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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打算买房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2020-05-28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计划规划现金流 不同年龄阶段的保险规划

刚刚入职的公司帮我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但我暂时并不打算买房,钱缴存在公积金账户里面又取不出来,岂不是一笔动不了的钱?不买房不能用是不是有点浪费?

中心回应:公积金在以下三类情况下是可以提取的:

一类用于住房消费的支取,主要包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含1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一类是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支取,主要包括:(一)离休、退休;(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三)出境定居;(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五)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属农村户口的;

一类是由于规定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支取,主要包括:(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假如暂时不提取公积金,存在账户里的公积金款项与银行存款一样,是要付给存款人利息的,职工缴存的公积金也要由市管理中心支付利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于每年6月30日结息,上年6月30日前归集的公积金按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期间归集的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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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滨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滨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围内的调动);

(五)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非本市户口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含1年)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一年内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职工不得凭同一套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重复提取公积金。

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一套贷款材料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提取程序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次后符合销户支取的,可以办理销户支取。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必须由单位指定的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办理支取手续。

单位因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已清算完毕的,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由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直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转受托银行,申请人凭受理证明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柜领取存折。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单位经办人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支取手续,为职工办理支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查询】提取凭证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提取人在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提取申请表”)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黄山卡的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凭证。

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

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须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

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住房的,须提供由房改办签发的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经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

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的,须提供房改办签发的出售公有住房收款批文、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

5、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

(二)建造自住住房的,市区提供市级(县境提供县级)规划土地和建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由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内容建议为翻建、大修的《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以及相关费用证明。

(四)支付房租的,须提供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证》或租房单位和居住地街道出具的租房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租赁纳税发票,租房合同。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六)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须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七)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须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医保卡、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

(八)偿还市本部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也可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偿还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商贷部分的借款合同和还贷证明;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须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以后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或贷款行出具的还款清单),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九)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职工离退休的,须提供离退休批准文件或离退休证。

(十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八款提取条件的,除须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下述材料:

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已落户的外地户口簿;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的,提供原籍户口证明以及单位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证明。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人员提取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的证明。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网上备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有效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其它类型住房自最后一次开具购房有效凭证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支付房租费用的,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五险一金查询】提取程序

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步骤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步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条件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3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4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

8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9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10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1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12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1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14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15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1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END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ND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限制

1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2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ND

公积金,怎么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如何还贷?怎样才能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怎么用,下面进入住房公积金如何还贷全攻略。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需哪些条件?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本息怎样偿还?

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用于归还贷款。在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并由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在正常还款以后办理。

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个贷本息,目前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按日计息,以放款日为计息起点。

(1)部分提前还款:受托银行应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方可接受其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与之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并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补充条款,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市中心。借款人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受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部分提前还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归还方式归还,受托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

(2)全部提前结清: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时间限制。借款人应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受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回。

年冲还是月冲?

公积金账户上的钱不能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它的最大功能是“冲还贷”,抵减房贷的还款额。

因此,如何用每个月的公积金来冲抵自己的房贷便是一门学问,一般而言,公积金“冲还贷”的常见方式有两种:月冲和年冲。到底哪种方式能达到最佳“减负”效果,并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房贷者本身现金流等情况。

月冲:可减轻贷款月供压力

“月冲”,又叫逐月还款法,是指银行逐月地将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支取出来,用于支付住房贷款的本息。对于多数购房者而言,其所能够申请到的最大公积金贷款额一般不足以覆盖全部房贷,而每月公积金的进账额一般也小于月总还款额,因此,公积金加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模式以及公积金“月冲”方式是多数人的常见选择。

举例来说,刘先生夫妇俩购房选择组合贷款,共35万元公积金贷款(15年)和65万元商业贷款(30年),而两人公积金账户每个月进账总额是3500元,除抵扣公积金贷款部分外,还可富余500多元。刘先生夫妇每月工资税后收入合计约12000元,购房首付款的一部分为亲戚资助,同时,两人计划在一年内添丁,所以,在贷款初期还债压力较大,所以,他们选择了月冲方式。

在银行办理好“公积金冲还贷”的委托书后,银行每个月将3500元的公积金支取出来,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每月本息约3000元,剩余的500多元则用来偿还商贷(商贷每月本息约3000多元)。这样,刘先生还需要每月向还款账户存入2500元,用来补足商贷部分。

这样,两人每月在扣除房贷、各项生活费、还亲戚借款等支出后,每月可节余近5000元,这样,一年后两人可积攒约6万元的“生育基金”,基本可解除添丁的后顾之忧。

年冲:一次性冲抵最省利息

“年冲”,又称为一次性还款法。和“月冲”的本息还贷不同,“年冲”是直接用公积金账户上的全部余额来冲抵贷款本金。而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年冲”须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也就是说,偿还完全部公积金贷款本金后,才可以冲减商业贷款的本金部分。“年冲”方式其实是一种提前还款,节省的多为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同时,这种方式更适用于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且贷款初期现金支出压力不大的购房者。

根据公积金中心规定,使用“年冲”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第一,住房贷款必须满一年以后,才能去办理冲抵本金的业务;第二,在一般情况下,冲抵的本金额度不低于6个月还款额。另外,“年冲”之后,减少了贷款的本金,相应的每月还款额也会有所降低,对于那些还贷能力充足的人,此时可以到银行更改一下自己的还款方式,比如保持每月还款额不变,同时缩短自己的还款期限,以达到进一步节省利息的目的。

选年冲还是月冲关键看现金流

银行理财专家认为,究竟选择年冲和月冲哪种方式才是正确的,要取决于各人的现金流量以及还贷计划(是否打算提前还贷等),选择月冲并不妨碍提前还贷,购房者可以把每月节省的现金积攒到年底一块冲抵本金,而且可优先归还商贷本金;选择年冲,还贷初期的现金流压力可能较大,但是,一年过后,随着贷款本金的一次性冲抵,月供负担也将大幅减少。不过,年冲还需考虑冲还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贷款相对较低的利率将不再享有,而月冲更有利于积累现金,用以提前冲还商业贷款。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功能用处强大,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等


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之外,还有其他用处,比如装修、租房、交物业费等等,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家庭甚至可以提取补贴家用。另外,如果离开现居住地,还可以销户提取。

买房还贷最常见

采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这是住房公积金广为人知的一项功能。

据了解,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惯常采用的是冲抵还贷方式,以上海为例,在签署《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之后,便可冲抵银行贷款了。还款方式有按月或按年冲抵贷款两种形式,购房者可以灵活选择。

住房公积金既可以抵冲公积金贷款,也能偿还委托合作的商业银行贷款,如果购房者申请了组合贷款,那么公积金会优先抵冲公积金贷款。

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还款委托合同,还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提前还贷。当然,其顺序为先行归还银行还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顺序不能颠倒,不能先提取公积金之后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除了冲抵房贷之外,公积金还有另外一个用途,就是补贴购房开支。政策规定,凡是用来购买自用房,不论是商品住宅,还是经济适用房,均可以提取公积金。当然,政策对提取时间做出了规定,半年内未能提取的,将视作自动放弃。

其他用处也不少

除了购房还贷之外,公积金还有其他用处,比如装修、支付房租、支付物业费等等,甚至可以补贴家用。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公积金其他用途。

装修

根据公积金提取规定,对于城镇拥有私房的市民而言,若考虑重新装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通常情况下,在办理提取手续过程中,需要提供房产证、正规装修施工合同等等材料。此外,建造、翻建自有房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方式与购房相同。

租房

公积金也能付房租。据了解,各地均规定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只不过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上海为例,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同时本人及配偶在上海没有自住房,以及个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提取金额以季度为单位,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保障

公积金还具备一定的保障功能,比如支付物业费,甚至补贴家用。

针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指购买并自住由当地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居住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职工。当然也要满足缴存期限、无提取公积金购房消费记录等条件。

此外,对于享受低保家庭,或者因为大病导致家庭陷入极度困境的家庭,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这些与住房有关联的事项。

销户

如果离开现居住地,可以销户提取。销户提取的包括离退休、死亡、户口迁出、出境定居、应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以及自愿缴存协议期满者,如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对公积金存储余额进行全额提取。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号销户。

不买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列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铁,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补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不买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原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在2005年联合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你可以上网查一下),明确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在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这并不是我们自己的规定,请你理解。除了上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提取:

(1)离休、退休的(包括退职);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农民合同制终止劳动合同的;

(7)调离烟台市的(指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

(8)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的);

(9)异地求学的;

(10)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夫妻双方均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且夫年满50周岁、妻年满45周岁;

(12)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用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首先,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这些条件之后,带上身份证、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月收入证明(工资单)、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来说,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经济实力等进行一定的审核。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持有效购 (建)住房资料、首期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由借款人(配偶)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中心审核作面谈。

中心审批

中心据借款人申请材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借款人 (房产共有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开办还款帐户及办理保险手续。

签订合同

借款人签订借款 (抵押)合同并填写房地产抵押(或期权)登记表等,交由中心经办人核对;同时,根据在受托银行开办的还款帐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及借据。

银行会审

中心经办人将核对无误且由委托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签章的借款合同、划款授权书、借据等材料送交受托银行会审;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会审后并签章的借款合同返回中心。

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受托银行审验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将期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回中心。

资金划拨

中心根据办理完善的借款(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等,将贷款资金划拨至中心在受托银行所设立的委托贷款专户,并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发放贷款

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借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贷款发放后及时将有关合同、借据等材料返回中心。

贷后管理

中心对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后返回的借款合同、借据、抵押合同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后,录入微机,归档保存。同时,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借款 (抵押)合同及借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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