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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积金联名卡常见问题解答

2020-12-04
人保面试常见保险知识 常见家庭保险规划错误 平安保险信用卡知识

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由于,大连公积金联名卡刚刚启用不久,所以很多人对于大连公积金联名卡相关事宜还不是特别了解,本文将对此予以详细介绍。

一、2014年1月1日后,没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如何申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单位为职工批量制卡: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制卡协议的单位,在换卡期间新增职工或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理存量制卡的职工,2014年1月1日后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代办卡职工清册(一式两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办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办事处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职工个人申请制卡:2014年1月1日后,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银行窗口向银行申请制卡、即时领卡。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一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人有效合法身份证件。

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何时启用?

自2014年1月1日起,大连市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住房公积金卡作废。

三、职工领取联名卡后不办理银行储蓄账户激活手续将有什么后果?周末职工可以办理激活业务吗?

职工领取联名卡后,需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各网点办理银行储蓄账户激活手续(最多不超过6个月),否则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等业务的办理。职工可以在周末办理联名卡激活业务。

四、原公积金卡已经设置过公积金交易密码的,职工还需设置联名卡公积金密码吗?

职工原公积金卡已经设置的交易密码做为联名卡密码继续有效,不需再重新设置联名卡公积金账户密码。

五、什么样的职工需设置公积金账户密码?在什么时候设置?

没有办理过原公积金卡或已经办理过原公积金卡但没有设置交易密码,职工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管理中心进行联名卡公积金账户密码设置。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现场设置联名卡公积账户密码,不需提前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设置。

六、领取公积金联名卡后,职工原公积金卡还能使用吗?

2014年1月1日前,职工无论在前台办理公积金业务,还是在网站、电话查询公积金,均需使用原公积金卡。2014年1月1日后,原公积金卡作废,职工无论在前台办理公积金业务,还是在网站、电话查询公积金,均需使用联名卡。

七、已经领取了公积金联名卡,为什么系统中还是原公积金卡号?

2014年1月1日,联名卡系统上线,原公积金卡作废,联名卡卡号才会替换原公积金卡卡号。在此之前系统中仍是原公积金卡卡号。

八、是不是凭联名卡就可以随意提取公积金?

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需通过联名卡进行身份验证,同时需提供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必要材料,不是凭联名卡就可以随意提取公积金。

九、联名卡可以直接做为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吗?

只有签订协议才能将联名卡指定为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联名卡不能自动成为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十、职工本市工作调转是否需重新办理联名卡?

不需要,职工联名卡一经办理,在本市范围内有效,在本市工作调转,不论个人账户所在银行是否发生变化,均不需重新办理联名卡。

十一、职工办理联名卡,本市工作调转,账户所在银行变化,职工卡丢失需到哪个银行补办?

到中心办事处原发卡银行补办。

十二、职工联名卡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或有误的,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需持变更证明材料先到发卡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之后再到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变更手续。

十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何挂失、解除挂失、补卡和销卡?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遗失的,可通过发卡银行网站、银行客服电话及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办理挂失。职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补卡手续。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且没有以联名卡作为还款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注销联名卡。如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希望保留联名卡金融功能的,可以不销卡,联名卡可作为普通银行借记卡继续使用。

大连加大用人单位公积金缴纳审查

《大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增加对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审查,如存在阻挠或打击报复公积金监察人员、未主动履行公积金管理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将被评价为失信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违法行为将向社会披露。

大连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可刷卡缴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便民、惠民、利民力度”作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近日又推便民举措: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在所属各办事处营业大厅内通过POS机刷卡缴纳贷款相关费用,各家银行的借记卡、贷记卡均可使用,没有刷卡手续费。

使用刷卡缴费的公积金贷款客户办理贷款时,经过前台审核、代理公司收件后,在办理担保(保险)环节时由担保(保险)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客户刷卡,所有代收费用(含代办费)只刷一笔,不用再到银行窗口排队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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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针对住房的一项福利政策,是很多贷款买房人的优先选择,那么关于公积金贷的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现在小编以天津为例,为大家解答下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常见问题。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在天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前还款?

答:提前还款可以采用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两种方式。

对提前还款的还款额、提前还款次数、已贷款时间等都没有限制,也没有收取违约金的要求。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如何执行新的利率?

答: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如何确定?

答:每月还款日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

问:目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哪些还款途径?

答: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承办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承办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以上是有关天津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天津公积金专题。

广州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住房公积金用途广泛,适用于购房、建造住房、装修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住房房租等多方面。但是有很多市民对公积金不是很了解,这里小编给大家解答下广州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到本市?

答: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④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后,接收单位填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其中转移通知书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转移职工账号可先不填,到网点前台确认后再填写。

⑤转移后合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接收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持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职工账户合并手续。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到本市?

答: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④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后,接收单位填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其中转移通知书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转移职工账号可先不填,到网点前台确认后再填写。

⑤转移后合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接收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持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职工账户合并手续。

职工是否每次提取均需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答: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8]6号文件规定,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购买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将自动丧失,且每次提取均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自2011年1月18日起,职工首次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现有文件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在中心系统上线前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在承办银行申请了提取,系统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也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已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后同一套住房每次办理提取只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无须再提供复印件。

以上是广州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的话,请关注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解答。

办理郑州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答


2014年郑州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比如将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调整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利息要比商业贷款利息低很多。那么,如何而办理郑州公积金缴存呢?本文将常见办理郑州公积金缴存相关问题汇总如下。

1、“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答:“缴存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包括(1)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2)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答: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3、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7、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答:(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4、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答: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7、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答: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8、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没有限制?

答:按照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郑州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9、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有限制?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

10、职工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答: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按元计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11、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怎样计算月缴存额?

答:新参加工作职工从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12、什么情况下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有下列情况之一:(1)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2)发生严重亏损的;(3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怎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手续提供资料是:(1)申请报告;(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3)税务、审计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务报表及表格。

14、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答: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足额补缴缓缴所欠的住房公积金。

15、缴存单位怎样申请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

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网上缴存业务承办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申请表》、《协议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印章,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网上缴存业务开通手续。

16、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有什么益处?

答: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后,单位经办人在自己的办公室即可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单位人员的增加、减少,基数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信息的查询、修改,数据的下载和票据的打印等;操作简单,维护方便,减少了经办人员的奔波劳累。

17、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怎么办?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8、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补缴本息。逾期仍不补缴的,管理中心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19、自由职业者能否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因为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还没有具体管理办法出台。

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见问题解答


常州住房公积金用途广泛,适用于购房、建造住房、装修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住房房租等多方面。但是有很多市民对公积金不是很了解,这里小编给大家解答下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见问题。

常州公积金密码是多少?

常州公积金的初始密码为666666(注:1、为保证您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请尚未修改初始密码的缴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修改原始密码。市区在延陵中路21号四楼或晋陵北路298号,武进区在府北路1号,金坛市在金坛市南环一路116号,溧阳市在溧阳市体育路8号。2、密码修改后第二个工作日可在网上使用新密码查询。3、通过网上查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并非实时信息,缴存人可拨打语音自助查询电话8811725588127255查询实时数据。)

常州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调到异地工作,公积金该如何办理?

如果您想将本市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地,首先请您到本中心服务窗口领取或上网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常州市联系单》(一式两联)填妥个人基本信息及签名,请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意见并盖章。然后您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填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常州市联系单》和与本市单位解除合同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转移,经我中心审核后汇到外省市帐户。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转贷对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所购房屋目前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二、转贷条件:申请人须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且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如何办理?

如果您申请部分提前还贷,不需要预约。请您自备现金,并且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请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2、最后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请夫妻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结婚证、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办妥转帐后,再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住房公积金帐户上的金额不足以还清贷款可携带现金或银联卡进行转帐还款。

以上是有关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规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常州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常见问题解答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问答

问:职工贷款一段时间之后,工作单位变动了,需要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吗?

答:职工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转移的,不需要终止或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银行将自动从转移后的住房资金账户中提取住房资金。

问: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变更的,提取资金划至哪个资金账户?

答:职工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变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银行自动将提取资金划拨至变更后的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

问: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贷款账号变更的,还能继续办理委托提取吗?

答:职工签订完《委托提取协议书》后,贷款账号变更的,贷款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将协议相应内容变更为变更后的贷款账号,协议书不终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银行继续为借款人及配偶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问:职工办理委托提取后,提取额度如何规定?

答: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借款人本月已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金额提取;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各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1元后的余额提取。借款人每月还款只能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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