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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买保险时,找不到职业分类怎么办?是不能买吗?还是要怎么操作?

2020-06-03
保险是年轻时规划 保险知识分类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我是某某职业的,我想买份保险,可是我在投保保险产品时,找不到我的相关职业分类,我是不是就不能买呀!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跟着小编来看一下保险公司产品的职业分类!

保险保障的是风险,这点毋庸置疑,同样的,职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危险和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职业方面有着严格规定或划分,一般分为1-6类职业。

一类职业:往往是安全系数最高,风险发生率最低的职业,比如:企事业单位内勤,如公务员、办公室职员、程序员、教师、编辑等等;

二类职业:安全系数相对较高,但偶尔会因工作原因离开公司到外面办事的职业,比如:外勤或轻微体力劳动者、演员、业务员、医务人员、家政人员等;

一类和二类职业因风险可控,在职事故发生率较低,相对的收入也较高,所以往往是保险公司优先承保的对象,一般都会给予费率上的优惠、核保上的简捷。

三类职业:进行体力劳动的人员,涉及部分机械操作,如食品制造、出租车司机、工程技术员、一般维修人员等;

四类职业:经常到外面工作,具有一定危险性,如外勤警察、快递员、化工、放射科医生、审计员等。

五类职业: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如货车司机、建筑工程工人、机械制造、铁路机车维修、电工、采矿工等;

六类职业:危险性非常高的职业,如高空作业、冶炼人员、消防员、前线军人、高风险运动员等。

注:以上是个大致的分类,主要看保险公司产品的各个职业分类表!但通常,五六类职业被称为高危职业!

由于在职业分类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所以各保险公司的职业类别表虽然大体上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差别,因为职业类别表不是一同制定的,是各公司自己制定的。比如:机械制造工人,有的保险公司就把它归成4级,有的保险公司就会归为5级,只是一级的差别,有的保险公司就把它归成高危职业了,更会影响我们购买保险产品;同时,因为社会发展,也衍生出了很多新兴职业,比如:电竞职业,职业分类表中就不一定能找到;当然也存在一些老职业未被分类进去!

所以,面对如此情况,有不少朋友就说,翻遍了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也没找到我的职业,是不是我就不能买呢?

不是!

小编给大家出出主意,当你找不到你的职业分类时,你可以这么做:

1.如果你的职业不是特殊职业或者具有一定风险的职业,而只是公司里的一般普通员工,那么你可以这么操作:

通常职业分类表的第一个是“一般职业”,你就选择企业单位里面的企业单位职员就可!

还可以这样:进行职业分类搜索,手机和电脑都可以哦。

直接搜索你的职业,找到你想要的。如果你的职业比较特殊,还是建议你耐心一点挨个找,找不到一模一样的,也要找个大体近似的!千万不要得过且过!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有以下三种:

1.家里老人以务农为主,但有时候回去打打零工,且零工具有一定的风险,比如:建筑等。

这种情况,小编建议在购买保险时,选择所打零工的风险最高的职业选择最终类别;

2.还有一个人有好几份工作的,风险类别也不统一,比如:白天正常上班,晚上兼职送外卖或者具有危险性的工作。

这种情况和第一种情况一样,小编建议在购买保险时,选择所工作的风险最高的职业选择最终类别;

3.全职主妇,偶然也会做一些小生意。

这种情况,选择无业/家庭主妇一类就好,除非有单位的雇佣合同,否则自己的小买卖或小生意不能算法律上的职业。

如果职业不能投保某个保险产品,或者职业属于高风险职业,就选择购买专属高风险职业的保险投保,或就只能选择不限职业类别的产品购买!

但千万记住,不能将就投保,千万不能抱觉得没事,我随便填一个职业就行了,就买这个的态度。小编是强烈不建议这么做的,因为被拒赔的风险太大了,尤其是意外险。意外险对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有着严格的限制,很大程度上会拒保,一定不建议尝试!

最后,告诉大家一种情况:如果实在找不到相关职业分类,就找他们的客服或者打电话询问保险销售员,去确定自己的职业分类,不要得过且过,不然吃亏一定是我们自己!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给小编,小编立马给予解答哦。

延伸阅读

“小”保险公司靠谱吗?万一倒闭保单怎么办?


经常会有朋友问,一些不太怎么听过名字的保险公司,像什么华贵人寿、上海人寿、百年人寿、中意人寿等等,是不是都是小保险公司啊,会不会倒闭?以后我保单赔不了怎么办啊?

经常会有朋友问,一些不太怎么听过名字的保险公司,像什么华贵人寿、上海人寿、百年人寿、中意人寿等等,是不是都是小保险公司啊,会不会倒闭?以后我保单赔不了怎么办啊?

然后加上平安、中国人寿的代理人一忽悠,觉得是噢,大品牌就是有保障,于是乎掉坑了。

其实这都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严格来说,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是允许倒闭的。但放心,就算保险公司倒闭了,你保单的利益一样能保障得好好的。

因为中国银保监会可是做足了措施,为保险公司设立“三大安全体系”,大中小保险公司都一样,从成立到不幸破产都涵盖了。今儿小编就给大家说个透,让你们把心都放到肚子里。

【 事前把控 】

能成立保险公司的,都不简单

1、背景审核

《保险法》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这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股东必须是企业法人,而且还得信誉好、能持续盈利、实力雄厚。自然人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

像开头提到的几家保险公司,其实来头都不小,比如:华贵人寿的股东是茅台集团,隶属于贵州省国资委;上海人寿的大股东有中海集团(央企)、上海城投及上海电气(隶属上海市国资委);中意人寿为中外合资,大股东为中粮集团,同样是央企。

所以,这些大家没怎么听过的保险公司,背后都是实力满满的国资,根本不是平安那些代理人所说的什么小保险公司,哪一家央企或者省属国有企业会是小企业呢?

2、资金审核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资本。

股东审核通过了可不够,注册资本也要一次性出资。一般公司可以拿办公室、机器设备等作为注册资本,但保险公司不行,注册资本必须是真金白银。

【 事中控制 】

时刻监控、全面约束,大可放心

1、报表季度审核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设立成立了,但事才刚刚开始呢。一般公司都是审核年度的财务报告,但保险公司是季度审核,而且包括各种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等。一举一动,银保监会都盯得死死的。

2、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当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踩红线了怎么办?这时候银保监会就会要求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暂停产品销售以及网点设置,必须把偿付能力充足率提上去才可以正常营业。比如百年人寿今年由于产品卖的太便宜而导致偿付能力下降,股东马上注资20亿。

3、责任准备金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把保险卖出去后,需要从保费中计提责任准备金,放到银保监会那里,这样就不怕理赔时缺钱啦~

4、公积金

《保险法》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利润作为公积金。

保险公司可能今年赚了,但明年亏了,所以这个钱是让保险公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或者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公司资本等。

5、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法》第一百条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

(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是,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银保监会让每一家保险公司按照产品类型,根据保费收入的0.05%-0.8%上交保障基金,防止有些保险公司如果真的破产了、且储备的各

类资金都不够赔时,可以用这笔钱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益。

甚至,万一发生大地震或金融危机等影响整个保险行业的事件,也可以用这笔钱去弥补缺口。

家人不让买保险,我该怎么办?


好不容易通过搜集对比,挑好了保险,打算跟家里人商量商量,却像是一下子点着了火药桶,引得夫妻大战、父女争执。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又有怎样的化解?今天,小编就来同大家好好聊一聊。

一、为什么很多人对保险有偏见?

要想解决问题,找出其产生原因很关键。

保险明明是一种人生保障,是非常有力的风险转移工具,怎么就有这么多人不愿意接受甚至是反感呢?

对此,我们总结了以下几个主要的原因:

(1)保险从业人员良莠不齐

其实,很多人与其说是讨厌保险,不如说是讨厌那些“不合格“的保险代理人。

在传统的寿险行业中,保险公司大多采用拉人头和金字塔的模式来招收保险销售。只注意了数量的扩张,却没关注他们质量的培养。

很多人进入公司后,只需经过几天简单的培训,就能够上岗了。

这种情况下,他们最多只能进行简单的产品推销,根本没有办法依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定制型的保险方案,最后自然只能让消费者买到不适合的产品。

而一些为了提升业绩而不择手段的保险代理人,则会将保险条款吹得天花乱坠,哄骗消费者购买。等到真正出险之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来遮掩当初自己的谎言,拒绝理赔。

这样,也不怪很多买过保险的人都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了。

(2)因理赔纠纷而造成的阴影

除了对保险从业者的不良印象外,消费者本身曾经历过或是听说过保险理赔纠纷的,也很可能因此产生偏见。

十几年前,由于各家重疾险的理赔条件不一样,很多重疾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治疗手段进行治疗,就不能获赔。

比如心血管疾病,按照当时的医疗条件,明明可以做微创手术的,但只有按条款规定做开胸才能赔。

于是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保险理赔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认为“即使出险,也不能赔”。

实际上,国家已经将25 种高发疾病的定义进行了统一的规范,类似理赔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低了。

当然,撇开这类因保险条例所导致的理赔纠纷不谈,由自身问题引起理赔纠纷的也不少:

部分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不进行详细的了解,虽然每年花费上万的保费,但却连它具体保什么都不清楚,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以后不管出什么事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等到最后真正要理赔的时,才发现买的保险不在理赔范围内,于是变身保险一生黑。

(3)觉得买保险“晦气”,自己不会那么倒霉

比起前面两个相对客观的因素,最后这一点可以说是非常主观了,它其实是部分国人风险意识缺乏的体现。

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人在提到生老病死的时候总会较为忌讳,有的上了年纪的老人甚至会觉得买保险是在咒他身体不好。

此外,还有一些人自带“迷之自信”,认为所有“倒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买保险就是浪费钱。

二、家人反对,我们该怎么办呢?

说了这么多偏见的成因,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其实,耐心沟通是最好办法,一味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一切的偏见都来自于无知,我们在和家人沟通的时候,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提出自己的想法,“我要买xx保险,有一股脑说好处,是很难让不了解行情的他们信服的。

因此,不妨试试先从保险的科普做起,给家人讲讲保险的种类、每种类型具体保什么、又有什么特点之类的话题。

这样不但能够破除对方的误解,降低其对保险的抵触情绪,还能让他们认识到:我们的确是做足了功课的,并非受人哄骗后的“一时冲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多少会提到一些保险的好处,点到为止即可,不必过分夸大或激动,否则很容易会让人联想到某些“保险推销员”,反而造成反感。

接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潜移默化后,我们就可以同家人讲讲自己的保险选择了。

最好将一开始选了哪些产品、做了哪些对比,到最后之所以会选出这款的原因,都和家人分享看看。把自己的顾虑和选择思路都详细的描述出来,绝对比直接说“我准备买xx产品”要更能够说服人。

这其实和小编一直在做的事情有些相似,我们不能空口无凭的就鉴定哪款产品好、哪款产品性价比高,必须得一条一条的查条款、做对比,用数据来证明。

最后,若是家里人实在固执,就只能采取最为简单粗暴的办法了——不告知对方,直接为其投保。

互联网投保无需被保险人签字,即使对方不同意,也还是可以为其做好保障的。

全家人都在风险中裸奔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所以即使短时间内对方不能理解,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拖延,决定好了就趁早作出行动。毕竟,谁也不能保证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肥胖人群买保险,保险公司心里是怎么想的?


单身客户小A想投保重疾险,其他健康指标都还算正常,但是BMI比较高,最终保险公司给予了加费50%的结果,也就是说别人花2000元就能买到的,小A要花3000元。

小A有点接受不了,胖一点怎么了,吃你家粮食了?我胖的原因是因为有许多事放在心里不好瘦!你们要是这么在意,我可以减肥啊,去健身房啊。

但保险公司可不这么想,内部的核保建议是这样的:

小A,女,35岁,未婚单身,BMI32,肥胖,血常规、尿常规、血压均正常,无脂肪肝,其他各项报告均无异常,虽然考虑正常情况下可以通过饮食调整和锻炼进行瘦身,但是基于该女性35岁仍然未婚,也一直没有进行有效的体重控制,未来可以预见其主动进行瘦身的概率也相对较低,综合评估其未来患心血管及代谢异常等疾病风险与同龄人相比较高,建议加费50%。

你没看错,真的就是这样。你藏不住的肉,脱不了的单,减不下的肥,连保险都是要嫌弃的。

保险是一种非常独特的产品,它贩卖的是“未来”,如果你未来发病的概率远高于其他人,为了公平,它当然会对高风险人群采取一定的措施。

而肥胖就是其中一个风险因素,如何界定肥胖,保险公司有一套自己标准,那就是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一般来说,按照中国标准,BMI18.5~23.9为正常体重,24.0~27.9则超重,≥28.0肥胖。(注意,BMI值的运用只针对于一般成人,对于健美人士、未成年人、孕妇、虚弱的老人等人群是不适用的,这里提醒一下大家)

也就是说一般BMI≥28.0,投保健康保险就会存在一些限制了(不同保险公司虽然对此的风控手段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都不会误差太大)

BMI28是什么概念呢,换算成一个身高1.7米左右的人,体重需要达到81公斤。(大家可以想想一下画面)

这样看来,其实保险公司对肥胖的标准还是比咱们大多数小仙女们宽松很多是不是~但是超过这个标准就要小心了,一旦BMI超过30甚至更高的话,加费都是偷着乐的了,分分钟有可能很多产品是买不了的。

这不是保险公司的故意为难,BMI指数愈高,患上胆结石、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高脂血症等的几率会随之增高。BMI每增加2,冠心病、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的相对危险将增加15.4%、6.1%和18.8%。BMI超过30的人死亡率较之BMI为25以下者高出50%~100%。所以,肥胖是会直接增加理赔的概率!

肥胖除了不能穿漂亮衣服,拍美美照片,还会更直接的影响身体健康,特别是对于现在的很多孩子来说,多吃点,胖等于身体好这些都是谬论,不管是从找女/男朋友,健康,医疗花费还是以后的保障需求也好,胖都不是加分项。

那如果BMI已经超过30了,要怎么办呢?急需要一份保险来压惊啊。

一般来说投保健康保险的话,如果只是BMI稍稍超标一点,那么有机会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加费承保(运气好还可能标保,这个就需要结合身体的综合情况来做评估),但如果BMI超过一定界限,保险公司甚至大概率会做出拒保的决定,毕竟相关发病率和风险就放在那里,保险公司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心慌慌啊。

所以,BMI超过30的胖子买保险,正确的姿势应该是:买保险之前,游泳健身、早睡早起、健康饮食。

买保险中途交不起了,怎么办_保险知识


长期缴费的保险,如果中途交不起怎么办?

如果您选择的缴费方法是分期缴付,则您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如数缴纳续期保险费,以保证保单持续有效。如果万一碰到缴费困难,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办法:

(1)利用宽限期。

宽限期一般为60天,可以作为缓沖时间,用来筹措资金缴纳保费。

(2)自动垫交保费

有些保单具有自动垫交保费条款,且投保时您可选择此项功能,只要保单现金价值大于应交保费,就可由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费。在签保单时,应仔细阅读“自动垫交保费”这一栏的内容并咨询它的涵义,并经认真考虑后选择是否使用该条款。不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保险营销员替自己选择,以尽量避免签约后不必要的麻烦。

(3)保单质押贷款。

有些保单具有保单质押贷款功能,可按此条款以寿险保单作为质押物向保险公司办理贷款,缴纳保费。

(4)办理减额缴清保险。

如投保满2年以上,可以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对应金额的保障,可使原险种和期间不变,只是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5)减保。

即部分退保,可以降低保险金额,减少所缴保险费,这样能缓解缴费压力,拥有部分保险保障。

(6)失效与复效。

如果以上办法均不成功,则保单效力将暂时中止(称“停效”或“失效”)。此时,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付责任。但在两年之内,您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保单复效不但可以维持原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且是按被保险人原来的年龄继续缴费。因此,建议在重新具备缴费能力后,在两年之内及时办理复效,以便重新获得保险保障。但如果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不佳,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复效,因此最好不要让保单失效。

(7)退保。

这是下策,退保虽然是投保人的自由,但它会带来很多不利后果。主要是失去了保障,保费有所损失,若今后重新投保,要按新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收取更多的保费等。

健康告知要怎么答?不通过怎么办?


大家都知道,健康告知是买保险最重要的一环。健康告知做不好,可能会影响后续的理赔。那么健康告知要怎么做才好?误区是什么?小编今天就跟大家详细聊聊。

一、填写健康告知的两大误区

1、担心拒赔,过度告知

小编经常收到一些用户留言说,看到有人因为健康告知没填好,结果出险被拒赔,感觉怕怕的。所以在买保险的时候,不管身上有什么小毛病全都告知保险公司。但全面告知是有必要的吗?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健康告知的分类。

健康告知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告知」,一种是「无限告知」。比如内陆实行的是有限告知,香港实行的是无限告知。

有限告知是指保险公司问什么,我们就答什么,没有问的就不用答。无限告知是指,把你知道的所有情况,都尽量告诉保险公司,不得保留。最后四个字尤为重要。

所以在大陆投保的用户,没有必要因为过度担心,把身上的什么小毛病都告知保险公司。

如果你这样做了,反而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你的过度告知,出于谨慎,做出延期或拒保的处理,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2、凭感觉马虎填写

很多人第一次填写健康告知都是这种心情,觉得就是走个流程,没什么实际意义。

另外,健康告知里的专有名词太多了,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想看懂都难,所以马马虎虎填写来得更容易些。但抱着这种想法的人,一开始就错了。

文章开头小编已经说过,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筛选客户、确认风险的重要流程,马虎不得。如果健康告知没填好,日后出险,保险公司有合理根据拒赔,那我们的损失就大了。

小编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事件,一位客户在健康告知的时候没有仔细查看,随便填了填。

过了一段时间才想起来,自己在买保险前做过一次体检,查出乳腺结节,结果这个乳腺结节是在需要告知的范围内的,但客户并没有进行告知。

客户担心以后万一真的出险无法理赔,后来在我们保险师的协助下,又进行了补充告知,才没有影响后续的理赔。

二、填写健康告知的正确姿势

1、注意疾病范围

一是:注意是否患过某些疾病,在健康告知中,会问你过去是否曾经患过一些症状、疾病或由手术史,这是健康告知的重点。

从部分条款可以看出,健康告知不光包括病症,还有对应的病症程度,比如说高血压,不是你患有高血压就选是,而是「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才需要告知。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健康告知的疾病一定是确诊的,而不是疑似或自我诊断的病症。

比如抑郁症,如果只是自己怀疑患有抑郁症或者短期心情低落,并不需要告知,只有经过指定医生确诊的抑郁症,才需要告知。

二是:需要注意问询的时间范围。比如,有的重疾险会问最近两年内是否因健康异常发生过住院或手术,或由体检医师或医生提过住院或手术建议。

特别提醒大家一句:如果是3年前检查出血常规异常,且没有涉及到健康告知的其他项,那么是不需要告知的。

所以啊,健康告知是个很费时间的精细活儿,还需要大家多花费些心思。

2、有问有答,不问不答

健康告知是有一定技巧可循的,如实告知就是这个技巧。我们说健康告知要如实告知。但要明确,如实告知≠全部告知。

如实告知和全部告知是投保人要把握的一个度。这个度就是保险公司问到的,就回答,没有问到的,就不回答。

3、病历收好,就诊记录要心里有数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身体健康的评定,是以病历和就诊记录为依据的。对于病历,大家要收好,而对于就诊记录,大家要心里有个数。

不过也是因为就诊记录很重要,所以提醒大家,自己的医保卡不要外借,如果发生就诊记录,疾病严重的,可能就买不了重疾险了。

那万一投保的时候忘记了告知疾病怎么办?大家往下看。

三、健康告知没通过,怎么办?

健康告知是一种初筛,初筛过后,就出现两类人群:

一种是没有问题,完全通过的;

一种就是没有通过,需要再次分析疾病风险的。

而保险公司通过再次了解疾病信息,对疾病风险进行再一步的分类,进而做出下一步的决定,这个过程就是核保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智能核保就是核保中的一种方式。

1、智能核保

什么是智能核保?简单来说,就是电脑判断你疾病情况,确定你是否可以投保。是健康告知不通过的下一步动作。

智能核保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留核保痕迹。

一般线下产品核保,如果通过那自然不用说了,就是可以顺利买到保险,但是如果不能的话,会留下核保的痕迹,而再其他保险也会受到影响。这一点智能核保就相当贴心了。

2、人工核保

上述的智能核保,其实也是为了解放保险公司的一些人力,才发展出来的。它暂时只能处理一些简单的疾病情况,稍微复杂的,还是需要人力来判断完成。

所以如果智能核保不通过,那么人工核保就是购买保险产品的最后一道准入线了。

3、核保后可能的结论

人工核保之后,可能存在三个结论,一个是承保(标准体、加费、除外承保),一个是拒保,一个是延期观察。

四、还有一些小问题

1、买保险前到底要不要体检?

小编经常被问到这个问题,为了避免日后的理赔纠纷,也为了自己心安,很多人买保险前会去做个体检。

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因为像上文小编提到的,保险公司判断我们的身体健康状况的依据是病历和就诊记录。

如果你的身体没什么大问题,那么体检如果检查出问题,可能会影响投保,导致加费、除外甚至拒保;

如果你的身体已经查出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做相应体检,确定疾病的严重程度,根据诊断情况再确认是否承保,这种情况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再去体检即可。

2、买保险后,有些健康问题忘记告知,怎么办?

像上文中提到的,在买完保险后,才发现疾病忘记告知,怎么办?

这时候可以补充告知。

如果是在小帮购买的保险产品,可以联系当时的保险师进行补充告知。也可以在小帮保/小帮规划后台留言,联系客服进行补充告知。

一般像吃坏东西导致的急性肠胃炎、或是感冒发烧等疾病,是不影响的。

但像乳腺结节、甲状腺结节,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判断,可能会被加费、除外,甚至是解除合同。

小编笔记

1、填写健康告知,要注意三点:注意疾病范围;有问有答、不问不答;就诊记录要心里有数。

2、健康告知不过,可以智能核保,智能核保不过,可以尝试人工核保。

3、买保险后发现健康告知问题,可以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补充告知。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咨询客服。

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怎么办?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30天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单位愿意参保而部分职工不愿意参保这一新现象,成为企业人事管理面临的又一新问题。很多公司会问: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怎么办?公司统一为员工买保险,但有的员工自己不愿意买养老保险,等于是自己放弃公司给的福利待遇,公司为了避免纠纷发生,就让员工自己写一份声明书,并有同事签名见证,这样做公司有没有风险?但是,实际上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员工签的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无效。

员工自愿不购买社会保险的原因分析

原因一:个人扣款金额较高,与其缴纳社保,不如自己花掉。有的职工说:“我一个月工资1300块钱,现在市区的社保基数上调到1686元之后,我自己就要承担近200块钱,扣去之后,我只能拿到1100多块钱,这怎么能够用呢?还不如不缴呢。”社保工作人员建议:个人在缴纳8%的养老金的同时,单位要给你缴纳18%的养老金。《社保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今年,我市企业养老金已实现“八连调”,养老待遇、医疗待遇未来都将更加完善。所以我们应将眼光放长远,为自己的未来尽早做好打算。

原因二:企业会不会截留我们的社保费部分?职工存在这样的担忧:“如果企业将员工缴纳的部分代扣之后,却不替我们缴纳社保,怎么办?”社保工作人员建议:社保经办机构每年都会打印社保对账单,对账单上详细记录了缴费人员的缴费期间和缴费基数。另外,个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随时到社保处查询缴费情况。如果出现企业扣款却不缴纳社保的情况,职工可以直接到社保处稽核科举报投诉,稽核人员会依法处理,尽快为职工追回应有的权益。

原因三:人员流动大,统筹转移难。企业职工普遍有这样的顾虑:“我来自外地,在这里工作几年后还要回老家,到时候要是社保转不回去,不是白交了吗?”社保工作人员建议:《社保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所以,不需要担心缴纳的社会保险不能转回老家。

但是,在面对员工资源不购买社会保险时,有些HR甚至部分律师出了个主意:员工如果不想买社会保险,就要求他们自己写份“自愿不购买社会保险”签字即可。其实,这种声明书在劳动仲裁和劳动纠纷申诉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所谓个人“自愿放弃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怎么办?

首先,设法说服员工购买,通过加强公司对购买社保的好处的宣传及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对社保的相关规定,尽量使员工能全面详细地了解社保,并明确告知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在其离职后可以退出来这一事实!(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巴不得省下这些成本!)

其次,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社保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又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而对于员工外出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全面规避发生工伤的风险。

在此,针对那些流动性很强的工作岗位,员工不愿购买社保的,公司可以为其办理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或者单独购买工伤险,并事先发书面通知给他本人,通知其于某月某日提供相关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当然这样做也有可能补缴,但至少不会使公司被罚款!

然后,为了避免今后再发生这样情况,公司可以在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提出相关规定,如在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中写明公司将按照国家社保的有关规定交纳社保费用,并让其看完认可签字,只要他同意签了合同,到时候就强制办理社保!实在不行就劝退!但话又说回来,很多用人单位处于无人可招、无人可用的状况呢,怎么还劝退啊?我的建议是对于不愿意购买社保的部分员工,除满足上述第二项外,可以进行岗位变动。如安排到危险系数较小的岗位工作。

当然,企业不为员工办理社保相关手续,还有一种的可能是员工“已经办理”了——比如很多城郊结合部居民已经参保了当地街道或者区的社保,且相关政策比普通社会保险更优厚,员工不愿意放弃。这种情况下叫员工写一份“自愿放弃参保”声明书,也可能成为企业免责的依据。

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怎么办——相关链接职工个人不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周先生:我工作的单位工资低,职工个人不想交社保,可不可以?

解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以劳动关系为纽带的社会保险险种,属于强制性参保险种。过去有的职工不愿意参保,认为是否参保应该由自己自由选择,甚至还有职工因为企业为其参保而闹到相关部门来,说单位没有告知他就为其参保了。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公民和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登记义务。2.参保义务。3.缴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是“应当”,用人单位是代扣代缴单位。如果职工不参保,属于违法行为。

离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转走还是提现


个人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办?

情况一:离职后,如果你还是在这个城市工作,那么可以把住房公积金转入下一家单位。

情况二:你不是本地户口,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符合下面条件就可以:

一、离、退休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

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其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四、在职期间去世的:

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

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五、购买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

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

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保险知识,更换职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据介绍,不同类别的职业其职业风险系数不同,特别是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险,它与普通人寿保险不同,并非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性别等作为费率拟定的标准,而是按被保险人职业的危险程度制定费率,职业危险越高者意外伤害险保费就越多。比如,十八岁和六十岁的人,即使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年龄差距,但如果所从事工作的类型相同,那么投保意外伤害险时两人的保险费率也相同。

因此,在客户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将其工作与职业风险系数表进行相应的比较,不同的职业按照不同的职业风险系数来定。一般按照职业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直到六类职业。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更,就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如被保险人发生了职业变化,保险公司会依据其职业风险系数表,对被保险人做出拒保、加费、不变或减费的决定。

职业变更需及时告知

据介绍,根据《意外伤害医疗险》的条款约定,当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被保人应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人的职业或工种变更后,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依前项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按实收保费与应收保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人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在保险拒保范围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投保人在收到保单后,总是习惯放置一边,出事后才想起买过保险,而自己对保险一无所知。

“提醒广大客户,行动起来,将您的保单从抽屉中拿出来,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充分了解投保后享有何种权利,同时也要清楚自己应尽哪些义务,这样才能保证日后得到充分的保障。”

团体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工种变更怎么办


团体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保费;其危险程度增加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依前项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在保险人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其他内容的变更

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保险人将按合同注明最后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被保险人变更

若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增加员工而需增加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通知到达之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如通知起保日在到达日之后,则自该起保日零时起生效。但新增的被保险人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投保条件。

若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因所属人员离职、退休、超过保险人规定的年龄限制或其它原因而需要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该被保险人资格自通知到达之次日零时起丧失,如通知退保日在到达日之后,则自该退保日零时起丧失,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效力终止。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可为一人或数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应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意外事故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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