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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乌鲁木齐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开始

2020-05-21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养老保险基本知识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开始,将于11月30日结束。未按时参加资格认证的,将影响养老待遇领取。

10月29日,新疆晨报记者从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退休(职)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主要由各单位负责核实,然后报送至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

异地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属异地退休人员,国外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属出国(境)定居退休人员(须:每年提供一次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居住证明),单位核实后报送至乌鲁木齐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

根据相关规定,退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暂时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未按时参加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2、未按时进行异地(出国境)居住信息登记备案;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4、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5、死亡;6、长期无法联系。

发生以上第1、2、4、6项情形的退休人员,经单位确认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生以上第3项情形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悉,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主要是为做好退休(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认证工作中,凡是参保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因工作失误或故意隐瞒退休(职)人员死亡造成冒领现象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除追回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外,还将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今年4月至6月,乌鲁木齐市已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进行了认证。

乌鲁木齐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还将有更多的人享受到相关的养老保险待遇,完善退休人员乃至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需要,保障到基本民生。

延伸阅读

养老保险改革,川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4月29日下午,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动员会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动员部署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区长李宗喜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宗喜指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对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过大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他要求,要高度认识养老保险改革的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要切实把握中央和省、市的政策要求,精准实施,按时间节点推进。严格执行参保范围规定,严格把握缴费基数口径,严格执行统一政策规定,严格落实财政兜底责任,稳妥有序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保障,抓好宣传引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地。

李宗喜强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统一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履职尽责,确保改革平稳启动实施,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宣读并下发了《川汇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一、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专管人员应在2小时内电话通知事保中心待遇部及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并在48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上述两个部门。同时在待遇部“工伤审核”窗口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

二、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因伤情紧急暂不能到工伤指定医院治疗的,应到保险中心“工伤审核”窗口备案,待伤情稳定后需立即转入工伤指定医院治疗;

三、工伤人员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专管人员可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审批表》或《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鉴定表》到保险中心待遇部“工伤审核”窗口办理有关待遇手续(工伤人员到工伤指定医院治疗时,应通知就诊医院的医保科,否则医院不按工伤医疗管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中心待遇部不予支付。);因工致残等级为1-10级,旧病复发需持《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旧病复发医疗审批表》到保险中心待遇部“工伤审核”窗口办理有关待遇手续。经办人员按下列程序审核:

(一)根据国家、辽宁省和大连市的有关规定,审核工伤患者的用药(由医务人员审核),对伤情与用药不符的医疗费用,保险中心待遇部不予支付;

(二)医疗费用审核后,在住院费单据背面登记所扣除项目明细以及实报金额,加盖审核人印章;

(三)经办人员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定期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审核无误后,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加盖审核人印章;

四、报部长复核,其中工伤支付额超过1万元的,应报中心主管主任审批,超过5万元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五、经办人员应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支付的各项工伤费用录入微机。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事程序


一.基本养老保险金收缴程序:

1、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参保时应向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提供如下资料与表格.

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需提供电脑软盘)

②《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需提供电脑软盘);

③《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

④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本人1寸近照1张。

参保后正常缴费时,如本月无人员变更及月基本工资增减情况,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直接按上月参保人数按月基本工资数额委托财政或开户银行按划拨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人员变更及月基本工资增减情况,用人单位要在当月十五日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并携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有关手续,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依据新核准人数及月基本工资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直属保险处向参保单位发放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

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

3、缴费情况反馈:

市社保局电脑中心每月末将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汇总,打印出报表。同时直属保险处每月向缴费单位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费缴款单》,每半年提供一次《个人帐户帐目单》,由用人单位公布或转交给工作人员。

4、中止、终结缴费:

工作人员调动、被用人单位辞退或本人辞职等,其所在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工作人员经批准出国和赴港澳定居,或工作人员死亡,用人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

所带资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程序:

1、退休、退职审核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退职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送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审核:

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的《干部退休证》、《干部退休通知》和市劳动局审批发放的《工人退休证》、《工人退休通知》。

③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身份证复印件。

④退休、退职人员个人储蓄存折帐号。

⑤提供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经审核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同时办理停止缴费手续。

2、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

直属保险处每月5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金核算并转入退休、退职人员的个人储蓄存折帐户。退休、退职人员到银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工伤认定,徐州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将受工伤保险保障


11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工伤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这是市人社部门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系列举措之一。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伤认定申请直接可在“家门口”办理,不用再到位于新城区的市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业务了。

11月1日,新修改的《徐州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正式实施。新的《实施意见》将机关事业等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明确了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20元,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同时授权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等因素适时调整。

新的《实施意见》还对五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省基础标准下浮10%执行,与苏中和苏北其他各市均保持一致。对于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新的《实施意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此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结算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基准标准同步调整。

为方便职工和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从12月1日起,我市工伤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模式,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的工伤认定申请直接在各区人社局进行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伤认定申请可在区社会事业局进行办理,均不用再到新城区的市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

根据《徐州市工伤认定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凡是在市级及以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者设立,且住所地在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由项目工程所在地的各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表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意见实施前,需要到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意见实施后,可以就近到单位所属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未申请的,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

在徐州市新的《实施意见》发布后,众多徐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均能享受到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对广大职工而言,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更能为其工作带来动力。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封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4月29日讯:4月26日上午,我市召开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保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就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秦保强强调,一是认识其重要意义,坚定改革信心。要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逐步化解“双轨制”矛盾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二是把握改革原则,明确推进思路。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准确领会、全面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这项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要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地。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保障,精心制定方案,强化督导调度,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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