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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程序

2020-06-29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的功能和风险 再保险规划和安排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程序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家庭租赁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

(8)因单位破产、转制等原因已下岗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的;

(9)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挂职的干部,异地购房的;

(10)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职工调离本市的。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到管理中心领取《梅州市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好表格后到单位盖公章及单位预留银行财会印鉴章→将填写好的表格及需提供的材料送回公积金中心审批→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支票→凭支票、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到银行办理。

中国社保网小编表示,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程序》规定,梅州公积金提取程序及需提交的材料: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先到管理中心(分理处)领取并填写《梅州市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须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的,还应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经本单位初审同意并盖齐单位印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管理中心(分理处)审批,核准后到开户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或转账手续。

2、直接向开发商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首期房款后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较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工程预算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危房鉴定书、购买材料发票、工程预算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6、职工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继承人或授权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医院鉴定证书、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8、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出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合同、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10、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房租发票、单位出具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11、下岗失业人员的,提供政府批准单位撤销、转制文件,本人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失业证、身份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12、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挂职干部异地购房的,提供家属户口证明、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首期购房发票、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13、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职工户口证明、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14、职工调离本市的,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账户证明和工作调动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15、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手续而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核对后的复印件一份。职工委托本单位代办的,提供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新闻

梅州下月起取消公积金贷款强制险

9月2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杜挺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在节目中,省住建厅明确,广东明年将全部取消公积金贷款强制保险,其中梅州下个月取消。

今年7月中旬,国家住建部发出通知,将在全国开展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要求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据调查,深圳、佛山、中山、肇庆等14个城市公积金贷款不需要买保险,云浮、河源、阳江、江门4个城市是否购买保险由贷款人自愿选择,广州、惠州、梅州却仍要求强制保险或担保。

杜挺明确表示,无论是保险或者是担保,都要取消,“我们接下来会督促落实。”目前,梅州市表示下个月取消,惠州市计划在下个月取消,广州市则计划今年年底取消。

相关知识

身份证,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积金支取安全,根据《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汉房金管[2006]16号)文件规定,现将公积金支取管理补充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严格按照(汉房金管[2006]16号)文件规定的提取范围、额度、提取凭证规定执行,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自己撰写的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使用审批表》和其他相关凭证。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除需以上资料外,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人签名,单位签署“委托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凡是市中心代开现金或转账支票的单位个人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书及归集科开据的支取凭证,到市中心财务科办理支取手续,如果金额较大,可转账支付给单位,再由单位支付到个人。

五、本规定自收到之日起执行。

身份证,丹东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丹东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

(一)提交基本证件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存储证》;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3、以夫妻关系的名义提取公积金,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盖单位财务章)

(二)提交相关凭证

1、购买商品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待确权的,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2、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3、公有住房购买产权(房改房)

《房屋所有权证》、房款收据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4、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

《房屋租赁契约》、缴纳购房收益金发票、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5、房屋动迁

房屋动迁协议、代建回迁房交款收据、动迁人户口本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如动迁人户口不在动迁所在地的,还需提交动迁人在动迁地址的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等收据原件。

6、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偿还贷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发票)、近一年的还款计划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非本市购房的还需提交购房全额发票和契税完税发票。

8、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买建房材料发票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10、退休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出境定居

出国定居证明、护照、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12、死亡或宣告死亡

死亡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填写《变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身份证件申请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

13、享受城镇低保人员

《丹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1、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经办人对相关证件初审后,持单位填写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盖单位财务章)及提取人基本证件和相关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核准手续。

2、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

(四)领取地址

提取人于核准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持《住房公积金存储证》、身份证到丹东市建行振兴支行领取。代他人领取的,需同时出具代领人身份证。

身份证,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中国社保网小编提醒,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涉及到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以及提取材料,只有满足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才能办理相应的公积金提取。那么,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

据了解,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以下几种:住房消费情形包括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其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提取情形对应的提取流程以及所需要的提取材料是不一样的,如有疑问,可向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职工委托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大病提取公积金】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因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收费收据或者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患者是职工家庭成员的,应当另行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当另行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职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要求,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职工按照本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提交的相关业务表格、协议文本,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职工按照本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件或者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或者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对本规定中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材料拟订补充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公布执行,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身份证,保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材料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8、在集中封存帐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提取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身份证及以下各条款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填写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章及法人手章)进行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

2、职工购买二手住房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在城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县(区)规划、土地部门批准文件、竣工证明、购买主要建筑材料交款票据;房屋在农村的需提供:乡(镇)建房证明、竣工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宅基证》、户籍证明、购买主要建筑材料交款收据。

4、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供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截止提取当月所还贷款本息的对帐单(加盖银行印鉴)。每年提取一次。

5、职工离、退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退休审批表或离、退休证。

6、职工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

7、职工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征入伍、上学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8、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9、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申请、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

1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取得《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集中封存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存档证明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工作证明及《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12、职工调往外地工作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调动证明、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新公积金帐户证明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

13、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身份证,长春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长春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提取?

申请人为长春城区缴存职工的,可以任选朝阳、南关、经开、绿园、高新分中心申请办理。中心为民生提取设置了“专门通道”,统一到高新分中心办理;申请人为铁路沿线缴存职工的,到铁路分中心办理;申请人为外县(市)、双阳区缴存职工的,到其所在地公积金分理处办理。

职工(职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应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由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出示《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并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供证明文件。

因购买(一次性付款)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住房出售统一专用票据。

因偿还购买(按揭贷款)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商业银行贷款、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近两个月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

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除提供《提取人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证明》外,还需提供: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政策规定的重大疾病的,提供县(市)区以上医院住院病例、医疗付费专用票据、与职工本人关系证明;

2.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就学前提取提供录取通知书和缴费通知,就学年度提取提供交费专用票据,同时提供与职工关系证明;

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销户类提取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职工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达到退休年龄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提取申请人具有合法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3.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

4.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5.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提供法院宣告单位破产的裁定书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备案,职工提取时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法院判决书、监狱管理部门出具“见证”意见的提取委托书或经公证的委托书。

7.出境定居的,提供经公证的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公积金查询】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区有哪些服务网点?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城区下设朝阳、南关、经开、绿园、高新5个分中心,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服务,并实行“通存通兑、实时到账、立等可取”服务。同时,专门为民生提取、二手房贷款设置了专门通道,分别由高新分中心、朝阳分中心专门办理。铁路沿线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到铁路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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