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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工作怎么用生育保险?

2020-11-18
用保险规划孩子的未来 用保险做家庭理财规划 怎样用保险规划幸福人生

一般来说,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按照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已婚妇女满24岁后初育为晚育,产假可增加30天,并可额外申请晚育津贴。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医疗费用一般包括产前检查费用以及生产费用。本地职工和非京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生产前,参保职工应办理生育住院,同时申请办理生育险。本地职工(夫妻中一方为本市户口即可)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户籍职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以下简称《专用联系单》)。办理《专用联系单》时,需持本市社保卡或《医疗保险手册》、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有效期为一年)等材料。分娩当次产生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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