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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基本保险金额是什么?如何计算?

2021-04-14
基本保险知识 保险金融知识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主险是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险别之下的,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简单地说,主险就是能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我们常见的终身人寿保险、养老保险等险种都是主险。

在通常的家庭保险中,主险从功能上分主要包括健康保险,养老保险,教育金保险,投资型保险。每个保险公司都是以基本功能为主体,选择某一个或两个侧重点进行产品设计,以满足某一类人群的需求。因此我们说,保险产品本身没有好坏,关键看是否适合您的家庭需求。

当然,对于更多朋友来说,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对那些对保险一无所知的朋友。每个家庭的情况各异,保障需求也就各异,但是保险产品的设计遵循大数概率的原则,考虑的是某一类人的需求,而不是某一个人的需求。作为我们个人来讲,我们不能苛求保险产品完全按照自己的需求设计,而只能通过保险组合找到当前最适合自己的产品组合,这个组合包括同一公司不同产品的组合,也包括不同公司不同产品的组合,产品组合的最终目的------花最少的钱,获取最高的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的区别

基本保险金额是保单上明确标注的金额,保险金额是能拿到的保险赔付金额,有些保险条款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是一致的,有些条款的保险金额是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单位计算的,比如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就是这样,如果购买的基本保险金额是10万的话,那么大病的保险金额就是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即20万;身故和高残的保险金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即30万;中国人寿的瑞鑫两全保险也是这样,投保10万元的基本保险金额,那么大病提前给付的保险金额就是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即30万,身故也是3倍30万,生存金给付是按基本保险金额计算的,每三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8%,就是10万的8%,8000元。

简单的可以理解为:基本保险金额是一个计算的数值,保险金额是一个理赔的金额。

主险和附加险有何区别?购买保险时如何科学搭配?比如条款方面要注意哪些问题。

主险一般是指身价,身价顾名思义就是身故或全残,这里面包含有疾病和意外,赔付额度不一样,同时主险也是分红的基础,分为现金分红(以现金价值来分红)和保额分红(以基本保险金额来分红),现在的分红一般是复利计息,同时客户的身价会逐年上涨,有的主险本身带有豁免功能,不过对每个年龄段的会有限额,职业风险类别过高的会加费,高危行业会拒保,超过限额的保险公司会要求体检和生调,会有以下几种情况:正常承保,加费承保,降额承保,拒保。

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而言的,是对主险基本保障功能的一种扩充。附加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使保障更加全面,保障的范围和项目更加广泛,覆盖到主险没有涉及的风险。目前保险公司的附加险产品保障功能可以满足人寿、意外、医疗、重疾等各方面需求。

附加险最大的优势是可以用较少的保险费获得更高保额的保障。中德安联保险专家覃京来介绍,一般附加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客户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可以根据新的保障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减少或增加附加险、提高附加险的保额,甚至每年都可以选择保险公司最新的附加险品种等等。通过这种和主险的灵活组合和搭配,其实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保障需求。

附加险分几种:附加豁免,附加重大疾病,附加住院医疗,附加意外伤害,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意外住院每日补贴等,同时附加险一般不允许单独购买,而且每个主险有对应的附加险,不能随意搭配,同时附加险会有规定的额度,超过只按基本保险金额比例报销,不超过的也有很多是按比例报销,比如住院医疗。还有就是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分为重症和轻症,重症保障种类(20—40种及以上),轻症保障种类(6—10种及以上)。

购买保险是应首先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出发,先选择主险的额度(一般是要能覆盖家庭责任的2倍——5倍及以上),现金分红和保额分红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附加险是以解决人生的一些风险为主,比如意外,也可以单独考虑意外保障(必须包含意外伤害身价,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意外住院每日补贴),接着是重大疾病保险(考虑轻症和重症合一,且能单独承担责任的为上),最后是住院补偿医疗(注意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和门急诊报销比例),主险和附加险的搭配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来操作,千万不能只购买主险,看重分红而忽略附加保障,让保障更全面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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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保险金和保险金额有什么区别?


读者:我想了解保险知识,可是又不敢给保险业务员打电话,怕他们一个劲儿打扰我。于是在网上找了一份保险产品介绍,可是那些条款我怎么都搞不明白。看到前面有一个保险金,后面又出现一个保险金额,再后面还有现金价值。实在搞不懂!

商报解答:保险合同条款通俗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这样才更能让大众接受。不过,必须有一个“渐简”的过程。我们还得对保险常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你说的“保险金”与“保险金额”二者是不一样的,“保险金”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而“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至于你所说的“现金价值”则是指投保人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交费若干期后,保险公司为将来要赔付而提存一部分资金作为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如果退保时,保险公司需将这部分资金返还给投保人。因投保初期投保人交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保险金额,如何确定适度的保险金额


投保人寿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保障,由于死亡和生存都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对这种保障的需要是长期的。此外,人寿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才能取得。由于人寿保险的可保利益无法用货币估量。因此人寿保险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问题。那么是不是投保的金额越高越好呢?这就涉及到怎样确定适度的保险金额的问题。

确定适度的保险金额可从两方面来考虑:首先,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应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一般来说,人们在确定保险金额时可以考虑疾病医疗费、子女教育金、退休养老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费等。同时还要考虑各自的生活标准、社会及工作地位、家庭负担等因素。

其次,确定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还要根据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能力。如果保险金额定的过高,一旦未来家庭或个人经济状况突然变化,就会因无力缴纳保费而中断保险,影响保障的程度;而保险金额定的过低,则不足以保障受益人的家庭生活的安定。所以签定保险合同,一定要深思熟虑,既有长远打算,又要根据家庭实实在在的需要和能力确定适度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的内容


(一)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

建筑工程--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

其他保险项目--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二)若被保险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被保险人应。

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据此调整保险金额。

在保险期限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做出精确记录,并允许本公司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

若被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三年,必须从本保险单生效日起每隔十二个月向本公司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本公司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本公司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

否则,针对以上各条,本公司将视为保险金额不足,一旦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将根据本保险单总则中第 (六)款的规定对各种损失按比例赔偿。

买保险和了解保险更多信息,请参考保险知识网站。

驾驶证,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四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二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 保险单;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 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释义

基本保险金额: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退还现金价值: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所指退还现金价值均包含交清增额保险现金价值。

退还保险费: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所指退还保险费均包含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红利。

普通家财险保险金额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普通家财险主要是对房屋本身及房屋装修做出保障,当房屋由于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造成损失的时候,房屋或装修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赔付。在投保普通家财险的时候,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投保家财险主险的同时附加对室内贵重物品进行盗抢险的投保。除了盗抢险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家财险附加险险种,投保人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投保。那么在投保时,普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该如何确定呢?

普通家财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保险金额的确定是否合适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发生损失时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和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数额的高低。

①房屋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如一幢使用了5年的砖混结构房屋,一旦发生损失,要进行重建,恢复原来的砖混结构,需要支出重建费用20万元,则这幢房屋的保险价值即为20万元,被保险人应按此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即20万元。相反,如果把保险金额确定为10万元,那么一旦损失,被保险人只能得到损失的一半的赔付;如果把保险金额确定为25万元,由于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20万元,超过部分无效,即使发生损失,造成房屋的全损,被保险人充其量也只能得到20万元的赔偿,同时还多交了与保险金额5万元相适应的保险费,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②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于室内的家庭财产一般无账可查,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差别很大,因此保险金额的确定一般只能根据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确定。口j以先从大件、贵重的物品算起,如彩电、冰箱、家具、洗衣机、贵重衣物等,再加上一般的财产。最后再估计零星财物。根据各项目财产的实际价值,由被保险人分项目自行确定保险金额,如家用电器保险金额10万元、家具3万元、衣物及床上用品保险金额5万元、文化娱乐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保险金额2万元、代保管的财产1万元,则保险金额共计21万元,此21万元是家庭财产一旦灭失时,保险人赔付的最高金额。

投保注意:普通家财险贵重物品并非都保障

据了解,最常见的家财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只包括四项内容,即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外来原因和施救费用。只有一些新险种才将有明显痕迹的盗窃和入室抢劫列入保险责任。比如同一家保险公司的安居综合保险,如果选择其中的A款产品,当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房屋及屋内一些财产的损失可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因被盗或入室抢劫所遭受的损失却得不到赔偿;只有选择其中的C款或D款产品,才能部分解除盗窃、抢劫所造成的后顾之忧。此外,有的家财险还包括责任险,承保市民居所附属的安装物、搁置物、管道发生意外造成倒塌、脱落、坠落、爆裂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家中花盆不慎掉落砸伤他人,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他人的损失。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家财险所保障的财产通常只包括家具、用具、家用电器、衣物和床上用品等室内财产,一些新条款才将现金、金银、珠宝等列入保险财产的范围。仍以上述安居综合保险为例,如果选择了其中的A款,当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能获得理赔的家庭财产只包括家具、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等,现金、金银珠宝等的损失就不能获赔;而如果选择的是D款,就相当于在A款的基础上加保了对现金、金银珠宝等损失的赔偿。另外,就算是投保了涵盖盗抢责任的家财险,市民在投保时也要注意条款中通常会有诸多的条条框框影响理赔。

普通家财险——相关链接普通家财险与房屋所有权没有任何关系

普通家财险租房者也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是针对用于居住房屋以及其内部财产的保险,与房屋是否为居住人所有没有关系。家财险是短期消费型险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短期和长期的保障期限,短期可保7天、15天或30天,长期可选择1年。目前,市场上的多数家财险产品一般都在100~300元,保险期限多为一年。家财险理赔所需的资料因应不同事故原因而有所不同。保险公司为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受损程度等,会要求客户提供本次事故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被盗时的公安证明以及使用暴力手段破坏门窗而入的照片;受损物品维修的报价和维修费用的相关发票等。专家提醒,“投保人需提供因抢劫或入室盗窃而致整件被盗失或抢走物品的发票或收据的原件,上面须列明购买价格。若没有发票或收据原件的,保险人将以投保单所载相应分项限额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基本保险金额,分红型保险基本知识解读


基本保险金额就是您购买分红保险时的保额。分红保险是从您交费第一年就有分红,一直到合同终止的。如果您的分红不领取继续放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还会额外再给一笔利息。

分红型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是什么意思?还有在交费期内会分红吗?还是交完之后比如说20年再分红?

专家分析

分红险兼顾了保险的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使客户的获得保险保障的同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分红险以定价利率作为客户最低保证收益率,如果投资收益率低于保证利率,损失完全由公司承担,但是如果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客户可以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盈余。在目前的低利率环境下,分红险有效地规避了利率的风险,同时保险公司专业的投资团队和较大的资金规模,可以为客户带来比较稳定的投资回报。

基本保险金额是对应保费的,保费越高,保险金额越高。但以平安为例有的分红险在特定时间里(比如少儿险在孩子18岁内)赔付的不是保险金额,而是所交的保费,或者保费加上利率(年利率2.5%),再加上分红。超过时间后,可能意外赔付的是基本保险金额2倍或者3倍,再加上分红。分红年年有,一直到保单期满。

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明确标注。从交费的第一年起就开始计算利息。保单周年日有分红派发。

分红型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您交保费之后,保险公司说给您的保障金额。在交费期内会有分红,只不过是按保费分红的产品会把所分红以现金方式打到你的账号上;按保额分红的红利累积到基本保额上,待到合同满期时一起给付,除此之外,还有一笔终了红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的新型产品。通俗地讲,就是除了保证保单中列明的保险利益外,客户还可以分享到保险公司经营该产品所产生的利润(即红利)的保险。

基本保险金额是保单上明确标注的金额,保险金额是能拿到的保险赔付金额,有些保险条款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是一致的,有些条款的保险金额是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单位计算的,简单的可以理解为:基本保险金额是一个计算的数值,保险金额是一个理赔的金额。

分红一般是从您合同订立时就开始按照合同的保险责任分红的,并不是说您期缴20年,等你缴纳完才会开始分红

1:分红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是客户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一个金额以便确定保费。

2:分红险在每个保障期年度内都会有分红,注意是保障期不是缴费期,因为保障期可能长于缴费期,也就是说交完费继续享受分红。

3:分红险从你缴费的第一年开始就有分红,知道合同结束为止。

一般是给付固定分红的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给生存金.

具体看您投的是什么保险.有定期的和长期的分红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的确定与保险金额(一)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 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超过保险价值的, 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险价值的确定方法

 保险价值是指财产投保或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本法第19 条规定,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的事项之一即有保险价值。依本条规定, 保险价值的确定有以下两种:

 (一)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

 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 对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在这里, “ 约定” 的含义不仅仅指当事人主观约定, 也包含合同当事人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凡记载有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保险价值的合同,即定值保险合同, 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 即定值保险。凡属定值保险,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不论所保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多少, 保险人都要按保险合同上订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款。

 一般对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以及飞机保险等多采用定值保险。

 (二) 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可以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

由于财产保险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 所以,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价值通常按保险标的在当时的市场价格即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限度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 叫不定值保险。对于不定值保险的保险价值,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并不加以确定, 因此, 不定值保险合同中不记载确定的保险价值。

 二、保险金额

 (一) 保险金额的确定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针对具体的保险标的, 根据其保险价值而实际投保的货币金额。

 财产保险合同的补偿性及其他性质, 决定了保险金额只能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来确定。而财产保险有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两种。因此,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大致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1. 定值保险的确定

 由于定值保险在订立财产保险合同之时就已经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而确定了保险金额, 所以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受损之时不必考虑保险事故发生之时其实际价值, 这样就简化了索赔、理赔的程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一般都是按照保险财产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原值或流动资金金额来确定保险金额。很明显, 这也是采用定值保险的方法来确定保险金额的。

 2. 不定值保险的确定

 因为商品的市场价格总是随着供求关系及其他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所以, 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有可能发生变动, 而不定值保险其赔偿数额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之时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偿数额。如果此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低于财产保险合同所列的保险金额, 那么保险人就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赔付。如果保险标的此时的价值高于财产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 那么就按该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

 3. 重置价值保险

 重置价值保险, 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 按照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的一种保险方法。对于保险标的而言, 重置价值可能高于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所以重置价值保险也属于超额保险。例如, 重置一间新的房屋的价值是远远地高于以一间年久失修的老房屋作为保险标的的标的物的价值。

 4. 第一危险保险

 第一危险保险其实就是说保险人只对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标的物的损毁以保险金额为限给予赔偿, 而该保险金额则是根据推测, 确定以保险标的在未来的第一次保险事故中可能造成的最高损失金额为保险金额的。对于第一次保险事故发生之后的其余财产价值, 则被视为第二危险, 如果再发生损失, 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其责任。例如, 被保险人将其投保的100 头牛投保第一危险保险, 双方当事人推定其保险金额为80000 元, 被保险人是足额投保。事隔不久, 被保险人所饲养的牛, 因有10 头患有“ 疯牛病”

 而被杀掉, 被保险人因此损失8000 元。保险人据第一危险保险的有关规定, 则应按保险金额足额赔偿被保险人80000 万元, 至于剩下的90 头牛, 如果再染上“ 疯牛病”, 或者因其他原因而造成损失, 则属第二次危险, 其责任由被保险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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