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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承保:识别和描述保险人的主要承保活动

2020-06-30
保险承保知识 保险人的未来规划 保险人未来的愿景规划

 承保活动

 承保包括下面的活动:

 ● 选择被保险人

 ● 为保障定价

 ● 确定保单期限与条件

 ● 对承保决定进行监控

 前三种活动并不是循序进行的, 而是同时发生的。最后一种, 对承保决定进行监控, 则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承保人希望选择那些保险人可以提供合理保单期限与条件的被保险人。当然承保的价格必须足够高, 以确保保险人有能力理赔和赚得合理利润。

 选择被保险人

 保险人必须仔细筛选投保人, 决定承保其中哪一个。如果保险人没有恰当地选择投保人并为保障定价, 就会有一些被保险人购买保险时所支付的价格不足以反映他们的损失风险。承保选择的过程不仅会涉及承保人, 也包括中介人和承保经理。所有这些参与者在承保过程中都付出了共同的努力。

 许多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但保险公司并不是给每一个投保人都签发保单。保险公司不会接受所有的投保请求有下面两个主要原因:

 ● 只有选择那些从整体上看损失风险与将向他们收取的保费相称的投保人时, 保险人才会有利可图。换句话说, 保险人要尽力避免逆选择。Bx010.coM

● 保险人签发新单的承保能力限制了它提供保险的能力。

 对于逆选择的考虑

 保险公司预期到会有赔付发生。如果没有索赔, 保险就没有必要了。但是,保险公司尽量选择这样一些保险个体, 即他们的损失不太可能比保险公司制定保费时预期的损失高。另一方面, 发生损失概率最高的个体却最有可能购买保险, 这种情况被称为逆选择。如果保险人接受的这类容易导致严重损失的个体过多, 承保结果就会很差。承保人试图通过筛选投保人, 将承保范围限制在那些潜在的损失比费率所反映出来的损失要少的投保人身上。

 逆选择这种情形的发生是因为发生损失概率最高的个体最有可能购买保险。如果保费相对低于这类人的损失风险, 逆选择一般就会发生。

 逆选择的一个极端例子是一幢正在起火的大楼。没有保险人会故意为一幢正在起火的大楼承保, 而没有投保的楼主这时却很希望为这幢起火的大楼购买一份火灾保险。

 逆选择在某些险种中尤其普遍。比如, 房产靠近河边的人相比那些房产在山顶上而不面临洪水风险的人更可能购买洪水保险。

精选阅读

什么是保险承保?承保范围指什么?


买保险是为了保万一,所以看清承保范围很重要。但是什么是保险承保,承保范围都包括什么?比如你买的家财险,是不是承保你家里的字画、古玩等?你买的旅游保险,是不是对意外伤害有医疗费补偿?你买的健康险,是否有除外责任?有时候,我们是否能享受到较充分的保障,不在于保险总额的多少,而在于我们是否买对了保险产品。

事实上,让我们感到郁闷的是,往往你需要的,却是保险公司不能提供的。比如,早些年自行车失窃严重,于是人们迫切需要投保自行车失窃险,当然,没有一家公司会设计这样的产品。因为保险是通过赔付概率的控制来分散风险的。如果发生损失的概率很高,对保险公司而言,风险实在太大了。为了应对风险,避免经营亏损,保险公司必须提高保费。可保费太高,人们又不愿意购买。一般来说,人们迫切需要的保障往往是发生损失概率比较大的,这恰好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产生了矛盾。

保险是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人们通过购买产品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但是商业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经营目的的,它们要么设计出能降低发生概率的产品来控制风险,要么,在相关产品中对概率较高的项目予以“责任除外”。比如,保险公司会用盗窃险来取代自行车失窃险,因为盗窃险投保人群更广,灾害发生的概率更低;而对于健康险,则会要求投保人进行年度体检,保险公司会将他们已经发生病灶的部位予以责任除外。这些,对保险公司而言是必要的,否则它无法维持自身的营运,更妄论为保户提供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但对投保人而言,则需要在选择相关产品时,看清产品的保障范围。同样的家财险,有的连带对古玩、字画等进行保障,有的没有;同样的健康险,有的有责任除外,有的没有。看清楚到底保什么、不保什么,再决定买还是不买。这样,你的钱才花得不冤。

保险承保是保险人对愿意购买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接受或者如何接受的决定的过程。可以说,保险业务的要约、承诺、核查、订费等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都属于承保业务环节。

实际上,进入承保环节,就进入了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条款进行实质性谈判的阶段。承保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承保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经营的财务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高低。

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1)核保

(2)作出承保决策

1正常承保。对于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标准费率予以承保。

2优惠承保。对于属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低于标准费率的优惠费率予以承保。

3有条件地承保。对于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附加报费的方式予以承保。

4拒保。如果投保人投保条件明显低于承保标准,保险人就会拒保。

(3)缮制单证

(4)复核签章

(5)收取保费

承保,分入再保险的经营管理: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二)


二、非比例合同

(一) 险位超赔

关于财产险、水险、航空险及各种意外险的险位超赔, 虽然合同的分保责任额是按每个危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 但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也应从两个方面去考虑: 第一是按分保责任额,第二是以所估计的年度最高损失额减去分保费后的可能亏损额。

例如, 一财产险的险位超赔合同建议, 分保责任额为超过 50万元以后的 150 万元, 按每次损失计算而无责任恢复限制, 分保费为 100 万元, 接受人所规定的承保额度是 30 万元。如上所述,对于所应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按承保额度对分保责任额的百分率。本例分保责任限额是 150 万元, 规定的承保额度 30 万元为限额的 20%。

二是按承保额度对可能亏损额的百分率。如本例估计年度的最高损失为三个责任限额, 计 450 万元, 从中减去分保费 100 万元, 所余为可能亏损额, 计 350 万元, 规定的承保额度 30 万元为亏损额的 8. 5%。按分保责任额 150 万元的 8. 5%计算, 实际承保额为 12. 75 万元。

虽然这种合同的分保责任额是按每个危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 但接受人应以合同作为一个整体或危险单位来考虑。因此,对该建议所要接受的承保额不应是责任额 150 万元的 20% (30 万元), 而应是分保责任额的 8.5% (12. 75 万元) , 后者较为合适。

(二) 事故超赔

事故超赔一般是按层次安排分保, 接受人为了承保的目的,可将事故超赔分为三个层次, 即低、中和高层, 分别考虑确定所要接受的承保额度。

低层, 是指预计有损失发生, 且可能每年有一次赔付的层次。

中层, 仅在有较大的巨灾事故时才会有对损失的赔付, 预计在 10 年至 39 年的时间可能发生一次。

高层, 当在有严重的巨灾事故时才会有对损失的赔付, 预计在 40 年或 40 年以上的时间可能发生一次。

根据对超赔层次的这种分类, 如接受公司对承保额度的规定一般为 30 万元, 最高为 35 万元, 则对各层次所能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大致如下:

低层应在 10 万元至 15 万元之间, 一般为 10 万元。如由于没有接受中层和高层而接受 30 万元, 这也是不合适的, 因为在一年内可能有两个或更多的全损发生。

低层和中层同时接受, 则共计承保额度应在 15 万元至 25 万元之间, 一般为 20 万元, 即如低层接受 10 万元, 中层是所余的10 万元。

对于高层, 在没有接受低层和中层的情况下, 可接受 30 万元或 35 万元。

如所有层次都接受, 累计承保额度最高不能超过 35 万元, 一般为 30 万元。

此外, 还必须考虑到责任累积的因素, 当认为有可能时, 应对上述所确定的承保额度作适当降低的调整, 以便所承担的责任控制在责任积累的限度以内。

(三) 损失终止超赔或赔付率超赔

从接受公司的承保目的出发, 对这种超赔可分为两层, 即低层和高层。对于低层, 所接受的承保额度可确定为 10 万元, 低层和高层同时接受, 则最高不能超过 30 万元。

由于赔付率超赔合同一般适用于农作物冰雹险和医疗事故险等, 其赔付率的波动很大, 所以, 在实际工作中, 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市场赔付率普遍上升的情况下, 对这种业务的接受应更加严格掌握。

三、临时分保

关于临时分保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可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是按最大可能损失, 为 10 万元; 第二是按某个地点, 为 30 万元。并且还应考虑到与合同业务发生责任积累的可能性。

四、规定最高接受限额

以上虽按分保的方式和业务种类对于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作了叙述, 但为了防止每个合同和每笔临时分保业务所承担的责任过大, 还可规定以分保责任额的 10%为最高的接受百分率。入需了解更多再保险目录

承保,分入再保险的经营管理: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一)


承保额是分保接受人对于分出人转让的危险或责任所能接受或承担的限额, 承保额与自留额的性质相同, 因此承保额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大致与自留额相同, 也就是说自留额和承保额都是对于危险所能承担的责任限额。但是由于分保业务是间接承保,分保接受人对于承保风险的情况并不直接掌握, 所以, 一般地承保额比直接业务的自留额要低, 掌握更加从严。

由于分入业务来源于国际市场, 各个市场都有一些特殊的做法, 这就要求负责分入业务的承保人必须具有对国际市场必要的知识和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经验, 要经过专业的训练, 使其有能力结合本公司既定的接受分入业务的方针和原则, 逐笔审查分入业务的质量, 然后再确定承保额度。也就是说, 承保人具有对分入业务的控制承保额度的决定权。

一个经营分入业务的保险公司对分入业务承保额, 一般事先都规定一些准则, 承保人根据这些准则, 具体确定每笔分入业务的承保额, 这样对承保人的业务素质, 必然要有很高的要求。应该说, 一个经营分入业务的保险公司效益的好坏, 选择承保人起着决定性的因素。

确定承保额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但基本的因素是资本金和保费收入。如资本金为 1 000 万元, 保费收入为 3 000 万元, 确定承保额为资本金的 3% , 保费收入的 1% , 计30 万元, 但运用于各种不同的分保方式和业务种类, 所考虑的因素有所不同, 现根据分保方式并结合业务种类予以说明。

一、比例合同

对于比例合同的承保额, 应按险别分别确定。以财产险的承保额的确定为例, 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合同分保限额; 二是业务量, 即保费和所估计的赔款之间的比例关系。

具体步骤是, 先按规定的承保额分别计算出对这两者的百分率, 从而选择其中以较低的百分率对分保限额加以计算, 将所得的金额作为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例如, 接受公司对财产险比例合同的业务所规定的承保额为 30 万元, 现由经纪公司介绍两笔财产险分保建议, 对于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的计算如下:

第一笔: 合同分保限额 500 万元, 按规定的承保额 30 万元,为限额的 6%。

估计保费 200 万元, 据分保建议中所提供的资料, 赔付率估计可高达 150% , 据此, 估计赔款额为 300 万元。承保额 30 万元是赔款额的 10%。

据此, 选择这两者中较低的百分率, 即 6% , 对分保限额 500万元加以计算, 算出的金额 30 万元作为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

第二笔: 合同分保限额 500 万元, 按规定的承保额 30 万元同样是为限额的 6%。

估计保费 300 万元, 最高赔付率估计为 200% , 故赔款额可高达 600 万元, 承保额 30 万元为赔款额的 5%。

因此, 可按较低的百分率, 即 5% , 对分保限额 500 万元加以计算, 所得的金额 25 万元作为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但在实际工作中, 对这笔业务, 因赔付率过高, 应拒绝接受。

据上述例子, 可以说, 如合同对于每个危险单位的分保限额较大, 而业务量即保费较小, 则可按分保限额来考虑接受的实际承保额; 如合同的分保限额较小而业务量较大, 则应按业务量和所估计的赔款额来考虑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

其他财产险业务, 如货运险、船舶险、航空险、建工险及石油险等均可参照这一办法来考虑承保额。对货运险还应考虑到港口和码头仓库的责任累积, 承保额可规定得低一些, 如 20 万元较为合适。

对于人身意外险业务, 应按每一船只或每一架班机可能的责任累积来考虑承保额。想了解更多保险知识也可以多看再保险目录

华安车辆保险承保玻璃险


对于车主来说,最头疼的莫过于选择车辆保险了,各家保险公司的介绍,已经让司机朋友们眼花缭乱了,更别说如何从中选择。目前的政策是,只有投保了相应的保险,出险时才能给予准确的赔付,否则,各种“不属于赔偿范围”的理由,就会打消司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念头。

有没有一种保险,涵盖了多种车辆险,能给我们的爱车较为全面的保障呢?华安保险就推出了“华安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广泛,保额低廉,理赔服务周到细致,是您爱车保险的不错选择。

华安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产品特色

附加险丰富,给予投保人保障范围更广:机动车辆商业险的条款数量一般较多,保障范围包括了车辆本身损失、第三者、盗抢、车上乘客等各个方面。商业险的条款和基础费率依地区间的经济发展程度单独制定。本商业险不像交强险那样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而是实行地区间的差别费率,充分考虑地区间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更合理更全面。投保人的选择面宽,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适合的险别给予保障。

保障范围

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机动车辆的损失或灭失。

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车辆损失或灭失,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全车盗抢险4个主险。附加险是对主险除外责任的附加保障,主要有玻璃单独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破碎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16个附加险。

保险金额

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及投保险种不同,有不同的保额及保费。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车辆损失险保额根据投保时同类车型的新车购置价确定;全车盗抢险赔偿限额根据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投保案例

张三于2010年9月购买了一辆捷达自用新车,车价10万元,欲投保车辆保险。根据张先生与该车的情况,华安保险提供了三款组合选择:

1、经济型:(1)交强险:保费950元,车船税140元;(2)商业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20万元)+车上人员(司机)责任保险(赔偿限额1万元)+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保费1599.65元;合计共2689.65元

2、保障型:(1)交强险:保费950元,车船税140元;(2)商业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赔偿限额1万元)+车辆损失险(保额10万元)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保费4048元;合计共5138元。

3、全面型:(1)交强险:保费950元,车船税140元;(2)商业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赔偿限额1万元)+车辆损失险(保额10万元)+玻璃单独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损坏险+全车盗抢险(赔偿限额8.3万元)+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保费5096元;合计共6186元。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是一家专业性保险公司,总部设于深圳,主要经营各种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农业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

承保,保险基础知识:保险的业务经营


保险的业务经营

保险的经营是由展业、 承保、 分保、 防灾和理赔五个环节构成的统一体。

展业是保险经营的首要环节, 是争取保险公司自身经营效益, 必须对争取到的保险业务进行选择。保险业务的选择, 主要是对 “人” 的选择, 即对被保险人的品质、 经营作风、 资信情况、 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考察, 为下一步是否接受承保作出判断。 在对 “人” 的选择过程中, 不同性质的保险险种会有所差异。 例如,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本身就是保险对象, 人和数的选择达到了统一; 就财产和责任保险而言, 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出现了分离, 而被保险人其代理人、受托人等, 对保险标的管理、 保存、 处置等是否适当, 往往直接影响保险标的风险的扩大和缩小。 所以, 保险展业必须对被保险人进行选择, 此外, 还要对 “物” 进行选择, 即对保险标的和相关利益进行选择。保险标的本身所包含发生风险因素的大小, 是对 “物” 的选择应主要着眼的地方。

承保是在保险展业的基础上, 保险人同意接受承保并由保险人和投保人按商定的条件, 双方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双方各自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保险承保, 最重要的是对承保的控制。承保的控制, 就是要防止依赖保险和道德风险的产生。 其手段主要有: ①控制承保金额, 避免高额保险。 例如, 按国际惯例, 对货物运输险的保险金额通常只按发票价值加一成投保。 ②控制保障程度, 采用比例承担方法。 有些国家规定在承保农作物保险时, 保险公司只承保七至八成, 由被保险户自己负担其余责任。③规定一定的免赔额。例如运输中的运输损耗, 对其必然损失定一个百分比, 保险公司对此部分不负责任。④规定赔偿方式。即赔偿按损失当时的财产实际价值进行, 且不得超过保额。⑤对无赔偿发生保户, 在费率上给予奖励优待。⑥对防损设施好的被保险人, 在费率上给予优待。

除了承保控制以外, 保险承保还要注意费率的开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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