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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及时缴纳有哪些坏处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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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想到,晚三天缴交强险,就赔了近万元,我真是花钱买了大教训。骑摩托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呀。”4月12日,在调解书上签下字后,程某懊恼地对梅列法院法官说。

2012年的一个夏夜,家住梅列区群英社区的程某骑着摩托车回家,没想到在家门口撞到横穿马路的邻居小孩林宝贝。林宝贝被送到了医院,下巴缝了三针。程某积极的配合并支付了相关费用。经公安部门认定,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林宝贝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不料林宝贝属于瘢痕体质,下巴留下外伤性凹陷疤痕。爱子心切的林妈妈多次带林宝贝去省城医院做激光治疗,花去费用一万多元。林宝贝的父母多次找程某夫妻协商赔偿事宜,但是都是因为差距过大无法协商下来。2013年3月14日,林宝贝的父母一纸诉状将程某告到梅列法院,要求程某赔偿各项费用二万多元。

3月29日,梅列法院二名社区法官来到群英社区,与社区调解员联合调解纠纷。程某说:“车辆没及时续保,事发时交强险刚好失效三天,要不也不要闹到今天。”最终,程某除去已付出的费用,一次性再赔偿林宝贝6000元,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通过上述事件,不难看出驾驶缴纳交强险的重要性,那么交强险不及时缴纳有哪些坏处呢?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现在车主不交纳交强险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种是车主故意不予交纳,忽视不交交强险的后果;另外就是由于车主忽视了投保期限。需要注意的是,新购车辆检验期限与交强险期限不同,如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而交强险1年1投保,有的车主粗心大意,只有到车辆检验时才注意到交强险问题,造成交强险到期后没有续保。

交强险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交交强险的后果如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而且另一个不交交强险的后果是,一旦车主在无交强险保障期发生第三方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没有交强险的保障,车主将自己垫付巨款赔付。很多人为此倾家荡产,所以车主不要忽视交强险的重要性,一定要及时缴纳。如果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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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强险办理及续保要及时


以前的“十里洋场”,如今的“东方明珠”。上海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从来都是走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前列,是商家眼中的“风水宝地”。

这样一座繁华的城市,交通自然是十分发达,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车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由此可见,在上海,及时为车子办理交强险是十分有必要的。

如果你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不然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开了几年车的李先生,最近因为生意特别繁忙,没有时间去关注交强险是否过期,交强险过期怎么办?刚好有一天在路上碰到交警盘查,李先生主动承认错误。最终,因其认错态度较好而被处以交强险2倍的罚款。这个处罚还是很合理的。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物都有偶,张大名是位握了30年方向盘的老驾驶员。由于爱车处在交强险到期还未续上的“空当期”,老张想着先去办个事再立马去续保。结果就在这个节点上,老张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并被伤者告上法庭。虽然交警认定他是次要责任,法院也承认交警的这个认定没问题,但在具体赔偿上,却要按照老张全责来算。

听上去,张大名好像很亏很冤枉。但因为老张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期,没有及时续保”,保险公司不会为这起事故承担任何责任。而法官做出的判定由老张来赔偿,赔偿的具体额度则按交强险相应的限额范围来赔,这也是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不难看出,即使投保交强险是十分有必要的,及时续保也是十分有必要的,车主们一定要重视。

微型车买车险 交强险及时生效


车主陈先生前几天和朋友聊天,一位保险公司的兄弟提醒大家,交强险是即时生效,并非次日生效 ,投保时记得给业务员要求生效时间。陈先生随后翻看了自己的保单,保险期间写的正是“零时”起算。

按照保监会规定,交强险为“即时生效”。遗憾的是,很多车主并不清楚这一规定。保险公司为了便于操作,往往将交强险与商业车险的生效时间统一为“次日生效”。这一规定对新车的车险投保人来说,毫无疑问面临一段“真空期”。

交强险“即时生效”

交强险到底什么时候生效?有人拨打了中国人保、太平洋财险、平安产险等财险公司的客服热线。

中国人保“360542”号话务员说:“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一样,都是第二天凌晨生效。也就是说必须过了投保当天晚上12点。如果在此之前出险,是没有保险保障的。”

太平洋车险“66828”号客服则表示,如果你要求交强险即时生效,可以即时生效。但是如果没作特别要求,太平洋财险则默认车主的保单于次日凌晨生效。

平安财险客服人员表示,新车交强险一般即时生效,车主可以和具体办理车险业务的业务员进行商定。

约定生效时间便于操作

“车主交了保费,保险公司收了钱,意味着双方从这一刻起就应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怎能将 真空期 设置为免责期呢?”不少车主建议,商业险应该仿照交强险,采用保单“即时生效”的方式。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保险公司长期热衷于“次日生效”条款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车险营销专员表示,从投保程序而言,保单即时生效,不存在任何问题,但这样会增加他们的工作量。

“假如车主投保想即时生效,保险公司就得核查他在投保时间前有无事故。约定生效时间的好处是便于操作,保单统一以零时起算,可以省去查证事故发生时间与具体投保时间的比对。”该员工表示,目前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都是以投保日次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间的合同,毕竟在合同零时生效前“事不关己”,谁又愿为“即时生效”操心呢?

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国外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投保人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已产生保险责任。一旦收取了保费,保险责任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有效。

郑州交强险信息查询方式有哪些


在郑州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穿梭着各式各样的车辆车辆,由于这几年汽车数量的猛增,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所以广大郑州车主很关心郑州汽车交强险查询的问题,因为及时的了解了交强险的查询方法和投保流程,才不至于出事故之后措手不及,可以第一时间的将交强险的作用发挥出来。那么,郑州交强险信息查询应如何进行?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郑州交强险信息查询重要性

郑州的吴先生前段时间去续交保费的时候,保险公司告知他保费要上调,吴先生很疑惑。明明在自己开车的则会一年中没有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为何保险公司要上调保费呢?通过郑州汽车交强险查询吴先生了解到,去年十月份吴先生的汽车酒驾被罚,吴先生这才想起去年十月份自己的朋友借车出差时被查出酒驾,给吴先生带来不少麻烦,所以续保保费进行了上调,没办法,吴先生只好自己认栽了。由此可见,及时进行郑州交强险信息查询很重要。

郑州交强险查询方式

对于习惯在网上投保车险的人来说,郑州交强险怎么查询并不是一个很难的问题。郑州交强险信息查询平台平台就提供交强险查询功能,只要输入相关的基本信息,交强险缴纳的具体时间,下次需要缴纳的日期以及需要缴纳多少费用等等信息全部一目了然。

如果手边没有网络,郑州交强险怎么查询呢?不少人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四处奔波,不能保证手边随时随地都有网络。面对这种情况,电话查询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需拨通相关部门的电话,将保单上的编号报给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就会将所需的信息报给你,即使不在投保地,拿起电话就能查询交强险。

电话和网络是目前郑州交强险怎么查询的两种常用途径,打电话查询需要随时随地记住保单号,比较繁琐,但不受周边环境限制,随时需要随时查询。网络查询给出的结果则更令车主满意,从来年报价到现在的基本情况,所有信息尽收眼底,但受到网络的限制,不能随时随地进行查询。电话查询的灵活性和网络查询的自主便捷相辅相成,为不了解交强险怎么查询的车主省下来不少时间和精力。

必须交的车险有哪些 交强险是之一


必须交的车险有哪些?相信这是每位车主在为爱车投保前,都会有的疑问。意外事故是无法提前预知的,投保车险就是为了利用成本将风险最大化转移出去,用最少的钱转嫁最大的风险。车主应根据自己及车辆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险种。

交强险必须交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损失也都提供赔偿,但因为保额比较低--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万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一旦事故导致伤残,医疗赔偿无法覆盖任何一方的医疗费用。从风险角度考虑,需要再叠加商业车险,补上缺口。

因此除了“交强险”外,新车主可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可能用到的险种,既经济又能获得全面保障。一般来讲,自燃险不需要购买。至于盗抢险,如果车辆主要是上下班代步用,且住宅和公司都有专门的车库停放车辆,车辆一般不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车辆被盗的可能性较低,可以考虑不购买此险种。划痕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购买,如果新车本身为中高级车型,喷漆维修费用又比较高的话,可以考虑购买。至于经济类车型,本身价值不高,没有很多必要购买这类险种。

推荐新车购买险种最佳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主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加上盗抢险和车身划痕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事故当中,造成除本车驾驶员及乘客之外的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偿。

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车上人员责任险,对发生事故造成本车车上人员受伤进行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建议新手或经常开车的人,以及经常开车带上家人或朋友的司机购买。

不计免赔险,商业车险大多约定一定比例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发生事故时车主需自行承担一定费用。投保不计免赔险后,车主就能转嫁风险,推荐购买。

汽车交强险优惠政策有哪些


交强险优惠的问题一直是很多车主关心的,交强险优惠政策让更多的车主得到实质优惠,省心省力。交强险优惠有哪些?如何选择呢?

交强险优惠政策及金额如何确定

首次投保没有优惠,如第一年无事故,第二年可以优惠10%,第二年无事故,第三年可以优惠20%,第三年无事故,第四年可以优惠30%。最高优惠就是30%。

交强险作为强制性保险,是每个车主购险时必须考虑的第一险种。办理交强险业务,车主可以前往保监会核准的20余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更为省时省力。

交强险的价格与诸多因素有关。初次购险与再次购险的价格可能会有所差异。初次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价格与车型有关。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不同车型要交的交强险基础保费都不一样。但对同一车型,全国实行统一价格。

而再次购险,交强险的价格则需考虑费率浮动机制。交强险的计算公式是: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如果车主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保费可下浮10%;连续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20%;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反之,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0%;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

如何选择适合的交强险优惠

第一,我们在了解交强险优惠的时候,首先要了解国家性的最根本的优惠。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国家并不会给予我们任何的优惠。当然,要说优惠也可以,因为对于购买交强险第一年未出险的用户来说,在第二年买交强险的时候会有一定的折扣,也就是九折优惠。如现在第一年收费标准是950元,那么到第二年没出险则只收855,以后以此类推,在前一年的基础上继续九折。一旦车辆出险则又按950的标准收费。

第二,我们要了解不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优惠。前面提到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优惠是指各个保险公司为回馈公司用户的支持而特地给车主用户们的优惠。就拿阳光车险来说,就有购买交强险优惠百分之十五的政策。不同的公司优惠标准不同,车主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第三,我们要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优惠政策选出最适合自己的一种。也许有些保险公司优惠的金额价值比较大,但我们不一定用得上,因为有些会是以购物券,代金券的形式优惠,这就限制了用户的使用。因此在选择时用户一定要选择符合自己需要的。

难享交强险费率优惠的四种情况

市保险协会相关专家指出,四种情况可能导致交强险费率不能下浮。第一种是脱保,即上一保险期结束后没有及时办理续保。因此,车辆所有人在保险到期前一定要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不仅使车辆获得保障,还能在上年没出险索赔的情况下获得费率下浮的优惠。

第二种是上一次投保与本次投保间隔时间太长。按照交强险承保实务和车险信息平台运行规则规定,交强险提前续保时间不能超过90天,从上次投保出具保单到今年续保出具保单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5个月。如果超过,既使上一保险期间没有出险索赔也不能享受费率浮动优惠。

第三种是上一次投保时保单信息填写有误。发动机号、车架号位数录少,车牌号码、被保险人姓名录错等,都会导致续保时费率不能浮动。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要急于交费出单,可要求承保公司与协会车险信息平台取得联系、查明原因、修正错误,待车险费率能正常浮动时再交费出单。

最后一种情况是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保险。有些车主为了节省时间,让代理人代办交强险续保手续。车主事先一定要将续保注意事项向代理人讲清楚,比如上一保险期间是否出险索赔过、续保是否享受费率优惠等。代理人在出单前要将保费询价时车险信息平台计算出的应缴保费向车主通报,经过车主确认同意后再交费出单,因为出单后无法更正也不能退保。

交强险过期处罚严重 车主应及时续保


交强险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车主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交强险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如果你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因为交强险过期处罚是很严重的。

开了几年车的李先生,最近因为生意特别繁忙,没有时间去关注交强险是否过期,刚好有一天在路上碰到交警盘查,李先生主动承认错误。最终,因其认错态度较好而被处以交强险2倍的罚款。

这个处罚还是很合理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为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筹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资金,从2010年3月31日起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车辆管理工作中加大查缉力度,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于查扣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车辆,一律扣留,并予以交强险过期处罚,待当事人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接受处罚后方可放行车辆。并在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时,将罚款额填写为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罚款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专项管理基金。

除了罚款之外,一旦放生事故,交强险过期要承担全责。张大名是位握了30年方向盘的老驾驶员。由于爱车处在交强险到期还未续上的“空当期”,老张想着先去办个事再立马去续保。结果就在这个节点上,老张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并被伤者告上法庭。虽然交警认定他是次要责任,法院也承认交警的这个认定没问题,但在具体赔偿上,却要按照老韩全责来算。

听上去,张大名好像很亏很冤枉。但因为老张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期,没有及时续保”,保险公司不会为这起事故承担任何责任。而法官做出的判定由老张来赔偿,赔偿的具体额度则按交强险相应的限额范围来赔,这也是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

老韩在实际次要责任的情况下赔了个全责,对开车的人来说都是个教训。不但车险投保很关键,续保同样很关键。如果你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

车辆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有优惠吗?


交强险与每一位车主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有很多车主对它其实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车辆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有优惠吗?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基本定义是: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 而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优惠的幅度。

按照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交强险分别设定12.2万元及1.21万元的最高赔偿金额。具体来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在投保交强险时有优惠吗?

交强险有优惠吗?相信这是每一位车主都关心的问题,为了体现的“奖优罚劣”的原则,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制度,其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如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下浮20%;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下浮30%。这就是交强险打折一说的来源。

车主们要在交强险的保费上省钱,那就要规范自己的驾驶,遵守交通行为规范,不发生交通违章行为,避免交通责任事故,这样在续交交强险时,价格会比上一年少一些。

温馨提示:交强险的价格与诸多因素有关。初次购险与再次购险的价格可能会有所差异。初次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价格与车型有关。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不同车型要交的交强险基础保费都不一样。但对同一车型,全国实行统一价格。对6座以下的私家车而言,交强险的基础保费也是950元。

交强险 交强险免除责任 交强险赔付


2010年3月18日曹某将自己所有的两轮皖H号摩托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期限自2010年3月19日0时起至2011年3月18日24时止。2011年3月12日,曹某驾驶该车与陶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陶某受伤。2011年3月21日,曹某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

陶某住院治疗终结后,因就赔偿问题未与曹某达成一致,遂将曹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经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陶某各项损失共计15596.46元。

该保险公司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后,向法院起诉曹某,要求其支付垫付赔款。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曹某向原告某保险公司支付15596.46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对于交强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与商业三责险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而规定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不同,我国的交强险为确保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保障,仅设定了极少的责任免除事项,同时也没有任何的免赔率和免赔额,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只要充分认识这几项责任免除事项,就不难理解为何本案中保险公司理赔后又向被保险人追偿。

交强险中最易被误解的一类除外责任是保险公司先垫付后追偿的除外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垫付的意义在于及时填补受害人的损失,追偿的意义在于打击违法行为。

本案中,法院的第一个判决要求保险公司垫付赔款,并且垫付的不只是“抢救费用”,而是“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陶某各项损失”,这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由抢救费用扩大至全部人身损害费用甚至全部损失费用,目的是最大限度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体现交强险保护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立法宗旨。而第二个判决支持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且追偿金额也相应扩大至先行赔付的损失费用,致害人终须承担其侵权行为的责任,不因车辆保险的存在而得以免除,体现了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行为的惩戒。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主要指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机动车上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以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实际生活中,被保险人往往关注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却常常忽略免责条款,这种主观上的忽略极易为日后的理赔埋下争执的种子。因此,除了对交强险的保险责任等要有充分的认识,对交强险的责任免除也应有足够的理解。

交强险怎么理赔有讲究


作为强制保险,交强险是车辆的必保险种,究竟如何理赔,成为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很多车主表示对交强险的理赔条款很陌生,如今交强险理赔限额扩大了,有什么具体影响?出险后交强险理赔要搜集哪些单证?听说交强险包含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费用等理赔科目,具体出险理赔时是不是会分类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举例来说,甲乙两车发生碰撞,甲车应当负全责,双方车辆各损失2000元。如果按照原先的商业三者险“有责赔付”的原则,乙车不需承担任何赔偿,全责方甲方的保险公司要负责赔钱。 自交强险制度强制施行后,即便乙车无责,它还是需要赔偿甲车一笔钱。根据交强险条例,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无责的一方应在400元限额内赔偿肇事车辆的损失。即使完全无责也要赔400元,这笔钱最终都由保险公司承担。而甲车必须向乙车最高赔付2000元车损。 业内人士指出,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车主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及时报案,减免因无责所造成的赔偿纠纷。

出现交通事故时谨记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自前年7月1日我国强制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至今,已经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九成人不懂交强险,近一成无责方车主因为没有及时申报,需要承担原本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赔偿的400元费用。

购买交强险要注意的问题

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保险要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及时续保。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核对保单。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随身携带保险卡。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提前续保。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注意莫生“骗赔”伎俩。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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