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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改革推进百姓享受改革福利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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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省人社厅举行新闻通气会,就《规定》中参保人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规定》明确,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朱晓文解读说,实行市级统筹,即要求一个市辖区范围内,不同区县要实行统一生育保险政策,统一待遇标准,并实现基金调剂使用。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此次我省将缴费比例调整为一般不超过0.5%。超过0.5%的,需报省政府批准。朱晓文解释说,各地可以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比例,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这样有利于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原政策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新《规定》明确,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假期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其中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职工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2-98天的生育津贴。凡符合我省晚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累计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另外,我省还首次明确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规定》明确,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的生育医疗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最后如果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还有未就业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则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保证生育保险不再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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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10月1日起江苏省内实施统一的生育保险待遇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最大的亮点是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在我市就业的外国人。也就是说,今后无论你在哪个单位工作,都可以享受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近日,泰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9日,记者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易纯结合泰州市实际对新规予以解读。

亮点一

覆盖范围扩大,包括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内全享受

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新规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本省行政区域内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我市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面,生育保险已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558117人。

亮点二

个人无需缴费,我市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5%

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费。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超过0.5%的,需报省政府批淮。我市原政策规定缴费比例为1%,现降为0.5%。

此外,针对目前各地生育保险政策不统一、待遇标淮差异较大、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新规明确,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我市生育保险将继续实行市级统筹。

亮点三

护理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生育津贴

原政策仅限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新规明确,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假期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职工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2至98天的生育津贴。

另外,《规定》还明确,凡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晚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也就是说,晚育女职工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需要补充的是,晚育假隻能享受一次。

同时,新增规定,女职工晚育的,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可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亮点四

无需垫付费用,津贴少补多不退

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新规规定,参保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新规还明确,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按单元、病种付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改变了原来职工“先垫支后报销”的传统做法。也就是说,职工隻要没有特殊要求,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基本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钱。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新规首次明确,“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淮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淮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将给生育的职工家庭带来不小的福利,例如个人无需缴费,我市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5%,护理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垫付费用,津贴少补多不退等,随着社会的保障制度的晚上,生育保险后期将会给职工带来更多的实惠。

用人单位,《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10.1在连云港市实施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我市正式实施。新规定在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较大的调整。而最大亮点就是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之内,同时,新规定还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明确符合相关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所有用人单位均需参加

“今后,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参加生育保险。”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与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相比,新规在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较大调整。

据统计,目前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0.5万人,其中女职工参保人数为15.2万人。目前,我市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不在范围之内。新规定覆盖范围扩大,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再加上现行的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这意味着,今后城乡所有育龄妇女都能享有生育保障。

无特殊要求,生孩子基本不花钱

根据新规定,参保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职工只要没有额外的营养补充、收缩子宫、塑身美体等特殊要求,顺产或者剖腹产等正常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基本就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钱。

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保或未足额缴费,造成职工的生育待遇无法报销怎么办?新规定加大了对职工权益保障力度,明确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且逾期不支付的,将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赔偿。

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

值得一提的是,原政策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比例为0.6%-0.8%,最高不超过1%,职工个人不用缴费。新规定建立了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

同时,新规定实施后,符合晚育规定的男职工不仅可以休10天的护理假,还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孩子,生育津贴从过去的90天增加到98天。若符合晚育规定的,女职工还可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不过,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和生育津贴,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此外,按照新规定,放环、取环等做计划生育手术的,也有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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