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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投保意外险怎样避开认知误区?

2020-10-16
怎样普及保险知识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财险保险基础知识

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险》)是以意外伤害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由于人们对意外风险的防范意识普遍提高,且意外险保费相对不高,使得意外险成为消费者投保最多的险种之一。然而,由于对该险种的认识不够充分,许多人在投保意外险时极易陷入认知误区。因此,消费者在投保时,只有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才能避免纠纷,确保自身权益。

误区一:意外险有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意外险的保险期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并不存在犹豫期。

对于目前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有的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全额退还,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误区二:所有意外都能赔

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有些因工作因素带来的伤害,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能通过雇主责任保险等险种解决。

误区三:保额越高赔付越高

在传统观念中,购买保险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也不尽然。如未成年人的意外险身故保额是有限定的。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误区四:投保意外险和职业无关

与寿险不同的是,意外险的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关联度不大,所拟定费率的标准不是依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而是其职业类别,职业危险性越高保险费率也越高。投保人应注意,投保意外险时,对于职业类别的说明不能马虎,它不但关系到保费的高低,而且可能和事后的理赔相联系。另外,当职位发生变化后,应主动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手续,再由保险公司做出是否拒保、加费或不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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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旅游意外险投保误区 你避开了吗


眼下端午节小长假又要来了,是不是准备请上两天年假,好好出去放松一下呢?身心放松了,可是出去游玩的“风险存在”的意识却不能放松,游玩前,投保一份旅游意外险,将风险转嫁,来一次安安心心的旅行。

对于首次投保旅游意外险的人来说,应确定自己本次旅游的出行方向和时间,以确定买境内旅游险还是境外旅游险,长期还是短期。另外,投保之前,应了解各保险产品的保险内容、理赔等情况,也可以在网上了解各保险的综合情况。

当然,对于买旅游保险还存在一定的误区,避开这些误区就能选择一份最适合自己的保险

误区一:旅游责任险可保“意外”

游客在旅行途中出现意外情况,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因为旅游责任险是规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险,它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因此,外出旅游一定要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份旅游意外险来增加保障。

由于按照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各家旅行社都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有些游客就认为跟团旅游就不必购买旅游意外险了,这是一个误区。出行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责任并非都在旅行社,如果游客抱着错误的想法,一旦发生损失有些就得不到保障。

误区二:保额越高越好

有些游客认为保额高保障更好,保险专家提醒,到欧美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旅游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至30万元;而到东南亚行程较短的国家旅游,保额在10万元左右就足够了。

误区三:旅游意外险不是一单全保

旅游意外险的承保范围虽然周全,但也不是一单全保。一般而言,医疗费用部分的保障属于附加险,不涵括在意外险保单中,需要投保人另行投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实际情况中,由于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是相当高额的,而且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使用率更高

另外,游客在投保时切记要留意合同条款,特别是投保范围和免责内容。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保险公司建立了救援服务,因此对于自由行、尤其境外自由行的游客来说,选择有国际救援服务的保险是很有必要的。

误区四:出险后能得到全额赔偿

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此外,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推出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女性常见的几大保险认知误区_保险知识


女性由于受保险专业资讯的欠缺、女性认知特点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往往容易盲目作出投保决定,陷入对保险的认知误区。

一是误认为女性保险是灵丹妙药,缺乏险种搭配组合。

现阶段市场上女性险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女性重大疾病险,保障范围涵盖了女性独有的一些重大疾病病种;生育保险,主要保障女性的怀孕、生育等过程;第三类险种主要是为女性整容提供的保险。

由于保障范围相对较宽,导致部分女性认为只要选择一种较好的女性险,就可高枕无忧。其实,女性险虽然与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险相比,保费要便宜得多,有一定的产品优势,但是任何一款产品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价值,不能因此而否认普通重疾险的价值。

二是过分看重保险的投资功能,忽视保险的保障功能。

部分女性不考虑自己的经济和财务状况,喜欢购买分红且高收益率的产品,侧重于激进的投资方式,只要是现金投资总喜欢和收益率挂钩。其实保险的优势不在于投资收益的高低,而在于保障功能。

人们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承担很多人的风险,把每个人不确定的风险转化为群体确定的风险,从而有效地管理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障千万万家庭经济的稳定。

三是注重家人成员保障,自身保障弱化。

据调查显示,现代女性投保率总体要低于男性,即便是接受过高等教育和外企文化熏陶的女性也是如此。大部分家庭保单都是女主人充当投保人,而被保险人却往往是子女、丈夫,而不是自己。在她们的观念中,男性由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容易患病和出现意外事故,应先购买保险。因此,就出现了女性的投保率低于男性的现象。

事实上,女性在家中的支柱地位不容忽视,特别是白领女性,无论是对家人的照顾还是财务的贡献,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试想,如果她们出了事情,给家庭带来的将是多大的灾难!对于大多数子女来说,母亲才是他们最大最无私的保护伞,女性们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照顾家人。

四是误认为保费越高越好,导致过度消费。

部分女性在投保时存在贪多贪全的购买心理,误以为保费越高越好,保障就越全面。以重疾险为例,部分女性朋友认为,重疾险保障的疾病数量应该越多越好,全面保障才能更大程度上降低自己的风险。

其实某些疾病的患病率极低,投保这样的重疾险,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没有实际意义。

保险知识汇总 买意外险绕开误区


真的有这样的空子可钻吗?

近日,记者的一位朋友准备给家人上重大疾病险,在咨询保险专家时,保险专家向其推荐了一款某公司即将退市的产品,并告诉他该款产品保障全面性价比高。专家告诉这位朋友,因为产品即将退市,最好先投保,然后再进一步详细了解保单内容,如果实在不想买或发现的确不适合自己,可在“犹豫期”全额退保。这样就不会因为考虑过长时间耽误购买了。

正是这次经验,让这位朋友对“在犹豫期内全额退保”产生了兴趣。

原来这位朋友计划“五一”3天假期驾车出游,原本准备在出发前买一份意外险,“犹豫期”的存在让他萌生了一个好主意:可不可以在出游前夕投一份综合意外险,出游3天后,仍处于保单的“犹豫期”,若发生不测,可以拥有相关的保障,若平安无事,还可顺利退保,分文无损。这岂不一举两得?

果真如此吗?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保险专业人士。

据介绍,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而专指长期人身保险(纯寿险和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一般而言,“犹豫期”是为了让客户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而设置的。客户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

不光是短期人身险无法享受到全额退保,另据记者了解,虽然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并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

据保险专家介绍,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中,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如期退还,可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另据一位从业近10年的寿险营销经理介绍,客户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对于朋友试图钻“犹豫期”空子的想法,保险专家提醒,购买一份短期旅行险很便宜,一般不超过20元,而且保障较为全面,在旅行途中遇到的普通意外事件都可涵盖,有的还为旅途中的突发疾病以及高风险项目等提供保障,而普通的意外伤害险并不会涉猎这些。“犹豫期”退保,意外险的损失远高于购买一份短期旅行险的价格。更何况投保长期性保险手续较多,需要填写很多资料,如果仅仅为了20元钱就想钻“犹豫期”的空子,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保险合约遵循最大诚信原则,需要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同时讲求诚信,如果投保人因为不讲诚信而惹来纠纷,即使打起官司很可能也会对自己不利。”保险专家表示。

保险知识,购买附加险应避开两个误区


当消费者在购买长期人身险时,保险公司经常会提供各类附加险以供选择,且多以附加健康险为多,而不少消费者甚至是冲着附加险才“顺带”买的主险。不过由于没有分清附加险的各种类型,或者对附加险的一些概念没有理解透彻,经常发生附加险无法续保或者享受不到保费豁免等有利条款。保险专家向记者介绍了消费者在购买附加险时容易陷入的两个误区。

三大续保类型要分清

保险专家介绍,目前市场上的附加险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种是“无条件”保证续保型。保险公司保证按照既定保险费率续保,即投保人只要如期缴纳保费,附加险就继续有效。这类附加险一般都在保单条款中注明“投保人只要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向本公司缴纳续保保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第二种是“有条件”保证续保型。这种附加险只要投保人愿意投保,保险公司就必须承保,但是保险公司可以在续保时调整费率或者缩小保障范围等。比如在很多附加健康险中,投保人的某项身体指标有所恶化,保险公司在新的体检报告出台后,会适当多收一定的保费。这种加收保费因人因事而异,投保人如果不同意保险公司调整后的费率或者其他条件,可以选择不续保。

第三种是无保证续保型。即在每一个附加险保单有效期结束时,如果投保人想要继续投保,须向保险公司重新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后,按续保时的保险费率承保。

因此,消费者在投保附加险时,一定要先弄明白该附加险属于上述哪一种,是否可以续保、可以续保到什么年龄、续保的保费是否有调整、保险公司是否会调整保障范围或削减保额等等问题。

保费豁免有条件

保险专家介绍,与“无条件”保证续保型附加险一样,近年来受到消费者热捧的就属保费豁免附加险。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免交未到期的保费,而保险合同继续维持原有效力,保险公司继续提供相关保障。

不过,投保人仍需注意,保费豁免利益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会终止。第一种是缴费期满;第二种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满一定岁数;第三种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又能重新工作,有了缴纳保费的收入来源。尤其要注意的是第三种情况,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缴费期满前身体状况有所好转而重新恢复劳动能力,可以从事某些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时,保费豁免利益就可以从其恢复劳动能力之日起终止。

另外,专家提醒,由于投保人保费豁免建立在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保费豁免功能的附加险比较适合子女为高龄父母购买或者家长为年幼子女购买。

保险理赔远离四大认知误区_保险知识


如今参加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值得关注的是,投保后一旦发生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灾害或事故,有些人由于对保险索赔的基本要素存在认知误区,因而直接影响了自身保险利益。

要素之一,保险责任不清楚。

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客户为私家房屋投保了家财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他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个人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了。

要素之二,投保险种不了解。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家财保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要素之三,保险约定不掌握。

比如,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地址变更后应办何手续、赔偿后找回的物品所有权归属谁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遇到灾害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此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数年前参加了一年期的家财保险,到期后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后来家里不慎失火,财产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他忽然想起参加过保险,立马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保险,只是保险单已丢失。”保险公司一听迅速组织人员把保险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他家在几年前投过保,以后没有续保,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直到此时,这家主人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要素之四,赔偿手续不明白。

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例如,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与之相反,有的人在发生车险事故后,什么手续都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得到最“理想”的赔付,结果白白耗费了时间和精力。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购买健康险时要注意避开三大误区_保险知识


健康险是许多市民买保险的首选。近年来重大疾病发生率和治疗费用均呈上升趋势,在大中城市,住院一次平均花费在5000元以上。如果得了重大疾病,一年医疗费可能高达数万元。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在患病时减轻经济负担,解除后顾之忧,为抵御疾病增添信心。人们在购买健康保险时,要注意避开三大误区。

误区1年轻人用不着买

不少年轻人认为买健康保险是中老年人的事。事实上,儿童生病、住院、死亡等的概率不亚于中老年人,儿童和青少年意外伤害所需的医疗费支出要比成年人高。由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他们罹患某些重大疾病(如白血病)的概率甚至比年纪大的人还要高。年轻人的生活道路刚开始,购买健康险对维护生命有更重要的意义。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不可知的、无法确定的风险,对于已存在的或必然发生的风险则不提供保障。所以投保应该越早越好,防患于未然。

误区2健康人不需要买

有的人说:"我的身体非常健康,不需要买保险。"其实买保险所交的保费,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关系密切。保险公司往往还会要求被保险人体检,规定观察期或约定免赔额,接受保险非常严格。人们年轻、身体健康时投保,保费很优惠;而当年纪一大,身体状况比较差的时候再想起投保,很可能保险公司不会接受,就算承保也可能要花更多的保费。因此,健康的人买保险才会一帆风顺。

误区3有医保的不必买

如果自己已是医保覆盖对象,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意义还大不大?

首先,对于医保覆盖对象,保障情况基本上是"保而不包"。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段比例及金额相对比较高。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医疗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也需由个人承担。

就拿200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来说,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用,个人支付1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费用,个人支付20%其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分为甲类、乙类,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按10%比例现金自付,其余费用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这样,就使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变得更大。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不但能减轻药费负担,还能增加治病用药的自由度。

购买保险一定要避开这些误区_保险知识


很多老百姓都会把保险当成收益性金融产品,在购买保险之前,喜欢算算是否划算。如果自己没出事,没得到理赔,就认为自己赔了,买了保险不划算。事实上,从保险生效那一刻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这期间,作为被保险人一直在使用着保险,只是因为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被保险人没有感受到。产生这样的误区的根本原因,是人们还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或者说对风险的认识还不够。因为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虽然保险正在逐渐被老百姓认识和接受,但如果投保者不注意,踏入误区,就会直接影响投保人的利益,甚至保了险也不保险。

误区1隐瞒保险标的实情

一些投保人在投保中故意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以达到少交保费或一旦出险后能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误区2不细看保险合同条款

据调查,我国买保险者中,真正了解保险内容的并不多,大多数是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和亲朋好友的鼓励下购买的。对于哪些险种合适,哪些险种不合适,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投了保。

误区3保险险种越多越好

选择一定数量的保险险种投保,自然会有良好的收益,但是,贪大求多,不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无论什么险种都想买,也是不合实际的。尤其是购买一些长期投资的险种,需要十年、几十年的交费,一旦过度就会产生经济承受问题,过几年后再退保,肯定会蒙受经济损失。按需投保,按经济能力投保才是正道。

误区4重复保险是“双保险”

依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意思是,不能在两个保险公司投相同承保内容的险种,出险时,两家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额各承担一半。

误区5多保就能够多得

某私营企业原有财产价值为100万元,可他却按150万元投保,不久一场大火吞噬了企业的全部财产。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规定,只能在实际价值范围内赔偿责任。因此可见,多保并不能多得。

误区6出了事故未能及时通知

李某家中被盗,过了半个月,他才想起自己参加了家庭财产保险,并到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及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有权可以拒赔”,向投保人发出了拒赔通知。

误区7保主险不保附加险

一些投保人总抱着侥幸心理,只选择投保一、二个险种,说是差不多就行了。但若发生所投险种保险责任以外的事故,就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消除对保险认识的误区,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各家保险公司正努力开展保险意义的宣传工作,一些电视媒体也开创了保险相关栏目,增加民众正确了解保险的渠道。而要想真正改变一个人的认识,必须要认识到保险是自己的必需品。

理财规划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风险而非收益。在纷扰社会中,风险无处不在,虽然个人没有能力预知或阻止风险的发生,但是可以选择保险去转移、分散风险,使自己在发生损失时得到最大程度的补偿。

保险知识,购买意外险两大误区


购买意外险注意事项

对于意外险,一般人都会存在两大最常见的误区:一是少出门没必要买意外险;二是买意外险没出意外等于白买。提醒客户,这样的认知是错误的,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经济能力,适时地为自己购买一些意外险来防范意外。

少外出不必买意外险

对于个人而言,意外的风险分为两类,一类是共同意外风险,就是指无论这个人从事什么职业,而面临的相同意外风险。另一类是职业风险,就是指从事职业期间,面临的意外风险高低和职业有密切关联。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无论是办公室内的内勤或者是经过职业加费的高风险职业,总体风险概率是一样的,无论怎样,很多意外都会发生,不一定外出少就不会发生意外。

买意外险没出意外等于白买

在海外,人们出行时除了随身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以外,还带着具有充足信用额度的信用卡和针对自身人身安全的紧急援助救援卡(一般都是捆绑在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把意外保险看成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保障工具,那么这些少许的消费能够带来的高额保障是非常值得的。

表示,意外险是家人最好的“保护伞”。根据统计,31岁~40岁是意外残疾赔付较集中的年龄段。由于这个年龄段正处于事业发展的时期,一旦发生意外,将对家庭生活带来致命的打击。人身意外险的保费并不是太高,一年只需几百元保费,就能获得较完善的意外保障。

投保母婴险、少儿险,这3大误区一定要避开


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开放。2017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16年全年我国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多增13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95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6 ,比上年提高0.9个千分点。

而同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上海市辅助生殖与优生重点实验室主任陈子江教授指出:从医学和社会学观点来看,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5-29岁左右,最好不要超过35岁;男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5-35岁。35岁以上女性要想怀孕的话,会面临怀孕难、流产率高、并发症、畸形发生率增高等问题。

据英国人类生殖与胚胎管理局公布的《不孕症指南》报道,35岁女性生育能力仅为25岁时的50%,到40岁时下降到35岁的50%。35岁后唐氏综合征和其他遗传缺陷风险显着增加。流产风险从30-34岁时的12%,上升到35-39岁时的18%。35岁以上女性孕期妊高征、贫血、妊娠糖尿病、宫缩乏力、产后出血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等风险增加。

那么,这就要求想给大宝添伴的准妈妈们除却孕前的生育力评估、基本健康状况评估、心理评估外,保险的那些事也要关注一下。

母婴险:可根据需求选择,最好提前买

因为女性在怀孕期间生理机能下降,健康风险要远高于常人,尤其是高龄产妇。年龄的增长,会使女性在怀孕时易出现并发症,且发病率增加,例如妊娠性糖尿病和流产。

因此,购买此类保险还是有必要的,毕竟对于准备怀孕或正在育儿的女性来说,单一的意外险或重疾险并不足以起到保障作用。

目前,市面上的女性保险有针对女性生育时期保障费用的赔付,包括孕妇及新生儿的疾病、死亡的赔付。此外,还有针对孕期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特定疾病以及对新生儿特殊保障的“母婴险”。

特别提醒: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会对准妈妈们进行严格体检,了解其健康情况后才准予投保,此类保险一般需要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女性最好在妊娠以前投保。

另外,对于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准妈妈来说,建议购买份报销型住院医疗保险抵御意外和疾病风险。报销型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与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密切相关,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实际住院合理费用。所以准妈妈在购买此类保险时,需关注报销额度问题。

少儿险:谨防三误区,牢记六妙招

如何正确地给孩子买保险,尤其是两个孩子的家庭,务必要建立在正确的保险观念与合理的险种搭配之上,首先注意避开以下三大误区——

首先,家长给孩子买保险,十有八九的家庭只注重给孩子买,却把大人丢在一边。

据统计,在大中型城市中有80%至90%的家庭都给孩子购买了保险,而父母却没有购买过任何商业保险。从某种角度讲,似乎符合中国的人之常情,毕竟固有观念认为,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却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购买保险是一种必须。与此同时,还有一些非常溺爱孩子的家长,有什么好东西都先给孩子,因此理所当然地认为保险也应该先给孩子买。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但这样做事实上大错特错。要知道投保的基本原则应是“先大人后小孩”,故对于这些家庭来说,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保险。

其次,注重理财不重保障。

很多家长在购买少儿保险时,往往认为购买教育金保险比纯保障型保险更划算。但事实上,少儿教育金保险存在收益率偏低问题,给孩子买保险更多应该考虑的是保险保障方面,毕竟平安、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再次,保障终身不切实际。

通常,终身寿险只有在孩子身故以后,才能获得保险赔付。因此,家长在孩子年幼时就为孩子考虑终身保障问题显然为时过早。此外,保险产品在不断更新,等孩子长大后,自己买保险也许会更好。基于此,家长可以考虑购买定期保障至孩子毕业或结婚即可,孩子成家后根据当时情况再选择适合的保险。

给孩子买保险还应讲求科学的方法,如下几招不妨作以参考:

第一,确保“保护伞”。

给孩子买保险不一定要以孩子的名义存,父母才是孩子最可靠的“保护伞”。当大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时,给孩子多少呵护爱惜都不为过,所以说孩子的保障最终来源于父母的收入,只要父母能健康工作,孩子就有保障。故应该以父母作为被保险人、孩子作为受益人来购买保险。一方面,为大人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万一大人发生意外,孩子将瞬间失去所有保障。因而理应先给大人优先购买充足的人寿保险,一旦风险来临,孩子将获得一笔赔偿,至少保证了他们日后的生活和教育。

第二,赶早不赶晚。

购买保险产品,年龄越小价格越便宜。以终身寿险为例,10周岁的孩子保费大约是0周岁孩子的1.4倍。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增加保额选择权,可让孩子在成年后,以当初投保的年龄费率,来计算更改加保的保费,十分划算。当然更重要的是早一天买保险,孩子就早一天获得保障。一般而言,孩子在出生后28天,便可为其购买相关保险了。

第三,选择有“豁免保费”的保险。

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少儿保险有些附加“豁免保费”条款。所谓“豁免保费”是指购买少儿险保单后,作为投保人的父母如果不幸死亡或高度残疾而没有能力支付后期的保险费用时,保险公司将豁免以后的各期保费,同时对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如果不购买此类保险,父母发生上述事故时,孩子的保障将在瞬间化为一纸空文。

第四,保障应当作为首选。

在我国,孩子的社保报销金额严重不足,孩子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将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毕竟一切费用全部由家庭自身来负担,这笔消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项不小的支出。再加上孩子年纪尚小,对危险认识不足,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很高。因此,为孩子购买保险首先要买医疗险和意外险,即保障型保险。

第五,教育保险量力缴。

孩子的教育是一件大事,提前为孩子的教育费用做一个财务规划和安排显得非常必要。以保险的方式积累孩子的教育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家长到时缴较高学费的燃眉之急。

第六,适时调整保单。

如果以投资的观点来看保险的话,通货膨胀后投保金额可能会缩水一大半。因此,在为孩子投保后,如果要使保险能够符合孩子各阶段成长的需求,必须定期检视保单的内容,适时调整保单或购买第二张甚至第三张保单。

当然,投保时,尽量选择总资产高、财务状况良好、经营年限长、诚信的保险公司及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毕竟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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