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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病种 警惕误入重疾险保险陷阱

2020-06-19
重疾保险规划 重疾保险知识 保险重疾规划愿景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注重健康,投重疾保险成为大多数人选择保险种类的热门之选。但是,众多保险代理人打着重疾险确诊了就赔钱的噱头,面对着这个宣传,我们是否需要轻信保险代理人的话,不需要了解重疾险的病种?可如果不了解其中的细节,那么,你很有可能会误入重疾险保险陷阱。

看到这里,大伙忍不住提问了,有陷阱?那么,重疾险有必要买吗?

首先,带大家进入一下重疾险中病种的世界。

买重疾险最重要的不要看病种特别多保障范围特别广的一种宣传噱头。首先要看的是最高发的病种是否在保障范围之内才是最重要的。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最高发的病种,就算给我们保一千种疾病又有什么用处。

什么是重疾的病种?

从重疾来说,2007年8月1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里面已经包含了25种统一规范的重大疾病,其中6种是成人重疾险必定要有的。6种必须有的重疾在理赔中占比接近90%,而25种统一规范的重疾在理赔中占比接近98%。最高发的还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

成人重疾险中到底是哪6种必须有的重疾,哪25种是统一规范的重疾,大概2008年后买过重疾险的人都可以翻开自己的重疾险保险合同,基本上全部的重疾险,重疾中前6种就是成人重疾险中必须有的6种重疾,前25种就是统一规范的重疾。

那还有小概率的其他非统一规范的病种我们就不去管吗?

25种统一规范的重疾属于我们人生中的一种规划,其他非统一规范的疾病就属于我们所谓的命运了。首先,非统一规范的疾病,可以由保险公司自行去定义的,我们没有医学背景,很多情况下难以考究,就算有这个病种,我们根本无法了解达到何种程度才能理赔。如果不幸患了25种以外的非统一规范的重疾,达到理赔条件了,保险公司赔钱了,我们是好命的,如果达不到所列明的理赔条件,不赔,只能说明不好命咯。毕竟是极小概率事件,所以我自己也不会去深究。

基本上现在成人重疾险中重疾病种都是40多种50种起步的了,在道理上来说,也已经够了。现在也为了噱头有好些保险公司新出的重疾险都增加了一大堆病种,而且保费也上涨了,却不断的打着病种多的噱头广告吸引消费者。其实有些病种连医生都看到过的,发病率几乎为0的病种就算增加到1000千种其实也对保险的精算没影响的,保费也是不会怎么涨。

对于成人重疾的总结,其他条款及公司服务层面都相同的情况下病种越多当然对我们约有利,但不要轻易被重疾的病种多寡所迷惑,增加病种来上涨保费就不利于我们了。

重疾险里面的轻症

轻症现在基本上已经是重疾险的一种标配了,还有轻症的豁免后期保费。

轻症大病即高发病率的主要重疾的轻微症状时期,轻症的提出,旨在让人们更加关注自我身体,把所有的恶病杀死在萌芽中;一个人得大病的概率约为70%多啊,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相信我们也听过很多保险代理人说过,而最易患的就是恶性肿瘤、心肌梗、脑中风、冠状动脉等重疾,这些疾病在发病初期,即轻症大病时期,通过手术治愈率很高,费用也相对便宜;传统重疾险理赔基本是到了得病晚期,此时患者拿钱只能再延长些生命,而在轻症时期得到理赔,及时通过手术治愈后,患者便可以恢复健康的身体。

如果在买重疾险的时候对轻症的疾病种类特别关注,和重疾病种一样,先别关注病种的多寡,还是要看一下是否这几类高发的轻症为先。

轻症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理念,以前的医疗水平就不如现在的先进,得了重疾险中的重疾大概率是活不长的,所以我们很大一部分人对重疾险的概念就会停留在“死了才赔或者差不多死了才赔”。如今有了轻症,就很好的颠覆了以前保险在我们心目中“保死不保生”的概念。

尽管我们国家或者城市的疾病早期筛查机制还不够完善,可以说是没什么重疾早期筛查的社会保障机制,但轻症豁免后期保费这一概念,也很好的促使我们将重疾扼杀在摇篮里面。其实这样也对保险公司有好处的,收了好几年的保费,赔付了一个轻症20%或者30%的保额,极大的减少了患重疾的概率,甚至重疾就不用赔了,我们所交的保费就一直让保险公司投资,最后保险公司还是大概率的赚钱。如果有轻症豁免后期保费的这一概念是我们和保险公司双赢的一种理念。

总结:了解病种,警惕误入重疾险保险陷阱,买重疾险首先不要看病种多寡,合同条款没有坑洞的时候先看是否有高发的轻症,加强自己的早期对疾病体检筛查的意识,不要老是等到差不多都不行了才发现重疾的存在。重疾险还是用来作为收入损失、后期康复费用最为合理,尽量不要以重疾险来做医疗费,毕竟还有一些情况,重疾轻症都达不到理赔标准的,就需要医疗险报销了。当然全面的保障还是需要根据个人情况个性合理搭配险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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