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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生意外保险的“意外”是如何界定的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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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个人人身意外保险的承保风险

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由一般风险而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在投保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一般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好条款,投保方只需做出“是”与“否”的附合。在实际业务中,许多具体险种均属此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我国现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平安保险等。

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由特定原因而发生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由于“三个特定”,相对于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言,后者发生保险风险的几率更大些,故称之为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例如在游泳池或游乐场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江河漂流、登山、滑雪等激烈的体育比赛或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等。实际开办此类业务时,大多采取由投保方和保险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的方式办理。

相关知识

人生意外保险有哪几种?如何理赔?


有责任感的人都需要意外险的,对于家庭责任重大而且意外风险较大的人士,更应该为为人生可能出现的种种意外做好充分的准备和保障,为自己及家人准备一份人生意外伤害险。那么,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有哪几种?如何理赔呢?

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有哪几种按保险期限划分1.极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2.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3.多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超过一年,但基本上不超过五年。按承保风险划分1.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由一般风险而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2.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由特定原因而发生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如何申请

发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2、保险单;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4、公安部门或本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

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2、保险单;3、受益人身份证明;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6、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这些事情的准备,直接关系到保险金能不能顺利申请到。所以申请人一定要认真了解相关的规定以及所需要做的事情,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

保险知识,人生意外保险是什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可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队意外伤害险二类: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重大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目前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多数都是消费型险种,比如中国人寿的“人寿卡”:意外伤害保10万,保障期限是1年,意外伤害急救医疗是200元,每年保险是100元。投保的范围:5到65周岁

买人生意外保险应该注意什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风险意识、理财意识的普及,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自己为家人投保一份人身意外险。但是应该如何买人生意外保险呢。专家提醒:买人生意外保险首先要了解产品,看价格,更要看服务。

买意外险要因人而异

普通人一般只需要投保一份额度适中的意外险就足够;交通意外险更适合经常出差的人;经常外出旅游的人士可以选择专门的旅游意外险。还有一些特定人群,比如儿童,对于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需求较大。

不是越便宜就越好

不少人以为意外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

多份意外险不冲突

同时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是互不冲突的。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一般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的限额。

最好搭配意外医疗险

公众对于意外险最大的误解在于,将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混淆,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保险专家表示: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

据了解,针对市场的不同需求,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短期人生意外险产品。选择多少保额的意外险合适,是很多市民关心的问题。对此,保险专家阮先生表示,选择保额多少应衡量出游地的风险有多大。投保旅游意外险重要的一点是要足额,如果去自己不太熟悉的旅游景点,最好选择最高保额,而去开发较成熟的旅游市场,保额可适度降低。选择国内成熟旅游市场的人身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障的保额一般为20-30万元即可,而意外医疗的保额与意外身故或伤残的保额比例控制在1:5或1:10为佳,一般意外医疗费用超过2-3万元的概率较小。

买人生意外保险 可按种类投保

按承保风险划分

1.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由一般风险而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

2.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由特定原因而发生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

按保险对象划分

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

按险种结构划分

1.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

2.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为什么要买旅游人生意外保险?怎么买?


最近常常有人问小编,什么是旅游人生意外保险,这个旅游人生意外保险应该怎样去购买,在这里,小编先要给大家纠正一下,所谓的旅游人生意外保险,其实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现在的节假日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吃好喝好等物质上的改善,更多的侧重于“玩好”!很多朋友在年轻的时候由于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没有太多的机会出去游玩,所以一般在工作稳定之后,都会陪着家人或者朋友在各个所谓的旅游高峰期出去游玩。

来自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凡黄金周或是春季等出行高峰期,旅游意外事故发生率是平时的2到3倍,发生意外事故的游客约占出游总人数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比如,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795起,造成547人死亡、208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63.9万元。

在此建议准备出游的游客,可以在出游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然而,在旅行途中遇到意外情况时,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自由活动时间发生的意外,旅行社概不负责。

如何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游客首先要清楚的一点就是如果您是跟团旅游的话也要购买自己单独的旅游人身意外险,因为旅行社所保障的范围只是包括由于旅行社的原因对您造成的伤害才会承担,而由于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他们是不负任何责任的,所以结论就是您购买一份属于自己的旅游人身意外险是很有必要的。再次就是购买哪家保险的问题,其实涉及到旅游人身意外险的险种基本上不会有很大的差别,可以通过比较看看每家公司的保障范围再结合自己的实际需要做出决策就好了。

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是如何划分的


目前我国市场上有许多家保险公司,各家的保险品种也是琳琅满目,单是人身意外保险种类就有数种,按照不同的划分方式,就会有不同的人身意外险的分类,那么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是如何划分的呢?

一、按承保风险划分

1.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由一般风险而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

2.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由特定原因而发生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

二、按保险对象划分

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

三、按保险期限划分

1.极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

2.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3.多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超过一年,但基本上不超过五年。

四、按是否出立保险单划分

1.出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指承保时必须出立保险单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不出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指承保时不出立保险单,以其他有关凭证为保险凭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按实施方式划分

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六、按险种结构划分

1.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

2.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保险险种特点

短期性

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灵活性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保费低

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介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

1、大多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属于强制性保险。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带有强制性的特点。

2、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

3、投保条件相对宽松。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险对象均没有资格**,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

4、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由于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具有储蓄性,所以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体残疾时,本公司将根据残疾程度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人身意外保险的类型

一、按实施方式划分

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如,我国现开办的中小学生平安险、投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其中的险种。这些险种均采取家长或旅客自愿投保的形式,由学校或旅店代收保费,再汇总交保险公司。 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按保险对象划分

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于团体投保。在我国,主要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险种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2年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92年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长期还本保险等。

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与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而言,二者在保险责任、给付方式等方面相同,区别比较明显的是:保单效力有所不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险单即对该被保险人失效,投保单位可以专门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商业意外险是什么 如何界定“意外”


商业意外险是什么?商业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哪些人适合购买商业意外险

成年人需要高保障

对于成年人而言,往往日常工作较为繁忙,工作压力、频繁出差等原因,面临的意外风险相对较高,意外险保障显得尤为必要。同时,由于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更重要,因此此类人群意外险的保障额度可以更大一些,一般要保证一旦丧失收入能力后,仍能在未来5到7年维持80%的收入水平为宜。

经常外出的商务人士,应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其保障范围一般覆盖飞机、轮船、火车以及地铁、轻轨等市内公交,保险期间还能自由选择。1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至150元不等,保额约为70万至100万元。

旅游意外险能针对短暂的出游行程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市场上10天期的旅游意外险保费约为10至20元,保额约10万元。成年人举家出游可以多配备几份,最好能供选择有异地医疗救援等服务的险种。

专家建议,对于个人综合意外险,最好还是找专业的寿险代理人量身定做,可以根据自己以及整个家庭的经济情况、从事的工作、健康状况综合考量。一般而言,成年人的意外险多和寿险或者健康险做一定的险种组合。

老年人重视意外医疗

老年人是意外风险高发的群体,但多数意外险产品考虑到风险成本问题,会把投保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甚至更低。因此,老年人要重视未来意外风险的规避,变通的办法是在未到投保年龄限制以前购买意外险,以续保的方式可以突破投保年龄限制。

市场上也有一些产品专门针对老年人意外险市场,将投保年龄限制放宽。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因意外导致的骨折较为常见,因此意外医疗这一块需要老年人特别关注。在选择相应产品时,可以侧重考虑那些意外医疗补贴额度高的,最好是能够不限制理赔次数的。

学生意外保险理赔案例


小孩子天性好动,对一切充满好奇,凡事都爱“亲自动手”试一试,因此受伤时在所难免的。为了给宝贝一个好的保障,一些家长为孩子买了学生意外险,低廉的保费、全面的保障,也让家长朋友们放了心。可一旦真的出了意外,保险理赔又犯了难。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几个案例,希望家长们能从中受到启发。

案例一

温州郑女士的孩子读小学一年级,一天在学校不小心踩到了老鼠尾巴,被老鼠咬伤了左脚,家长带孩子去疾控中心接种了鼠疫疫苗,花费了900多元。之后她到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说接种疫苗不在理赔的范围。

郑女士称孩子在学校参加了学生意外伤害平安保险,这些费用可以理赔,难道在校被老鼠咬不属于意外事件吗?接种鼠疫疫苗不仅是预防,也是为了治疗。保险公司理赔科称,保险条款规定的用药费用全部参照社保范围内的,而疫苗用药不属于社保用药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不好理赔。

案例二

成都某高校大学生张某2006年9月入学时,他向某保险公司支付150元,购买了入学3年后的平安保险。2007年9月22日,张某在某咖啡厅被同学的前男友吴某刺中右大腿,属九级伤残,张某耗费医疗费8.38万余元。事后,吴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张某附带民事赔偿,获赔15.6万元。张某于去年9月9日找到保险公司,要求按保险单约定支付住院费等6.4万元,被保险公司拒绝,原因是张某是吴某故意伤害造成的,张某已得到吴某赔偿。

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说,公司已在张某购买的保险单上注明:如果因第三者导致的伤害结果,其损失由第三者承担的约定,保险公司就不该赔。

“保险单上的免赔条款明显有失公平。”张某代理律师指出,不少学生根本没弄清购买保险后的权利和义务,就买了保险。张某所购买保险单内并无本人签名,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

案例三

前段时间,宋先生家买回一只小花猫,7岁大的外孙女对它喜爱得不得了。可是几天前,外孙女在逗它玩时,不小心被小猫抓伤。一家人顿时慌了,赶紧到市防疫站给孩子打狂犬病疫苗,花掉医药费300多元。

宋先生记得孩子在就读的幼儿园里买过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于是整理好相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几天后,宋先生被告之不能赔偿。“如果保险单上写明了被猫、狗抓伤不能理赔,这也就算了。可上面根本没有注明!”宋先生想讨个说法。

据了解,宋先生外孙女就读的童心幼儿园每个小朋友都购买了一份“状元乐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交90元。该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初缴纳保险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没有向学校说明哪些情况不能理赔。

宋老先生投诉的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王小姐现场拿出保险单,指着背面“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才可以理赔,”的条款表示,被猫狗咬伤按理是属于意外伤害可以报销的,但咬伤后注射了狂犬疫苗,这不属于医保范围报销的药种,因此不予理赔。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主管人员介绍,各保险公司现都参照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作为理赔依据,在社会医疗保险药品中,国家丙类药属于自费药,而疫苗是丙类药。“被宠物咬伤属于意外伤害可以理赔,但是要看你当时用的是什么药物。”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无论是买什么种类的保险,一定要熟悉保险条款、保障内容,选择适合自己和家人的保险,不要只看赔付金额。您也可以登录网,在线选购保险产品,一站式比价,省钱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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