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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安享鑫生产品汇总(公司简介、投保规则、分红)

2020-02-21
分红保险知识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规划产品顺序

安联安享鑫生终身年金保险是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固定领取+浮动分红,助长财富增值,构建终身的稳定现金流,让您的晚年生活安心无忧。安联安享鑫谁能投保,如何领取?中德安联人寿是大公司吗?

安联安享鑫生是由中德安联人寿承保的一款分红型终身年金保险,0-60周岁可投保,约定时间开始每年领取年金直至身故,身故也有保障,每年可享分红。

中德安联人寿简介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于1999 年1 月25 日在上海正式开业,是在华组建的首家欧洲合资寿险公司,股东双方分别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CITIC Trust)。安联(中国)控股由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SE)独资设立,是中国首家获批开业的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

中德安联以创新的度身定制保险方案、专业的培训系统和诚信的服务理念享誉市场。通过营销员团队、合作银行、电子商务以及团险及健康险销售渠道等全方位的营销网络,中德安联为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和优质的保险产品及服务,产品涵盖生存、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教育金等多种保障范围,全面满足客户在人身保险领域的保险保障需求。

安联安享鑫生终身年金保险投保规则

产品条款:安联安享鑫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7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至55/60/65周岁

起始年金领取年龄: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和六十五周岁四种

年金领取方式:年领、月领

安联安享鑫生终身年金保险红利分配

1、红利分配: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有权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但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投保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险公司将根据该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

方案。

合同的附加险不参与红利分配,除非在附加险的条款中另有约定 。

2、红利分配方式:保险公司按照完整保单年度分配红利,若合同于保单周年日及该保单周年日之前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有效,保险公司将根据该保单年度适用的红利分配方案向投保人派发该保单年度的红利。

在红利最终确定以后,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寄送该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投保人分红分配的具体情况。

投保人可以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的任何一种方式获得分配的红利。若未作选择,保险公司将视作投保人选择了“累积生息”形式。

(1) 现金领取

若投保人作此项选择,领取红利时,投保人须持保险公司的红利通知书和投保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累积生息

若投保人作此项选择,则每年的红利将被保留在保险公司这里累积生息,其利率由保险公司每年公布。累积生息而产生的累积红利可由投保人随时书面申请以现金形式领取,未领取部

分将和其他保险利益一起支付。

(3) 抵交保费

若投保人作此项选择,现金红利将被划至合同的保险费账户;在保险费支付期结束后,如果投保人没有要求变更为其它红利领取形式,保险公司将视作投保人变更为“累积生息”。

3、临时红利:当合同终止或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红利分配日之前,且根据合同 3.2 条的约定投保人享有红利分配权时,保险公司将支付临时红利。由于此时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尚未确定由于此时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尚未确定,保险公司所确定的 ,保险公司所确定的临时红利金额可能会与红利分配日最终确定的红利金额有差别,但临时红利一经支付 ,但临时红利一经支付,投保人将不能要求依照红利分配日确定的红利金额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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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康联安享至尊是交银康联人寿推出的一款年金险,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这款产品在投保规则以及保障内容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交银康联安享至尊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0年、15年、20年

交费期间:3年、5年、10年交

犹豫期:15天

交银康联安享至尊保什么

年金

如果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合同期满日)生存,保险公司分别于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合同期满日),按保险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给付比例的乘积给付年金,其中3年交和10年交的给付比例为60%,5年交的给付比例50%。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日24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之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交银康联安享至尊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安联安享鑫生保什么?怎么样?有什么特色?


安联安享鑫生是由中德安联人寿承保的一款分红型终身年金保险,约定时间开始每年领取年金直至身故,身故也有保障,每年可享分红。安联安享鑫生怎么样?有什么特色?

安联安享鑫生保什么?

产品条款:安联安享鑫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7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至55/60/65周岁

起始年金领取年龄: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和六十五周岁四种

年金领取方式:年领、月领

保险责任

一、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后的每个年金领取日仍然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每年年金受益人给付合同约定的基本年金金额,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二、身故给付

若年金领取方式为年度领取,当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

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应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年金领取方式为月度领取,当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

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应交保险费与所在周期内剩余年金领取日尚未给付的年金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浮动分红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有权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现金领取、累积生息(默认)、抵交保费

安联安享鑫生产品特色

1、终身领取,养老无忧

在合同约定领取年龄后,每年可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构建终身的稳定现金流,让您的晚年生活安心无忧

2、投保宽泛,流程便捷

生满7天至60周岁均可投保该产品,投保手续简单快捷,无需进行体检

3、灵活定制,随心选择

4种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进行选择.助力筹划养老计划,保障精彩晚年

4、现金分红,财富积累

该产品是分红型产品,保险公司将与投保人一起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助您积累财富,抵御通胀影响。

5、身故保障,关爱家人

产品包含身故责任,投保人可指定受益人,定向分配财富,为家人留下关爱

利安鑫富宝产品汇总(分红、保单贷款、责任免除)


利安鑫富宝是一款短期分红型两全保险,3年缴费,5年满期,满期有返还,身故与保障,每年还可享保险公司分红;有保单贷款功能,客户若临时有资金需求,可通过保单贷款方式进行资金融通,方便灵活。

一、保单红利的确定

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投保人有权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若保险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投保人,保险公司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投保人分红的具体情况。

二、保单红利的领取

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的红利账户,按保险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在合同终止前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投保人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保险公司将予以扣除。

申请领取红利,须凭保险合同和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三、保单质押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质押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 80%,贷款利率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若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自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终止。

四、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 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除以上“ 责任免除”外,合同中还有其他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及重点提示,详见合同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中英人寿鑫世纪投保规则及条款简介


中英人寿鑫世纪年金险从名字上看,就可以确定这是一款理财险。这是一种在保险种类中都十分特殊的存在,那么这款保险都有哪些保障呢?

理财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比较陌生的一种保险。毕竟就投资理财来说,保险的收益还是不太吸引用户的。不过,理财险的稳妥收益,还是让许多人动心,那么这款保险有什么不同呢?

中英人寿鑫世纪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中英人寿鑫世纪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所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金

在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合同约定的年金首次领取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结束时,如果被保险人生存,且合同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保险公司按当时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乘以合同约定的年金给付比例给付年金。保险公司给付年金后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年金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并在投保书上载明,年金给付比例最低为1%,可以0.1%为单位增加,最高为20%。每个保单年度给付的年金以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的20%为限,且不超过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中英人寿鑫世纪什么情况下不赔?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合同终止: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保险公司将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将该现金价值退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发生上述第2种至第7种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保险公司将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投保人。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网小结

中英人寿鑫世纪是标准的理财险,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用户收益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结合了寿险的保障内容,是大家不容错过的优质保障,希望大家在选择保险上,应该多多考虑适合自己的保障。

百年盛世鑫享投保规则及条款简介


百年盛世鑫享年金险从名字上看,就可以确定这是一款理财险。这是一种在保险种类中都十分特殊的存在,那么这款保险都有哪些保障呢?

理财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比较陌生的一种保险。毕竟就投资理财来说,保险的收益还是不太吸引用户的。不过,理财险的稳妥收益,还是让许多人动心,那么这款保险有什么不同呢?

百年盛世鑫享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宽限期:60天

百年盛世鑫享保什么?

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时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总保险费的10%向受益人给付一次特别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时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额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百年盛世鑫享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网小结

百年盛世鑫享是标准的理财险,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用户收益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结合了寿险的保障内容,是大家不容错过的优质保障,希望大家在选择保险上,应该多多考虑适合自己的保障。

横琴万优安SC产品汇总(投保规则、等待期、间隔期与分组)


横琴万优安(SC)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终身重疾险,为消费者提供重疾、轻症、少儿专项疾病、特定疾病医疗,以及身故保障。这款保险谁能投保?什么时候生效?如何赔付?

横琴万优安SC重疾险投保规则

产品条款:横琴万优安(SC)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0-65周岁

犹豫期:15天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交

等待期:90天

横琴万优安SC重疾险等待期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在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逆选择,即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获利的行为。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才能真正开始获得保障,所以等待期设置时间越短对被保险人越有利!重疾险的等待期一般都是90或者180天。90天比较常见,部分公司是180天的设置。

横琴万优安SC重疾险的等待期为90天。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当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无息退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一)身故;

(二)重大疾病;

(三)轻症疾病。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横琴万优安SC重疾险间隔期与分组

间隔期是指多次赔付中两次疾病确诊之间间隔的时间,间隔期的设置体现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思路,避免一下子赔付率过高,保险公司“吃不消”。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说,间隔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保障的实用性。

我们可以发现,多次赔付重疾险,是对疾病分组的多次赔付。多数保险公司会根据病理、严重程度等将所有病种进行分组,比如同一部位或同种病理的疾病会分在一组,对每一组别,只要发生其中一种“疾病”的理赔,分组中的其他疾病就都失去了再次获赔的机会。分组的意义其实在于降低赔付率。

横琴万优安SC重疾险轻症不分组有间隔期:

轻症50种,不分组,三次赔付,每次按基本保额的20%,每次要求间隔90天以上。

(目前市场上轻症要求有间隔期的不多)

横琴万优安SC重疾险重疾分组且有间隔期:

重疾100种,分4组,每次按基本保额赔付,每次要求间隔180天以上。(180天的重疾间隔期还是比较符合市场主流的,只是横琴万优安SC的分组不是很合理,高发重疾分组不够分散)

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投保规则及条款简介


理财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比较陌生的一种保险。毕竟就投资理财来说,保险的收益还是不太吸引用户的。不过,理财险的稳妥收益,还是让许多人动心,那么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障呢? 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保险期间:保至105周岁

犹豫期:15天

宽限期:60天

保障:身故保险金、年金、特别生存金、满期生存保险金

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主合同终止,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之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年金

主合同的年金领取频次分为年度领取和月度领取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其中一种年金领取频次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年金领取频次自年金开始领取后不得变更。

如果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年金领取日为自主合同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合同期满日);如果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年金领取日为自主合同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月日(不含合同期满日)。

如果被保险人在主合同的各年金领取日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年金领取金额给付年金,保险公司对主合同所负的年金给付责任,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1)年金领取日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前:

①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年金

②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年金金额的8.5%。

(2)年金领取日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后:

①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年金金额的200%;

②如果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则年金领取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年金金额的17%。

特别生存金

被保险人在主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主合同当时的基本年金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给付比例的乘积给付特别生存金。如果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月度领取,投保人的年金和特别生存金的领取方式为现金领取。

如果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频次为年度领取,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年金和特别生存金的特别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领取方式。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期满日24时仍然生存,主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网小结

交银康联幸福人生乐享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约定时间可按年或月领取年金,还有特别生存金、满期生存金、身故保障。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用户收益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结合了寿险的保障内容,是大家不容错过的优质保障,希望大家在选择保险上,应该多多考虑适合自己的保障。

中德安联人寿简介及热销产品介绍


挑选一份合适的保险成了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咨询中德安联人寿保险,不知道怎么样?小编为此总结了中德安联人寿的相关知识。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德国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SE)与中国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CITIC Trust)共同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于1998年12月2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1999年1月25日在上海正式开业,是中国第一家获准成立的中欧合资保险公司。目前,中德安联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安联保险集团占股权51%,中信信托占股权49%.

凭借安联百年国际金融及风险管理专长与中信信托本土金融领域经验的深度结合,中德安联以创新的度身定制保险方案、专业的培训系统和诚信的服务理念享誉市场。通过营销员团队、合作银行以及多元化销售渠道等全方位的营销网络,中德安联为中国客户提供最专业和优质的保险金融产品及服务,业务范围覆盖人寿、养老、投资、教育、医疗、意外等各个领域,全方位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植根中国十余年,中德安联目前在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江苏、深圳、北京和山东设立了8个省级分支机构,并在近40个城市开展业务,为全国50多万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展望未来,中德安联将秉承安联稳健可靠的百年传统,融以创新精神,提供专业、高品质的保险服务,成为中国家庭最信赖的保险公司,让每一位客户拥有无忧人生。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理赔逾期滞纳金”服务,逾期滞纳金的年化利率高达5%,创行业新高。

中德安联首席执行官陈良表示:“针对理赔时效性,目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理赔滞纳金服务,但是中德安联敢于做出5%年化利率的承诺,意味着对公司整个运营操作的时效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显示出中德安联对整体提高理赔时效性的信心以及对保护客户利益的高度关注。”目前,对于逾期滞纳金的支付利率,行业一般水平在3.5%左右。

中德安联此次服务升级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赔付案件,若公司自受理之日起,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日期内(30日,不含客户补充材料所需的时间)未能给出核定结果的,公司将从第31日起,按照5%的年化利率来支付逾期滞纳金,并与理赔金一并支付。

中德安联人寿 热销产品介绍 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限 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分红型)保障终身,安联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至第一次年金领取前(55或60或70周岁)

保险责任 年金给付自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起,每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提供两种类型的领取方式,A型为终身领取并保证领取20年,B型为终身领取并保证返还保险费。身故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现金价值与110%身故时累计应交保险费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之后身故,则: A型领取方式下的身故保险金=20倍基本年金金额—身故时累计已领取年金。 (若小于或等于零则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B型领取方式下的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保费—身故时累计已领取年金。(若小于或等于零则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红利分配公司将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及经营情况分配红利,红利是非保证的。

产品说明 主险: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分红型)

附加险:安联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范围:

安联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 非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给付=100%附加险保额。

• 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给付=300%附加险保额。

年金领取年龄:55、60、70周岁

产品特点:• 养老金终身领取,活到老领到老,为您的高品质生活提供永久保障。

• 保证领取功能,可选择保证领取20年或保证返还保费,确保资金安全。

• 最高可达500万的非航空意外保障和1500万的航空意外保障,彰显您的尊贵身价,减少您的后顾之忧。

• 您还有机会享有现金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助您应对通胀。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非保证的)

1、年金给付=100%基本保额+现金红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直至终身。

2、身故给付:

首次领取年金前,身故给付=Max(110%累计应交保费,现金价值)。

首次领取年金后身故,则:

A型(保证领取二十年)身故保险金=20倍基本保额-身故时累计已领取年金。

(若小于或等于零则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B型(保证返还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保费-身故时累计已领取年金。

(若小于或等于零则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安联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 非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给付=100%附加险保额。

• 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给付=300%附加险保额。

年金领取年龄:55、60、70周岁

产品特点:• 养老金终身领取,活到老领到老,为您的高品质生活提供永久保障。

• 保证领取功能,可选择保证领取20年或保证返还保费,确保资金安全。

• 最高可达500万的非航空意外保障和1500万的航空意外保障,彰显您的尊贵身价,减少您的后顾之忧。

• 您还有机会享有现金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助您应对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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