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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 非常开心 她决定趁着假期

2021-06-21
非车保险规划 投保险财产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徐佳前不久考上了某著名高校的英语系研究生,非常开心。她决定趁着假期,到向往已久的欧洲去游玩一番,一来可以好好犒劳一下自己,二来还可以借此机会增长一下自己的英语能力,正所谓一举两得,于是徐佳便开始为自己的欧洲之旅忙活起来。她所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申请签证,徐佳得知,去欧洲游玩需要办理申根签证,而要想顺利取得申根签证,就必须要投保符合要求的签证境外险。

通过网络搜索和咨询专业人士,徐佳了解到,办理申根签证,需要投保符合以下几个要求的保险:第一:医疗保险的保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30万人民币);第二,保障期限需要覆盖在整个申根区停留的天数;第三,必须要提供紧急医疗救援服务。看着这些要求,对于保险不太了解的徐佳不禁犯了难,什么样的签证境外险才能够满足这些要求呢?自己的假期只有两个月,所以必须要尽快办理到签证,如何才能快速地投保到符合要求的保险,从而提高签证的办理效率呢?

正当徐佳为此事发愁时,她大学时的一位老师告诉她,可以直接通过平安保险保险网上商城投保平安申根签证保险。平安签证境外险的全面型和豪华型套餐都符合申根签证的要求,可以直接在网上付款完成投保,极其方便,而且网上投保还可以享受优惠。平安网上商城为客户提供中英文互译的电子保单,将电子保单激光彩色打印,便可以直接作为签证所需要的保险材料提交给大使馆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她节省时间,提高签证办理的效率。

听完老师的推荐,徐佳觉得很不错,当下便在平安网上商城中投保了平安全面型签证境外险,并将电子保单激光彩色打印下来。接着她又准备好其他各项签证材料,及时提交给了大使馆,很快她便拿到了自己的申根签证。徐佳很是兴奋,又在网上订了机票、酒店,规划好自己的行程,开始了自己的欧洲之旅。此番欧洲之旅的准备工作大多是在网上完成了,这让徐佳进一步感受到了科技进步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便利,也感受到了在平安官网上投保保险的方便和实惠。

相关知识

投保,高额保单频出现养老险领取决定回报


据统计,我国社会养老覆盖率仅为全部劳动力的25%,利用商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当务之急。而種種迹象显示,养老险市场需求强大。据一家保险公司人士透露,今年以来,该公司销售中的专门养老保险险種保费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5.8%,平均每个保单的保费达10.21万元,高额保单不断出现。

关注有无最低领取年限保证

专家建议,养老险产品的养老金领取方式相当重要,保户在投保时应格外关注“保证领取期”与“保险期间”均比较长的险種。同时,利用商业保险规划养老时,应充分考虑目前的收入水平和日常开销等,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以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25%~40%为宜。

林先生是一家外企的高管,今年35岁,计划60岁退休。收入不错,但是花销也大,十分担心退休以后的生活质量沒有保障,也特别害怕遇到意外或生病。在朋友的建议下,林先生考虑投保养老险,在看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后,他发现,大多数养老险产品都是约定一个时间开始领取养老金直到终身,“买这类保险是活得越长越划算,如果寿命短的话,岂不是白买了?”

其實,眼下有着林先生这種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普通养老险,在养老金的领取上,一般有两種方式。

一種是设定了一个保证领取年限,比如10年或20年,但保险期间可能是定期的,比如只能保到80岁或100岁。以某保险公司近日推出的一款退休计划为例,承诺每个保户保证领取养老金20年。若保户领取养老金未满2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固定年金直至满20年;若保户领取养老金满20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100岁。

而另一種则是沒有最低领取年限保证,但是通常保险期间为终身,保户可一辈子领取养老金,也就是林先生说的“活得越长越划算”。因此,保户在投保时应格外关注“保证领取年限”与“保险期间”均比较长的险種。

组合保障相对全面

同时,有迹象显示,一直以来市场上的养老险产品比较单一的局面有望扭转。近期,有保险公司开始推出具多重功能的养老组合险,保障相对全面。如表中养老险组合计划,除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同时还具有重大疾病提前給付、保费豁免及分红功能。不过,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胡国萍指出,虽然早期的养老险保障比较单一,由于其预定利率相对较高,因此也比较划算。

投保年纪越轻价格越低

为养老做准备,有多種方式可供选择,保险专业人士认为,由于养老计划最基本的要求是追求本金安全、适度收益、抵御通胀、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需要将养老计划与其他投资分开。市民在选择商业保险规划养老生活时,应充分考虑目前的收入水平,并结合自己的日常开销等,从而作出合理的选择。

同时,专家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25%~40%为宜,并应注意遵循三大原则:

首先要注重保障功能,使自己在不工作时依然能够有稳定的收入,而投资和增值等功能在养老保险中居其次;第二是要注重保值,也就是说要看一个保险产品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价值回报,而不是只看到时能够提供多少钱,因为判断几十年后这些钱的价值并不容易;第三是尽早投保,因为虽然养老是55岁、60岁的事情,但年纪越轻,投保的价格越低。(广州日报)>>>>

保险公司,“保单红利”的决定因素分析


各家保险公司各类分红保险条款都会有这样的说明:“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

也就是说,未来“保单红利”的决定因素是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遗憾的是,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是透明的,我们往往只能从媒体有限的相关报道中去了解、分析相关信息。

这一状况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会得到彻底的改变,因为一些保险公司已经上市,更多的保险公司正在准备上市,我们可以从相关的上市公告及中报、年报中更全面的了解相关公司的信息。

例如,关于客户关心的利差损问题。我们可以从平安保险公司2004年6月在香港上市时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了解到:平安公司1999年6月份前保单的保证收益平均定价收益率为6.9%,按贴现利率12.5%的假设,1999年6月以前的保单有效业务估计价值为负的221亿元;1999年6月以后的保单有效业务估计价值达到了297亿元。1999年以后的保单价值完全覆盖了此前保单带来的亏损,精算师对平安保险的内在价值的中间估值达到了正的190亿元。

这类信息的公开披露,以及汇丰集团进一步加大平安股权投资,成为平安第一大股东等,是平安公司获得投资者58倍认购,并以每股高达10.33港币在香港成功上市的关键;也使分红类保险客户选择相关公司产品时有了更多的参考依据。

假期儿童保险选择丨假期孩子意外医疗保险


寒假已经过去了一般,孩子们恋恋不舍,而家长们却忧心忡忡。如何才能让假期既快乐又安心呢?小编建议家长最好提前为孩子准备好意外伤害保险。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条件下也可以适当增加购买一些意外医疗保险,完善医疗补偿的各个方面。

学平险假期仍有效

学生平安保险(学平险)是家长比较熟悉的一项险种,其通常在学生入学时由学校代收保费,学生及家长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购买。被保险人只需交纳50至100元不等的保费,就可获得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在内的多种保障项目。

不过,一些家长对学平险的保障范围存在误区,认为只有在学校发生的意外才在学平险承保范围内。因而若是假期内,孩子在家受到意外伤害,家长可能不会意识到可通过学平险获得理赔。学平险的保险责任有效期一般是1年,在此期间,无论是在校还是放假在家,孩子都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意外险并非多保多赔

意外险是首选一项调查显示,在儿童保障方面,意外伤害现已成为头号杀手,我国每年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假期孩子自由活动的时间较长,遇到意外风险的概率更是随之增加。由此,家长为孩子购买保险产品时,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应为首选。目前,市场上的少儿意外险中,烫伤、烧伤、跌落、气管异物等儿童常见意外的保险责任均已涵盖在内。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家长为了应付意外事故不断的假期,给孩子购买多款少儿保险,或在不少于一家保险公司为孩子投保意外险,这其实是个误区。少儿意外险并非多投保多理赔,若同时购买多款产品,不同产品的保障条款间可能存在冲突。而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更不妥,因为保险公司通常会询问家长是否已在其他公司为孩子投保,若未如实告知,万一发生保险事故,投保的第二家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

小编建议,一般而言,家长们选择最高报销5000元至10000元额度的住院医疗保险就可以了,如果孩子身体不是特别差,不用考虑过高额度。

这个非常重要,夫妻一起投保:谁当投保人更合适?


经常遇到夫妻一起投保的客户,两口子会商量,谁当投保人呢?然后有一方会说,谁当都一样,你来投吧!是不是真的谁当投保人都一样?谁来做投保人,有没有什么讲究呢?咱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

一份保单之中,会有四个人的存在。保险人、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

保险人:保险人不是人,真的不是人……

保险人其实就是保险公司的代称。它的权利是收钱,义务是理赔(这个是简要说明,实际上会复杂很多),这个很好理解。虽然在收钱时很痛快,理赔的时候需要符合各种标准,进行各种调查,但是正因为有保险人的存在,让我们可以用很少的钱,得到很高的保障,这也就是保险存在的意义。

投保人是保单中出钱的那个人,所以也是保单的拥有者。谁出钱谁就是大爷,所以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权利最大。

是否投保,给谁投保,买哪家公司的产品、保障多长时间,买多少保额等等,都是由投保人来决定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我们先说权利。

一、投保人的权利

1、给谁投保的权利

给谁投保,是投保人的权利之一。但是,如果你觉得只要花了钱,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那就太天真啦。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需要有保险利益,才可以投保。

《保险法》中对保险利益的规定

《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利益为本人、配偶、子女,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其他近亲属。

某些保险产品,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可以为孙子、孙女来投保的,但是需要符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保人也可以为私生子女投保,不过要通过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或DNA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自己与非婚生子女有血缘关系。此举容易出现撕逼事件,弄不好还会上社会新闻,操作需谨慎!

至于男女朋友、同居伴侣之间,如果真想给对方投保,那就直接把钱给人家自己投算了。

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给员工上团险,但是,受益人只能是员工家属,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存在,尤其是对于一些高危职业来说,对于被保人是一种保护。

虽然保险法中也规定了“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表面上看真的是想给谁投就给谁投,不过在投保实操过程中都会要求输入与被保人关系,理赔的时候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如果不能提供,那么一样理赔不了。

2、向谁投保的权利

选择向哪家公司投保、投保什么产品这是投保人的权利。2019年的重疾市场可以说是百花齐放,重疾单次赔的、多次赔的、定期的、终身的、有身故责任的、没有身故责任的等等,应有尽有。作为投保人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就需要关注产品本身,是否可以解决想要解决的问题,并且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儿。

3、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既然作为投保人掏钱了,那么以后的受益金给谁,自然也是投保人说了算的。不过,因为受益人是以被保险人身故为领取条件的,自然也要征求被保险人的同意。

《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41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例如:老公是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一份终身寿保险,后来夫妻关系恶化,老公没有告知妻子,把保单受益人由妻子改为自己的母亲,这样的操作是可行的。因为受益人的变更并不需要得到受益人的同意,除非设定的是“不可撤销受益人”,但就目前国内而言,“不可撤销受益人”极少存在。

二、投保人的义务

1、如实告知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在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将被保人的状况告知保险公司。

在所有的拒赔案例中,因未如实告知产生的纠纷最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保时如实告知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曾经闹的轰轰烈烈的香港保诚拒赔事件,起因就是孩子第一次住院的时候客户在监狱服刑中,对于这个状况并不了解,在以后给孩子投保的时候没有告知,结果被拒赔,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我们买保险是希望风险来临的时候有个保障,而不是想一边病体缠身,一边分出精力来打官司。香港也好,大陆也罢,保险维权总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做好如实告知,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自己。

2、缴费的义务

按时缴纳保费,这是投保人的首要义务。保险公司的投保流程为提交投保-核保-收费-承保。

保险投保流程

第一期都是收费后承保,一般问题不大。以后的保费则是保险公司委托银行按时从银行卡扣款。如果一时没钱交费,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60天的宽限期,在60天内把保费交上即可,宽限期内保障责任继续有效。

一旦过了60天宽限期还未缴费,则保单效力暂时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也不赔了。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复效的时候则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了。所以,尽量不要让你家保单断交!

3、及时通知的义务

出险以后,投保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收集资料,申请理赔。

保险事故通知义务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出险时没有及时通知,那么对此造成的后果,只能投保人自己来承担了。

一般寿险的追诉时效是5年,重疾险是2年。不过时间越长,对于保险公司界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就越困难,理赔资料的收集也越不利。

我遇到过一个客户,家里三十多张保单,客户老伴儿60来岁,有平安、国寿、太平三家公司的重疾保单。2016年底老伴儿做了一个心脏搭桥手术,当时平安、国寿的业务员都去收集资料,理赔很顺利。太平的业务员发了一个需要资料的短信后就离职了,后续无人跟进,客户自己也因为照顾病人而把这事忘了,直到两年半以后,我给她做保单整理,才想进来还有一份保险没有赔。最终我代表客户和保险公司协商,退还所交有保费。因所交保费和理赔金额差不多,所以客户也还能接受。

但这其中花费的时间、精力也较多。如果在两年前出险就理赔,客户不但不用多交两年保费,还能直接拿到保额,省时也省力。

三、谁来做投保人重要吗?

其实挺重要的。投保人对于保单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可以决定保单的去留。

给孩子投保,夫妻谁做投保人都行,身体允许尽量加个投保人豁免。万一发生重疾了,没有交费能力,也不会让保单失效。如果以后两口子离婚了,但对于孩子的爱还在,基本保单都是会继续交的。

如果是夫妻两个人,双方身体健康,可以加投保人豁免的话,那么夫妻互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旦其中一人患了轻症、中症或重疾,作为投保人和被保人的两张保单都可不用缴费了。

如果不加投保人豁免,还是自己交自己的比较好。万一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自己的保单只要如期交费,保障还是继续有效的。

否则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双方配合变更投保人,如果没谈拢过了交费期,不仅保障没了,以前交的保费也退不出多少现价,损失是巨大的。

四、投保人身故,保单怎么办?

如果投保人身故,保单加了投保人豁免,则后期的保费不用交了,保障继续有效;

如果未加投保人豁免,而保费又没有交完,那么保单就变成了投保人的遗产,如果想变更投保人,则需要原投保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确认的委托授权书。

家庭关系好的还比较容易处理,如果家庭关系不好,协商不成,保单无法缴费,就会造成效力中止。

我们在买一份保险的时候,就需要把所要面对的问题考虑全面一些,尤其是谁来做投保人,对于未来保单的执行有着很大的影响,应该认真谨慎对待。​​​​

一份保单之中,会有四个人的存在。保险人、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

保险人:保险人不是人,真的不是人……

保险人其实就是保险公司的代称。它的权利是收钱,义务是理赔(这个是简要说明,实际上会复杂很多),这个很好理解。虽然在收钱时很痛快,理赔的时候需要符合各种标准,进行各种调查,但是正因为有保险人的存在,让我们可以用很少的钱,得到很高的保障,这也就是保险存在的意义。

投保人是保单中出钱的那个人,所以也是保单的拥有者。谁出钱谁就是大爷,所以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权利最大。

是否投保,给谁投保,买哪家公司的产品、保障多长时间,买多少保额等等,都是由投保人来决定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我们先说权利。

一、投保人的权利

1、给谁投保的权利

给谁投保,是投保人的权利之一。但是,如果你觉得只要花了钱,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那就太天真啦。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需要有保险利益,才可以投保。

《保险法》中对保险利益的规定

《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利益为本人、配偶、子女,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其他近亲属。

某些保险产品,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可以为孙子、孙女来投保的,但是需要符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保人也可以为私生子女投保,不过要通过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或DNA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自己与非婚生子女有血缘关系。此举容易出现撕逼事件,弄不好还会上社会新闻,操作需谨慎!

至于男女朋友、同居伴侣之间,如果真想给对方投保,那就直接把钱给人家自己投算了。

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给员工上团险,但是,受益人只能是员工家属,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存在,尤其是对于一些高危职业来说,对于被保人是一种保护。

虽然保险法中也规定了“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表面上看真的是想给谁投就给谁投,不过在投保实操过程中都会要求输入与被保人关系,理赔的时候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如果不能提供,那么一样理赔不了。

2、向谁投保的权利

选择向哪家公司投保、投保什么产品这是投保人的权利。2019年的重疾市场可以说是百花齐放,重疾单次赔的、多次赔的、定期的、终身的、有身故责任的、没有身故责任的等等,应有尽有。作为投保人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就需要关注产品本身,是否可以解决想要解决的问题,并且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儿。

3、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既然作为投保人掏钱了,那么以后的受益金给谁,自然也是投保人说了算的。不过,因为受益人是以被保险人身故为领取条件的,自然也要征求被保险人的同意。

《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41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例如:老公是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一份终身寿保险,后来夫妻关系恶化,老公没有告知妻子,把保单受益人由妻子改为自己的母亲,这样的操作是可行的。因为受益人的变更并不需要得到受益人的同意,除非设定的是“不可撤销受益人”,但就目前国内而言,“不可撤销受益人”极少存在。

二、投保人的义务

1、如实告知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在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将被保人的状况告知保险公司。

在所有的拒赔案例中,因未如实告知产生的纠纷最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保时如实告知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曾经闹的轰轰烈烈的香港保诚拒赔事件,起因就是孩子第一次住院的时候客户在监狱服刑中,对于这个状况并不了解,在以后给孩子投保的时候没有告知,结果被拒赔,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我们买保险是希望风险来临的时候有个保障,而不是想一边病体缠身,一边分出精力来打官司。香港也好,大陆也罢,保险维权总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做好如实告知,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自己。

2、缴费的义务

按时缴纳保费,这是投保人的首要义务。保险公司的投保流程为提交投保-核保-收费-承保。

保险投保流程

第一期都是收费后承保,一般问题不大。以后的保费则是保险公司委托银行按时从银行卡扣款。如果一时没钱交费,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60天的宽限期,在60天内把保费交上即可,宽限期内保障责任继续有效。

一旦过了60天宽限期还未缴费,则保单效力暂时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也不赔了。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复效的时候则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了。所以,尽量不要让你家保单断交!

3、及时通知的义务

出险以后,投保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收集资料,申请理赔。

保险事故通知义务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出险时没有及时通知,那么对此造成的后果,只能投保人自己来承担了。

一般寿险的追诉时效是5年,重疾险是2年。不过时间越长,对于保险公司界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就越困难,理赔资料的收集也越不利。

我遇到过一个客户,家里三十多张保单,客户老伴儿60来岁,有平安、国寿、太平三家公司的重疾保单。2016年底老伴儿做了一个心脏搭桥手术,当时平安、国寿的业务员都去收集资料,理赔很顺利。太平的业务员发了一个需要资料的短信后就离职了,后续无人跟进,客户自己也因为照顾病人而把这事忘了,直到两年半以后,我给她做保单整理,才想进来还有一份保险没有赔。最终我代表客户和保险公司协商,退还所交有保费。因所交保费和理赔金额差不多,所以客户也还能接受。

但这其中花费的时间、精力也较多。如果在两年前出险就理赔,客户不但不用多交两年保费,还能直接拿到保额,省时也省力。

三、谁来做投保人重要吗?

其实挺重要的。投保人对于保单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可以决定保单的去留。

给孩子投保,夫妻谁做投保人都行,身体允许尽量加个投保人豁免。万一发生重疾了,没有交费能力,也不会让保单失效。如果以后两口子离婚了,但对于孩子的爱还在,基本保单都是会继续交的。

如果是夫妻两个人,双方身体健康,可以加投保人豁免的话,那么夫妻互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旦其中一人患了轻症、中症或重疾,作为投保人和被保人的两张保单都可不用缴费了。

如果不加投保人豁免,还是自己交自己的比较好。万一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自己的保单只要如期交费,保障还是继续有效的。

否则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双方配合变更投保人,如果没谈拢过了交费期,不仅保障没了,以前交的保费也退不出多少现价,损失是巨大的。

四、投保人身故,保单怎么办?

如果投保人身故,保单加了投保人豁免,则后期的保费不用交了,保障继续有效;

如果未加投保人豁免,而保费又没有交完,那么保单就变成了投保人的遗产,如果想变更投保人,则需要原投保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确认的委托授权书。

家庭关系好的还比较容易处理,如果家庭关系不好,协商不成,保单无法缴费,就会造成效力中止。

我们在买一份保险的时候,就需要把所要面对的问题考虑全面一些,尤其是谁来做投保人,对于未来保单的执行有着很大的影响,应该认真谨慎对待。​​​​

学生意外保险 孩子开心父母安心


调查显示,我国14岁及14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如果按照发生频率高低排序的话,主要原因依次是:跌落/跌倒、碰撞/挤压伤、扭伤、割伤、交通事故、烧/烫伤、昆虫/动物咬伤和中毒。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多动好奇是他们的天性,也是诱发意外事故的原因。因此,很多家长考虑为孩子投保学生意外保险,为孩子增加意外保险保障。

学生意外保险 学平险最佳

比较适合的小学生意外险,最佳的就是学平险,是专门针对学生群体,涵盖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的一种保险,多数寿险公司都有类似产品,在保障学生个体意外伤害的同时,能够补充突如其来的校园巨灾风险带来的损失。凡各类大、中专及职业专科在校能正常学习的学生,均可参加本保险。学平险的投保年龄最小是3岁,一次缴费保一年。学平险一年要投多少钱一般有具体的限制。

学平险具有缴费低、用途广、保障强、办理手续简便的特点,是一款专属且又非常适合未成年学生的团体险。一般是在学生一入学就由学校代收代办。学平险便宜,但保障却不少,仅数十元就涵盖了意外伤害、意外门诊、住院医疗等保障,是孩子投保的第一选择。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小学生意外保险,主要有三方面的保障:意外身故、意外医疗、意外及疾病住院。学生意外保险保障广泛,简单概括为保“天灾人祸”。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伤害,校园责任保险并不赔付,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在赔付之列。医保和学生卡搭配买:学生卡的费率低,但综合赔付较高。

天津市建立“学生意外保险”制度

2009年9月1日起,天津市建立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

据了解,学生意外险是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附加保险,适用于参加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学生、托儿所、幼儿园及保育院的儿童以及其他未成年人(含新生婴儿)。

学生意外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缴费中划拨。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由学生意外险基金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按规定,参保学生、儿童发生意外伤害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意外伤害诊治结束可通过学校或直接向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于规定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两年内不提出理赔要求便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意外应享受的待遇,因此,遇到意外伤害应及时提出理赔要求。

休产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安徽市民孟小姐上个月刚刚休了产假,孟小姐想问,产假期间的社保怎么交?单位和个人承担的部分都正常缴纳吗?

产假期间也是有工资的。与平时交的社保一样。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依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女职工在依法享受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另实行生育保险制度的地方,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社保局支付的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针对生育行为的特点,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职工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生育保险有哪些主要组成部分?

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产假。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三是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流产如何享受产假?

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产假15-30天,自2008年1月1日起,不满两个月流产的15天,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为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为30天,4 个月以上引流产的产假42天。②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假期出行 短期旅游保险全面护航


在生活的快节奏下,很多人都利用假期去短途旅行。虽说是短期旅行,但是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怎样选择一份合适的旅游短期保险成为了很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短期旅游意外险怎么买?

假期接踵而来,很多准备出游的市民纷纷向保险公司咨询保险事宜。以往很多市民出游为了省钱,多数不选择购买旅游保险,甚至还有很多人认为参团旅游,一旦出事,旅行团将需要承担责任。提醒大家:热门的旅游线路参加的人数多,但是买保险的最少,而相对较冷门的线路,为了保险起见反而购买保险的人多一些。但是人身安全是无价的,即使再热门也一定要投保。短期旅游保险的保期比较短,在短期旅游保险产品的选择上,保险期最好应等于或者大于出行期,留下时间余地,以防出发日期和归期发生变化,行程也在保期之内。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个属于强制性的险种,保险费已经包含在票价里面,旅客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买了这个险种,保费是按票价的5%计算,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其中意外医疗事故金1万元,保险期限从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开始,一直到游客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不过,很多游客并不太清楚自己已经处于保险的状态中,所以特别提示大家,在坐车或坐船旅游时,一旦出险应马上到承保的保险公司去索赔。

短期旅游保险误区误区之一:旅行社责任险等于旅游意外险

很多人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就是人身意外险。其实,旅行社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遭受经济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而当意外的发生与旅行社没有关系时,游客就不能得到这种旅行社责任险的任何保障。因此,在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时,应确认旅行社上了什么保险,如果仅仅是上了旅行社责任险,可以根据需要主动要求购买其他险种。

误区之二:一般意外险包括所有意外事故

通常,游客认为一般人身意外险包括所有的意外事故。需要提醒游客的是,各家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一栏中通常都会有这样的规定:“若保险事故的发生系由以下原因之一种或数种导致,则本公司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其中就有“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蹦极、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这一条。游客在购买旅行保险时一定要注意自己准备参加的活动项目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自驾游记得人车共保

目前,选择自驾游的人不在少数。自驾游的重点是必须“人车共保”。

据介绍,不少车主误以为平时买了车险,自驾游出去就不再需要担心。实际上,车主平时投保的往往是司机、三责险和车损险,这些保险的承保范围,不包括车上财务损失,和车上其他乘客的人身意外。此外,车险中包含的人员伤害保障的额度也十分小。

注意比较保障范围

短期旅游意外险怎么买?据介绍,选购保险不仅要比较价格,更要看清保障范围。以目前市面常见的保险卡为例。有的意外保险卡包含投保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意外,有的不包含;有的产品只保人身伤害,有的则提供财产保障;大部分意外险都将高原地区特定反应作为除外责任,但也有专门的高原疾病医疗保险。

温馨提示:在规划出游路线的同时,也要对自身安全和保障做一下规划。根据出游的目的地、天数等因素,购买适合自己的旅游险种。

夫妻一起投保:谁当投保人更合适?这个非常重要


经常遇到夫妻一起投保的客户,两口子会商量,谁当投保人呢?然后有一方会说,谁当都一样,你来投吧!是不是真的谁当投保人都一样?谁来做投保人,有没有什么讲究呢?咱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

一份保单之中,会有四个人的存在。保险人、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

保险人:保险人不是人,真的不是人……

保险人其实就是保险公司的代称。它的权利是收钱,义务是理赔(这个是简要说明,实际上会复杂很多),这个很好理解。虽然在收钱时很痛快,理赔的时候需要符合各种标准,进行各种调查,但是正因为有保险人的存在,让我们可以用很少的钱,得到很高的保障,这也就是保险存在的意义。

投保人是保单中出钱的那个人,所以也是保单的拥有者。谁出钱谁就是大爷,所以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权利最大。

是否投保,给谁投保,买哪家公司的产品、保障多长时间,买多少保额等等,都是由投保人来决定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我们先说权利。

一、投保人的权利

1、给谁投保的权利

给谁投保,是投保人的权利之一。但是,如果你觉得只要花了钱,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那就太天真啦。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需要有保险利益,才可以投保。

《保险法》中对保险利益的规定

《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利益为本人、配偶、子女,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其他近亲属。

某些保险产品,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可以为孙子、孙女来投保的,但是需要符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保人也可以为私生子女投保,不过要通过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或DNA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自己与非婚生子女有血缘关系。此举容易出现撕逼事件,弄不好还会上社会新闻,操作需谨慎!

至于男女朋友、同居伴侣之间,如果真想给对方投保,那就直接把钱给人家自己投算了。

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给员工上团险,但是,受益人只能是员工家属,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存在,尤其是对于一些高危职业来说,对于被保人是一种保护。

虽然保险法中也规定了“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表面上看真的是想给谁投就给谁投,不过在投保实操过程中都会要求输入与被保人关系,理赔的时候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如果不能提供,那么一样理赔不了。

2、向谁投保的权利

选择向哪家公司投保、投保什么产品这是投保人的权利。2019年的重疾市场可以说是百花齐放,重疾单次赔的、多次赔的、定期的、终身的、有身故责任的、没有身故责任的等等,应有尽有。作为投保人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就需要关注产品本身,是否可以解决想要解决的问题,并且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儿。

3、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既然作为投保人掏钱了,那么以后的受益金给谁,自然也是投保人说了算的。不过,因为受益人是以被保险人身故为领取条件的,自然也要征求被保险人的同意。

《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41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例如:老公是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一份终身寿保险,后来夫妻关系恶化,老公没有告知妻子,把保单受益人由妻子改为自己的母亲,这样的操作是可行的。因为受益人的变更并不需要得到受益人的同意,除非设定的是“不可撤销受益人”,但就目前国内而言,“不可撤销受益人”极少存在。

二、投保人的义务

1、如实告知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在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将被保人的状况告知保险公司。

在所有的拒赔案例中,因未如实告知产生的纠纷最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保时如实告知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曾经闹的轰轰烈烈的香港保诚拒赔事件,起因就是孩子第一次住院的时候客户在监狱服刑中,对于这个状况并不了解,在以后给孩子投保的时候没有告知,结果被拒赔,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我们买保险是希望风险来临的时候有个保障,而不是想一边病体缠身,一边分出精力来打官司。香港也好,大陆也罢,保险维权总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做好如实告知,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自己。

2、缴费的义务

按时缴纳保费,这是投保人的首要义务。保险公司的投保流程为提交投保-核保-收费-承保。

保险投保流程

第一期都是收费后承保,一般问题不大。以后的保费则是保险公司委托银行按时从银行卡扣款。如果一时没钱交费,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60天的宽限期,在60天内把保费交上即可,宽限期内保障责任继续有效。

一旦过了60天宽限期还未缴费,则保单效力暂时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也不赔了。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复效的时候则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了。所以,尽量不要让你家保单断交!

3、及时通知的义务

出险以后,投保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收集资料,申请理赔。

保险事故通知义务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出险时没有及时通知,那么对此造成的后果,只能投保人自己来承担了。

一般寿险的追诉时效是5年,重疾险是2年。不过时间越长,对于保险公司界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就越困难,理赔资料的收集也越不利。

我遇到过一个客户,家里三十多张保单,客户老伴儿60来岁,有平安、国寿、太平三家公司的重疾保单。2016年底老伴儿做了一个心脏搭桥手术,当时平安、国寿的业务员都去收集资料,理赔很顺利。太平的业务员发了一个需要资料的短信后就离职了,后续无人跟进,客户自己也因为照顾病人而把这事忘了,直到两年半以后,我给她做保单整理,才想进来还有一份保险没有赔。最终我代表客户和保险公司协商,退还所交有保费。因所交保费和理赔金额差不多,所以客户也还能接受。

但这其中花费的时间、精力也较多。如果在两年前出险就理赔,客户不但不用多交两年保费,还能直接拿到保额,省时也省力。

三、谁来做投保人重要吗?

其实挺重要的。投保人对于保单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可以决定保单的去留。

给孩子投保,夫妻谁做投保人都行,身体允许尽量加个投保人豁免。万一发生重疾了,没有交费能力,也不会让保单失效。如果以后两口子离婚了,但对于孩子的爱还在,基本保单都是会继续交的。

如果是夫妻两个人,双方身体健康,可以加投保人豁免的话,那么夫妻互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旦其中一人患了轻症、中症或重疾,作为投保人和被保人的两张保单都可不用缴费了。

如果不加投保人豁免,还是自己交自己的比较好。万一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自己的保单只要如期交费,保障还是继续有效的。

否则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双方配合变更投保人,如果没谈拢过了交费期,不仅保障没了,以前交的保费也退不出多少现价,损失是巨大的。

四、投保人身故,保单怎么办?

如果投保人身故,保单加了投保人豁免,则后期的保费不用交了,保障继续有效;

如果未加投保人豁免,而保费又没有交完,那么保单就变成了投保人的遗产,如果想变更投保人,则需要原投保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确认的委托授权书。

家庭关系好的还比较容易处理,如果家庭关系不好,协商不成,保单无法缴费,就会造成效力中止。

我们在买一份保险的时候,就需要把所要面对的问题考虑全面一些,尤其是谁来做投保人,对于未来保单的执行有着很大的影响,应该认真谨慎对待。​​​​

保险知识,《开心辞典》之保险系列续


17:全残的标准?

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所有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8)久完全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

18:申请理赔的时限?

人寿险的被保人或受益人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人寿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人或受益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19:被保人能否变更,为什么?

在个人寿险业务中,被保险人是不能变更的,因为每一个被保险人都是一个单独的,唯一的保险标的,公司承保时是根据特定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情况来衡量确定的,所以人寿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不能发生变更的。

20:客户的联系方式如地址、邮编、电话发生变动应如何办理变更?

客户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公司进行变更,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客户可以通过:

1)联系您的代理人,委托其办理变更;

2)寄信、传真至公司客服中心,提供保险合同号码、投保人姓名、新的联系方式,并由投保人签名确认;

3)填写公司各类信件中随附的地址变更回执并邮寄回公司客服中心;

4)亲自至公司填写保全变更申请单办理。

5)由投保人本人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办理变更。

21:什么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又称为“解约退还金”,是指寿险合同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保单现金价值的确定是经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并不是公司的随意行为。

22:保单遗失了怎么办?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保险合同丢失或损毁,投保人可随时提出申请补发。在办理保险合同补发时须提供投保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保全变更申请单,公司根据原保险合同的内容重新打印保险合同,并收取保险合同工本费。

23:什么叫犹豫期?

"犹豫期"又叫"冷静期",是保险公司为了使客户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所购买的险种是否适合自己,以防客户一时冲动购买保险而设定的反悔期。

"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起10日内的这段时间。

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工本费、保险公司已支付的体检费外,将退还全部保费。

24:什么是保单失效?

保单失效是指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续期保费,到宽限期(每张保单均有60天的缴费宽限期)最后一日仍未将保费交齐,而使保单暂时失去效力,保单失效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可在保单暂时失效日起两年内到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否则,保单将永久失效。

25:失效日从何时算起?

如果客户在宽限期内未交费,则该保单从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例如:续期缴费日为2004年12月5日,条款规定宽限期60天,失效日为:2005年2月3日。

26:满期生存金如何领取?

满期后公司会先寄发满期通知信,申请资格人为生存受益人,

应备材料为: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以转帐方式领取,需提供生存受益人本人的结算帐户。

27:是否可以选择生存金的领取方式?

可以,但只针对条款中注明可以以年金方式领取的险种。客户可以在满期时根据公司的年金转换条款进行选择,年金方式领取只针对于满期生存金。

28:红利的领取方式是否可以变更?

可以变更,现金领取方式的可以不领,但是没有利息。累积生息方式的改为现金领取的,原已有红利继续累积生息,直到保单满期或者被保人身故才可以领取

29:如何办理退保手续?

退保应由投保人提出,应备文件:保险合同,投保人身份证原件、最后一期缴费凭证。若委托他人,还需要投保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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