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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险保险合同

2020-06-09
责任险再保险规划 责任保险知识 财险保险规划

在我们的案例中, 法庭判决亨利对亚历山大遭受的伤害承担责任, 赔偿 235 000 美元。法庭判亚历山大获得赔偿, 于是亨利要求其保险人支付赔款。亨利发现,个人汽车保险单的 A 部分为此提供了保障。该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险公司未赔偿的索赔负有责任, 而且他还要承担额外的辩护费用, 因为保险公司的抗辩义务在赔偿达到限额时结束。

有足够的限额是很重要的。什么是足够的限额 ? 这个限额应当足以补偿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如果 1 个人开车撞死了 1 个每年收入 400 万美元的医生, 或者使校车翻出路面, 从而使 30 名学生全部受伤, 或者让 1 辆装载 100 台 50 英寸的彩色电视机的卡车翻车(可能所有这些都是由于一个疏忽行为造成的) , 他将要面对 1000 万美元或更多的索赔。

因为造成大额损失的情况是很容易想到的, 所以专家通常建议确定高的责任保险限额。

而且, 提高由州财务责任法规定的最小限额(整体上是不充足的) ,几乎与保险金额增加的比例相同, 但不导致被保险人全部保费的增加。

一些评论家认为, 人们购买责任保险的数额应该是他们拥有的财富的函数,即 1 个富人会比 1 个穷人购买更多数额的责任险。然而,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司机都希望能给予潜在受害者以足够的补偿, 这种心态就会使司机购买足够的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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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一)


一、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

责任保险合同, 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在受赔偿的请求时, 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

责任保险是18 世纪末期出现的, 无论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 因其具有保险人代致害人( 被保险人) 承担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特点, 因而在其产生后曾受到世界各国的抨击。但是, 适应社会生活城市化, 尤其是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发展, 其成长速度十分惊人。当前, 责任保险已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项重要业务, 被当做衡量一国保险业发达与否的尺度。随之, 责任保险合同成为社会成员将其所面临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人的法律手段。

二、责任保险合同的标的

责任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 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承担的而第三者又行使请求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1. 责任保险的责任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之分。责任保险的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又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责任保险的责任, 一般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 在责任保险中一般是不给予承保, 但经过特别约定的可以承保。

2. 责任保险的责任是一种对他人的赔偿责任

责任保险的责任是指投保人给他人造成损失后, 他人要求投保人进行赔偿, 而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人又必须承担的责任。因此, 如果投保人自己给自己造成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 如果投保人虽给他人造成了损失, 而他人又没有向投保人提出赔偿请求或者对于投保人的赔偿不予接受时, 保险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 投保人没有自己的损失也就等于没有承担责任, 因此, 无损失即无补偿。

3. 责任保险的责任系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即无责任” 的罗马法原则至今仍是各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行为人因过失而使他人受损, 理应负赔偿责任。因此, 责任保险所承保的责任以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为限。如果第三者的损害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 则不属于责任保险的范围, 否则责任保险将产生助长侵权行为甚至鼓励犯罪的副作用。因此过错责任是责任保险所承保的主要责任风险。

与过错责任不同, 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有无过失, 根据法律规定均应对他人受到的损害负赔偿的责任。在这里, 损害后果或事实是确定民事责任的决定性因素。例如, 许多国家的雇主责任法、产品质量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均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亦是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风险。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一)


一、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以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为核心的全部事项;后者是指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从保险合同的结构上看,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和其他声明事项等四大部分。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保险条款中。保险合同的条款是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基本条款是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一定要记载的事项;附加条款是指保险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增加了附加条款即意味着扩大了标准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根据合同约束力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任选条款。法律规定必须列入保单的条款被称为法定条款;保险当事人根据需要列入保单的条款被称为任选条款。

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明确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是保险合同履行的前提。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费的缴纳,危险事故的通知,保险金的给付等,均须有明确的对象。所以保险合同中必须列明当事人及其有关情况。

(二)保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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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说明


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投保较多的基本险种之一,弄清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及投保方式非常重要,有利于车主及时准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中的基本险之一。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将依照事先签订的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由此我们可以基本了解到,第三责任险是保障车上人员以外的第三者的权益的,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身为驾驶员的你在身体以及财产方面的损失,是不在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之内的,需要通过其他险种进行理赔。

然而,是不是说在交通事故中第三者发生的全部损失都将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呢?这就是我们在投保时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了。由于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中的赔偿金额是分不同等次的。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当前平安车险为我们提供的可供选择责任限额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7个档次,车主在投保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及其对道路交通行驶状况的预期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在明确了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之后,选择好的车险公司投保成了当务之急。现在各承保车险的保险公司都有这一险种的产品,中国平安车险在第三责任险的服务方面已经站在了行业的领先地位。很多车主认为中国平安车险产品是完全根据我国当前社会形势而精心设计,满足了广大车友安全无风险用车的需求,另外,中国平安的品牌效应也不容忽视,已经早已成为世界500强企业的中国平安正在朝着更加辉煌的明天稳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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