

此外,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也被纳入免费参保范围。

同时,享受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免费享受居民医保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免费享受居民医保后,还可经原渠道按规定享受优抚医疗待遇。

按照规定,实施居民医保、统一门诊报销制度后,参保的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实行社区首诊和转诊制度。老年人和无业居民看病就医需先到社区医院就诊,激活社保卡。为此,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应包括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此外,参保人员办理申请手续后,异地就医也可报销。城镇老年人在外埠居住一年以上、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然后可以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城镇老年人还可以选择本市的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在北京门诊就医时社区首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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