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什么叫社会保险的介绍

2021-04-01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关于社会保险知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于保险这个词语已经非常熟悉。过去常说的所谓“劳保”已经逐渐被时下的“社会保险”所代替。就是劳保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就业者参加社会保险,不仅可以在发生生活困难时获得物质帮助,保证个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劳动者自己不能决定是否参加保险。被保险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保险金额缴纳保险费,并且不能自行选择缴费标准。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作了较全面的规定。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劳动或者一时找不到工作失去生活来源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二、社会保险的种类有哪些?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保障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商业保险是人民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的。

(2)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不能从根本上保障投保者的基本生活。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就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国家或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商业买卖关系。商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建立在商业契约关系上面。只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某种保险契约,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就能获得享有这种保险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关系方面。

(4 )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的确定即要考虑劳动者的原有的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又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还要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做到逐步有所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5)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制度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人民保险公司进行自行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6)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相关阅读

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包括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病有所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4、工伤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5、生育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社会保险如何计算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社会保险保费如何计算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交了23年的社保 如何计算能拿多少养老金

交了23年养老保险金。2014年开始报停,到2022年退休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

烟台社保服务中心回复: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目前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企业职工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四部分组成。⑴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岗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N);⑵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⑶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烟台市1996年1月建账)*1.3%。(备注:1.N为缴费年限;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3.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历年的缴费指数(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省在岗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电话6632172、6632173。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功能特点


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保,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险。也就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

1、社会保险的功能

(1)防范风险,包括人身风险与工作风险。人身风险又包括年老、疾病、工伤、生育风险,工作风险包括失业风险。社会保险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让社会为个人风险买单,避免个人遭遇风险时因独木难支而陷于困境甚至绝境,保障其生存尊严。

(2)维稳功能。社会保险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不仅可以使社会成员产生安全感,还能缓解社会矛盾。

(3)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设立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4)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于那些暂时退出劳动岗位的社会成员,社会保险可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力的供给和再生产成为可能。

2、社会保险的特点

(1)社会共济。社会保险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实行互助共济,集合多数人的力量来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

(2)责任分担。社会风险应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个人、用人单位、国家都应承担社会保险责任。

(3)国家干预和主导。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通过立法强制单位和个人参加,政府参与组织社会保险的组织和运作。

农村社会保险政策以及查询介绍


在我国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的生活问题,近年来,农村社保覆盖率逐渐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社保体系,为生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保障。

农村社保新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交的保险和城市交的保险本质是一样的,统称社会保险,但是不同的类别。这主要是根据人群来划分的:城镇职工上的五险,全名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农村地区上的保险一般有两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另外还有一类是城镇居民的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具体而言,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规模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开,实现可持续发展。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有户籍的农村居民,可按《试行办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原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自《试行办法》施行后,逐步过渡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成是多年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积淀的结果,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养老保险最基本的原因。

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保险对象的权益有: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 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农村社保查询方式

参保人员只要拥有社保卡,就可以在全省各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金融网点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服务,今后还将逐步扩大到就业、培训以及政府公共服务的其他领域,并能获得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多种便民服务。

也可以拨打社保查询热线12333进行人工咨询。有需要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去查询。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知多少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种种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在失业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和服务,即享有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以当地当时的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确定。

3、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工伤保险;(4)生育保险;(5)失业保险。上述五项内容即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

4、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离休、退休、退职制度都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

5、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参保手续?

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为: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详解社会保险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于保险这个词语已经非常熟悉。过去常说的所谓“劳保”已经逐渐被时下的“社会保险”所代替。

社会保险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社会保险 (简称社保,英文名: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五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具体缴纳比例及缴纳上下限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与劳动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是政府统筹的一种社会福利措施,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个人交保是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目前企业保险费用一般由地税代征,代征金额-养老保险:应付工资19%(企业承担)和8%(个人承担,工资中扣;此款列入工资单代扣项可抵个税计税基数)共27%(有些地区企业缴费基数最低可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其余险种按一定比例或一定定额交纳。企业新开户带税务登记证、公章等(个人开户,有些地区须是非农户口(带身份证)或农业户口个体工商户(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个人缴费须到社保指定银行开折交纳。所交保费由政府统筹安排。有交养老险的,到达退休年龄,交费满15年的,不管有无单位,即可申领退休金。交医保的,退休前可享受大病住院医保(须到单位/个人到社险开医保住院联系单),单位开通医保账户的,还可享受门诊医保;退休后可享受门诊和住院医保。交工伤险的,受工伤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交生育险的,生育子女可享受生育补偿金,交失业金的,失业期间手续齐全可领失业金。

简言之,你现在交的保费,通过政府分配给退休的、生病的、受工伤的、生育的、失业的人们使用,等你遭受相同境遇或退休,你就可以从政府享受别人的付出了。

社会保险是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福利措施之一,也许有地区差别,但大纲是相同的。最准确的信息,你可以上当地社保网查询或到当地社险办业务窗口咨询。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保障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商业保险是人民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的。

(2)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不能从根本上保障投保者的基本生活。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就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国家或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商业买卖关系。商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建立在商业契约关系上面。只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某种保险契约,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就能获得享有这种保险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关系方面。

(4)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的确定即要考虑劳动者的原有的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又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还要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做到逐步有所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5)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制度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人民保险公司进行自行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6)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