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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我国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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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国务院发文废除养老保险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和企业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而西安市1997年就已经开始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目前不少公务员面临困惑,往年缴纳的费用怎么办?

试点时的缴费基数比较低

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1997年,西安市率先在全国试点,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之后西安市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开始全员缴纳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比,个人缴纳比例也是8%,而单位缴纳部分与企业不太一样,这期间也经过几次调整。

据介绍,西安市当时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基本工资来缴纳,相对山东近日出台的办法中的缴费基数比较低。

山东省7月29日率先发布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津补贴以后可能纳入缴费基数

今年年初,国家出台养老保险并轨政策后,与以前缴费基数只是基本工资相比,今后的缴费基数可能会变大,比如将津补贴等纳入到基本工资里,作为缴费基数。有些工资比较低的公务员担心,缴纳养老保险后,工资会下降很多,为此,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一项配套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也随之调整,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6月底,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基本工资调整到位,也为下一步养老保险的缴纳奠定了基础,据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预计会实行省级统筹。由于西安市早已试点养老保险,之前公务员已经缴纳的个人部分该怎么办?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没有出台,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有可能会统一纳入职业年金,到退休时连本带息一并返还个人。

根据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从去年10月开始实施,按照新标准来参保,为此西安市从去年10月已经停止了原来的参保政策,等待新的参保方案确定后,再从去年开始补缴。

消息出台后,很多人开始担心新政策会影响其退休金,对此相关人士表示,这个倒是不用太担心,根据国家改革的以往操作情况来看,会有一个良好的过度,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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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双轨制仍旧未破除


近年来,打破养老保险双轨制渐成社会共识,但梦想与现实之间似乎总隔着一堵无形的墙。目前中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人员近3000万,基于自身利益受损的担心,这一群体自然倾向于反对养老改革。同时根据规定,事业单位人群进入社保后,地方财政须按工龄为其补缴养老保险,各地政府出于地方利益考量,也会或明或暗地消解中央政策。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搁浅的更重要原因,还在于这场看似轰轰烈烈的改革,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单兵突进的窘境。从横向来看,首先是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脱节。《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去年4月才发布,到现在才走完清理规范的第一步。“早产”的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由于缺乏配套,导致待遇水平、适用范围、缴费基数、过渡期等诸多细节无法明确,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此外,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群体同等享受保障,现在只拿事业单位开刀,自然引发公平性的质疑。

从纵向来看,养老保险改革不是孤立的“茶杯里的风暴”,而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涉及退休年龄调整、养老保险增值等诸多方面。然而,最近几年,关于延迟退休一直未能达成社会共识,没有实质性进展;我国现行将养老金存在银行的模式,面临巨大保值增值压力;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雷声大、雨点小”。实践表明,这些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协调解决,已经呈现出相互羁绊之势。养老金跑不过CPI、个人账户“空账”,导致事业单位改革难以推进;而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五年未果,又使得延迟退休每每提出都会遭遇一片反对声。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改革目标中特别提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对养老保险改革而言,不能再是某个领域单兵突进,必须做到一揽子的系统改革,齐头并进。既然改革不可避免,作整体的、系统的安排,一鼓作气,是减少改革阵痛、切实推进养老改革。

不少民众表示,对于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应该给出具体的时间和线路。如果所谓的改革一直在拖沓、原地不动,有多少人能经得起这样的等待呢?而所谓的公平又何从谈起?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事程序


一.基本养老保险金收缴程序:

1、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参保时应向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提供如下资料与表格.

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需提供电脑软盘)

②《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需提供电脑软盘);

③《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

④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本人1寸近照1张。

参保后正常缴费时,如本月无人员变更及月基本工资增减情况,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直接按上月参保人数按月基本工资数额委托财政或开户银行按划拨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人员变更及月基本工资增减情况,用人单位要在当月十五日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并携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有关手续,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依据新核准人数及月基本工资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直属保险处向参保单位发放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

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

3、缴费情况反馈:

市社保局电脑中心每月末将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汇总,打印出报表。同时直属保险处每月向缴费单位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费缴款单》,每半年提供一次《个人帐户帐目单》,由用人单位公布或转交给工作人员。

4、中止、终结缴费:

工作人员调动、被用人单位辞退或本人辞职等,其所在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工作人员经批准出国和赴港澳定居,或工作人员死亡,用人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

所带资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程序:

1、退休、退职审核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退职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送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审核:

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的《干部退休证》、《干部退休通知》和市劳动局审批发放的《工人退休证》、《工人退休通知》。

③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身份证复印件。

④退休、退职人员个人储蓄存折帐号。

⑤提供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经审核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同时办理停止缴费手续。

2、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

直属保险处每月5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金核算并转入退休、退职人员的个人储蓄存折帐户。退休、退职人员到银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保险知识汇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改革


养老金数额相差大

今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

委员表示:要先弄清改什么、怎么改

“去年年底,我国出台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退休金的政策,因政策疏漏,各地尚在弥补缺失,可时隔不久,今年新年便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于今年年初在5省市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昨天,不少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改什么?怎么改?需事先说清楚。”

养老金数额相差大

今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

虽然目前改革方案没有正式公布,但此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介绍,改革的大体方向和思路是:事业单位分为两类,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据专家测算,如果“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工资是每月5000元,假设他的工龄是35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算,他退休可拿到4000元左右,而换成企业模式发放,养老金只能拿到2000元左右。这意味着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要少拿一半左右。

方案缺乏执行细则

“我国‘未富先老’,国家财政将不堪养老重负,非改不可,这是实情。”不过,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控江中学校长张群却指出,由于此次改革范围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涉及人员超过3035万人。“应该说,这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多,应慎重行事,方案草率出台,其间有很多值得认真思考的地方。”

“去年年底,为刺激内需,刚出台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退休金的政策,因政策疏漏,各地尚在弥补缺失,可时隔不久,今年新年便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张群表示,出台一项如此重大的改革方案,至少应先向社会征求意见,绝对不能草率。

被人诟病的一大关键问题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底改什么?怎么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主席团秘书长何秉孟表示:“事业单位还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这样笼统划一,分都没分清,怎么改?方案缺乏细致的分类指导和配套改革措施,简单沿用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办法也有失偏颇。”

教师是否应该纳入

而作为教育系统的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杨春时对教师是否应纳入改革范围表示异议:“按照现在的社保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后,收入将大大低于在职工资,也与以前已经退休的未纳入社保的职工养老金出现较大差距。”根据《教师法》,教师收入应不低于公务员,这也应该包括退休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此前有媒体披露,在试点省市之一的广东,一些高校50岁左右的教师要求“提前退休”,有些高校不得不出台措施,暂缓办理提前退休。

针对这一情况,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盛昌黎建议,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涉及教师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是否符合《教师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盛昌黎也指出,《方案》不能只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家设计和推行,应吸收国家相关部门,尤其是涉及到占事业单位人数最大比例的教师养老金制度改革,应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

保险知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养老办法的相关规定


养老金计发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养老金。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退休津贴构成。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还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一)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

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退休前2年平均缴费工资的38%,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38%+个人帐户

储存额*1/120

(二)退休津贴

本办法实施后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本办法实施前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6%计发退休津贴。计算退休津贴的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35年。计算公式为:

月退休津贴=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0.6%*工作年限

(三)过渡性养老金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在享受上

述基本养老金和退休津贴的基础上,以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不超过35年)与缴费年限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增加1%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未缴费

年限*1%

(四)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事业单位,咸宁市178家事业单位启动养老保险保障


记者从11月2日召开的咸宁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线参保工作会上获悉,从11月3日至12月15日,我市178家市本级事业单位陆续上线。

会上,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稽核局围绕我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业务系统上线,分别作了业务及财务经办布置,并就上线试运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做到全过程指导、全业务覆盖。

据了解,全市178家市本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线,采取倒排时间方式,要求12月15日完成上线,并对178家市本级事业单位上线时间做出明确安排。要求各单位对照上线时间,成立工作专班,要将专班人员名单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议要求,178家市本级事业单位要抓好落实,有力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真正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要抓好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做好人员增减变动、清算核对确认等业务准备工作;要抓好配合,突出协同作战意识,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扎实做好全业务上线的各项经办工作,切实做好业务、财务以及代办银行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新系统顺利顺畅运行。

178家单位上线,确保导入参保基础数据信息的准确、完整和真实,为下步通过数据平台开展基金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稽核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分期分批安排参保单位上线运行,各事业单位做到实收实付,确保如期完成上线任务。

而再者178家事业单位中,众多的职工将受到完善的养老保障,对职工养老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大家的就业。

养老保险改革,川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4月29日下午,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动员会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动员部署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区长李宗喜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宗喜指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对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过大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他要求,要高度认识养老保险改革的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要切实把握中央和省、市的政策要求,精准实施,按时间节点推进。严格执行参保范围规定,严格把握缴费基数口径,严格执行统一政策规定,严格落实财政兜底责任,稳妥有序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保障,抓好宣传引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地。

李宗喜强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统一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履职尽责,确保改革平稳启动实施,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宣读并下发了《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4月中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通知,决定自2007年1月l日起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新参保范围已划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此次工伤保险纳入范围中,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将依法按要求参加统等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我市自2007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征缴工伤保险费,确保年内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

七类情形认定工伤

新纳入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财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津、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就医须到定点医院

据介绍,参保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可以就近抢救,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在未经许可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待遇起止有规定

记者了解到,对于《通知》实施前一年内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按新下发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施行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变,有关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据悉,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职工首次享受工伤保险


“过去,只有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作人员才能享受工伤保险,现在,包括大学、医院、媒体、研究机构等在内的广大事业单位的职工也被正式纳入工伤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今天说,事业单位的参保工作今年上半年启动,这标志着我国统一的覆盖企业、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据胡晓义分析,过去一段时间,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工伤职工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原因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政策不明确,无所遵循;待遇标准不统一,在执行中各单位之间差距较大;资金渠道不明确。近年来,事业单位要求实行统一规范的工伤保险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12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主体;明确了工伤范围;明确了伤残等级标准;明确了事业单位的工伤职工具体的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辅助器具配置待遇以及死亡职工直系亲属的抚恤等方面的待遇标准;明确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通过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待遇费用;明确了法律救济渠道。

按照《通知》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分为3类情况: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

据悉,目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数和人员数。据初步估计,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职工总数约为2724万人。

背景链接:按照相关规定,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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