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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0-09-08
责任险再保险规划 第三方家庭保险规划 责任保险知识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那么,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标准——相关链接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额度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通俗的讲就是你撞别人了,陪别人的保险额度,一般第三者责任险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不等,以五万为一档,一般家庭自用车10万,20万就差不多了。

合肥车主为省钱只办第三者责任保险 出车祸后多掏20余万

刚买了新车,为了省下200余元,只买了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谁料没几天,车辆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成残疾,因保险赔付额度不高,自己还得多掏20余万元。这让刚大学毕业的小楚傻了眼。

2013年,小楚刚刚大学毕业,就令人羡慕地购买了一辆小轿车。9月,小楚驾驶着车辆在西二环路与樊洼路交口时,突然遇上了横穿马路的吴女士,小楚避让不及,将吴女士撞倒在地。经过抢救后,吴女士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留下了相当严重的后遗症。经司法鉴定,吴女士因本次事故导致的颅脑损伤和左眼失明各构成五级和八级伤残,并达到了长期护理医疗的标准。根据交警认定,小楚和吴女士在本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依据相关的计算标准,吴女士的各项损失费用总计80万元。小楚应当赔偿46万余元。因小楚为其汽车投保了保额为12.2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额为1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两笔保险金全额赔付后,小楚个人还要承担约24万元的赔偿。

据了解,保额10万元和保额3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年保费差额仅200余元。得知此事后,小楚立刻傻了眼。但世上买不到后悔药,小楚只得自认倒霉自己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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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观了解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又俗称三责险,被很多车主归为商业车险的必保险种之一,可购买的普及却并不意味着理赔的顺利。在一些车险理赔案例中,不少车主因为对“第三者”的界定范围存在模糊认识,不仅妨碍了保险赔偿的顺利进行,有时甚至损害了车主的自身利益。因此,准确认识和判明哪些财产及人员属于“第三者”尤为重要。为使读者更直观了解车险中的“第三者”,本报选取三个典型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乘客下车算不算“第三者”

2009年11月,上海车主陈先生驾车带着两位朋友刘某、赵某去外地办事。到达目的地的后,陈先生在刘某尚未完全下车时,便将车辆启动,使得正在下车的刘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未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朋友赵某带倒,造成其手臂骨折。

事故发生后,陈先生赶紧将伤者送往医院,并为此先后支付了近6万元的医疗费。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陈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由于马先生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险种,于是马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经过研究认为,由于伤者与车主同为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但马先生并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陈先生无法接受,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认定,赵某受伤属于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理赔;而刘某受伤并不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内,其损失应由车主自行承担。

专家解疑:在此案例中,出现了两个伤者,但却只有一个获得保险理赔。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对两名伤者“第三者”身份的认定。对于赵某来说,虽然其在发生事故之前乘坐陈先生驾驶的车辆,但这并不影响其“第三者”的身份。当他在陈先生车上时,是属于车上人员;下车之后,就应当是“第三者”了,而不属于“本车人员”。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给予赔付。然而伤者刘某属于“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因此属于三责险理赔范畴之外。

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原则上把肇事车辆看成“第二者”,这把被保险人、其雇佣的司机、其允许的驾驶人员,以及车上的人员财产、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等都包括在内。除此之外的人和物才是“第三者”理赔的范围。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应注意

按照各保险公司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车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第三人经济赔偿。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的范围: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即指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保险车辆要求: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车辆种类不受限制,也就是说各种机动车辆或专业用途车辆均可投保,但无照驾驶汽车除外。保险车辆的使用包括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过程。

碰撞责任归属: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相撞,致使未保险车辆上的司机、乘客伤亡或车上装载的货物损坏,应属第三者赔偿责任。如果相撞双方均属保险责任,那么双方的损失均按第三者责任险处理。保险车辆撞毁第三者的车辆或其它财产时,一般需经保险公司进行查勘、拍照、鉴定经济损失价值后,才可以处理。

赔偿限额: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三者责任一般不规定赔偿限额。通常在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或赔偿裁决,经保险公司核定后确定赔偿金额。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那么,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其次,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另外,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肇事逃逸;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三者责任险不负责赔偿: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不包括谁


众所周知,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所遭受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法定保险。建立科学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构建系统完整的责任风险转移机制,增强肇事人的基本赔偿能力,为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可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中谁是“第三者”这个问题,却有许多人搞不清楚。

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到底是谁呢?保险条款中对“第三者”的定义如下:“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那么又有哪些人不属于第三者呢?笼统地说,被保险人及其财产、被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都不属于“第三者”。除此之外的人员和财产,都属于“第三者”。

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很好理解,因为“第三者”是相对于“第一者”、“第二者”,该保险中第一者、第二者显然就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其次,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有时候车主不开车,让别人开或者借给别人开了,那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了,为什么这时驾驶员还不能属于第三者呢?如果是因为他在车上,那么驾驶员下车后能不能算是第三者呢?这是因为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所以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

再次,私车家庭成员不属第三者。有这样一个案例:南京一位车主,在小区车库倒车时,不幸把自己九岁的女儿给撞死了,眼看着活蹦乱跳像花儿一样的爱女被自己所“杀”,车主自然伤心欲绝。事后,车主的妻子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虽然他们家的车子上过第三者责任险,但并不能对女儿的去世进行任何的物质赔偿,原因是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谁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就是说,女儿并不属于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内容详解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在第三者责任险内容方面,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情况下都在下文所阐述的第三者责任险内容范围内。

第一条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第四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第五条 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十)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一)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 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三)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者责任险计算的步骤


一、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二、第三者责任险最多能赔多少钱

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3)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注意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三、专家称要弄明白第三者险怎么算,需要厘清三个重要环节:

步骤一:出险后应先扣除交强险部分理赔金额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险种,保障范围比第三者责任险大,但两者会有重合部分。因此保险公司在对第三者责任险理赔前,要先明确交强险理赔数额。在将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扣除交强险理赔数额确定之后,得到的数额才是第三者责任险的应付赔偿金额。

在完成这个步骤之后,再在所投第三者责任险的额度内,根据事故责任比例、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等三个条件,最终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这是弄清第三者责任险怎么算的首要步骤。

步骤二:梳理事故责任比例并确认免赔率、绝对免赔率

一般来说,事故责任比例由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后确定。如未明确规定,各保险公司的相应条款也都另有详细的说明,并附相应免赔条款。

如部分保险公司规定,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5%;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0%;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5%。如出险时,保险车辆有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的行为,则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约定范围的,也会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步骤三:依照不同情况下的两个公式进行计算

基于前两个步骤,可以得出,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为,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以上的部分,乘以事故责任比例。则平安第三者责任险在两种不同情况下的赔款公式,表示如下:

(一)应负赔偿金额高于赔偿限额时,第三者责任险怎么算?

赔款=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二)应负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时,第三者险怎么算?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需要指出的是,如被保险人有投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则公式中事故责任免赔率为0,但是绝对免赔率仍旧有效。

除了把第三者责任险怎么算的问题搞清,车险专家还提醒,第三者责任险是出险偶然性极大,应及时续保以防损失。

车主需明白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快节奏的现代化生活,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使得很多人没有心思静下来好好了解与车险相关的知识。在下文中,笔者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交强险的定义以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等知识,希望初来乍到的新车主能够提前将功课做好,让接下来的投保之路更为顺利且轻松,同时也希望资深车友可以加深对保险种类的印象,再次回味下自己当初的投保历程。

交强险也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对于广大车主来说,必投保的险种就是交强险。若是未按照规定投保,汽车将不得上路行驶,而且还没有参加年检的资格。所以,交强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接着,说说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为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在若干年前,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是将三者险作为强制保险的,若不投保此险种,机动车就无法上牌照,据了解,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保障第三者最基本的医疗,有助于社会稳定。自从交强险出台后,三者险的身份就发生转变,它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虽然是非强制性保险,但大多数车主还是不会让自己与这一险种擦身而过的。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未来的有车生活到底会怎样根本就是预料不到,只有投保三者险,才能让受害者得到有效的保障,才能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在这里要提醒一下,故意造成的损失是不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

车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时,应根据车辆种类,选择相应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基准保费费率表中对应的档次,确定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车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中,保险人如果对被保险的人给第三者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是人员伤亡,保险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应当可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那么第三者有权就这个问题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根据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从中了解到,保险车辆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这个险种是国家强制的机动车必上险,因为有很多人因为买车都是借钱买的,所以他们大部分都不能在短时间筹集到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钱用来弥补车辆出险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特别是被车撞到的人急需抢救的时候对现金的要求是非常急切的!有了这个保险就能保障受害者在最短的时间能够得到最及时的治疗!

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需要治疗的时间很久的,肯定也会花费了不少医疗费,一般在交通调解时通常想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是比较困难的,而且就算和伤者调解成功了,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如果拒绝赔偿的,因为保险公司在赔偿的时候很多都是要审核的,还有其它的护理费、误工费啊、营养费、交通费等这些常见费用调解起来也是比较费事的,根据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可以让伤者诉讼至法院,让保险公司直接赔偿这些费用,这样可以让你损失得到一定的补偿。

最后,笔者希望广大车主在了解了交强险的定义以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的相关知识后,能够引起重视,定要按照规定投保,让自己拥有全面且可靠的保障。同时,前段时间的劳斯莱斯被撞事件,也告诫广大车主,务必根据周边的环境,投保高额的三者险,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有车生活,减少自己的经济负担。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调整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因此备受车主关注。多年来,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在保险政策的影响下曾多次调整。

如今,在新版的交强险费用标准实施的同时,新版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在赔付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也开始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其中最高下调15.02%,6座以下家庭用车车主较关心的私家车费率,最高也下调了9.54%。

只有降的没有涨的

据了解,这次调整的第三者责任险,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的保额费率的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没有一个车型提高费率。

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5万元保额费率由744元下调至673元,下调9.54%,是家庭自用汽车中下调幅度最大的;10万元保额费率由1041元下调至972元;15万元保额费率由1175元下调至1108元;20万元保额费率由1264元下调至1204元;30万元保额费率由1413元下调至1359元;50万元保额费率由1679元下调至1631元;100万元保额费率由2186元下调至2124元。

6座以下出租、租赁营业客车:5万元保额费率由1858元下调至1821元;10万元保额费率由2787元下调至2748元;15万元保额费率由3232元下调至3193元;20万元保额费率由3530元下调至3495元;30万元保额费率由4087元下调至4054元;50万元保额费率由5168元下调至5137元;100万元保额费率由6798元下调至6757元。

在所有车型中,下调幅度最大的为企业非营业客车,20座以上5万元保额费率由1092元下调至928元,下调幅度达到15.02%。36座以上城市公交营业客车5万元保额费率也下调15.01%,由3585元下调至3047元。

已保车主是否要退保重新保

据了解,由于本次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调整的幅度对实际支付的保费影响并不大,如果退保重新保,不一定能省多少钱。对于下调幅度较大的车型,如果车主想先退保再重新投保,保险公司会办理退保手续,但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为3%左右。

如现在6座以下家庭用车,一般以30万元和50万元保额为主,费率下调幅度分别为3.82%和2.86%。如果在投保尚未到起保日时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3%左右的手续费。如果保额是50万元的,为了节省2.86%的费率,要搭上3%的手续费和时间,明显不合算。即使是30万元保额的要退保,虽有了0.82%的收益,但要花费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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