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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点?

2020-06-11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平安保险规划有哪些 保险规划的方法有哪些

很多消费者可能对定期寿险有所接触,但并不了解。它经常被保险业懂行的人士,奉为“必买险种”。

定期寿险,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死亡而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受益人定额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很多人都不喜欢看晦涩难懂的定义,小编举个例子:假如陈先生在30岁时为自己买了保至60岁的定期寿险,保额50万,受益人是陈太太。但由于工作压力大,每天熬夜写报告,导致身心俱疲,在60岁之前的某一天突然猝死了,那么陈太太将获得50万的赔付,她可以拿着这些钱继续去还房贷、车贷、以及抚养子女等等。

当然,如果陈先生健健康康活过了60岁,那么保险公司和陈先生的合约解除,保费并不退换。

因此定期寿险还被称为“具有大爱的保险”,“保死不保活”,只有人死或全残才能赔付,得到的钱都是为了留给家人和爱人一份完整的经济保障。

与终身寿险相比,虽然可以得到一生的保障,但终身寿险高额的保费支出却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定期寿险则完美弥补了这一遗憾,它非常适合想要全面保障但经济收入有限的人群,支付低保费,获得高保障,是定期寿险具有的绝对优势。

综上所述,定期寿险到底具有哪些特点呢?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1. 保险期限一定。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可以为5年、10年、20年、30年不等,甚至也有应保户要求而提供短于一年的定期保险。因此选择多久的保障期限可以根据个人意愿。

2. 保险单可以更新或延长。

根据某些保险公司的定期寿险合同,保险单所有人具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选择权。

更新即定期寿险可以变换成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即使被保人的健康情况不乐观。不过险种的转变通常需要在65岁之前完成。

展期即定期寿险在订单期满之前进行延长保险期限。定期寿险期满后,被保人可以延长保险期限,且不需要体检或其他可保性证据。

3. 保费低廉。

在相同保险金额、相同投保条件下,定期寿险的保险费低于任何一种人寿保险。低保费、高保额,具有超高保障杠杆的作用,称为定期寿险的优势。

4.保费不退还。

保险合同到期时,被保人并无意外发生,则保险公司不具有赔付责任,同时不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

了解了定期寿险,可以发现定期寿险的定义和赔付条件简单,也大大减少了理赔纠纷的发生。总之,用最少的金额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保障,定期寿险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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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意外险是什么意思


建工团体意外险全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年龄是年满16周岁到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高危性行业,赔偿标准的大幅度提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企业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如何减少因意外伤亡事故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经济赔偿损失,更好的维护伤亡职工和家属的权益,有效的转移与规避企业安全和经营风险,是摆在建筑施工企业面前的一个应该得到重视的问题。办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企业减少经济赔偿损失和有效转移与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减少事故纠纷和保证企业形象及稳定和谐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被保险人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它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该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将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该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保险公司对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之和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当累计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包含哪些内容


车损险是什么意思?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的赔偿就是车损险。车损险是所有险种中用途最广的一种,不管是轻轻蹭伤还是撞的厉害,只要驾驶者的车辆已购买车辆损失险,修理费用都由保险公司负责。

很多车主认为,知道了车损险是什么意思就等于真正读懂了车辆损失险,其实不然。您要真正了解车辆损失险的免赔责任,才算真正知道车辆损失险。在平时生活当中,驾驶员会遇到许多情况,却不知道是否能得到公司的赔偿。

问题一:车损险是什么意思?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责任包括哪些?

了解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是知道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的前提。其中包括: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问题二:如果车辆在积水中起动导致了发动机损坏,这样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吗?

答:车辆在积水中起动导致发动机损坏属于操作不当才致使发动机损坏,所以此情况不属于保险公司负责的范围。

本次的新条款在费率结构中增加了更多的从人因素,并引入了车型系数,区别对待高风险客户和低风险客户,加大了费率的差异化程度。

首先,新条款引入了车型系数。不同车型分别适用不同的标准,对于安全性能非常好、出险概率比较低、维修成本比较低的车型,如依维柯、金龙、切诺基、索纳塔等车型,实行一定的费率下浮。反之,对于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车型给予费率上浮。

其次,家庭自用车、营业用车车损险条款中设定了500元绝对免赔额。经统计,扬州本地保险公司赔款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赔案,占整体赔案件数的51%,而理赔金额仅占赔款总额的5%。也就是说,大量的理赔资源浪费在处理几十元、几百元的小案子上面。"500元以下免赔"引起扬州车主们的强烈反响,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可以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更好地去服务需要服务的客户。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发生500元以下的损失自己处理,但由于在保险公司没有索赔记录,续保时反而可以享受5%-10%的保险费优惠。

再次,新条款还根据上年赔款记录的情况设定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等级,根据上一年度赔款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

新版车险还将车辆违章记录与费率挂钩,严重违章及发生3次以上轻微违章的,费率上调5%-10%;而上一年度无交通违章,费率实行一定优惠。

介绍到这里,相信车主朋友已经明白车损险是什么意思,那么如何办理车损险划算呢?大家可以登录网,在线选购你所需要的保险内容,一站比价,省钱更安心。

自燃损失险是什么意思?有必要买吗?


山东省淄博市的马女士驾驶私家车在路上行驶时,汽车突然着火,就在马女士感到束手无策时,路边的门面房内冲出几位好心人,拿着灭火器和水跑了过来。很快,火情被控制住了,由于扑救及时,马女士的爱车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事发后,马女士立刻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拨通后才发现自己没有购买车损险,所以保险公司无法给予赔偿。

那么,自燃损失险是什么意思?有必要买吗?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

随着夏季气温的攀升,汽车自燃的风险也随之加大。然而,汽车自燃险的销售却十分不卖座。有的产险公司表示,二十辆车保险中能卖出一份自燃险。据业内人士透露:“二十辆车里能有一辆买自燃险,一般新车投保的车主比较积极,买全险的居多。新车车主反而更心疼车,车龄的增加,车主买的保险也开始做减法,有的干脆只买个交强险完事。”

其实,购买自燃损失险还是十分必要的。自燃损失险保障的就是机动车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赔偿。

那么,自燃损失险保险金额是多少?自燃损失险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轿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自燃损失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就应该投保等于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

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其余为免赔部分。

温馨提示:和其他险种一样,自燃险同样设有免责条款。据了解,当保险车辆发生自燃后,只要当损失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保险公司才会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如果车辆的定损价格超过汽车的承保价,保险公司会按照承保价进行赔付;而如果车主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种,就只能拿到承保价的八成。

同时,自燃险一般设有免责条款,对于车主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因为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范造成的损失、车主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等,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 如何确定


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缴费期间我们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社保基数怎么计算呢?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交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本市的一些相关企业和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下限为一千五百元左右,上限为八千五百元左右,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

那么社保基数又应该怎么计算呢?具体来说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一般固定的时间就是三月或者七月,但各地可以有所差异)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还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根据职工的收入所得而定,其中包括了在职期间,在用人单位得到的基本的工资,因业绩所得的奖金,以及分红、年终奖,甚至其中的一些津贴等,都算在其中。在你所需要交纳社保费用中,需要明确的是,这个基数是有相关的上限和下限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究竟是怎样呢?

职工所需要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的下限,是根据上一年度当地职工的整体工资的平均数来看的,不能低于60%,其中一些私人企业,或者说个体商等职工下限在50%;而私人企业老板和个体商户主的下限是在100%。职工社保基数的上限,则是当地年度平均薪资的300%。各个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都是由当地的市统计局进行统计和公布的,大家可以根据该数据进行了解。

社保基数在缴纳期间会不会有所变化呢?据了解,这个社保基数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在该年度内的缴费基数,当年会做一次规定,在这期间不会再变更。通常,相关的用人单位会在4月到6月的时候,根据当地社保办理机构的相关通知来上报。

在购买社保之外,在职职工也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为自己和家人提供更多的保障。比如说购买泰康人寿,其推出的各种险种,很适合现代人的生活生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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