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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医疗保险 最好的保险

2021-06-28
保险的规划 保险的知识 合理的保险规划的作用

信达至尊个人医疗保障计划

产品亮点:

适合人群:高端人士及家人

投保年龄:

保障期限:1年

保障区域:以条款为准

保障权益

基本医疗费用保障约定金额1、住院医疗:床位费、护理费和膳食费;住院综合费用;输血费;无赔付住院津贴。2、门(急)诊医疗:西医挂号费、诊疗费;门诊费用、检查化验费、药品费、材料费、治疗费、抢救费、救护车费、门诊手术费;中医治疗费用;物理治疗费;替代治疗费。3、境外急难救助:医疗运送和送返;遗体或骨灰送;当地安葬或丧葬;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亲属慰问探访;紧急搜救。

可选择医疗费用保障约定金额1、生育:生育费用;终止费用。2、精神心理治疗。3、康复治疗或家庭护理。4、牙科医疗;牙科意外伤害治疗费;预防性治疗费;基础牙科治疗费;在等待期后的重大牙科治疗费;牙周疾病的治疗费。

扩展阅读

综合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特点


医疗保险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而综合医疗保险又是什么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综合医疗保险是指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和手术费用等一切费用。那么综合保险有哪些特点呢?

(1)保障范围广。综合医疗保险对各种住院和门诊费用都提供了广泛的保障,其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住院床位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诊疗费。此外,综合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还包括对门诊医疗费用,某些康复治疗的费用,如假肢、人工关节和轮椅及救护车费用等的补偿。对上述医疗费用项目,综合医疗保险的给付限额相对较高,甚至只有一个总的保险金额给付限额,这与基本医疗保险是不同的。综合医疗的除外责任也比基本医疗保险要少得多。

(2)保费高。由于保障范围宽泛,综合医疗保险的保费比普通医疗保险高。

(3)风险共担。综合医疗保险合同中都会确定一个比较低的免赔额,并规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费用的分担比例,实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共同承担的做法,以期实现对费用的控制,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4)补充作用。综合医疗保险从形式上看,主要有综合型大病高额医疗保险、与普通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型大病高额医疗保险两种;从内容上看,有些综合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中还包含有预防保健服务的费用。可见,综合医疗保险的主要作用在于为那些没有社保的个人或团体提供较为充分的医疗保障,因此,该类产品一般不存在医疗服务费用的单项限额,只有一个总的赔付限额。

商业医疗保险,谈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结合


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意味着福利保障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互助共济有效约束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的转换。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的负担,轻装上阵,一心抓生产的机遇,而且给因资金困难长期无法报销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了切身利益。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截至今年3月,参保人员已达到1.12亿人,其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80%以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50%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由于我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还不能象发达的福利国家一样,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在医疗消费上给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了使用范围,而且个人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当前因医疗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和药品价格增长过快,以及一些医院和医药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利益驱动,使医疗费用逐年刚性增长,导致使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在北京市统计局于2000年8月份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进行的民意测验(民意测验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共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507个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0140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回,调查范围占城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人员的1.7%.)中,被调查者有89.8%的人认为医疗费增长过快;有94.8%的人认为药品价格增长过快;有74.6%的人认为社会保障程度低;83%的被调查者认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有必要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保险;77.3%的被调查者认为,大额医疗互助不应由企业自身或商业保险办,而应由政府统一办。

从青岛市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情况看,仍有许多参保患者的家庭因病致贫,特别是家庭中患有大病、重病和慢性病的,即使中等收入的家庭,也会因此走向贫困。尽管政府对一些低保人员和低收入的家庭给予了一定的医疗补助,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例如尿毒症透析及肾移植抗排异治疗者,他们年人均医疗费在5-6万元,个人负担额在1万元左右,只要不停止治疗,差不多每年都需要这么多费用,造成大部分此类人的家庭一贫如洗。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领域,开办了各类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大致分为三类:收入补贴类、定额给付类和费用报销类。但各类险种投保和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尽人意,甚至有些险种因保险公司惧怕出险,已经被人为取消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国内现有11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共开办了131种医疗保险险种业务,但其业务量并不大。到2000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大约占同期人寿保险费收入的13.4%,与全国4000多亿元的卫生总费用相差甚远,仅占2.5%左右。时至今日,这种状况还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改变,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很小,其发展还很不充分。

本人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受到冷落,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理赔范围均比较局限,如费用报销类,只规定一些特定的少数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理赔,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各类疾病治疗的需求;二是赔付额较固定,如定额给付类,无论参保人医疗消费多少,只按照投保定额给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参保人医疗消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理赔手续繁琐,且等待期较长,使一些欲参保的人望而却步;四是诚信还有待于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健康医疗保险和普通医疗保险的区别


健康保险(Health insurance)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下简称“自贸区”)向服务贸易敞开了大门,允许外资在区内独资设立医疗机构和健康医疗保险机构这两项政策,带来巨大想象空间。

潜在机会

除了允许外资在自贸区内设立医疗机构这一原则性表述,自贸区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只有一句话:投资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期限不超过20年。

有关外资来华设立医疗机构,2000年当时的卫生部和外经贸部曾联合发文规定,必须采用合资形式且中资股比不能低于30%.2010年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提出允许境外资本独资办医。2012年又颁发了一个类似的文件,但较之2010年的规定有一个明显的倒退:医疗机构注册资本要求从2000万上升到了1个亿。

胡旭波同时表示,健康保险是很大的市场,虽然存在障碍,但未来看好。庞震刚对此表示赞同:“毕竟外资独资设立专业化公司,对于专业人才的引入和管理的提升是有帮助的。”

另一方面,以前外资保险费只能通过中再公司做再保险,再转到国外,也许未来在自贸区中可以直接和国外再保险公司合作。

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的分类

1.按投保人的数量分类: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

2.按投保时间长短分类:短期健康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

3.按保险责任分类: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保险和护理保险

4.按给付方式分类:费用型保险(就是补偿医疗费用)、津贴型保险(就是定额给付)和提供服务产品(保险人直接参与了医疗服务的提供,可依据被保险人的需求而提供相应的服务)

医疗保险的种类及各类医疗保险介绍


医疗保险就是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 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的种类可以分为四种:商业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保险的种类及各类医疗保险具体内容。

一、商业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二、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无须提供发票。

医疗保险投保建议购买医疗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其次才能考虑到因为住院所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只有将基础的保障夯实,在此基础上作补充才能锦上添花。有充足社会保险保障的人士,选择医疗保险可以优先选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三、费用型医疗保险

费用型医疗保险则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目的是补偿客户的医疗费,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理赔范围与“社保” 基本一致。有医保的人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可考虑购买费用型和津贴型互补。选择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也是有益的补充。

四、社会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医疗保险的种类——相关链接政府和企业主导的医疗保险的种类分别是什么?

政府主导的有: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企业主导的有:各类商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缴费标准分为3档,分别是第一档每人每年100元;第二档每人每年200元;第三档每人每年300元。参保的城乡居民还可享受政府补助,补助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80元,部分区市县还根据自身财政情况、参保人员缴费档次等给予参保人员更高补助,比如,双流县的补助标准最高达160元。

商业医疗保险的种类介绍

普通医疗保险: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住院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手术医疗保险: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特种疾病保险: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的保管增值


(1)应将基本医疗保险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户,分别记账,并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在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之间形成完善的制约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2)医疗保险经办单位的事业经费不得从保险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财政预算解决,目的是从制度上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避免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基金,也确保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3)做好基金的财务预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参照上一年度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年度终了,要编制基金收支决算,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政府决算。医疗保险基金的收、付必须通过财政专户,收入户只收不支,支出户除由财政专户拨入外只支不收,及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向财政部门编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划,从制度上加强基金财务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以后的基金运行平稳和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建立起基金监督检查机制,劳动保障部门是医疗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首先要承担起对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责任,对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过程以及经办机构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要对基金的财务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金融部门要对基金的筹集、支付、存储及保值过程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或审计机关授权的社会单位定期对基金的收支情况、基金运营情况和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进而促进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意外医疗保险和普通医疗保险的区别?


我们知道对于意外医疗保险来说,它涉及到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例如自然灾害像地震,泥石流,洪水等这些都是包括在内的,还有一些交通意外、旅行意外或者其他的意外因素导致的伤残,都是可以通过申请索赔来获得相关的补充的,在大多数的保险公司来说,对于意外保险的制定上,还会增加一些医疗保险,受害者可以凭借此保险来获得医疗费用的补偿或保险,这在一定长度上获得的利益还是非常不错的。

意外医疗保险一般包含:意外伤害(意外身故,残疾,烧伤),意外医疗(医生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X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住院医疗,手术费补偿。

不同的意外险产品条款不同,有的意外医疗保险仅包含意外引起的医疗费补偿。有的则包含因疾病引的住院费补偿。

意外医疗保险该如何选择才能够获得最佳的利益呢?像医疗费用这块,如果遇到意外伤残的话,一般在医疗治理期间是可以获得住院费用,医药费用等相关的费用报销的。而一些有增值保险的话还可以享受到家人的住院补贴以及住院费用的补贴每日是在100元左右。

我们在选择购买的时候要靠考虑到是否可以全额保险或者保险的比例,以及有没有免赔率的情况。尤其是对于一些分红型的意外保险来说,由于投入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事故发生之后获得的补贴也是很高的,像一些投保在一年内还可以获得一万元左右的分红,但是这种是需要结合综合医保来看的。

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区别

意外医疗:报销补偿类险种,报销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包含因意外导致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

住院医疗:报销补偿类险种,报销因疾病或意外发生住院时的费用,基本部分包括:医疗杂项费,各种检查费,药费治疗费,可

选部分一般包括:非器官移植手术费和器官移植手术费

意外医疗保险要注意的内容

首先,投保人要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尤其是投保疾病险、健康险。对于家族病史、日常生活习惯等条款要如实填写,以免给理赔工作带来麻烦。其次,要顺利获得保险赔付,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明单据,并带上投保单等相关证明。险种不同,索赔时提供的资料也不一样。

再有,报案早晚对理赔影响很大。比如当发生疾病、伤亡等保险事故时,应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最后,在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上,保险公司有规定,一般情况赔偿在五千元以下的时间为7天;低于一万元的十天;高于一万元的在一个月之内。如果保险公司拖延时间,不按期支付理赔费用,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业医疗保险,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诀窍


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下面小编为您介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诀窍。

近年来,消费者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但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较多,又是产生保险理赔纠纷较多的领域。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重庆保险专家说,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但是,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没有问题,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甚至拒保。因此,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消费者最好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从而使自己在续保时处于主动地位。

其二,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重庆保险专家说,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发票,赔付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花费;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其三,医疗保险有投保年龄限制。对于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而最高的投保年龄限制却大致相同,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

找法小编提醒您: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的区别。

首先,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中赢利.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

其次,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

再次,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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