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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重疾险并非承保的种类越多越好

2020-10-16
重疾保险知识 重疾保险规划 保险重疾规划愿景

很多市民非常关注重疾险,想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保障健康的保险,却经常被重疾险各种复杂的概念搞得头昏眼花。有些市民因为看不懂条款,错误地理解为条款中保障的病种越多,保障就越全面,事实真是如此吗?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范内的六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为所有重疾险必须包含疾病,除此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

那么,购买重疾险是否保障病种越多越好呢?理论上是的。但是,保险业内人士也提醒市民:不能盲目迷信病种数量,主要还是看承保疾病的“含金量”。

因为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所投保的病种越多,价格自然也更高。有些疾病的发病率是很低的,如“重症肌无力”,该病的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投保涵盖此类稀有疾病的病种特别多的产品反而不划算。一个人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有机会将各种大病都得一遍。针对30岁以上的男性,多发高发的大病,通常也就是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等有限的几种,如果以覆盖全面来衡量的话,市场上只要大病种类超过20种的大病保险,都可以称作是“覆盖全面”了。如中国人寿的“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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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保险 并非越多越好


商业保险进入新中国,不过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情。虽然越来越多保险公司成立,保险知识也日益普及,但保险观念的深入人心依然任重道远。

在日常与形形色色的从业人员、保险消费者打交道中,固然看到不少对保险不相信、不愿了解的人,但偶尔也会遇到几个非常信赖保险、不买个保险就不放心的人。其实,很多问题都讲究一个适度,保险亦是如此,并非越多越好。

先说最近听说的一个案例。一对临近退休的中年夫妇,有一套市值90万元的房产(无房贷),另有多年积蓄90万元存款。这对夫妇寻找专家进行理财规划,被理财师建议夫妇俩各购买终身寿险10万元+附加重大疾病险1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险1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1万元——对此专家还有一番说辞,说他们夫妇俩虽然年纪较大投保寿险费用相当高,但保费越高说明相关风险发生的概率越高,因此反而越具有投保的必要性。

姑且不论后半部分关于风险与保费关系的论点,即使是推荐这对临近退休的夫妇购买10万元寿险+意外险的方案,就颇有“过犹不及”的味道了。

为什么要买保险?相信很多人会说要防范意外风险。咋一听,这句话似乎很有道理,但细细思量,却疑问多多。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意外之所以被称为意外,就在于其不可预测性,当然也就难以预防。当然,某些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在概率论的层面防范风险,比如安全驾驶的确可以降低交通意外的概率——但显然,买一份保险,无论是从何种角度来看,都是不可能防范意外的。

那么,买保险到底防范的是什么呢?其实我们真正防范的是“意外之后”——当然,并非所有的“意外之后”保险都力所能及,比如意外对当事人极其家属的精神影响等,是保险理赔无能为力解决的问题——必定很多事情不是金钱能够解决的。是的,保险对于意外对于风险,能够防范的只是随之带来的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当然,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是两回事。所谓风险(risk),按照《牛津高阶双解辞典》的解释,是面临损失、伤害等的可能性;而危机(crisis)则是极大困难时期,往往是生命、疾病、历史等的决定性时刻。很简单的例子,对一个月入1万元的白领而言,因为意外骨折导致住院花去2000元医疗费,这无疑是财务风险,但绝对算不上财务危机。毕竟2000元的医疗费,还不到一周的收入,即使算上误工等因素,也在其承受范围之内。但同样是这个月入1万元却大手大脚花钱积蓄不过3万元的白领而言,突然罹患恶疾,保守估计相关治疗费用可能要十几二十万元的话,那显然就是一场巨大的财务危机了——恶疾不但会导致无法继续工作从而丧失每月1万元的收入,而且现有积蓄也不足以进行足够的治疗。

显然,买保险,最重要的是防范财务危机,因为危机意味着个人无法承受,不靠保险的话恐怕也难有第二条出路,所以在防范危机时,首先强调的就是保障充足,避免最坏情况。至于普通的财务风险,买保险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买与不买并无一定,这时候就要考虑保险的性价比,再作定夺了。

现在,就让我们回到上面的例子中去。对于一对有90万元自有物业外加90万元银行存款的夫妇而言,过世、伤残、疾病这些意外固然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但是恐怕不会给他们带来“财务危机”,毕竟仅90万元的存款就足以保证他们以相当不错的生活水准一直生活下去,也足以应对伤残、疾病可能需要的医疗、护理费用——就此而言,他们其实并无购买保险防范财务危机的需要。

当然,危机无需防范,风险仍需考虑。但问题就在于,年纪上去了,尤其是临近退休的话,保费可是陡增的。此前专家给出的方案,即使采用20-30年的期交模式,人均年保费也要在4000元左右,对这对夫妇而言则意味着至少连续20年每年8000元左右的开支,累计保费至少为16万元,而所获得不过是至多20万元的寿险(保证回报)+20万元重大疾病(可能回报)+20万元的意外保障(可能回报)和2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可能回报)。这样的选择你觉得性价比高吗?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并非越多越好


现在很多市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很多手头宽裕的市民甚至会购买好几份保险。但保险专家表示,买保险并非是越多越好,有的险种重复投保可能得不到重复补偿,反而会造成浪费,其实并不划算。

先说医疗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分为费用型医疗保险和补贴型医疗保险两大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如果市民已经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市民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情况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重复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并无必要,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选择搭配其他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从而获取更周全的保障。

再说少儿险,为给孩子多点保障,现在很多父母都会为孩子买好几份保险,但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计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给孩子买保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因为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是无效的。因此购买时不要冲动,重复投保少儿险只是浪费金钱。保险专家提示您,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一般来说,在为孩子购买保险时,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经投保足够保险,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会真正获得保障。其次,应根据经济条件决定购买儿童保险,一般来说,一个家庭一年所有的保费支出不要超过总收入的10%,要结合全家的保险计划来统一考虑和安排,避免保单之间交叉重复,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购买少儿保险并非越多越好


新学伊始,许多家长都开始考虑为孩子购买少儿保险。当前,意外风险频发,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时刻威胁着百姓的健康,加之小儿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风险率高,而且小孩子生性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比较差,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游戏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明显高于成年人,这些不仅为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压力外,而且日益增长的教育费用也成为家庭所面临的一笔不小的开支。

故此,专家们认为,为孩子购买保险,不仅可以缓解困难来临时的经济压力,而且更可以为家庭增加一份经济保障。但是,许多家长会因此走入误区。

目前市面上的少儿险种类繁多,且少儿险相较于成人险都比较便宜,所以许多家长认为可以多买几份。 对此,保险专家说,为防范道德风险,保监会特别规定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一般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而且少儿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因此,少儿保险的身故保障达到5万元或10万元即可。由此可以看出,少儿险不是越多越好,而是保到位即可。

那么买少儿险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各家保险公司均十分重视少儿险市场,根据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开发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少儿保险,其中很多险种受到市民的热捧。

其次,少儿教育金保险期限不宜太长。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少儿教育金保险的现金返还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保单生效日开始,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的生存金;第二种是在约定时间开始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的生存金,主要针对高中、大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多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第三种是在约定时间一次性返还,不仅能提供一定阶段的教育费用,还可以提供创业金、婚嫁金、养老金等生存金。专家建议,如果家长仅考虑为子女准备高中、大学以及留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可以选择在约定时间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生存金的少儿教育金保险,而且保障期限不宜太长,一般保障到25-30岁即可;如果没有出国留学计划,可以不考虑涵盖留学金返还的险种,因为保障增加意味着保费的增加。

最后,各位家长在为孩子投保时,要注意“豁免条款”。投保少儿保险,最好挑选有豁免条款的保险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此外,各家保险公司对豁免的定义不一样。因此,投保少儿保险时还是多问些,货比三家,才能找到真正合适的产品。

专家提醒意外险并非越多越好


未成年人事故频发,令家长无比担忧,咨询如何给孩子上意外伤害保险的电话明显增多;假期出行的人增多,意外险相对便宜,意外险销售趋势明显上升,已经取代分红险成为最热门的险种。那么意外险是越多越好吗,到底该怎么选择?

保险专家提示,儿童意外险并非越多越好,更不是买多少就赔多少。

据悉,宁波多数在校学生都有“学平险”(学生平安保险),一般学生入学就由学校代收保费,被保险人只需交纳60元至100元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以国寿的学平险为例,校园意外赔付3万至5万;普通意外伤害赔付1万至2万。而按照1999年保监会规定,18岁以下未成年人北京等一类地区最高保险保额为10万元,二宁波为二类地区,最高保险保额为5万元。这也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

记者了解到,除了学平险外,其他意外伤害保险未成年人也可以投保,但保额最高不超过5万上限。并且按照有关规定,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多不能超过5万,并且不可累计赔付。因此,已有学平险的儿童不必要补充其他意外伤害保险。等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就可以陆续增加意外保额。

业内人士提醒,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产品时,只要注意全面保障即可,不需要一个险种买多份或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雷同的保险。

虽然意外险保费便宜,但很多投保人由于“不放心”,会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多份意外险。有部分投保人认为一份意外险保额太低,多买几份就可以获得更多倍的赔偿。但保险业内专家提醒市民,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理赔金不能作为额外收入。也就是说,如果某投保人在三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了意外险,此后发生意外理赔金定为3万元,那么三家保险公司将各出1万元进行赔偿,而并非各出3万元。因此,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产品时并非买的越多,获得的赔付越多。

那么应该怎么正确选择意外险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意外险产品好坏的评价一直以来都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就是单纯的以为意外险的价格越低越好。然而,这种方法并不可取。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使产品在表面上的优势有所增加,实际的效果却并没有提升。

其次是以为购买保险的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也不尽然。因为购买意外险种类的不同,相应的赔偿原则也会有不同。例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为两个部份:死亡伤残保险金和医疗费用。死亡伤残保险金是一种定额的保险金,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就可以向各保公司索取保险金;但由于医疗费用的赔偿原则是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只能获得补偿,不能获益。

所以,选择意外险没有所谓的最好,而是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来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除对被保险人进行伤残赔付外,还包括医疗费用支出的赔付。当然,两者的保障范围不一样,价格也就有差别。相对而言,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可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的人买人身意外综合保险更合适。

此外,经常乘飞机或火车出差的旅客,选择购买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更方便合算。还有一些适合特定人群的险种,比如儿童风范防范意识差、抵抗力弱的特点,对于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需求较大。

由此可见意外险并不是越多越好,一定要因人而异,做出合适的选择。

保险知识,分清种类下保单 投保未必越多越好


买保险就是给自己的人身或财富买一个未来的保障,但保险金额的确定并不是越多越好,买多少保险合适也是因险种而异的。

A类:

多买无效的保险

财产险重复无效

报销性质保险

不超出支出总额

这里所说的报销性质的保险指的是医疗费用保险,这是一种补偿型的保险。

不论你在多少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多少份医疗费用保险,最终的保险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儿童死亡险额度有上限我国《保险法》规定,未成年人死亡最高赔付是5万元。这就意味着家长在给孩子买保险的时候,超过5万元的部分是没有意义的。

B类:

多买多得的保险

津贴型保险不封顶

津贴型保险又称补贴型保险或者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也无需提供发票。在这种业务里,保险公司是按照合同规定补贴标准进行赔付的。比如你买了100元一天的住院补贴附加险,那么住院一天就能够拿到100元;如果你在3家公司买了这种保险,就能拿到300元。

重疾险多买保障高

人寿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也是上不封顶的,付出的保险费越多,得到的保障额度也就越高。

死亡类保险生命至上

因为人的生命无价,所以意外险、年金保险等寿险多买有效,额度和份数各保险公司有所规定,但是各保险公司之间并不互相牵制。保险归根到底是让购买者“获益”而非“获利”,所以绝不要把保险看作盈利的工具。

保险作为一项复杂的产品是因人而异的,你的风险有没有完全覆盖呢?要记住,买错保险比不买保险更危险。

选重疾险,什么情况下重疾病种类越多越好?


当今市场上重疾险产品可谓百花齐放,保障的重疾种类也是一个比一个多,80种、100种已经屡见不鲜,数量多的可以达到150种甚至更多。150种重疾,就一定比80种重疾好吗?

很多人都会直观地认为,保险保障的疾病,那当然是数量越多越好,保150种的当然要比保80种的更全面。事实上,这种想法不见得是对的。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好好为大家剖析一下这个问题。

重疾是什么?为什么很多保险公司的重疾不一样?

“重疾”顾名思义,就是“重大疾病”,指的是那些病情严重、治疗花费巨大、且相对不易治愈的疾病,这种疾病往往会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和其家庭的正常工作生活。

早前,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导致当时的重疾险市场存在很多乱象,比如重疾定义不明确、理赔条件苛刻等。

但2007年后,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定义了25种高发重大疾病,并规定其中有6种重大疾病,所有重疾险都必须包含。这6种必须包含的重疾是: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

故此市面上所有重疾险都包括了这6大重疾,而剩下的19种重疾虽然没有作硬性要求,但实际上目前的重疾险也都会有。这25种疾病囊括了最常见、最高发的重大疾病,在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里,25种重疾不仅疾病定义相同、理赔条件相同,就连合同的书写方式、顺序都要完全相同。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所有的重疾险都包含有这25种重疾,而这25种重疾,也是重疾险最核心的保障。各家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优势,而在25种重疾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病种,这就形成了目前动辄上百种、百余种重疾的局面,导致各家甚至各险种的重疾种类都不一样!

投保重疾 种类越多越好吗?

上文说到的25种规范重疾,已经占理赔率的95%,这就是说,多出来的重疾病种,理赔率一定不会很高,其中不乏一些发生概率极低、非常罕见的疾病,会被保险公司拿来凑数。

当然,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概率很低也不等于绝对不会发生,保障当然是越全面越好,所以,理论上来说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并没有错。

什么情况下重疾种类越多越好?

重疾种类越多越好的前提是:保费并不能因为增加了病种而明显提高。

假如一款重疾险,重疾病种从90种增加了120种,但价格贵了很多,那么为了追求这些概率很低的疾病而不惜付出高保费,显然是不理性的。当然,如果两款产品价格相差无几,保障形态相似,那么重疾数量多的产品,还是会相比重疾数量少的产品更有优势。

重疾险病种不一,该如何挑选?

相比于重疾的数量,我们更建议大家关注重疾的保障质量。比如,在25种重疾之外,其他的重疾定义都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的,有的理赔条件严格、有理赔条件宽松,不同的产品会有很大差别。

如果消费者有家族病史,或者是某些疾病的高发人群,那么就可以适当关注相应疾病是否包含在保障范围内、其定义和理赔标准是否宽松,据此优先考虑那些保障更好的产品。

顺带一提,对于重疾险的轻症、中症,其实挑选的原理也是一样的,只不过轻、中症保障没有统一标准,需要我们更仔细地去了解一款产品中高发轻中症的覆盖率、理赔要求等。对于特疾保障,比如少儿特疾、男性重疾、女性重疾等,则要结合价格及自身的保障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今天我就为大家找到了几款相对较好的重疾险。

康乐一生2019 点击查看条款保什么>>

达尔文超越者点击查看条款保什么>>

渤海嘉乐保 点击查看条款保什么>>

这三款基本都是重疾+中症+轻症+恶性肿瘤二次赔付+身故赔付保额,真叫一个全面。之前小编也分析不少这三款的保障责任、亮点及不足,今天就来说说这几款的特别优势。

(1)重疾保障优势

达尔文超越者的重疾为单次赔付,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在第15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可额外获得35%重疾保额。

嘉多保重疾为多次赔付,110种重疾最多可赔6次,另外被保人在50周岁以前且在保单10周年内确诊重疾,可获得20%额外赔付。

康乐一生2019有额外重疾保额。根据合同条款:第10个保单周年日之前罹患重疾,保险公司额外赔付30%的保额。买的50万保额,可以赔65万,也就等于花更少的钱获得更高的保额。

(2)轻症/中症保额依次增长优势

在这里小编列出了这3款对于轻/中症高发疾病的覆盖情况:

我们都知道保监会对重疾保险有规定必须包含25种重大疾病,但对于轻/中症,保监会却没有明确规定疾病种类,全靠“自觉”。上图对症,我们可以看出,这3款对于高发轻/中症覆盖率是非常之高,如这25种高发轻/中症种,达尔文超越者囊括23种,覆盖率达92%。且赔付也是非常不错的。

达尔文超越者和渤海嘉乐保,两款产品同样提供40种轻症疾病保障赔付3次,嘉多保轻症赔付比例逐次递增,最高可达40%。康乐一生2019除108种重疾和25种中症之外,合同还规定了40种轻症,赔付比例最高增为45%。简直是一山青于一山。

(3)恶性肿瘤二次赔付优势

可选恶性肿瘤二次赔付,如果未勾选此项保障内容,发生了重疾理赔之后,合同即终止。但勾选了之后,发生了重疾,保险不会终止,但只针对第二次的发生的恶性肿瘤进行赔付,其他的保障责任如身故、其他的重疾、中症、轻症都是不予赔付的。

可是,想要恶性肿瘤二次赔付,这三款都得额外附加条款,也就是说得单独拿钱买的保障!那么问题就来了,选恶性肿瘤二次赔付这款产品性价比如何?这个“加钱”选项值得吗?

恶性肿瘤二次赔付是否值得勾选?

以30岁男性投保康乐一生2019为例,若勾选恶性肿瘤二次赔付的价格是8775元/年,不勾选的是7600元/年,多出了1175元/年。这多出来的1175元,我们也可以另外配置一个重疾险,如买13万保额百年康惠保重疾险(当然没有13万重疾保额这个选项),这样,我们发生第一次重疾的保额最达到了63万。

如果这1175元用于购买恶性肿瘤二次赔付,将如何呢?

从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公报上看,恶性肿瘤是最高发的重疾,基本上占到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理赔的70%以上。根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数据:0-74岁之间罹患恶性肿瘤的几率为21.58%。

另外,恶性肿瘤之所以难以攻克,在于恶性肿瘤易转移复发,肿瘤患者治疗结束出院后的1~3年内正是复发、转移的高危期,3年之后几率趋于下降。3年之后复发和转移的比例低于20%,5年之后则低于10%。

根据上述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和复发率,小编觉得这1175元,花得是有价值的,也建议经济条件允许的人去勾选。

综合来看,这几款产品保障全面,同类产品里面算是性价比较高的,如果追求恶性肿瘤二次赔付、在意身故责任可以选择这款。​​​​

少儿寿险保额限制 并非越多越好


少儿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在成长过程磕磕碰碰更是常有的事,家长为孩子投保的意识逐渐增强。对于少儿险来说,不同的险种是为了解决不同的问题,购买儿童保险有什么讲究呢?

购买保险注意事项

保额不宜过高。中国保监会规定,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约死亡保险金额总和、出险后实际获得的赔付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也就是说,为孩子买保险,并非买得越多、拿到越多。

年龄计算有讲究。由于不少儿童保险的保费与年龄挂钩,因此家长在填写保费时应仔细计算。此外,保单上的年龄都应按“周岁”统计,所谓的“周岁”,应该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按需购买是关键。幼儿时期,儿童的抵抗能力较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而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一般医疗赔付比例不高,所以幼儿时期建议多买些住院医疗补偿型保险。小学时期,孩子的意外伤害隐患很大,应适当增加意外险的投入,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当然,如果家庭条件很好,应该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这样每年的保费负担可以轻一些。少年时期,如果没有买教育类的保险产品,可以不必局限于少儿保险,因为一些针对成人的险种14岁以上就可以购买。这类险种中,宜选择返还时间间隔较短的分红产品,可以减轻家长的教育金负担。当然,也可以考虑交费和支取都非常灵活的万能寿险,因为这类险种不仅有保障性,还有很高的投资价值,家长和孩子都可以受益。

买保险不等于无风险。人身保险只是一种经济补偿,并没有办法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家长要真正关爱子女,就要采取必要的方式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比如加强防范、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等。

少儿寿险保额有限制

少儿的寿险保额是有限额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规避道德风险的发生。如果给孩子投保很多寿险,保费其实是有所浪费了,最终身故赔偿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

“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为骗取保金,故意制造事故或者坐视事态扩大而不制止。由于未成年人群的自我保护能力非常薄弱,若允许他人(包括父母)投保以儿童死亡为给付要件的人寿保险,尤其是高额保险,容易引发道德危险,也就是投保者为了获得保险金而伤害儿童。保额越高,孩子受到的潜在威胁越高。因此,世界各国对儿童保险的保额都设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我国也不例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死亡保险(寿险)承保限额最高10万元。也就是说,父母要给孩子买保险,不论你投保了多少保额,一旦孩子不幸去世,最多能赔到10万元。在目前儿童保险产品设计上多以寿险为主险的情况下,父母根本没有必要为孩子“每家保险公司最好的险种都买一份”,这完全是浪费家庭资产。

花多少钱给孩子买保险

总体而言,整个家庭的保费支出应该在家庭总收入的10-20%左右。而如前所述,保险支出中大部分应该用来为家庭经济支柱投保,而非儿童。所以儿童的保费支出尽量不要超过家庭总收入的10%,同时要视家长的收入水平和收入来源而定。如果夫妻两人均有社保和医保,但没买商业保险,收入主要是各自的工作收入而非投资收益性收入,风险系数就较大,一旦发生意外致使身故或失去工作能力,将导致收入中断,给家庭带来巨大损失。

所以,应该给自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提供充足的保障。另外,为了使夫妇退休后享有较高品质的生活,还应早制订养老计划。医疗险可选择性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以解后顾之忧。这样一来自己保费支出就高了,孩子的保费就应适当减少,并且考虑有保费豁免条款的保险。

孩子最需医疗及伤害险

其实,家长最需要给孩子投保的险种,应该是意外伤害类和医疗类的保险。

我们可以看到,一般父母帮子女买保险多会选保障型和储蓄型。最典型的储蓄还本型就是子女教育金保险。而保障型规划,例如意外险、医疗险、重大疾病保险等,是为了应对小朋友在成长过程中容易发生的意外伤害、恶性肿瘤、肺炎等风险。这些险种保费便宜,保障功能强,应该优先考虑为孩子规划投保。

买重疾险,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投保时要注意什么?


当今市场上重疾险产品可谓百花齐放,保障的重疾种类也是一个比一个多,80种、100种已经屡见不鲜,数量多的可以达到150种甚至更多。

很多人都会直观地认为,保险保障的疾病,那当然是数量越多越好,保150种的当然要比保80种的更全面。事实上,这种想法不见得是对的。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好好为大家剖析一下这个问题。

1、重疾是什么?不同保险公司保障的重疾是一样的吗?

“重疾”顾名思义,就是“重大疾病”,指的是那些病情严重、治疗花费巨大、且相对不易治愈的疾病,这种疾病往往会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和其家庭的正常工作生活。

在过去,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导致当时的重疾险市场存在很多乱象,比如重疾定义不明确、理赔条件苛刻等。

所以,2007年后,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定义了25种高发重大疾病,并规定其中有6种重大疾病,所有重疾险都必须包含。

必须包含的6种重疾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

从此之后,市面上所有重疾险都包括了这6大重疾,而剩下的19种重疾虽然没有作硬性要求,但实际上目前的重疾险也都会有。这25种疾病囊括了最常见、最高发的重大疾病,在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里,25种重疾不仅疾病定义相同、理赔条件相同,就连合同的书写方式、顺序都要完全相同。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所有的重疾险都包含有这25种重疾,而这25种重疾,就是重疾险最核心的保障。各家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优势,往往会在25种重疾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病种,这就形成了目前动辄上百种、百余种重疾的局面。

2、25种高发重疾,真的“够用”吗?

重疾的病种可以去到百种以上,但在现实情况中,高发的重疾其实数量很有限,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数据得到印证。

在所有重大疾病理赔中,单就恶性肿瘤(癌症)这一种就占了60%以上,也就是说,有六成左右重疾理赔的患者都是因为罹患了癌症。如果再加上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其他6大重疾,那么这6种疾病的理赔率就已经占到所有重疾理赔的80%~85%;而如果将范围扩大到保险协会规定的25种重疾,那么这一比例就已高达95%。

可见,这25种重疾,就覆盖了我们普通人一生当中绝大部分的重疾风险。在这25种重疾基础上增加的其他疾病,患病概率相对来说就很低了,其“实用性”将大大折扣。所以,不能认为80种重疾就一定比150种重疾差,我们更应该关注病种的“质量”,而不是病种的数量。

3、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吗?

前面说到,25种规范重疾就已经占理赔率的95%,这就是说,多出来的重疾病种,理赔率一定不会很高,其中不乏一些发生概率极低、非常罕见的疾病,会被保险公司拿来凑数。

当然,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概率很低也不等于绝对不会发生,保障当然是越全面越好,所以,理论上来说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并没有错。

但是,重疾种类越多越好的前提是:保费并不能因为增加了病种而明显提高。

假如一款重疾险,重疾病种从90种增加了120种,但价格贵了很多,那么为了追求这些概率很低的疾病而不惜付出高保费,显然是不理性的。当然,如果两款产品价格相差无几,保障形态相似,那么重疾数量多的产品,还是会相比重疾数量少的产品更有优势。

4、重疾病种,该如何挑选?

相比于重疾的数量,我们更建议大家关注重疾的保障质量。比如,在25种重疾之外,其他的重疾定义都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的,有的理赔条件严格、有理赔条件宽松,不同的产品会有很大差别。

如果消费者有家族病史,或者是某些疾病的高发人群,那么就可以适当关注相应疾病是否包含在保障范围内、其定义和理赔标准是否宽松,据此优先考虑那些保障更好的产品。

顺带一提,对于重疾险的轻症、中症,其实挑选的原理也是一样的,只不过轻、中症保障没有统一标准,需要我们更仔细地去了解一款产品中高发轻中症的覆盖率、理赔要求等。对于特疾保障,比如少儿特疾、男性重疾、女性重疾等,则要结合价格及自身的保障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

总结:

总之,目前的重疾险都包含有统一的25种重疾,这25种重疾,就已经占到了重疾发病率的95%。所以,重疾病种再多,也只能算是锦上添花。

对于消费者来说,买保险不能只被病种的数量吸引,而应该结合病种的高发度、理赔的条件、产品的价格、自身的保障需求等其他细节来综合评判。一切保障,都应该从我们的实际需求出发,只有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产品。

重疾险的病种数量,是不是越多越好?


当今市场上重疾险产品可谓百花齐放,保障的重疾种类也是一个比一个多,80种、100种已经屡见不鲜,数量多的可以达到150种甚至更多。

很多人都会直观地认为,保险保障的疾病,那当然是数量越多越好,保150种的当然要比保80种的更全面。事实上,这种想法不见得是对的。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好好为大家剖析一下这个问题。

重疾是什么?不同保险公司保障的重疾是一样的吗?

“重疾”顾名思义,就是“重大疾病”,指的是那些病情严重、治疗花费巨大、且相对不易治愈的疾病,这种疾病往往会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和其家庭的正常工作生活。

在过去,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导致当时的重疾险市场存在很多乱象,比如重疾定义不明确、理赔条件苛刻等。

所以,2007年后,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定义了25种高发重大疾病,并规定其中有6种重大疾病,所有重疾险都必须包含。

这6种必须包含的重疾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

从此之后,市面上所有重疾险都包括了这6大重疾,而剩下的19种重疾虽然没有作硬性要求,但实际上目前的重疾险也都会有。这25种疾病囊括了最常见、最高发的重大疾病,在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里,25种重疾不仅疾病定义相同、理赔条件相同,就连合同的书写方式、顺序都要完全相同。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所有的重疾险都包含有这25种重疾,而这25种重疾,就是重疾险最核心的保障。各家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优势,往往会在25种重疾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病种,这就形成了目前动辄上百种、百余种重疾的局面。

25种高发重疾,真的“够用”吗?

重疾的病种可以去到百种以上,但在现实情况中,高发的重疾其实数量很有限,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数据得到印证。

在所有重大疾病理赔中,单就恶性肿瘤(癌症)这一种就占了60%以上,也就是说,有六成左右重疾理赔的患者都是因为罹患了癌症。如果再加上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其他6大重疾,那么这6种疾病的理赔率就已经占到所有重疾理赔的80%~85%;而如果将范围扩大到保险协会规定的25种重疾,那么这一比例就已高达95%。

可见,这25种重疾,就覆盖了我们普通人一生当中绝大部分的重疾风险。在这25种重疾基础上增加的其他疾病,患病概率相对来说就很低了,其“实用性”将大大折扣。所以,不能认为80种重疾就一定比150种重疾差,我们更应该关注病种的“质量”,而不是病种的数量。

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吗?

上文说到,25种规范重疾就已经占理赔率的95%,这就是说,多出来的重疾病种,理赔率一定不会很高,其中不乏一些发生概率极低、非常罕见的疾病,会被保险公司拿来凑数。

当然,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概率很低也不等于绝对不会发生,保障当然是越全面越好,所以,理论上来说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并没有错。

但是,重疾种类越多越好的前提是:保费并不能因为增加了病种而明显提高。

假如一款重疾险,重疾病种从90种增加了120种,但价格贵了很多,那么为了追求这些概率很低的疾病而不惜付出高保费,显然是不理性的。当然,如果两款产品价格相差无几,保障形态相似,那么重疾数量多的产品,还是会相比重疾数量少的产品更有优势。

重疾病种,该如何挑选?

相比于重疾的数量,我们更建议大家关注重疾的保障质量。比如,在25种重疾之外,其他的重疾定义都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的,有的理赔条件严格、有理赔条件宽松,不同的产品会有很大差别。

如果消费者有家族病史,或者是某些疾病的高发人群,那么就可以适当关注相应疾病是否包含在保障范围内、其定义和理赔标准是否宽松,据此优先考虑那些保障更好的产品。

顺带一提,对于重疾险的轻症、中症,其实挑选的原理也是一样的,只不过轻、中症保障没有统一标准,需要我们更仔细地去了解一款产品中高发轻中症的覆盖率、理赔要求等。对于特疾保障,比如少儿特疾、男性重疾、女性重疾等,则要结合价格及自身的保障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

总结

总之,目前的重疾险都包含有统一的25种重疾,这25种重疾,就已经占到了重疾发病率的95%。所以,重疾病种再多,也只能算是锦上添花。

对于消费者来说,买保险不能只被病种的数量吸引,而应该结合病种的高发度、理赔的条件、产品的价格、自身的保障需求等其他细节来综合评判。一切保障,都应该从我们的实际需求出发,只有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产品。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不是越多越好


现在很多市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很多手头宽裕的市民甚至会购买好几份保险。但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并非是越多越好,有的险种重复投保可能得不到重复补偿,反而会造成浪费,其实并不划算。

先说医疗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分为费用型医疗保险和补贴型医疗保险两大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如果市民已经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

市民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情况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重复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并无必要,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选择搭配其他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从而获取更周全的保障。

再说少儿险,为给孩子多点保障,现在很多父母都会为孩子买好几份保险,但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计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给孩子买保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因为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是无效的。因此购买时不要冲动,重复投保少儿险只是浪费金钱。

保险专家提示您,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一般来说,在为孩子购买保险时,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经投保足够保险,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会真正获得保障。其次,应根据经济条件决定购买儿童保险,一般来说,一个家庭一年所有的保费支出不要超过总收入的10%,要结合全家的保险计划来统一考虑和安排,避免保单之间交叉重复,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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