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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0-02-12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国外的保险是怎样规划的 保险是爱的规划

长生福尊享是长生人寿最近推出的一款重疾险,保障终身,0-65周岁可投保,保障覆盖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那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是骗人的吗

肯定不是骗人的!之所以会有保险骗人的说法,主要是因为有些用户遭遇过拒赔的经历,而导致拒赔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没有达到约定要求,没有如实告知,看清楚免责条款等等,都会导致理赔被拒。其实保险理赔并不难,因为根据相关理赔数据显示,各大保险公司的平均理赔率为97%,有的甚至达到100%,这就可以看出保险理赔率还是非常高的。

长生福尊享重疾险是由长生人寿承保的正规产品,长生人寿全称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9月在上海成立,是中国首家获准开业的中日合资寿险公司。2019年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为186%,营业状况良好,符合监管要求。所以根本不存在骗人的情况。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什么情况下不赔

一、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达到合同所定义的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达到合同所定义的身体高度残疾的,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达到合同所定义的身体高度残疾的,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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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人寿长生优加升级版悄悄上市,了解的人还不多,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长生人寿长生优加升级版是骗人的吗

长生优加是长生人寿的一款明星重疾险,自从上市后就以不分组多次赔而深受市场欢迎,而长生优加升级版则明显是它的最新升级版,是正规的保险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过的,依旧是长生人寿承保,所以不可能是骗人的。

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中国首家获准开业的中日合资寿险公司。公司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和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合资经营,2015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21.67亿元人民币(中国长城资产持股51%,日本生命持股30%,长城国富持股19%)。目前公司已在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四川、山东、河南等地区开展各类个人和团体保险业务。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长生人寿长生优加升级版什么情况下不赔

拒赔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比较普通的一件事,但是却会被很多人无限放大,进而产生“保险是骗人”的这样的流言。其实弄清楚保险产品在什么情况下不赔就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拒赔的发生。长生人寿长生优加升级版不赔的情况主要有以下3点:

1、等待期内不赔

长生人寿长生优加升级版的等待期为180天,有些长,更主要的是等待期内的保险事故是肯定不会赔付的,小编想这肯定是没有异议的。

2、没有如实健告

投保重疾险肯定都是需要经过健康告知的,如果为了顺利投保就枉顾自己已有既往症、身体有明显异常等事实,那么以后出险被保险公司发现是肯定不会赔的。

3、符合免责条款

一、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保险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罹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少儿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少儿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少儿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长生福悦享重疾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长生福悦享重疾险在长生福系列当中可能是存在感最低的一款,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长生福悦享重疾险是骗人的吗

长生福悦享重疾险是长生人寿长生福系列中的一员,是经过银保监会备案过的如假包换的正规保险产品,由长生人寿承保,属于重疾不分组多次赔的产品。对这款产品感兴趣并且符合投保规则的小伙伴都是可以放心投保的,不会存在骗人的情况。

长生人寿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中国首家获准开业的中日合资寿险公司。公司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和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合资经营,2015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21.67亿元人民币,也是非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长生福悦享重疾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1、等待期内出险不赔

长生福悦享重疾险的等待期是90天,尽管很短,但是在等待期内的任何保险事故也只能得到已交保费的赔付,然后合同就会终止。

2、未如实健康告知不赔

健康告知是投保重疾险的必经流程,是保险公司了解被保人健康状况的一个途径。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投保人故意隐瞒既往症、手术史等问题,那么会直接影响后期理赔,基本都是拒赔的。

3、符合免责条款不赔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罹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以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怎么样?有什么优缺点?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是长生人寿近期推出的一款升级版重疾险,提供健康和人身保障,保障终身,这款产品怎么样?有什么优缺点?一起来看下。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怎么样

长生福尊享是长生人寿承保的一款终身重疾险,出生满30天-65周岁可投保,投保范围较广,保障覆盖轻症、中症、重疾、身故、高残、豁免等,病种覆盖全面,轻症40种+中症20种+重疾100种,总共涵盖160种病种,具有交费灵活,可灵活搭配产品等优点。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有什么优缺点

先来看看这款产品的优势吧!

1、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

现在市面上大多数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都有分组,这是保险公司就是为了降低多次赔付的概率,以此来控制赔付风险。对于被保人来说,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是最好的。而长生福尊享保障100种重疾,赔付2次,没有对疾病分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赔付二次赔付的概率,这点长生人寿还是很有诚意的。

2、缴费方式灵活

长生福尊享保费可以一次性交清、也可以选择3、5、10、15、20、30年交,交费期间期间越长,杠杆率更高,对于投保人来说,当期所交保费也会更少,可以减轻交费压力。

3、高发轻症全面覆盖

轻症一般没有统一定义,虽然没有重疾严重,但是也没有字面上的“轻”,据各大保险公司理赔率显示,有些轻症疾病发生率较高,因次有了高发轻症,如下图所示,高发轻症一般有12种。而长生福尊享保障40轻症种,其中就覆盖了这12大高发轻症,相比于市面上的同类产品,还是很有优势的。

看完优点,再来看下不足之处。

作为一款健康险,长生福尊享还是比较优秀的,保障终身,保障也比较全面,唯一不足的就是等待期180天,有点偏长了。

小结:

随着生活环境越来越复杂,患病的风险也随着加大,而重疾险也越来越受关注,重疾险可以保障重大疾病,避免被保人因患病而出现财务压力。而长生福尊享重疾险,保障全面,全面覆盖高发轻症,还可附加保障灵活投保,总的来说,是一款不错的健康险。

百年优选护身福尊享版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百年优选护身福尊享版是百年人寿众多重疾险当中知名度比较小的一款,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保险进入中国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可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还是认为保险是骗人的,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认为对保险的了解非常有限,道听途说者有之,捕风捉影者有之,那么事实究竟如何?我们今天就以百年优选护身福尊享版为例来分析一下。

百年优选护身福尊享版是骗人的吗

百年优选护身福尊享版是百年人寿推出的一款终身重疾险,是在银保监会备案过的正规保险产品,不存在所谓骗人的情况,符合要求的小伙伴都是可以放心投保的。只要充分了解清楚保险产品,确定产品是自己想要的再投保,那么以后发生保险理赔纠纷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也就不会有那么偏激的想法。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百年优选护身福尊享版什么情况下不赔

保险不赔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免责条款当中,百年优选护身福尊享版的免责条款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发生身故或全残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约定的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因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除外);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保险合同约定的严重肌营养不良症、肾髓质囊性病、艾森门格综合症、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成骨不全症第三型、中度肌营养不良症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网小结

除了以上免责条款,还存在其他免责情况,例如等待期内出险、没有如实健康告知等。虽然看起来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但是冷静想一想,这些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毕竟保险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如果不分任何情况一律通赔,那么又有哪家保险公司受得了呢?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投保之前把产品了解清楚,把条款看清楚,做到如实健康告知,如此想要拒赔都难。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问题汇总(豁免、犹豫期、等待期)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是一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保障终身,可灵活投保,保障全面,今天说说这款产品的犹豫期,等待期,是否豁免等问题。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犹豫期

犹豫期也称考虑期,在这个期间,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并且不会有损失。长生福尊享的犹豫期为15天,若投保人发现条款与需求不符合,可以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若犹豫期后申请退保,那就只有退现金价值,投保人会有所损失,这样就得不偿失了,所以一定要认真审阅合同条款,尽量在犹豫期内提出退保。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等待期

等待期也称免责期,观察期,在这个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受益人不能获得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只有在等待期后,被保人才能真正开始获得保障,所以,对于被保人来说,等待期越短越有利。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的等待期为180天,在长期健康险种是有些长,等待期确诊疾病的处理方式如下:

被保险人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确诊合同定义的轻症、中症、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无息返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豁免

豁免即被保人/投保人确诊合同定义的疾病状态,不用继续交后续剩余保费,保单仍然有效。避免了消费者因患病而丧失收入能力后,无力承担余期保费,丧失保障的情况发生。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自带轻症、中症、重疾豁免: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豁免合同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如实告知

订立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瑞泰乐享安康尊享版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瑞泰乐享安康尊享版是一款定期重疾险,多种保险期间可选, 70 周岁还可投保,保障全面,赔付高。瑞泰乐享安康尊享版具体保什么?如何赔付?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瑞泰乐享安康尊享版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

瑞泰乐享安康尊享版由瑞泰人寿承保,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合资寿险公司。投资方为中国国电集团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南非耆卫集团耆卫人寿保险(南非)有限公司。

瑞泰人寿依托中外方股东的雄厚实力,融合世界500强企业的国际化管理经验,以“打造精致的、特色的、持续盈利的瑞泰人寿”为企业愿景,坚持“高端、专业”的市场定位和品牌形象,不断推出为客户量身订做的保险一体化解决方案,着力打造全国性、一流的寿险公司。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一年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 214.35% ,符合监管要求。

保险公司可以看到这样一家公司的话,其实背景实力是强大的,且有能力去支付赔款,因此保险公司不用过于担心是不是骗人的,应该着重去看它的条款。

瑞泰乐享安康尊享版提供以下保障:

瑞泰乐享安康尊享版保障全面,赔付也高,不过也有不赔的情况,投保时投保人还应着重注意免赔责任,避免理赔纠纷。

免责条款具体如下: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

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第(2)至第(10)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恶性肿瘤、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合同释义中第 29 种、第 45 种及第 92

种重大疾病除外);

(10)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重大疾病定义”中第 28 种、第 36 种、第 65 种、第 66 种、第 76 种、第 95 种、第 96 种重大疾病及“中症疾病定义”中第 14 种中症疾病除外)。

招商仁和招享未来尊享版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没有人知道未来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将会如何,大家应该根据现有信息设定自己的退休储蓄目标,需要谨慎地为未来的不确定因素留有余地。

保险是一份超长期的投资。时间会穿越几个不同的经济周期,有高利率时期,也有低利率时期,它的收益不会达到大牛市那样超高的收益。但能在低收益环境能保证客户获稳定的收益,这种稳定性是其他的投资很难做到的,也是年金保险独特的优势所在。

招商仁和招享未来尊享版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仁和保险品牌历史源远流长,与招商局的发展息息相关。作为中国民族工商业先驱的轮船招商局1872年成立后,西方列强借助保险垄断地位,对招商局的船货不予承保或勒索保费,欲扼杀招商局于摇篮之中。作为旗下产品招商仁和招享未来尊享版是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提供特别生存金、生存金、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犹豫期15天,宽限期60天,保单红利还可现金领取或是累积生息。招商仁和招享未来尊享版是一款十分不错的产品,大家可以放心投保。

招商仁和招享未来尊享版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最后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的,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网小结

人不一定会生病,但一定会老;人老了不一定会赚钱,但一定会花钱;人老时花的钱,一定是年轻时储蓄下来的。养老的钱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不被挪用,安全可靠,保本增值。招商仁和招享未来尊享版是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提供特别生存金、生存金、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对于那些想要理财又想要兼顾人身保障的用户,这款产品还是不错的。

华夏福加倍版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华夏福加倍版刚刚上市不久,所以很多人还不太了解,那么华夏福加倍版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华夏福加倍版是骗人的吗

在我国,银保监会对保险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任何一款保险产品上市都需要在银保监会处备案,所以不会存在骗人的保险产品。华夏福加倍版是由华夏保险推出的一款重疾险新品,主要覆盖了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等保险责任,保障可以说是非常全面的。同时华夏福加倍版还创新设计特特疾赔付比例可以逐年递增恢复以及采用优选体与标准体的两套费率,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投保。

华夏福加倍版什么情况下不赔

1、等待期内不赔

等待期内确诊轻症、中症、重疾,或身故、全残、处于疾病终末期均不赔,同时等待期内已经发生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确诊的也不赔。

2、没有如实健告

健康险产品投保之前都要如实健康告知,隐瞒或者遗漏都可能会影响到日后理赔,最坏的结果就是保险公司合法拒赔。

3、符合免责条款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

疾病、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故、全残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特定疾病、全残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故、全残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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