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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 价格越低不一定越好

2020-06-28
设计一份人身保险规划 如何做一份人身保险规划 钱耳朵保险规划

生活中难免会遭遇各种意外,很多意外导致的结果是我们无法承受的。人身意外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帮我们降低了风险。但是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产品很多消费者又不知道从何下手。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怎么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交费少、保障高的特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专家提醒消费者,买人身意外保险不能只看费用,还要看保障的,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其保费是不一样的,另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被保险人的职业有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害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最好搭配意外医疗险

公众对于意外险最大的误解在于,将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混淆,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保险专家表示: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

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不是越便宜就越好

不少人以为意外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

专家指出,意外险身故部分的保障是可以多重赔偿的,可以考虑购买多份意外险。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年缴1500元~2000元购买意外险就可以达到100万元的保额。需要指出的是,不少人以为买人身意外保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现行保险法允许财险公司经营意外险业务,虽然现行保险法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但认可了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非寿险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具有补偿性质,将此作为兼营范围。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

买人身意外保险可“量身定做”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已逐步开发出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学生、幼儿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几十个意外险品种。这些保险产品是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而专门设计的。怎样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合适,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时间、地点及交通工具的不同,意外保险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就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来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除对被保险人进行伤残赔付外,还包括医疗费用支出的赔付。相对而言,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可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的人买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可能更合适。此外,经常乘飞机或火车出差的旅客,选择购买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更方便合算。

相关知识

车险全险不一定全赔


据调查,现在不少新手投保愿意多花些钱给车辆投“全险”,他们认为日后发生事故,就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足额赔偿。然而,事情结果不一定如此。

梁女士买车时在4S店买的保险,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买了“全险”。她以为这下爱车有保障了。没想到,最近爱车停在小区外道路被砸了玻璃,她报案后保险公司却说,她没买玻璃险,所以不能理赔。

我们说的“全险”一般包括: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外加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共计8种险。交通强制险为必须要保的险种,新手驾车一定要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经济条件好,又有乱停乱放车辆习惯的以及经常到外地出差的车辆建议购买盗抢险。

专家解释,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因为车险的险种是相当多的,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一般车主是不可能全买的。一般车主购买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就认为是买了“全险”。

事实上,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像梁女士这样,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了。另外,如果没买盗抢险,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也称涉水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的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即使买了对应的险种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仅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针对发生除外责任的几种情况也是不赔的(如酒驾、逃逸、未年检等等)。同时,理赔额度还受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限制,也不是所有损失都能赔付。比如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万元/座,如果车上乘员受伤,一次损失超过1万元,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赔1万元。还要提醒的是,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用药规定赔偿的,丙类药、不合理用药、以及与事故无关的用药,也是不赔的。

另外,如果车辆存在不足额投保险的情况,发生损失时也是按比例赔付的。

又如,另一位车主的车后备厢遭撬盗,庆幸的是里面没有贵重物品,但车锁完全损坏,用钥匙无法开启。向保险公司索赔,答复也是车锁被撬不在理赔范围内。车主无奈,只好通过汽车改装店将车内报警线路与后备厢连接,这样只能从车内才可将之开启。

其实,保险公司此举依据的是机动车盗抢险条款,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盗抢险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引发的车辆损失。与之相对应,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均属于盗抢险的除外责任,即不负责赔偿部分。由于以上案例不属于全车遭盗抢,所以不能赔偿。而客户投保的车损险则是按车主自身责任事故原则来理赔,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只对车主在行车过程中遭遇事故造成的车身损伤给予赔偿,车锁受损并非行车过程中引发的车体受损,也不能予以赔付。

保险买得多赔得多?那可不一定!


如今国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越来越高,很多人都购置了足够多的保险,甚至有时候同一种类型的保险都不止购买一份。但对于保险产品能不能叠加理赔,很多人都没有清晰的概念,我多买了一份保险,出事了能不能多赔一份钱?

事实上,这得看是哪种类型的保险产品,险种不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会有所不同。

一、“给付型保险”与“报销型保险”

保险重复购买有没有用,关键得看它的理赔方式是什么样的,也就是说出险后保险公司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一般来说,保险分为“定额给付”与“报销补偿”两种赔付类型:

① 定额给付型保险

定额给付,就是指只要达到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支付给你固定金额的保险金。

以寿险为例:比如,某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寿险。寿险是定额给付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出险,则A、B两家公司都会一次性支付保险金,两家互不相干,可以叠加赔付。

② 报销补偿型保险

顾名思义,就是保险公司会报销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费用。

以医疗险为例:比如,某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医疗险,各自保障3万的疾病住院。医疗险是报销补偿型的,如果他保障期内不幸疾病住院花了3万,想向保险公司索赔,找A保险公司报销完3万医疗费后,因为发票上会被A公司盖上“已报销”字样,所以如果之后再去找B公司理赔,自然也就无法获得重复报销理赔的,因为花出去的3万已经由A保险公司报销完了。

也就是说,定额给付型保险是直接“给钱”,无论你投保几家保险公司,都能同时理赔;而报销补偿型保险则是实报实销,损失多少就报销多少,即使多买也不会多赔。

那么,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那些保险产品,哪些是“给付型”、哪些又是“报销型”呢?

二、“买多赔多”的给付型保险

① 寿险。寿险的保障责任是身故,一旦保障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给付理赔金,多份保单是可以叠加理赔的。

② 重疾险。重疾险的保障责任是特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患病时,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理赔金,同样可以多份保单叠加理赔。

③ 意外伤害险。意外险的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其中,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及意外住院津贴,是达到条件一次性赔付的,也就是说是可以重复理赔的。但意外医疗则是报销补偿性质。

应注意的是,“买多赔多”的规则不完全适用于未成年人,因为保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做出了限制:被保险人小于10岁,身故保额不得超过20万;被保险人处于10到17岁间,身故保额不得超过50万。超出限额部分,则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买多不一定赔多”的报销型保险

① 医疗险。医疗险是典型的报销型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一般是先治疗、后报销,所以不能重复赔付。

② 意外医疗险。与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不同,意外医疗是报销型保险,实行“实报实销”的理赔方式,不能重复报销。

③ 财产险。车险、家财险等财产险,一般都是报销型,事后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而且赔偿也不会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因此,财产险无法叠加保额,不能重复理赔。

总结

我们发现,对于费用损失可计的风险,比如疾病医疗支出、意外医疗支出以及财产损害等,其赔付一般都是报销补偿形式,有损失才有报销,报销不能超额,所以没有重复购买的意义。

而对于损失“无法估量”的风险,如身故、高度伤残、重疾等,其赔付一般都是一次性给付的,完全可以重复投保。

归根结底,是因为保险的“标的价值”才是赔付的关键——损失的费用是有价的,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保险买得多就赔得多吗?那可不一定哦


如今国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越来越高,很多人都购置了足够多的保险,甚至有时候同一种类型的保险都不止购买一份。但对于保险产品能不能叠加理赔,很多人都没有清晰的概念,我多买了一份保险,出事了能不能多赔一份钱?事实上,这得看是哪种类型的保险产品,险种不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会有所不同。

▍一、“给付型保险”与“报销型保险”

保险重复购买有没有用,关键得看它的理赔方式是什么样的,也就是说出险后保险公司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一般来说,保险分为“定额给付”与“报销补偿”两种赔付类型:

① 定额给付型保险

定额给付,就是指只要达到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支付给你固定金额的保险金。

以寿险为例:比如,某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寿险。寿险是定额给付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出险,则A、B两家公司都会一次性支付保险金,两家互不相干,可以叠加赔付。

② 报销补偿型保险

顾名思义,就是保险公司会报销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费用。

以医疗险为例:比如,某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医疗险,各自保障3万的疾病住院。医疗险是报销补偿型的,如果他保障期内不幸疾病住院花了3万,想向保险公司索赔,找A保险公司报销完3万医疗费后,因为发票上会被A公司盖上“已报销”字样,所以如果之后再去找B公司理赔,自然也就无法获得重复报销理赔的,因为花出去的3万已经由A保险公司报销完了。

也就是说,定额给付型保险是直接“给钱”,无论你投保几家保险公司,都能同时理赔;而报销补偿型保险则是实报实销,损失多少就报销多少,即使多买也不会多赔。

那么,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那些保险产品,哪些是“给付型”、哪些又是“报销型”呢?

▍二、“买多赔多”的给付型保险

① 寿险。寿险的保障责任是身故,一旦保障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给付理赔金,多份保单是可以叠加理赔的。

② 重疾险。重疾险的保障责任是特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患病时,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理赔金,同样可以多份保单叠加理赔。

③ 意外伤害险。意外险的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其中,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及意外住院津贴,是达到条件一次性赔付的,也就是说是可以重复理赔的。但意外医疗则是报销补偿性质。

※ 应注意的是,“买多赔多”的规则不完全适用于未成年人,因为保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做出了限制:被保险人小于10岁,身故保额不得超过20万;被保险人处于10到17岁间,身故保额不得超过50万。超出限额部分,则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买多不一定赔多”的报销型保险

① 医疗险。医疗险是典型的报销型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一般是先治疗、后报销,所以不能重复赔付。

② 意外医疗险。与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不同,意外医疗是报销型保险,实行“实报实销”的理赔方式,不能重复报销。

③ 财产险。车险、家财险等财产险,一般都是报销型,事后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而且赔偿也不会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因此,财产险无法叠加保额,不能重复理赔。

▍总结

我们发现,对于费用损失可计的风险,比如疾病医疗支出、意外医疗支出以及财产损害等,其赔付一般都是报销补偿形式,有损失才有报销,报销不能超额,所以没有重复购买的意义。

而对于损失“无法估量”的风险,如身故、高度伤残、重疾等,其赔付一般都是一次性给付的,完全可以重复投保。

归根结底,是因为保险的“标的价值”才是赔付的关键——损失的费用是有价的,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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