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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买意外险要弄清赔付上的分类

2020-09-25
保险知识分类 保险规划风险的分类 保险要提前规划

近段时间发生的各种大小意外事故,使得人们的风险意识增强。销售数据显示,意外保险现在则成了一个热门,近期的销售量明显提高。市场上意外保险产品繁多,那么该如何选择呢?

弄清楚赔付上的分类

意外保险在赔付上可以简单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造成死亡和残疾的赔付,另一类是对程度相对较轻的医疗费用的赔付。在我们身边发生意外中,大多数是磕了、碰了、轻度骨折等等,那么这时候如果你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就能得到赔付,所以选择意外保险时一定要看有没有“医疗”二字。

就是要“长险”替“短险”

因意外保险最长的保障期是1年,最短是几天,甚至是几个小时。比如说,我们最熟悉的航空意外保险,它就是保障您从上飞机到下飞机的这段时间,还有就是旅游意外保险,也就保障旅游的哪几天。从经济使用的角度来说,买一年期的长险要划算一些。如果您是经常要出差的人不如一次购买,可以选择《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在这些意外保险的条款中,您会看到: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不属于保险范围。所以如果您一定要参加这些危险项目,就必须再买一种保险,这种保险通常就在这些活动项目的售票处销售,它才是专门针对这些高风险活动的保险。

现在许多保险都有一些漂亮的名字,比如说……,单从这些名称上是很难看出它是哪类意外保险,那么您最好是看它的保险条款,从这些保险条款的名称上就能找到一些关键词。

附加:不能独立购买的险种,选择这类意外保险必须和一些主险同时购买。综合:多表示这个险种包含了较多的保险责任,如: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意外医疗。

医疗:就表示可以对意外伤害后的支出医疗费用进行赔付的险种。

相关知识

意外险赔付注意问题及建工意外险赔付条件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意外险定义为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风险。本文将就意外险赔付注意问题及建工意外险赔付条件进行简单介绍。

意外险赔付注意问题

首先,需要注意意外险的时间限制。例如: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多少天内导致的身故、伤残和医疗用度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现在,最少不同的保险公司有3个分歧的时候限制,别离是90天、180天和12个月。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加倍多的是采取了180天作为一个时候限制。时候限制对投保人而言,越是持久越是有益。

其次,需要重视意外险的地区限制。意外保险并不是没有地区限制,分歧的地区的限制会直接影响到费率的高低,所以在选择意外保险时,对地区的选择需要引发必然的存眷。

最后,要关注意外险的医疗用度的限制。大部分的公司在医疗用度的定义一般都是社保范围内的医疗用度,今朝已有部分保险公司的更新产品中,已对这个社保范围内的医疗用度进行了冲破。在一路比较严重的意外变乱中,可能比较昂贵的医疗用度的产生就是在社保范围以外的一些自费医疗用度的支出。

建工意外险赔付条件

第一、保险责任内容方面,建工意外险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包括两大部分,分别为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责任、意外伤害医疗责任。

第二、保险责任范围方面,因其保障人群的特殊事故仅限在工程项目指定的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除此以外的区域发生的事故,我司不予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有关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范围确认,我司是通过承保时投保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和(或)施工图样说明来进行认定的。

所以,对于被保险人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外运送或采购建筑材料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虽为其工作内容,但因不是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内发生的事故,我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意外险赔付——相关资讯意外险赔付新标将改变伤残标准

日前,保监会对媒体做出回应,新标准的制订工作正在推进中,并将于近期发布。保监会相关人士还透露,新标准对人身保险伤残评定的覆盖门类、等级和条目进行了扩容,残情条目将在原先7级34项的基础上大幅度提升。同时,新标准引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的相关标准和编码系统,残情描述和等级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下一步,保监会将推动保险行业建立科学调整机制,对新标准进行不断完善,使得伤残给付标准能够更好地符合实际。

至于实行新标准实行后意外险是否会涨价,一资深保险人士向记者表示,意外险保费收入在保险公司总保费里面占据的比例很小,而且意外险在新渠道的带动下价格已经越来越便宜,新标准的实行只会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保险公司即使涨价估计幅度也不会太大,消费者不必担心。

航空意外险要买吗?怎样买划算?


航空意外险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它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险种。

它的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它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在航空保险中,航空意外险是离普通乘客这里的险种,最高保额为200万元。现时国内各家寿险公司所使用的都是1998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航空意外保险条款和费率。保险金额按份计算,保费每份20元,每份保额20万元。同一投保人最多可以买10份,即最高保险金额为200万元。保障时间是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以内。

不可购买航空意外保险的情况

1.预订信用卡支付直接至机场航空公司柜台打印报销凭证的电子机票无法购买保险;

2.该出票城市的代理人暂时无法出售保险;

3.乘机人法定年龄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

航意险是否值得购买

曾经有国外某调查机构针对“航空意外险要买吗”这个问题举行过一次调研,结果发现欧美等国家的旅客对航空意外险认可度比较高,而亚洲与非洲的旅客普遍认可度比较低。

专家分析,之所以有这种区别,可能是因为航空工业在欧美国家的历史更悠久,曾经发生过几十次比较大的空难悲剧例如著名洛克比空难,所以欧美旅客对航空旅行的风险有更为深刻的认识。所以欧美国家的旅客在坐飞机时一般都会购买航空意外险,很少有“航空意外险要买吗”这样的疑惑。

其实中国民航工业也曾经发生过几次重大的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所以大家在坐飞机不要怀有侥幸心理。坐飞机虽然平均事故率不算高,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基本上都难以保证人身安全,机毁人亡也不少见,给死者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而由于死者一般都是家庭经济支柱,他的离去往往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境。因此航空意外险要买吗的答案非常简单,那就是非常有必要。

航空意外险怎么购买最划算

如果您在一年中,除了经常坐飞机,还需要经常乘坐火车、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那建议购买交通意外险,同时选择飞机意外身故/残疾保障、火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障、汽车意外身故/残疾等,投保更加简单,保费也更实惠。

目前的航空意外险有很多不同的保障方案,保费各不相同。

您在订机票是购买的是单次航空意外险,一般为20元左右。实际上如果您是常常出门的“空中飞人”,一次性购买一段时间内的航意险可能更合算。如果您是短期出差,您可以购买一周内的航空意外险,那么不管您一天飞几次,保险公司都可以提供固定金额的飞行保障。如果您的工作需要您奔波于几地之间,那么航意年险将是您的更佳选择,一年您不管您飞多少次都有高额飞行保障。这个保障一般为100万左右,保额较高的达到500万,这个跟您交的保费多少是直接挂钩的,丰俭由人,多较多保障。当您购买了这些保障时,就不用再订机票是购买单次的航空意外险了。

马航意外 航意险热卖

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与控制中心失去联系,该航班载有中国154名游客,消息一出惊动全中国人民的心。

航空意外在我国已不是首次,然而受难群众如此之多却为罕见,这让经常乘坐飞机出行的人士又重新关注起航空意外保障。据深圳机场销售航空意外险的柜台数据表明,这两天,航意险的销售量已提升两成,人们对于意外保障又多了深层的理解。

了解了航空意外险的具体内容,您应该对自己的消费更加清晰了。如果您托运或携带了重要的财务,或者航班经过局势不稳的地区的时,您是一定要购买航空意外险的。

同时,作为一个担当有社会责任感的成年人,在任何情况下购买单次航空意外险也是必要的。一方面是对自己旅途的一份保障,另一方面,20块钱的意外险相对机票价格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为何不为自己添一份安心呢?

旅游意外险赔付的小技巧


相信不少人会选择这个时候外出游玩放松心情。因此,旅游意外险就成为了旅游途中不可缺少的保障,那么旅游意外险怎么购买?出险后怎么获得旅游意外险赔付?哪些意外是无法获赔的呢?如有此需求。

如何投保旅游意外险

旅游意外险是意外险的一个分支,主要承担旅游途中可能遭遇的风险。目前很多短期的旅游意外险中都包含意外、疾病医疗、旅行延误等保障。而一般网络上通常谈到的旅游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投保旅游意外险需要的资料:提供证件号、个人姓名、出行日期。

旅游意外险赔付范围

实际上,不同的旅游意外险所保障的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但是旅游意外险所保障的基本内容实际上都差不多。首先,我们就要注意的是旅游意外险中的“意外”两个字,这也就说明了从基本性质上来说旅游意外险实际上是属于一种意外伤害保险的,所以,旅游意外险主要保障的是在旅游的过程中因为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身故或是伤残等情况。

而对于在旅游意外险中非意外的情况旅游意外险是不能提供保障的。比如如果一个人本身的健康状况就不太好,而在旅游的过程中由于突发脑溢血被送入医院治疗,这种情况实际上并非是由于意外所导致的,所以此时旅游意外险是不能提供保障的。

发生意外如何申请旅游意外险赔付呢?被保险人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时,请拨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报案,提供您的保单号、身份证号码、并简要说明事故经过。

报案结束后及时进行治疗,这里注意一般国内的旅游医疗保险仅按照社保用药范围进行旅游意外险赔付,因此如果希望使用进口药剂等只能自行支付。另外如有医疗垫付功能的要及时要求保险公司垫付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收集费用清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对需要调查的案件,在30天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旅游意外险价格便宜,一般是按天计算,即使出国旅游购买这样的产品也一样不会很贵,价格便宜+保障期短,所以很多人在购买旅游意外险时很草率。专家提醒:购买旅游意外险前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要明确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以免后期旅游意外险赔付时出现纠纷。同时,也要注意甄别假保单,要通过正规的销售渠道购买保险。

旅游意外险赔付四大误区

误区一:旅行社投保就行。其实,旅游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

误区二:出险后能全额旅游意外险赔付。“旅游出险后不一定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保险专家说,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

误区三:保额越高越好。“其实,境外旅游保险的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保险专家说,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误区四:旅游意外险赔付期间可以少于出行时间。很多人认为,保险期间多一天浪费,少一天也没什么关系。其实,这种短期旅行保险本身保费很便宜,保险期间多固定为7天、10天或者15天不等,也有些产品的保险期间可以根据出行天数自行选择。保险期间如未完全覆盖到旅行期间,会出现某段出行时间是没有保障的。本着珍爱生命的原则,旅游保险的保险期间应大于等于出行时间,不能少于出行时间。

意外险赔付暖人心


发生意外怎么办?意外赔付险暖人心。当然前提是您必须加入一份意外险,也不是每一个人在发生意外后得到自己应得的赔偿。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真正做到意外赔付暖己心的效果。有时候我们追求的不是钱,而是权益。这样我们的社会才可以彰显公平。不是每一个意外都可以赔付,但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赔付条件。

周先生原是本市某食品厂的一名普通工人,后来由于工厂效益不好进行改制,周先生便离开了原单位。因为早些年在部队开过车,周先生考了驾驶执照,开起了出租车。考虑到开车的风险很大,周先生于1998年5月为自己投保了本市某保险公司的《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000元,保险期限1年,由于所从事的是出租营运的职业,依据相关职业类别划定为第四类,年交保费280元。周先生一直按期足额交费。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交一年保费保险公司承担一年保险责任,到期保险责任终止,如果想要继续得到保障,需要进行续保。因为被保险人的意外风险主要来自于被保险人所从事的工作,所以依此进行职业类别划分并确定保费。

住院理赔遭拒,2003年6月开始,周先生逐渐显出记忆衰退现象,慢慢地,行为言语也变得怪异,到后来渐渐对自己的行为不能自制。家人于是带周先生就诊,后经医院鉴定为精神分裂症。2003年10月首次开始住院治疗,并于12月至次年1月再次住院治疗。

2004年3月初,周先生的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于4月回复,做了拒赔决定。保险公司认为没有依据证明周先生此次发病系意外事故单独直接原因所引致,不符合保单中“意外损害”的定义,因此予以拒赔,并不再续保。

对此,周先生的家人很不满意并且表示不能理解,认为家族中不管是直系还是旁系亲属,绝无一人患精神分裂症,周先生患精神分裂症应当属于意外事故,且该病是在保单有效存续5年后所患,之前从未发生过,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中“永久精神错乱”的标准予以100%的保险赔偿。再者,保险公司怎么能够单方面说不再续保就不续保,而不征得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呢?

公司细说条款,保险公司解释说:根据被保险人周先生的家属所提供的资料,并结合了相关必要的调查,目前尚无足够依据能够证明周先生此次精神分裂症是由于意外事故单独直接原因所引致,故不符合保单关于“损害”的定义,因此我公司对周先生家属的意外伤害索赔申请做出拒赔决定。

根据合同条款解释,“意外损害”是指在保单有效期内因突然发生任何外来的、不可预见的、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事故,并于90天内以此为直接并单独原因所引致的死亡、肢体残缺或明显剧烈的身体伤害。

“外来”是指伤害的原因是被伤害人的自身之外的因素所导致,而与身体内在的生理、病理变化的疾病或其他原因绝对无关。

“损害赔偿”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意外损害”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将根据“意外损害”的程度,按“赔偿金额表”赔付部分或者全部保险金。所以说,“赔偿金额表”中任何一项的赔偿(也包括精神分裂),首先是必须要符合“意外损害”的定义。

而周先生的精神分裂并无足够证据证明是因这种外来的、突发的原因造成,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拒绝续保有依据,当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发生明显改变并超出费率计算时所设定的风险程度,则合同期满后,该类型合同保险公司可以做出不再续保的决定。鉴于周先生目前的健康状况已经超出了该保单费率计算时所设定的风险程度,故该保险公司决定于2004年5月保险合同周年起不再续保该份保险合同。

即使社保齐备,也只有因工意外,才能从工伤保险项目中得到赔偿,非工造成的不在社保保障范围内。而这样的结果对我们和家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逆转的。意外险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相对于寿险产品,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只针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不过,寿险的残疾责任通常特指高残、全残,意外险则还可以涵盖各项残疾等级,适用性较广。身故保险金能对家人的后续生活提供部分扶持。残疾保险金则可以对治疗、康复时的支出进行补偿,也能提供再次投入工作获得收入前的生活费用。

意外伤残的保险金是根据伤害程度按比例支付的,这个标准明确地附注在保险条款上。同时,专家提醒到:意外残疾和意外烧伤在实际的保险产品中常常是被拆开的,不是所有意外险产品都包含对意外烧伤的责任。

“意外险的原则就是大数法则,每年交几十元,一旦有人出了意外,就能用大家的钱来帮忙。一位资深的客户经理也表示,由于“低保费、高保额”的特点,意外险赔付目前也仅能针对死亡或伤残等事故,不可能包含一切因意外所引起的费用。

意外伤残的保险金是根据伤害程度按比例支付的,这个标准明确地附注在保险条款上。同时,专家提醒到:意外残疾和意外烧伤在实际的保险产品中常常是被拆开的,不是所有意外险产品都包含对意外烧伤的责任。

另外,从《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中涉及的伤残几乎都是与四肢和五官有关的,鲜有与内脏有关的。在生活中,诸如被歹徒袭击导致脾脏、肾脏等脏器摘除的事件时有耳闻,而类似情况是无法获得意外险的理赔,除非是有附加意外医疗保障,则可以为治疗提供费用报销或住院津贴补偿。

作为附加险的意外医疗,在产品中的额度一般是1万~5万,从保障金额来看,此块保障都是不充足的,这无疑是目前意外险的一大遗憾所在。由于医疗保障总体费用较高,投保人可以通过额外投保住院医疗类保险,尤其是那些提供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和非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的险种,如此可一定程度规避意外伤害带来的医疗成本。

人身意外险的投保是跟被保险人的职业相关的。将日常工作划分为不同等级通常是6个,一般意外险最高承保4个职业类别。

在理赔时有两种情况:

1. 在承保职业中,都按保额赔付。这个占大多数。

2. 在承保职业中,根据职业等级按比例赔付。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按出险时正进行的活动来判定职业类别。建议投保时按自己平时常从事的最高类别项目来投保,避免理赔障碍。

意外险到底是怎么赔付?意外险可以重复赔付吗?


同样是意外险,为什么有的意外险可以重复理赔,有的意外险却不能重复理赔呢?

案例一:

王先生为自己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保额都为25万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身故和伤残。

半年后,王先生因车祸而重伤,经过司法鉴定被判定为九级残疾。

根据保险条例,王先生九级伤残可以获得20%的保险金赔付。最终王先生获得了2份各5万元的赔付金,即共计10万元的赔付。

案例二:

2019年1月,沈先生分别在四家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保额均为2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最近他因为意外住院花费了5000元,他认为自己可以分别在每份保险中获得5000元的理赔,那么就是共计20000元的赔付。

但是结果却是沈先生在医保报销了3000元后,只在一家保险公司拿到了2000元的赔付金。

同样是意外险,为什么有的意外险可以重复理赔,有的意外险却不能重复理赔呢?

这就涉及到意外险的具体保障内容才能决定是否重复赔付了。

保险中有两个很重要的原则:定额给付制和报销制。

定额给付制

也就是买了多少保额,保险公司就赔付多少保额,与实际花费无关。比如重疾险、寿险、意外险里面的身故、伤残、住院津贴都属于这种;

报销制

花多少赔多少,最终的理赔金额不会超过损失金额(即实际花费),如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疾病住院医疗等都属于这种。

简单来说意外险有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之分,二者差别是非常大的。

不能重复赔付的意外险情况:意外医疗险

意外医疗保障指被保险人意外受伤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赔付范围和赔付限额进行报销,补偿被保险人的医疗支出。

意外险的理赔对于这类情况是与医疗险类似的,需要凭医院开具的发票进行报销,因此无法重复报销。

如果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意外医疗保险,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没有赔完被保人的医疗支出的情况下,才可以再申请另外一家,直到医院开具的发票金额赔满为止。

可以重复赔付的意外险情况:意外伤害险

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保险金,弥补被保险人因为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意外险的理赔对于这类情况则与寿险和重疾险相类似的,可以多家赔付,互不影响。

尽管这是可以重复赔付的,但是还是想提醒大家要量力而行,保额越高,保费也越高。

另外,国家为了预防道德风险,对于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有限制的。

保险知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分类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①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②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③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④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3)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保险知识,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分类:

(一)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二)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三)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原则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所谓商业原则,就是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为前提,具有有偿性、公开性和自愿性,并力图在损失补偿后有一定的盈余。

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会给予支持。两者比较,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社会保险的经办者以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商业保险的经办者要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

(四)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

(五)按保险保障的对象分,可以把人身保险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六)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保险知识,买保险要选择合适的


购买保险原则是以社保为基础,再加之适当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比较好一点

其保险费用的支出一般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别超过20%,即用10%的资金保全自己100%的资产。

对于我们每个人,应该重考虑医疗健康方面的保险。直接的讲,随着人的年龄增大,身体抵抗力是成反比,抵制相关风险的能力就相对很弱。所以,你首先必须考虑医疗保险,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后才考虑其它的保险产品,这样才有意义。如果健康没有保证,有再多的养老保险金,也是不切实际的。

建议你先购买国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单位出面购买的情况)包括合作医疗保险,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在这里,我知道在这个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最后关于投保原则需要注意的是:

(一)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终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四)买保险先大人后小孩,如果说大人都没有保障,小孩拥有再多的保险,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是大

给父母买意外保险要趁早_保险知识


人生三大风险:意外、疾病和养老,最难预知和控制的就是意外和疾病,而保险的保障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尤其是意外险、健康险,很多人感觉这两种保险的保费很多时候是一去不返,或者回来得很少,算不上是投资,或者说很不划算,所以最具保障意义的保险一直以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对于老人来讲,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素质下降,老人遇到意外损伤的几率比较大。一旦意外到来,很多后果不堪设想,老人们身体上遭罪,儿女们经济上难受压力,每到这时,儿女都会后悔,没有给父母提取投保意外险。

专家建议,给父母买意外保险要趁早。老年人购买保险一定要趁早,一来年龄越大的老年人保险公司越不愿意承保,二来年龄越大保险费用也越高。老年人属于“高危”人群,也就是风险可能性大的人群,平日里出现个小摔伤对于老年人来说都是一次折磨。所以,子女可以为父母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一份一年期限的意外险保费约为100元,保额为10万元,这类产品的最高投保年龄一般可以达到75周岁到80周岁,针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而引起的高残、符合赔付条件程度的骨折、关节脱位、烧伤、重大手术等,提供较高的保险保障,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最高可达7万--12万元。

保险专家认为,对于意外险,消费者可以组合购买,也可以分开购买,但最好购买保障功能更全面的综合意外险。由于单纯的意外伤害险一般只保障因意外造成的身故和残疾,即如果发生意外但没有身故或者没有达到残疾的程度,意外伤害险是不予赔偿的。而综合意外险则在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增加了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功能,保障更加全面,费率却没有增加太多。因此,投保综合意外险比单纯的意外伤害险更划算。

老年人综合意外险一般针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而引起的高残、符合赔付条件程度的骨折、关节脱位、烧伤、重大手术等,它具有保费低廉、人身保障高的特点。以某公司的意外险为例,1万元保额的保费才25元,如果因为乘坐交通工具发生意外,还可得到双倍赔付,该险种本身还含有高残津贴,可谓花小钱买大保障。因此,老年人购买综合意外险是非常划算的。

老年人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

1.要清楚父母的年龄,确定父母符合您所选择的产品的被保险人年龄范围要求。

2.要注重保障利益,给父母选择个人保险产品最好涵盖适用的医疗保障及骨折保障责任,且应选择此两项保额稍高些的产品。

3.不同保险公司的推出的上海老年人意外险产品的特点及保障利益会有所不同,可以根据需求特点给父母选择合适的意外险产品。老年人群应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并根据自身能力和条件选择合适的养老环境,同时更应该增加一些保险保障,这样面对意外伤害时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阳光保险老年人综合交通意外险

适合人群:55-75周岁老年人。涵盖意外保障和医疗保障,其中意外保障最高可保20万元。

保险知识,购买意外险要注意八大误区


俗话说“晴天带伞,饱带饥粮”,人生是长途跋涉的旅行,注定会有坎坷和崎岖。对风险和意外未雨绸缪,早做规划是现代人必要的选择。胡适有言,“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后,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可见及早应对风险的重要性。

误区一:意外险有犹豫期

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投保人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并全额退保。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尽管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有的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全额退还,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据一家寿险公司理赔经理介绍,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误区二:意外险可以承担所有的意外风险

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同时,根据需要单独或者附加不同的意外险。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出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如城市中公共汽车拥挤不堪,而且已经启动,某乘客却强行硬挤上车,售票员规劝不听,结果造成重伤,这种伤害完全是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因此不属意外伤害,一般意外伤害保险不予理赔。

特别要提醒投保人的是,有些因工作因素带来的伤害,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能通过商业雇主责任险等险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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