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意外伤害,如何安排一生的保险支出?

2020-06-18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人的一生怎样来规划保险 如何设计一份保险规划

 人是社会的人,在每个时期肩负的社会责任也有很大不同。比如已婚青年期,以男性的家庭支柱为例,主要社会责任体现在对妻子的责任,有小孩的时候还要担负起对孩子的责任。保险的作用是什么呢?应该是保证即使家庭支柱不在了,家庭支柱的责任还能继续得到履行。所以,我们在人生不同时期的保险重心和支出比例应适时适人调整。

 下面我们就从五个人生阶段分段分析:

 图上三种线:收入线,支出线和社会责任线。同时把人分成五个阶段:未成年期、单身期、已婚青年期、已婚中年期和退休老年期。

 未成年期

 小孩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活泼好动,意外伤害和疾病发生的概率大,死亡的概率小,养老风险几乎没有。而且小孩的风险主要来自大人,大人无事,小孩就没事儿。

 对应的保险产品,可以考虑综合意外,医疗保险,中产可以再加入重疾保险。经常去私立医院打疫苗的还以考虑高端医疗,医疗,住院,疫苗,健康检查都有了。

 单身期

 20多岁到30多岁的大好年华,风险方面跟未成年期差不多,意外伤害和疾病同样是主要风险,死亡和养老相对较小。这个时候如果买保险,主要的考虑是回馈父母,父母养活自己那么多年,如果挂了,还能留一笔钱给他们。

 对应的保险产品,综合意外保险,补充医疗,稍微富裕点的还可以买点重大疾病,额度控制在30万即可,足够治病了。每年净收入的10%可以用于买保险,意外保险和补充医疗还都比较便宜,买点重疾也可以接受;

 已婚青年期

 领证的那一天代表着单身期的结束和已婚青年期的开始,也意味着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变化,特别是即将有小孩子或者已经有了小孩子的人们。此时意外伤害和疾病同样是首要风险,特别是家庭收入支柱们,要受到切实保护,支柱出了意外,家就危险了。保额较单身期要调高,疾病可以参考年收入的十倍,意外伤害再加倍。由于承担的社会责任增加,工作也进入了上升期,压力普遍加大,死亡风险显著加大,养老风险风险也可以开始考虑了。

 对应的保险产品,综合意外,补充医疗,重疾。此时的重疾应该重点给与考虑。如果在考虑完上面这些产品还有富余,可以考虑养老保险产品,比如年金;

 已婚中年期

 这个时期的显著特点是,孩子长大了,要读高中读大学要工作、买房、买车。已婚中年期的人的社会责任是最大的。上面是四个老头老太太,下面是即将踏入社会的孩子,全部的压力由家庭支柱承担或者由夫妻两人分担。保护好经济来源的家庭支柱很重要。意外伤害和疾病风险的保额随着年收入的调整要调高。养老风险的程度超过了死亡风险,这个阶段活着反而更辛苦了哈。

 对应的保险产品,综合意外,补充医疗,重疾,养老。

 退休老年期

 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孩子都长大了,离巢了,父母大多也仙去了。这个时候常年只有自己的老伴陪着自己了。靠退休金和自己的储蓄过生活。此时的风险,疾病风险居首,意外伤害风险变得没有以前重要了。而且在保险公司能买到的保额也显著降低了。养老风险是第三大风险,如果在已婚青年期或者已婚中年期给自己买了年金这会儿也到领取期了,应该可以衣食无忧,如果这个时候才开始考虑买养老年金之类的险种可能会比较贵。死亡风险这会儿地位降到最低。

 对应的保险产品,医疗类,重疾类,意外伤害类。

相关阅读

如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这种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因此,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包括身故保险金给付、残疾烧伤保险金给付、医疗费用补偿等。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一般而言,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对意外伤害的释义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那么,为什么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我们该如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呢?本文将为您解答。

为什么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生活充满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无论您是在办公室专心致志地工作,还是兴高采烈地踏上了旅途,抑或悠然自得地躺在床上休息,意外事故都有可能不期而至。很多时候,意外事故不但会给您带来身体伤害,也会给您造成财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如果您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就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后,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部分或全部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并给予相应一次性赔付,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四种方式可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专家指出,目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四个渠道:首先,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其次,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第三,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第四,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网上直销业务,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相关资讯西湖区残联为所有持证残疾人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西湖区残联在去年免费为2000余名困难持证残疾人投保基础上,今年扩大参保范围,进行了全覆盖,共投入93.04万元,为全区9304名持证残疾人免费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西湖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卡》于近日发放完毕。该保险与各项残疾人扶助新政一起为全区残疾人共享共建美丽幸福首善之区的美好生活上了双保险,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今后,西湖区残疾人只要遇到意外事故、意外住院、重大疾病、交通意外等情况发生,符合保险条款的将获最高30万元的保险赔付。

如何为儿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平险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目前我市九成以上的学生都购买了这种保险。据其介绍,学平险全称“学生平安保险”,一般学生入学就由学校代收保费,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但有些尴尬的是,学平险在产品设计上更多侧重于发生意外后医疗费用一块的补偿,对于意外身故的赔付标准定得较低。虽然国家也曾上调过标准,但目前的最高上限依旧只有1万元。在屡屡发生的孩童坠楼、溺水等悲剧面前,这笔钱似乎就显得有些杯水车薪。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购买商业保险产品最好按照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婴幼儿重大疾病保险和教育储备金保险的顺序购买。在所有的保障中,意外保障应该作为首要的保障。保险专家提醒,家长为子女选购儿童意外险时,无需贪图高保额。不过专家同时补充到,航空意外险作为一个单独的险种,其保额并不受到10万元门槛的限制,可以与学平险、意外险的保额进行叠加。

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伤害包括哪些


生活充满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意外事故都有可能不期而至。很多时候,意外事故不但会给您带来身体伤害,也会给您造成财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意外险能够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这部分损失,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对于被保险人伤亡究否为“意外伤害”的认定,是保险人应否给付保险金的关键。然而迄今为止,“意外伤害”依然是众说纷纭、欲说还休,亦是屡引合同纠纷的焦点,这除实践的丰富性超越理论外,相当程度上与意外伤害构成研究尚有不足有关。

意外伤害险包括哪些呢?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旅游意外保险、交通意外保险和综合意外保险三大类,保险时间既有规定时间,也有自由选择的时间。综合意外保险投保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的灵活,一般保险公司都提供了不同时间段的选择,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投保,保险的价格等也不相同。了解到了这些,接下来,小编再带您了解一下意外伤害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个人意外伤害险的意外伤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4、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最后,个人人身意外险还有一类意外伤害就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所以不属于意外事故。

投保一年意外伤害险的保险保额如何确定


人身意外保险作为人生的第一张保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人身意外保险通常用来提高意外身故的保额,或弥补因意外残疾而造成的未来收入的损失,而意外医疗通常用来补偿意外事故引起的诊疗费用报销和误工费,所以很多人也越来越重视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对于投保一年意外伤害险,需要花多少钱的保费比较合适呢?

投保一年意外伤害险 便宜未必好

专家提醒投保一年意外伤害险切勿贪“便宜”。在投保意外险时要按需选择,多层次搭配。虽然意外险可算是保险中费率较低的品种,但是伴随保额的上升,其保费依然不可小觑。因而投保人在选择意外险时,不要只瞄准保费低的品种,因为相应的保障范围也比较狭隘,讲究搭配组合,尽量以最少的钱获得最多的保障。

选对险种 实际购买

意外险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还有一些适合特定人群的险种,比如针对在校儿童及学生设计的学平险和老人专属的意外险。一般意外险的保障期为1年,保障范围最广,对出险地、出险期间等均不做限制要求。怎样购买合适,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如何确定?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可根据年龄确定:

首先,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限定。重庆保险专家说,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其次,成年人投保意外险需要高保障。“成年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而且面临的意外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障额度应尽量高一些。”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经常外出的商务人士,应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期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至150元之间,保额在100万元左右。

最后,老年人应投保意外医疗保险。重庆保险专家说,老年人是意外风险高发的群体,但多数意外险产品考虑到风险成本问题,会把投保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甚至更低。因此老年人要重视未来意外风险的规避,在未到投保年龄限制以前购买意外险;而且应尽量选择补贴额度高、不限制理赔次数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

意外伤害保险案例:意外伤害是否含意外致死


23岁的小李,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身亡。年迈的父母顿时陷入老年失子的悲痛中。小李生前投保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办理了小李的意外身故理赔,给付小李父母50万元赔偿,让小李对父母的孝敬之心得到延续。

世上最伤痛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年轻的小李不幸早逝,留给父母无限的悲痛,小李虽然不在了,但他对父母的孝心与照顾却通过保险得以实现。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只对由于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事件造成的死亡、伤残进行赔付。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了解意外伤害保险,接下来,小编带大家看一个案例。

王小川(化名)是某中学初中学生。在学期间,保险公司通过王小川所在学校向全体学生销售了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保险产品,王小川参保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2万元。然而,王小川因意外事故而身亡,其父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

保险公司方面提出,王小川意外身故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所以拒绝赔付。但王小川的父亲认为,购买保险时,作为孩子的家长除收到保险单外,保险公司未履行任何告知和免责提示义务。此外,孩子身亡并非不可抗力造成,那么“意外伤害险”为什么不予理赔呢?王小川的父亲向仲裁委员会咨询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

案例解析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保险合同中仅在第一条约定了保险责任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致身体残疾是根据残疾等级承担保险责任,并未明确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的情形下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是否承担责任,保险人也未予说明或者做出特别解释。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根据上述规定,意外身故应当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

意外伤害保险与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危脸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除外,特约保意外伤害视有无特别约定)。目前,保险公司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保险等,均属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可保风险

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1. 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 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 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特约保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

1. 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

3. 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 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

一般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险的险别

(一)按投保动因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二)按保险危险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三)按保险期限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四)按险种结构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我们该如何计算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指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的主观状态而言的,指侵害的发生是被害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那么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我们又了解多少呢?

(一)伤害。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二)意外。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伤害的发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三)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

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计算,一般是按被保险人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分类,分别确定保险费率。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收原则为:保险期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收,以此类推。因为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怎么算?

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计收:

1、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费)计收。如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为2‰,保险金额为10000元时,保险费为20元,即10000×2‰= 20(元)

2、按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 如人保公司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而每名旅客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当票价为 10元时,保险费为0.20元(10元×2%)。

3、按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收费。如人保公司某分公司开办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每名游客(即被保险人)每天收保险费0.10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来划分的,职业分类是根据从事工作的风险程度不同来划分,每万元保额保费分别为20元、40元和70元。

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划分为三档: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一般工商企业单位职工,年费率为0.2%, 附加医疗保险的费率为0.3%。2、从事建筑、冶金、勘探、航海、伐木、搬运、装卸、筑路、地面采矿、汽车驾驶、高空作业的人员,年费率为0.4%,附加医疗保险的费率为0.6%。3、从事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打捞、海上捕鱼、航空执勤的人员,年费率为0.7%,附加医疗保险费率为0.9%。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购买?


员工在公司因工作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应当如何赔偿?公司是否应当负担其医药费和其他损失?什么是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制度是怎样的呢?

建筑法的出台,为我国建立建筑业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中有四层涵义:

(1)意外伤害保险是强制性的,不管企业是否自愿或经营状况好坏,都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投保人是施工企业,不是职工个人;(3)被保险人是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不包括非施工现场的企业行政后勤人员;(4)保险费由企业支付,不是个人支付。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一、适用对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都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三、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四、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保险人按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五、附加险

1、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急诊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2、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3、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4、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六、保险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1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相关资讯:金昌公路总段试验室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公路试验检测人员常年在野外作业,工作条件艰苦,试验仪器操作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较高。为了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职工安全作业,近期,金昌公路总段试验室出资7000元为全体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减轻了职工医疗负担,有效确保了职工的身体健康。

此项举措,极大地提高了职工个人及单位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使试验检测人员能更好地投身于试验检测工作,对促进试验室安全健康发展,维护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什么是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

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保险知识,保险是伴随一生的保障


保险是伴随一生的保障,想要事先多了解、比较是十分正常的。

但我感觉您跟好多要买保险的朋友一样,掉进了过于注重比较产品的怪圈。我国现在有几十家寿险公司,产品达千种以上,都比较显然是不现实的。

保险产品,无论是哪家公司的,都是用生命表,经过精算师核算后,提交给保监会审核通过的,而且保监会在统一标准这方面做的越来越好,重疾产品就是一例。所以无论哪家公司的产品,都是好的。从保费来说,同类型产品保费有些区别,是因为保障内容有所区别。比如,一家公司的重疾险是保31种,另一家是保27种,多的那个就有可能比少的那个稍微贵些,当然,还跟很多条款和保障内容有关,如疾病观察期等。即便是最最资深的代理人,我想全比较也是不可能的。

那么,买保险应该注重哪些呢?首先是公司的选择。一家品牌知名、综合实力雄厚、投资经营稳健的大型保险公司,给客户带来的保单收益,是一些小型公司所不能比的。

同样重要的,是选择一位专业、有责任心的优秀代理人,并且这位代理人还要能够提供长期的服务。刚才说到,保险是伴随我们一生的保障,您也不想刚买了没几年,就没有人做服务了吧?虽然现在保险公司都有人专门负责这种“孤儿单”,但可能派来的人不够专业,或缺乏对您的了解,而无法在将来为您家庭继续完善保障需求做出合理的建议。

最后才是产品,这里面,产品的组合最重要,因为保险不是单纯的将一个热卖的产品推销给您。真正专业、负责的代理人,是经过对您家庭深入了解后,首先和您一起分析家庭的理财保障需求,然后通过各险种组合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需求和问题。

隔行如隔山,您买家电、或者其他什么,一定不会去了解其制作方法,而是关心是否适合您家里使用,还有就是质量怎么样,售后服务怎么样。保险也是如此,当您知道您家庭的理财保障需求后,只需要了解代理人所提供的计划组合,是否可以真正的解决这些问题,并且保费还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一般为家庭年收入的10%-20%,根据所处家庭阶段而不同)。

买保险沟通最重要,代理人对您的情况越了解,做出的组合越适合您。

所以我的建议是,在这里选择优秀的代理人进行接触,您会更早的拥有最合理的保障。当然,如果您能选择我来为您服务,我是非常荣幸的,会很用心的帮您分析。

祝工作顺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