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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保险中介制度(一):保险中介制度的含义

2020-06-04
保险中介发展规划 保险中介三年规划 保险中介三年发展规划

保险中介制度与保险中介市场的含义

 1. 保险中介制度

 保险中介制度是指关于保险中介行为的各种规范的总称。保险中介制度的具体组织方式有多种, 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政府直接制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管理法规, 规定各类保险中介人的行为规则; 保险中介人协会( 行业协会) 以自律组织出现, 通过组织成员共同订立的自律守则, 梳理各种关系, 规范中介人的市场行为; 以及各公司为自身的经营管理而制定的各类有关保险中介的规章制度。

 在长期的保险实践中, 由于各国保险业发展历史不同, 发展环境不同, 各国保险中介制度设计也不同。即使是同一国家或地区,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其保险中介制度也在改变。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保险制度下, 并不重视保险中介的作用, 除具有一些兼业代理人外, 其他保险中介形式基本属于空白。所以, 整个保险中介制度具有很大的缺陷,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业的有效发展。反之,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保险中介制度也随之有了较大的发展, 在保险市场上不仅出现了保险代理公司, 而且积极发展了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公估公司。

 2. 保险中介市场

 保险中介市场与保险中介制度的概念相近, 但两者内涵是不同的。事实上, 对于保险中介市场的含义也有不同的理解。一种含义是指保险中介供给与保险中介需求的关系。保险中介市场的供给方就是提供各种保险中介服务的保险中介组织和个人, 保险中介市场的需求方则是在保险市场上具有对保险中介服务有需求的组织和个人, 一般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等。

 这一含义显然与保险中介制度的含义是不同的, 它强调的是保险中介的提供者能否满足保险人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中介的需求, 以及保险中介供给与需求能否平衡。另一种含义是指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各种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总称。这一含义虽然与保险中介制度相近, 但强调的是保险中介本身的规模与结构,并不涉及到国家对保险中介的监管以及保险中介的法规制度等内容。

延伸阅读

保险中介,保险中介(一):保险中介的含义


 (一) 保险中介的含义

 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 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保险安排、财产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 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机构或个人。

 上述保险中介的含义实质上是从市场角度界定的。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市场是指有形市场, 即商品交换的场所,买卖双方在固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如百货商场、集市贸易等属于此类市场。广义的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所谓无形市场是指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 靠广告、中间商以及其他交易形式,寻找货源或买主, 沟通买卖双方, 促进成交。某些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及保险市场等一般都属于无形市场。在市场上, 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称为市场主体。而市场的客体是各种商品和服务。市场主体包括交易双方, 也包括中介机构。此外, 在市场主体中, 市场的卖方是供给方, 买方是需求方, 而中介机构既不是卖方, 也不是买方, 而是为买卖双方服务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 中介机构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它不仅从事传统的, 如沟通买卖双方的中介服务内容的业务, 而且承担一些原本属于交易双方的任务或功能。保险中介属于保险市场的主体, 同时是为保险( 包括再保险) 供求双方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在现代保险市场上, 保险中介的形式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除此之外, 其他一些专业领域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从事某些特定的保险中介服务, 如保险同业协会、精算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事故调查机构等。保险中介的形式或范围,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解; 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认识; 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时期的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解释。在这个问题上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标准。在我国, 一般认为所谓保险中介, 是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并要求从事保险中介经营活动的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 并经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提供与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无关的中介服务, 不属于保险中介。如为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或鉴定伤残程度的医疗机构, 不被认为是保险中介。保险中介可以是组织, 也可以是个人。但我国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员工不能从事保险中介经营活动。

 保险市场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保险中介既存在于直接保险市场, 也存在于再保险市场。一般地说在再保险市场上, 保险经纪人发挥较大的作用。保险中介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保险人代销保单、代收保费, 代为查勘、理赔等; 为投保人提供咨询与业务招揽、风险管理与保险计划安排、财产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 为直接保险人安排分保计划等。

保险中介,保险中介的概念


一、保险中介的概念

( 一) 保险中介的含义

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 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保险安排、财产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 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机构或个人。

上述保险中介的含义实质上是从市场角度界定的。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市场是指有形市场, 即商品交换的场所,买卖双方在固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如百货商场、集市贸易等属于此类市场。广义的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所谓无形市场是指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 靠广告、中间商以及其他交易形式,寻找货源或买主, 沟通买卖双方, 促进成交。某些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及保险市场等一般都属于无形市场。在市场上, 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称为市场主体。而市场的客体是各种商品和服务。市场主体包括交易双方, 也包括中介机构。此外, 在市场主体中, 市场的卖方是供给方, 买方是需求方, 而中介机构既不是卖方, 也不是买方, 而是为买卖双方服务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 中介机构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它不仅从事传统的, 如沟通买卖双方的中介服务内容的业务, 而且承担一些原本属于交易双方的任务或功能。保险中介属于保险市场的主体, 同时是为保险( 包括再保险) 供求双方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在现代保险市场上, 保险中介的形式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除此之外, 其他一些专业领域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从事某些特定的保险中介服务, 如保险同业协会、精算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事故调查机构等。保险中介的形式或范围,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解; 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认识; 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时期的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解释。在这个问题上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标准。在我国, 一般认为所谓保险中介, 是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并要求从事保险中介经营活动的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 并经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提供与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无关的中介服务, 不属于保险中介。如为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或鉴定伤残程度的医疗机构, 不被认为是保险中介。保险中介可以是组织, 也可以是个人。但我国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员工不能从事保险中介经营活动。

保险市场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保险中介既存在于直接保险市场, 也存在于再保险市场。一般地说在再保险市场上, 保险经纪人发挥较大的作用。保险中介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保险人代销保单、代收保费, 代为查勘、理赔等; 为投保人提供咨询与业务招揽、风险管理与保险计划安排、财产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 为直接保险人安排分保计划等。

保险代理人,保险中介的管理:保险中介的管理


三、保险中介的管理

为了使保险中介的发展不断规范化,加强对保险中介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国对保险中介的管理主要是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其管理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二是保险公司的管理。在今后的发展中,还应强调行业自律。

1.政府有关部门管理

对保险中介的宏观管理,必须遵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除强调对开办保险中介机构的资格审定外,还应强调保险中介的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缴存等,从而保证保险中介的信誉。

就保险代理的管理而言,各国管理的部门有所不同。比如,日本由大藏省管理保险代理人员,我国则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保险代理人进行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代理人的培训。各发达国家都设有保险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如新加坡的保险培训中心、美国的寿险外务员大学、英国的保险学院等。只有经过培训才有可能成为保险代理人。

第二,保险代理人的资格认定。所有经过培训的人,都必须要通过国家统一规定的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或其授权机构核发保险代理人资格证明,只有考试合格者才有资格成为保险代理人。

第三,保险代理人的注册。国家对获得保险代理资格的人所提出的注册申请,将先进行其法律资格及必要文件认定,认定合格后,才予以登记注册。保险代理人只有在注册后,才可能有资格办理保险业务,否则将被视为违法经营。

第四,国家将按有关规定对保险代理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我国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主要按《保险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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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交易、寻租与保险中介市场(一):寻找理论与保险中介


 一、寻找理论与保险中介

 保险市场是信息不对称的, 而寻找模型中一个重要的观点, 即人们对信息的搜寻是有成本的, 因此, 学习寻找理论可以更好地体会保险中介存在的意义。如果我们把交易的过程看成是供给者寻找合适的需求者、需求者寻找合适的供给者的过程, 那么, 寻找理论就试图从费用这个角度去理解和分析经济制度存在的原因。

 寻找是决策活动中的基本内容, 在经济活动中, 大多数交易是寻找的结果。无论人们购买消费品、选择职业, 还是投资办厂, 都是一番寻找后的结果。

 寻找是决策者将样本空间中的选择对象转变成选择空间内的选择对象的活动, 是将未知的选择对象变成已知选择对象的活动, 或者更简单地讲就是将未知信息集中的元素转变为Y 中的元素。然而, 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 决策者寻找到的选择对象可能不是他的机会。保户再进行决策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更加复杂了。而一些知识的取得, 譬如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是一般消费者很难获得的, 这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保险经纪公司的出现, 就可以很大程度解决市民乙的难题。与其说经纪人销售的是服务, 不如更确切地说是信息。经纪人作为保险专业人士, 具备更多的保险专业知识, 有更多从事保险业务的实践经验。而且, 对相关法律、法规, 各个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偿付能力都比较清楚, 他们对保险市场的了解要比投保人清楚得多。经纪人所拥有的知识, 恰恰是投保人所欠缺的、需要寻找的, 这就是经纪人存在的基础。

 在保险市场引入了保险经纪人, 交易就变得简单了。投保人只需把业务委托给保险经纪人, 所有的事情就都由经纪人去解决。经纪人会利用专业优势, 进行分析和总结, 确定在所有财产中, 哪些是需要保险的, 哪些是不需要的, 然后选择一家合适的保险公司, 将保费确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完成这次保险交易。

 同样, 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 也需要寻找投保人。假如没有代理人的存在, 保险公司就要动用自己的员工去寻找潜在的客户。在这个寻找过程中, 也会发生寻找费用, 包括员工的工资、交通费、通讯费等等。在保险业发展过程中, 保险公司的职能越来越专业化, 很多职能都市场化, 因为专业的职能机构所拥有的信息更丰富。以代理人为例, 他们拥有的客户信息比保险公司更具体,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代理人离开一个公司时能带走一大批客户的原因, 而且他们的费用更低, 效率更高。保险公估人也可以减少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寻找次数, 降低寻找成本。在处于业务需要或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利益不一致时, 公估人可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 从公正的角度, 给出一个专业的意见。

 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或过程, 是对信息的寻找, 而且这种寻找是有费用的。这一观点成为寻找理论的出发点, 也构成了信息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价格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发现信息、传递信息。现代信息经济学正是从个体决策的角度, 说明价格制度这种功能的价值以及形成的条件等。保险市场的信息对保险买卖方至关重要, 保险商品价格( 保险费率) 隐含的信息较一般商品价格隐含的信息更高。保险中介制度有利于保险买卖双方通过保险价格、保险中介人获取信息, 充分发挥中介制度的功能。

保险中介,保险中介存在的必要性: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改善和业务发展


2 . 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改善和业务发展

保险公司从琐碎而繁杂的保险销售与承接业务中部分解脱出来, 更加专注于提高承保与理赔等保险技术和服务质量;又可以扩大市场范围, 树立和宣传保险公司形象,广泛而又方便地接触保户, 联络感情,招揽业务, 为保户提供服务。

3 . 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保险中介具有展业面广, 业务费用少, 不占编制, 管理方便等特点,因而, 对整个保险业的发展、 提高保险业的经济效益有积极的作用。此外,保险中介还因具有对市场的敏锐观察力、 信息收集能力、 适应市场发展能力而在推动业务开展、 提高竞争力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二、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 “信誉使者”

保险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开展各种保险展业活动。在这一过程中,保险代理人的一举一动、 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他所代理的保险公司的信誉与服务。保户对每家保险公司美誉度、 满意度的衡量与判断,主要取决于直接为其提供代理服务的保险中介。因此,保险中介是保险公司美誉度与满意度的直接传播者。

三、保险经纪人是保户的 “理财顾问”

成熟的保险行业必然会有成熟的保险经纪人的发展。尽管我国目前还没有保险经纪人制度, 保险经纪人的发展还处于萌芽状态,但是, 从国外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来看, 保险经纪人是保险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由于保险经纪人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为被保险人提供各种保险服务; 因此, 他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保险知识,解答被保险人的一切疑问, 替之寻找最佳的保险条件, 争取使之能在比较有利的条件下获得保障, 而且还要成为一个既有投资理财等金融和法律知识又有一定的办事能力的专家型人才 。从一定意义上说,他应是被保险人家庭投资理财的 “顾问” ,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这一期望将会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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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专业保险中介的发展方向


编者按:专业保险中介企业在国外成熟保险市场,其商业模式和价值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来自美林金融的两位专家和华康保险代理首席执行官汪振武,在一次保险经代座谈会上,对经代市场的洞察和经验,以及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待经代市场,可以为经代企业的经营者提供宝贵的参考。

■行业前瞻

对话嘉宾:美林金融亚洲区金融机构部副总裁谢宝君、中国区负责人林思汉,华康保险代理首席执行官汪振武

国外成熟市场中介企业的经营模式及市场的地位怎样?

谢宝君:外国的保险市场比较先进,中介发展比较成熟,也正因为如此,做得比较好的公司,就要有产品的多元化,不但有不同产品,还要经营理念上的改变,就是销售产品时以客户为中心,以人为本,了解顾客的需要,不单是保价,还有财富管理,从他的角度去想,用金融超市的概念,方方面面地满足他的需求,只有这样的公司才能在国外生存下来,发展壮大,这是第一方面,产品多元化,以顾客为中心。第二点,也因为它非常大了,所以它跟中国的过程不一样,中国可能有很大的增长机会,但它们增长机会很小,所以它们竞争非常激烈,所以它们一定要进行产品的多元化,以顾客为中心。另一个,它壮大的方式是兼并收购其他的小公司,因为这样才能有规模效应,才能降低它们的成本。最后是,这些成功的公司都会利用资本市场,因为发展壮大需要资本,所以它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收购兼并,再改善自己的系统。在这个情况下,因为外国竞争比较大,所以它们必须在方方面面都做好,因此,一家好的公司一定要有良好的管理文化,并且有多元化的发展,像刚才汪总在分享中讲得非常好,华康未来一定是朝着三步走,以顾客为中心,多元化平台的发展,而且要考虑未来两三年的计划,要想长远一点。金融风暴以后,很多公司的股价都掉下来,但美国的保险中介公司还是表现得比其他公司要好,无论是PE,还是市盈率,种种迹象表明,中介机构如果做得好的话,是比其他行业更有潜力的。华康或其他国内的中介集团要走这步,还需要一些时间,但这是一家非常好的公司,有好的管理团队和销售队伍,将来怎样让公司更大更好,就是以顾客为中心,稳步经营,发展壮大,不要急于求成,选择好的时机上市,会有更好的表现。

林思汉:现在欧美做得好的公司都往国际化发展,我觉得一是因为它们已经到了一定规模,有走向国际化的条件;二是因为它们的市场已经成熟,增长潜力不如新兴市场,所以它们进军新兴市场来维持它们的增长,会有国际化这个现象。

你认为未来,中国是否也会出现类似欧美的大型中介集团企业吗?

林思汉:我个人认为在中期阶段可以出现这样一个公司。中国保险市场的潜力非常大,尤其是现在渗透力还比较低。拿银行业来作个比方,中国银行业在10年前,还是处于较低水平,在过去,不断地成长,不断地重组,不断剥离坏账,一直到上市,一直到现在,金融危机过后,中国银行开始走向世界,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现在全球市值最大的银行里,有3家是中国的银行。由此可见,中国保险中介的潜力是有的。第一,市场够大;第二,监管对这个市场有很大的支持;第三,在这个市场日益成熟的情况下,客户的需求会越来越复杂,产品也会越来越复杂,好的中介公司与差的中介公司差距会越来越大,像华康,好的公司的优势会逐渐展现出来。现在是高速增长的阶段,可能好的差的公司都会跟着趋势在增长,但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好与差的差距就会变大。我觉得未来两三年还是处于增长阶段,但5年10年以后,出来一家国际化的大公司还是有可能的。

能不能预测一下未来5年中国中介市场会有什么重大变化?

汪振武:对现状及未来的思考,是我这七八年来做得最多的事情,思考、预测、规划、组织。未来的变化有很多,我觉得最主要的有两点:一是环境的变化,监管环境,消费者环境,供应商环境,媒体环境,都会变化。监管环境,会支持中介发展,代理公司数量锐减,但质量锐升。供应商环境,越来越多保险公司会放弃代理人渠道,专攻中介渠道。消费者环境,消费者收入会增长,对保障的需求会变挑剔,社会节奏越来越快,信息的透明度越来越高,对中介公司挑剔起来,会挑选有品牌的中介公司,购买有品牌的保险,像家电和房地产行业一样。二是代理公司从业人员的变化,几年前,没人相信一家中介公司可以聚集这么多专业人才,3年前,中介公司谈经营就是谈回扣,那个时候中介公司谈竞争力就是谈点数,现在代理公司的水平会因华康的努力产生集体的提升,我们倡导的经营理念、经营思路、经营人才和经营行为,会让别人感觉到,华康是一家与众不同的公司。这是我的观点。

谢宝君:寿险和非寿险,本身行业的增长非常高,这个饼越来越大,但不同的销售渠道怎么划分呢,保险代理占比肯定会上升,但只会集中在其中的几家,强者越强,弱者淘汰。我强调两点。第一,我是看整个保险,尤其是寿险的发展趋势,保险业目前在中国的渗透力是比较低的,保险业在过去是20%到30%的增长率,如果GDP在未来5年保持8%的增长水平,保费保持在20%到30%的增长水平,那渗透率可以达到香港和台湾地区及新加坡的水平。这三个市场也非常值得我们去做比较,香港、新加坡、台湾都是以华人为主的社会,所以他们的文化、语言都有非常强的中国理念,他们现在的水平代表我们未来可以发展到的水平,而且我觉得是中期的水平,在那之后还有更高的发展。所以,单从数据看,未来5年可以达到香港、新加坡、台湾的水平,这些市场目前产品非常多元化,品牌非常重要,公司的管理非常良好,刚才汪总也说了,走向综合性服务的模式。台湾最大的保险公司都是金融控股的模式,就是除了寿险之外,还有产险,银行业务,证券基金业务,是混合经营,综合服务平台的模式。我觉得未来中国保险中介也会往那个方向发展。

能不能从资本市场的角度,分享一下保险中介行业的核心内涵价值在哪里?

谢宝君:简单地说,我觉得中介最大的价值是了解客户的需求,刚才林总也说到了,客户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的产品也是符合客户的需求,所以我觉得中介最核心的价值,是它了解客户的需求,这就体现在公司的文化、团队当中,这是我觉得保险中介最有价值的地方。因为其他的销售只是销售,银行有很多的网点,保险的团队,销售的团队,但最重要的是,谁能够把握客户最想要的东西,然后方方面面去满足它的需求,成为一个真正的理财管家,这才是保险中介核心的价值。

林思汉:中介是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桥梁,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了解客户的需求,尤其是在需求日益复杂的趋势下,更为重要。但从另一个角度想,了解保险公司的产品也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越来越多复杂产品出现,加上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只要你能做到,完全了解所卖的产品和客户的需求,把这两个结合起来,才能体现最大的价值。举个例子,这就像说媒,你要了解男方和女方的需求,了解他们的特点,把他们结合起来,发挥桥梁的作用。从外国经验看,寿险比产险受欢迎,上市公司里,是寿险公司比产险多,而且寿险公司的市盈率比产险高,所以寿险的潜力更受市场认可。同时,我觉得公司的管理系统和业务经营模式非常重要,有好的业务经营模式,客户是完全属于公司员工的,这对公司来说,是处于最好的情况。对投资者,最关心的是,员工的利益是不是跟公司长期的利益挂钩,只要是,他们就会看好这家公司。有好的管理理念也是非常重要的,才能定团队的战略方向,才能在最适当的时间,抓住最好的机会,永远靠前,这样的公司,从投资者的角度,才是能够持续不断增长、持续提高价值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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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中介重新过审


昨日,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深圳举行的第二届国际公估论坛上表示,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行业格局、市场结构开始出现整合提升的趋势。自2002年保险中介实行市场化准入以来,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迅速增加。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一些大型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并购等方式扩充业务。其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泛华保险服务集团,已经将旗下企业从2007年的21家发展到目前的53家,并与40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而一些保险中介公司股权转让亦频频出现。在北京航意险市场名噪一时的天勤保险经纪近期被两大股东首都机场集团、苏州国信集团一起推上了北京产权交易所。海达保险经纪85%股权待转的消息也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了出来。

此外陈文辉强调,在保险中介行业发展过程中,部分公司违法行为是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也是一些保险公司经营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近期深圳两家保险经纪公司富安达、大海同时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牌照亦印证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此外三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规定已于10月1日起实施,入场门槛(资本金)被抬高一大截,就连现有保险中介机构也须重新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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