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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额度

2020-11-23
保险额度规划 再保险规划和安排 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

近几个月以来,多地放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且利率下调,无疑给年轻的房奴们最实在的资金支持。那么,现在上海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额度是多少?这些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上海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具体为:从2012年6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0个百分点,由 4.90%下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45%下调至4.20%。

2012年6月8日(含6月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2年6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以上海为例,少付一成首付,意味着购房资金可以少积累十几万元、二十几万元,对不少购房者来说,则意味着可以提前两三年,甚至四五年购房;同样,一成、两成的商业性房贷能够转化成公积金贷款,也代表着购房成本实实在在地下降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

算账: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

商业贷款额度:跟申请贷款人的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因素相关,以银行最终的审批为准。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买房缴物业缴房租均可提取上海公积金

一提到公积金使用方式,绝大多数人会想到贷款买房。事实上,除此之外,和公积金有关的这些年先后出台的政策,还使其具有几种提取用途。如符合相关政策者还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以支付物业费、租用房的租金等日常生活费用。此外,当初未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在产证下发6个月内,也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余额,应付买房后的经济紧张局面。

根据《上海市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购买并自住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或居住本市自有住房,且月收入低于(含)本市当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经济困难职工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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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住房总价款、抵(质)押物价值等进行综合测算确定,不超过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购买首套自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或实际预(决)算价格的70%(两者就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应高于其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额的两倍。

贷款申请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剩余工作年限,信用良好的经申请可按法定退休时间续延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不超过10年。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住房总价款时,借款申请人可向受托银行申请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由受托银行自行确定,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均应与公积金贷款相一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

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是很多青岛市民十分关心的问题,公积金贷款是很多人购房资金的最佳选择,下面小编就具体给大家讲讲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的相关信息。

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是多少?

1.青岛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贷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照借款申请人的意愿由公积金中心综合确定,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2.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

3.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

全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此前,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六区二手房最高贷款限额为25万元,郊区四市15万元,新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4.按规定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1)按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贷款额度

a.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b.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3)按规定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a.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b.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注:贷款额度不高于上述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以上是青岛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青岛住房公积金专题。

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额度


考虑到需要了解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信息的朋友比较多,我们经过多方信息采集、编辑及汇总后,提供了一些有关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信息,想要对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信息有所了解的朋友可以来这里进行浏览查看。

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额度:

(1)首期付款特别要求。购买首套住房的,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东莞贷款利率:目前东莞利率【1-5年(含5年)为4%;5年以上为4.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并且,装修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购买二手房或一手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且属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装修贷款额度最高为15万元,且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3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同时,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东莞公积金贷款还款:

(1)还款能力要求。职工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收款还款账户特别要求。一是申请人借款款项必须划入以出卖方(或经公证部门证明出卖方委托的被委托人)名义开的银行账户内,不得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装修自住商品房、商转公贷款除外)。二是还款账户、收款账户须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

以上就是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额度的详细介绍了,相信您已经十分了解了,更多相关问题请继续关注我们东莞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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