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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投保意外险勿陷认知误区

2020-11-13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财险保险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知识

误区一:意外险有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意外险的保险期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并不存在犹豫期。

对于目前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有的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全额退还,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误区二:所有意外都能赔

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有些因工作因素带来的伤害,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能通过雇主责任保险等险种解决。

误区三:保额越高赔付越高

在传统观念中,购买保险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也不尽然。如未成年人的意外险身故保额是有限定的。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误区四:投保意外险和职业无关

与寿险不同的是,意外险的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关联度不大,所拟定费率的标准不是依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而是其职业类别,职业危险性越高保险费率也越高。投保人应注意,投保意外险时,对于职业类别的说明不能马虎,它不但关系到保费的高低,而且可能和事后的理赔相联系。另外,当职位发生变化后,应主动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手续,再由保险公司做出是否拒保、加费或不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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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 买意外险绕开误区


真的有这样的空子可钻吗?

近日,记者的一位朋友准备给家人上重大疾病险,在咨询保险专家时,保险专家向其推荐了一款某公司即将退市的产品,并告诉他该款产品保障全面性价比高。专家告诉这位朋友,因为产品即将退市,最好先投保,然后再进一步详细了解保单内容,如果实在不想买或发现的确不适合自己,可在“犹豫期”全额退保。这样就不会因为考虑过长时间耽误购买了。

正是这次经验,让这位朋友对“在犹豫期内全额退保”产生了兴趣。

原来这位朋友计划“五一”3天假期驾车出游,原本准备在出发前买一份意外险,“犹豫期”的存在让他萌生了一个好主意:可不可以在出游前夕投一份综合意外险,出游3天后,仍处于保单的“犹豫期”,若发生不测,可以拥有相关的保障,若平安无事,还可顺利退保,分文无损。这岂不一举两得?

果真如此吗?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保险专业人士。

据介绍,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而专指长期人身保险(纯寿险和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一般而言,“犹豫期”是为了让客户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而设置的。客户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

不光是短期人身险无法享受到全额退保,另据记者了解,虽然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并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

据保险专家介绍,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中,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如期退还,可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另据一位从业近10年的寿险营销经理介绍,客户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对于朋友试图钻“犹豫期”空子的想法,保险专家提醒,购买一份短期旅行险很便宜,一般不超过20元,而且保障较为全面,在旅行途中遇到的普通意外事件都可涵盖,有的还为旅途中的突发疾病以及高风险项目等提供保障,而普通的意外伤害险并不会涉猎这些。“犹豫期”退保,意外险的损失远高于购买一份短期旅行险的价格。更何况投保长期性保险手续较多,需要填写很多资料,如果仅仅为了20元钱就想钻“犹豫期”的空子,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保险合约遵循最大诚信原则,需要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同时讲求诚信,如果投保人因为不讲诚信而惹来纠纷,即使打起官司很可能也会对自己不利。”保险专家表示。

女性常见的几大保险认知误区_保险知识


女性由于受保险专业资讯的欠缺、女性认知特点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往往容易盲目作出投保决定,陷入对保险的认知误区。

一是误认为女性保险是灵丹妙药,缺乏险种搭配组合。

现阶段市场上女性险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女性重大疾病险,保障范围涵盖了女性独有的一些重大疾病病种;生育保险,主要保障女性的怀孕、生育等过程;第三类险种主要是为女性整容提供的保险。

由于保障范围相对较宽,导致部分女性认为只要选择一种较好的女性险,就可高枕无忧。其实,女性险虽然与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险相比,保费要便宜得多,有一定的产品优势,但是任何一款产品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价值,不能因此而否认普通重疾险的价值。

二是过分看重保险的投资功能,忽视保险的保障功能。

部分女性不考虑自己的经济和财务状况,喜欢购买分红且高收益率的产品,侧重于激进的投资方式,只要是现金投资总喜欢和收益率挂钩。其实保险的优势不在于投资收益的高低,而在于保障功能。

人们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承担很多人的风险,把每个人不确定的风险转化为群体确定的风险,从而有效地管理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障千万万家庭经济的稳定。

三是注重家人成员保障,自身保障弱化。

据调查显示,现代女性投保率总体要低于男性,即便是接受过高等教育和外企文化熏陶的女性也是如此。大部分家庭保单都是女主人充当投保人,而被保险人却往往是子女、丈夫,而不是自己。在她们的观念中,男性由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容易患病和出现意外事故,应先购买保险。因此,就出现了女性的投保率低于男性的现象。

事实上,女性在家中的支柱地位不容忽视,特别是白领女性,无论是对家人的照顾还是财务的贡献,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试想,如果她们出了事情,给家庭带来的将是多大的灾难!对于大多数子女来说,母亲才是他们最大最无私的保护伞,女性们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照顾家人。

四是误认为保费越高越好,导致过度消费。

部分女性在投保时存在贪多贪全的购买心理,误以为保费越高越好,保障就越全面。以重疾险为例,部分女性朋友认为,重疾险保障的疾病数量应该越多越好,全面保障才能更大程度上降低自己的风险。

其实某些疾病的患病率极低,投保这样的重疾险,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没有实际意义。

投保勿入常见误区,收入稳定也需要保险_保险知识


伴随公众保险意识的逐步提高,保险产品开始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选择人身保险产品时注意规避六个误区:

误区一:收入稳定不需要保险

风险无处不在,应做好防范抵御风险的准备,保险为大家提供了风险发生后的资金保障,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每天都有人怀疑保险,但也很多人得到保险利益。购买人寿保险不是增加负担,而是承担责任。

误区二:有社保不需要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其中社会医疗保险一般仅按一定比例赔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余的将全部由个人承担。商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社会保险的不足。消费者可根据家庭情况购买商业保险,一旦发生重大保险事故时不至于因社保的保障程度不够而使家庭陷入财务危机。

误区三:只看投保回报高不高

购买保险产品过分看重其投资功能,将购买保险简单地视同投资而忽视其保障功能,尤其因为投资回报率及分红水平未达到预期而退保,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退保损失。

误区四:别人买什么我买什么

对自身及家人的情况和财务状况缺乏充足了解而盲目投保,无法购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和适当的保额。消费者可根据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或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购买保险。

误区五:看合同太麻烦,告诉我要多少钱

投保之前未详细阅读保单和保险合同条款,没有按照规定在保险合同和保单回执上亲笔签名将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误区六:只要为小孩投保就好

购买保险一般应遵循先大人,后小孩;先医疗,后养老。过分强调先为小孩投保而忽略大人的人身保障,实为不明智之举。

另外,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定期给保单做“体检”,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或营销员,保障您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顺利获得保险金。

银行分红保险投保误区:勿盲目高收益


近期有不少市民咨询银行分红保险的问题,银行分红保险是什么?与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险有哪些区别?

银行分红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对缺乏金融知识的普通百姓来说,要想知道银行理财和保险理财的区别,首先必须了解目前市场上的保险理财,主要集中在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和变额万能寿险三个品种。这三种产品,一般是将投保缴纳的保费,分配到“保单责任准备金账户”和“投资账户”两个账户中。前者主要负责实现保单的保障功能,后者则用来投资,实现保单收益。

银行理财与保险理财的另一大区别,在于银行理财产品采取的主要是单利,即一定期限、一定数额的存款,会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收益空间。不论固定收益还是浮动利息,在理财期限内,银行理财产品都采取单利。

保险理财产品则不同,大部分是采取复利计算,即在保险期内,投资账户中的现金价值以年为单位,进行利滚利。

在保险理财产品中,变额寿险可以不分红,也可以分红(目前国内产品大多属分红型)。若分红,会承诺一个收益底限,分红资金或用于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或直接用来减额缴清保费。万能寿险也会承诺一个资金收益底限,通常为年收益4%或5%。而变额万能寿险不会承诺,资金盈亏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投保人在选择变额万能寿险时要注意,某些代理人所出示的“资金收益表”,只是保险公司以前的盈利情况,并不代表今后“一定的”收益。

此外,银行理财与保险理财在支取的灵活程度上,也有所不同。银行理财产品都有固定期限,如果客户因急用需要灵活支取,就会有利息损失。而保险理财的资金支取,分几种情况:

一是可以灵活支取。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要求部分领取投资账户的现金价值,但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也同时按比例相应减少,影响保障程度。如果全部支取,要扣除准备金账户的费用损耗,因为投保人已享受了一段时间的死亡保障,所以只返还保单现金价值,会造成较大损失。实际上,很多保险公司的万能寿险产品为满足保户的理财需求,在账户管理上讲求“保障少、投资多”策略,若投保人缴纳了10万元的保费,只需拿出其中2000元作责任准备金即可,其余9.8万元用来理财,并可灵活支取。

二是不可以随时支取,直至保险期满,死亡保障金和投资账户的现金价值可以一次返还。

银行分红保险投保须知:

现在银保多数销售的是理财分红型的产品为主,在储蓄时需注意:

1、银保产品满期还本+多于储蓄的利息,年利率在2-6%不等。

2、保险产品应清楚了解保险责任和利益,熟知保单中的内容。

3、一般银行保险满期在10年以上,缴费期为趸交、3年、6年居多!。

4、在储蓄时不要盲目接受银行工作人员的高息诱惑,有保单就是保险产品,而不是普通银行储蓄,不可以随意支取,如果中途客户随意退保可能有利益损失,缴费期内退保的本金也有可能亏损。

比如,对于一次性缴费的分红险产品。销售人员会通过宣传资料的掩饰,告诉我们在“高中低”三种情况下,我们投入的保费会有一个怎样的累积。实际上,分红部分并非保证利益,很多分红险的“分红”并不像消费者想象的那样“高额”。而且,每年的分红值通常都是按照保单当年的现金价值部分乘以分红率得出的结果,而不是以所有的保费投入为计算基础。

因此,当我们走进银行碰上工作人员推销分红保险时,一定要谨慎,不能偏听偏信。首先要弄清购买的是保险产品还是其他理财产品;其次要向销售人员索要投保提示和保险条款;第三,有效利用10天的犹豫期权利,一旦后悔投保,要争取在犹豫期内退保,以免产生资金损失。

保险理赔远离四大认知误区_保险知识


如今参加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值得关注的是,投保后一旦发生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灾害或事故,有些人由于对保险索赔的基本要素存在认知误区,因而直接影响了自身保险利益。

要素之一,保险责任不清楚。

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客户为私家房屋投保了家财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他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个人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了。

要素之二,投保险种不了解。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家财保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要素之三,保险约定不掌握。

比如,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地址变更后应办何手续、赔偿后找回的物品所有权归属谁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遇到灾害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此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数年前参加了一年期的家财保险,到期后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后来家里不慎失火,财产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他忽然想起参加过保险,立马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保险,只是保险单已丢失。”保险公司一听迅速组织人员把保险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他家在几年前投过保,以后没有续保,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直到此时,这家主人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要素之四,赔偿手续不明白。

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例如,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与之相反,有的人在发生车险事故后,什么手续都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得到最“理想”的赔付,结果白白耗费了时间和精力。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险知识,勿入购买儿童保险的误区


正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许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恨不得买全各种儿童保险,给孩子一道密不透风的“防护墙”。

但是换个角度看,“一切以孩子为中心”的生活惯例,并不是为家庭购置保险的恰当原则。家长在给孩子关爱的同时,也要特别留意儿童险的一些特殊点。

买保险应优先考虑家长

不少家长列出的“理财目标”中,都把“给孩子买保险”放在很重要的位置,甚至超出对自身保障的重视程度。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安排保险时,更应重视完善自身的保障。作为家庭经济的支柱,更是少儿成长的重要依靠,最好的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做到“大人孩子一起保”。

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家长购买少儿险,是希望借此为孩子提供一份长期的风险和财务保障。但是从根本上说,父母是家庭的支柱,是孩子最重要的保障,一旦有意外、疾病发生,家庭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时,孩子的生活势必受到重大影响,甚至连缴纳少儿险的保费也会相当不易。因此,拥有一份充足的家庭保险计划,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经济后盾。

考虑谁最该拥有保险保障时,可以以家庭经济收入为依据。例如,三口之家中,父亲的收入最高,那么可将他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如果夫妻两人收入相当,那么就要注意投保时的均衡了。一般情况下,孩子没有收入来源,他们遇到风险后,虽然会给家庭经济产生影响,但只是增加了开支而不会减少收入,因此,儿童的保险保障可以在父母为自己安排好保障后再做考虑。

安排保险保障时,也会有先后顺序,家庭一般首要考虑的是对家庭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事故。具体来说,分成三类:一类是身故的风险,可能对家庭造成最直接的打击,当父母肩扛房屋贷款、汽车贷款,而子女尚不具备自理自力能力时,身故风险的创伤是相当严重的;第二类是疾病的风险,尤其是重大疾病,高额的治疗费用对于家庭将是难以负担之重,特别当家庭经济来源的支柱患病住院后,收入势必同时受到影响,这无异于雪上加霜;第三类是意外造成的残疾,这也将很大程度影响家庭收入,而且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进而影响子女的教育规划。

因此,在我们投保时,不妨先考虑人寿保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年龄结构等选择定期产品或终身产品,并确定合适的保额。如果遇上“力不从心”的保险产品,即使保障再全面、保额再高,都不需要勉强购买,因为保障是对未来风险的一种防范,而不该成为当下生活的一副枷锁。

买少儿险保费豁免不可少

家长安排好自身保障后,可以为子女买些合适的保险产品,不过,无论购买哪种产品,都要记得选择附加保费豁免功能。

所谓保费豁免,顾名思义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的服务。最常见的是“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和“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

这一附加功能与少儿险的组合搭配非常常见,考虑到家长作为缴纳少儿险保费的主要力量,一旦身故、残疾或是患上重大疾病,势必对缴费力不从心,而这样一来,孩子的保障也会受到牵连。因此,保险公司提供的这一辅助保障可以说是相当人性化的,只要在投保时选择这一附加功能,即便家长无法再为孩子续交保费,保障仍然可以持续有效。可以说,保费豁免功能就像一把儿童险的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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